第六节

  这几天来,宣徽殿中的烛火摇摇中多了些温馨的感觉。宫奴们像平常一样秉烛垂帘,手脚却比往日更轻捷,是因为这座寝殿中多了一个孩子吗?

  皇帝的寝宫中,终岁来访的是六宫粉黛,是姿色纷呈的女人。孩子,却是破天荒的头一遭。在金仙观里获救后,十三郎便由皇帝亲自带在寝宫中,与父皇同吃同睡,已经好几天了。

  变化是明显的。皇帝的脾气暴躁易怒,喜冷畏热,每到早春就要求卷起棉帘,将御榻移到暖阁之外。时常有前来侍寝的嫔妃冻病了,皇帝从不以为意。这回却为了十三郎改变习惯,暖阁厚帘至今不变,还焚起了龙涎香。

  对宫奴们来说,怎么服侍都是服侍,他们更关心的是不要犯错,不要无故遭到打骂,甚至仅仅因为皇帝的心情不好,便草菅他们的性命来发泄。所以十三郎到来的这几天,宫奴们由衷感恩,因为皇帝每天回到寝殿时都是愉快的,和李忱有说有笑,连夜间都睡得安稳了许多。大家都知道这种日子不会长久,过一天算一天,所以更加值得珍惜。

  三天后,夜尚未深,十三郎已经在御榻上睡着了。皇帝从暖阁中出来,吩咐打起帷帘,他要到殿外去站站,赏一赏春天如水的月色。

  陈弘志小心翼翼地上前道:“大家,贵妃在殿外候着呢,您看……”

  “她?什么时候来的?”

  “快半个时辰了,一直候在殿外廊下。”

  皇帝微微皱起眉头:“为何不来通报?”

  “是贵妃自己坚持不打扰您和十三郎,说等大家得空再报。”

  “笑话。假如朕这就睡下了,难道她还等一晚上不成?”

  陈弘志垂头不语。

  皇帝想了想,缓缓行至殿外。

  清冷月光洒在殿前的丹樨之上,宛如铺了一层薄薄的银箔。夜色恢弘无限。宽广的静谧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簇拥着他。

  皇帝觉得,白天当他站在大明宫的中央时,是为万民的主宰,人间的皇帝。而夜间此时,他更像是站在整个宇宙的尽头。天地洪荒,唯孤一人。

  “大家——”

  皇帝循声望去,只见郭念云亭亭玉立在廊前。一如既往地盛妆,头上的惊鸿髻高耸,插入背后的夜空。

  他看着她,什么话都没有说。

  郭念云直接跪在丹墀上:“大家,妾是来向大家请罪的。”

  “哦?”他并没有让她起来,而是俯瞰着她问,“贵妃有何罪?”

  “妾没有看护好十三郎,令他身陷险境。妾有罪,请大家责罚。”

  皇帝沉默片刻,方道:“你可知,朕为什么要把十三郎交给你来照顾?”

  “因为其母卑贱。”

  “郑氏是你的宫女。”

  郭念云抬起头,直勾勾地注视着皇帝。不论她的语言多么谦卑,她的眼神和姿态中并没有丝毫畏惧和自省。

  皇帝冷笑一声:“既然贵妃不能照顾好十三郎,朕还是将郑氏封为才人吧,这样她至少可以看护自己的孩子。朕总不能亲自把十三郎带到大。”

  “大家万万不可!”郭念云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情不自禁地抬高了声音,“那郑琼娥是什么身份?她既为叛臣之妾,本该没入掖庭的,却胆敢以美貌惑上,生下皇子,我才同意将她留在长生院中为奴。这已是对她最大的宽待!如果大家非要册封她为才人……”

  “怎么样?”

  “妾掌管后宫不力,纵使贱人承恩,令大家名望受损……妾将无以自处!”

  皇帝轻挑剑眉:“原来贵妃不是来请罪,而是来问罪的。”

  郭念云伏地拜倒。

  少顷,皇帝说:“起来吧,里面说话。”

  在暖阁之外的榻边,皇帝示意郭念云:“坐下吧,你也站了好久了。”

  “谢大家。”郭念云款款落座,不论何种情境,她还是能维持住这一身高贵的气派。只是当她再次望向皇帝时,一双秀目中已有点点晶莹。

  她不记得一年之中有几次,他们能像夫妇般坐在同一张榻上。她失去的太多了。

  皇帝也在若有所思,许久方道:“你容不下郑氏,也就罢了。但十三郎只是个孩子,还是个心智不全的傻孩子,你何至于对他那么苛刻。”

  “这只是疏忽,不是苛刻。”

  “疏忽?朕的儿子是可以随便疏忽的吗?”

  郭念云冲口而出:“大家,并不是只有十三郎一个儿子!”

  “哦?”皇帝不动声色。

  郭念云却控制不住自己了,太多屈辱和寂寞在她的心中翻滚,眼看就要喷发出来。她说:“妾不明白,大家何以对十三郎如此优待?皇子之间,难道不应该一视同仁的吗?”

  “朕亲自把十三郎带在身边,是因为他刚刚受了很大的惊吓,需要关爱。还因为,在这座大明宫中,并没有人真正地关心他。”

  郭念云倔强地回视皇帝:“我指的不是这个。”

  “那你指的是什么?”

  “血珠。”她终于吐出了这两个字。

  “血珠?”

  “妾听说,此次十三郎身陷金仙观地窟,是与大家赐给他的血珠有关!”

  “那又怎样?”

  “妾想问,大家为何要将血珠赐给十三郎?”

  皇帝一哂:“朕想赐哪个皇子血珠,难道还要征得贵妃的同意吗?”

  “天下宝物皆为大家所有,任凭大家想赐给谁就赐给谁,当然无人能置一词。但是,血珠不一样。”郭念云将心一横,还是直说了吧,“因为血珠乃圣人传承的信物,大家将血珠赐给谁,就等于把……”说到这里,她突然又心虚得说不去了。

  “就等于什么?”皇帝的面上依旧波澜不惊,“难道贵妃的意思是,朕将血珠赐给十三郎,就等于要将皇位传给他?”

  郭念云语塞。

  皇帝轻哼一声:“朕年前不是刚刚将三郎立为了太子吗?贵妃是要指责朕出尔反尔,言而无信吗?再者说,朕欲将皇位传给十三郎,说出这种话来,贵妃你自己相信吗?”

  “我……”虽被斥责得窘迫难当,郭念云仍不肯服软,“正因为大家刚刚立了太子,才该在对待诸皇子的态度上慎之又慎。毕竟,那血珠非寻常物件,乃开元期间在兴庆宫龙池边发现的异物。以血为色,黑暗中能发奇光,并有蛟龙腾飞之影幻现。当年玄宗皇帝以绛纱包裹,赐给刚出生不久的肃宗皇帝,就说过:‘吾见此子异样,当为李家有福天子。’之后历代,从肃宗皇帝赐给代宗皇帝,再至德宗皇帝乃及先皇,每朝皆为太子所有。妾将血珠视为传位之信物,难道有错吗?”

  “所以你的意思是,朕只能将血珠赐给你的儿子?”

  郭念云强硬地昂起头:“赐给其他皇子,必将引起无谓的纷扰。还请大家三思!”

  “假如……朕就是不想给太子呢?”

  郭念云面色煞白地沉默着。

  今夜皇帝的情绪倒还稳定,仍然十分平静地说:“你所说的先例只能证明,血珠代表了我李家的父子情深。每一代父皇,都将血珠传给他最爱的皇子。只不过恰好,那些先例中的皇子都是太子。而朕,决定将血珠传给十三郎,恰恰是为了避免皇子之间的纷扰。”见郭念云面露困惑,皇帝冷笑道,“在朕所有的儿子中间,唯十三郎最没有可能登上皇位。就算要夺嫡,也轮不到他。所以,朕才放心将血珠赐给他。你还不明白吗?”

  郭念云负气道:“不明白!妾以为,大家此举毫无必要。”

  “贵妃!”皇帝终于现出怒容,“你方才也说过,朕不是只有太子这一个儿子。朕最爱的儿子也不必就是太子!”

  所以他就是要证明这一点——就算立了太子,他仍然从心底里蔑视他们母子。郭念云气得全身颤抖起来,甚至自己都能听见,簪钗在鬓边发出轻击的脆响,好似敲打在她的心上。

  透过模糊的视线,皇帝的面容微微变形。他问:“贵妃的话都说完了吧?”

  “没有。”

  “那就说吧。”

  郭念云深吸口气,竭力让声音平稳:“妾还听说,这次出事是在金仙观中。”

  皇帝沉默。

  “金仙观不是已经封闭很多年了吗?”

  “朕在去年底下旨重新启用的。”

  “为何?”

  皇帝瞥了郭念云一眼,戏谑地道:“朕需要安顿一个女道士。”

  “长安城中遍地女道观,哪里不能安顿?”

  “那贵妃当年修道,为什么非要入金仙观呢?”

  郭念云的脸色变得煞白。她今天鼓足勇气而来,想以旧事重提挑衅皇帝,却不料他早就识破了她的企图,先发制人了。但她是不会被吓倒的。

  郭念云从容答道:“因为妾是皇家女眷,只能入皇家道观。可妾听说,大家这次安排入金仙观的,只是一介平民女子,不合规矩。”

  “当朝宰相的侄女,不能算一介平民吧。再者说,由朕亲自安排的人,自然就有了皇家身份。”皇帝的语气中除了嘲讽,又增加了些许暧昧。他似乎很享受与郭念云的这番口舌之争。

  “但正是大家的这个决定,导致了金仙观的祸事。”

  “虚惊一场罢了。”

  “难道大家打算让那个裴玄静在金仙观继续待下去?”

  “当然。否则,朕让她去哪儿?”

  “如此下去,金仙观中的秘密总有一天会泄露的!”

  “哦?朕竟不知道,金仙观里有何秘密,今日倒想向贵妃请教一二。”

  郭念云再也控制不住下颚的颤抖了,这使她的面孔略显狰狞:“妾不了解金仙观的秘密。但是妾记得当年之事,大家也记得吧?”

  他不回答,她就继续说下去:“当年妾之所以入金仙观修道,是因为妾失去了……我们的第一个孩子。”

  她没有想到,那么多年过去了,今天再提时仍然心如刀绞,泪水也不受控制地落下来。

  那一年,郭念云刚嫁给广陵王李纯不久便有了喜。这将是李纯的第一个孩子,如果是男孩的话,便将顺理成章地排在皇位继承的优先序列上。

  然而,她没能保住这个孩子。

  流产时胎儿已成型,果然是个男婴。郭念云遭到打击后一蹶不振,提出要入道观修道,以平复心情。于是德宗皇帝下旨,将她安排入了皇家女观——金仙观。

  郭念云在金仙观中并没有待多久。几个月后,金仙观中就发生了一件灭观惨案,仅有几人幸免于难,郭念云是其中之一。案发之后,金仙观便被彻底封闭,而郭念云也返回广陵王府,重新恢复了王妃的生活。没有人知道金仙观的惨案最后是否告破,因为随着金仙观被封,所有相关的事实彻底湮灭无痕,再也不被提起。

  对于郭念云来说,金仙观是心头一块永远不能揭的疮疤。因为金仙观是她人生中的一个巨大转折。在进观之前,她是皇长孙的正妃,肚子里怀着皇长孙的长子。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她将顺理成章地成为太子妃、皇后,乃至皇太后。但是当她离开金仙观时,有些东西永远无法挽回了,比如那个失去的长子。此后郭念云虽然生下了李宥,但已经是李纯的第三个儿子。就是这个错失,让她直到最近还要为李宥的太子身份费尽心机,就更别说自己的皇后位置了。为此她与皇帝的嫌隙日深,几乎到了无法面对彼此的程度。

  而今,皇帝还要将金仙观的丑闻暴露出来,不是存心让她痛苦和难堪吗?

  郭念云可以忍耐郑琼娥,可以忍耐杜秋娘,可以忍耐十三郎的血珠,甚至可以忍耐永远待在贵妃的尴尬位置上,但是她绝对不能接受金仙观的重启!

  “你提的往事与今日之事有何关联?”皇帝皱起眉头,“你勿要庸人自扰。”

  “大家……”她还想说什么,却又说不出什么。

  “还有一件事,今天朕就对你明说了吧——朕将效法先皇,在位期间不立后。”

  并不是没有思想准备,但郭念云仍如五雷轰顶一般,呆住了。

  “好了,夜已深了,贵妃请回吧,朕要睡了。”

  皇帝的逐客令不允许违抗,郭念云本能地站起身来,心中忽明忽暗。转身之际,眼角突然瞥见暖阁屏风后的一枚衣角。

  她的心中一动,有人躲在暖阁里偷听吗?

  邪恶的念头骤起,郭念云停下脚步,朗声道:“妾听说那天十三郎身陷地窟时,大家不允救人,却命以沙土填埋池塘,不惜牺牲十三郎的性命,也要令金仙观的秘密永不见天日。大家之权衡与决断,着实令妾敬佩。正如大家所言,妾为失去一个儿子耿耿于怀,至今无法释怀,实属妇人之见。大家有不止一个儿子,所以当宠则宠,当杀则杀。先为君,次为父,才为君父。”

  言罢,郭贵妃款款行礼告退。皇帝一言不发,但他的惊怒被她看得一清二楚。

  走下丹墀之时,郭念云脚步轻盈,满面春风。她的报复成功了,尽管只是一次小小的攻其不备的胜利,也足够让她快乐好一阵子了。

  皇帝愣着,直到听见暖阁屏风后传来的声音,才回过神来:“十三郎?”

  李忱躲躲闪闪地从屏风后转出来。

  “过来啊。”皇帝将李忱招呼到跟前,轻轻揽入怀中,“你什么时候醒的,听到我们的话了?”

  李忱呆呆地望着父亲,并不回答。他一贯如此,皇帝也不以为意,从李忱的颈上拉过血珠,在掌心轻轻摩挲着。

  他说:“你想不想知道,朕是如何得到血珠的……当年,朕和你现在差不多大的年纪,还和先皇一起住在东宫里。有一天德宗皇帝,啊,就是朕的祖父,你的曾祖父驾临东宫,在花园中见到正在玩耍的我,煞是欢喜,便把我抱在怀中,戏问:‘你是谁家的孩子,怎么在我的怀中啊?’我回答:‘我是第三天子啊。’德宗皇帝连连称奇,先皇见他高兴,便请他赏赐于我。德宗皇帝却说,来东宫时未曾准备,也不愿随便赏个普通的东西。先皇想了想,建议说要不就赏血珠吧?德宗皇帝点头,于是先皇从自己的腕上褪下这串血珠,呈给德宗皇帝,再由德宗皇帝亲手系于我的颈上……从那以后,血珠就一直陪伴着我,直到前些天你过生日,我将它们赐给了你……”

  皇帝停下来,看着怀中沉默的李忱。这孩子仍然一脸木讷,也许他根本听不出这番话中的深意,更有可能,他根本就没在听。皇帝十分扫兴,又不甘心地端详着李忱的眼睛,想从中看出些什么来。

  这双眼睛就像一潭空水,只能映出皇帝本人的影子。皇帝发现,仔细看时,能从李忱的脸上找到许多血亲的痕迹。比如,他的眉毛长得很像先皇,鼻子好似德宗皇帝,嘴巴的形状又与皇帝自己十分相近。但凡此种种的渊源传承,却凝聚成一个含混不清的形象。仿佛李氏血脉中所有令人眼前一亮的光华,经过代代稀释,终于在李忱的身上彻底化为乌有。事实上,他从一出生就背负噩运,母亲是罪臣的姬妾,他自己又生来智力低下。所以皇帝对他的爱,既尴尬又真切,饱含着怜惜与愧疚。

  皇帝将血珠赐给李忱,是因为他绝对不会参与到皇位的竞争中去。把皇位传承的信物交给一个不可能继承皇位的儿子,正是皇帝的破例之举,暗含着他心中最隐秘的愿望:有朝一日,在自己临终的病榻前,有一个出于真心为自己流泪的儿子。一个就够。

  皇帝叹了口气,将血珠重新塞回到李忱的衣襟里。

  就在这时,他的眼角突然瞥见一道凶光。皇帝一怔,连忙再看,李忱的眼神毫无变化。

  不,肯定是自己看错了。

  皇帝自我安慰着,心情却径直灰黯下去。他再也提不起兴致了,吩咐内侍带十三郎回暖阁睡觉。

  “大家,二更已过了。”

  皇帝如梦方醒,站起身道:“准备步辇,朕去清思殿就寝。”

  陈弘志一愣,应道:“是。”

  “明天,你把十三郎送去驸马都尉府。传朕的话给汉阳公主,请她代为照管十三郎。过段时间,朕会找一处寺庙安置十三郎。”

  “寺庙?”陈弘志脱口而出。

  皇帝看了他一眼,又道:“还有,安排郑氏去兴庆宫,命她服侍皇太后。”

  “是。”

  春夜乍寒,步辇的帷幡在风中猎猎作响。皇帝微合双目,却总能看见那道怨恨的目光。

  是郭贵妃的话引起的吗?他不知道,抑或仅仅是自己的良心不安所致。但皇帝明白,那个父子相残的诅咒仍然牢牢纠缠着他。他企图以破例赐予血珠的方式破除诅咒,结果还是失败。

  皇帝骗不了自己——作为父亲,他已经下令杀过一次十三郎了。

  血珠拯救不了他,什么都拯救不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