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宫中,李承乾看着桌上的两件物品,眉宇间有着不决犹豫色。
晚上就是家宴了,该送什么好呢?
拿起卷轴,是幅山水图,也是出自名家之手,只是,画风有些平庸,不算多么出彩,但也可称名作。
又拿起旁边的红木盒,里面是个夜明珠,很大,有鸭蛋那么大,幽绿幽绿的,纵使是在白天,也散发着耀眼的绿光。
画,文雅,有逼格,夜明珠,俗,但贵重,李承乾的手指飘来飘去,最终还是落在了红木盒上。
第一次,他送了一首诗,第二次,他送了标点符号,虽说别出心裁,但终其原因,还是因个穷字。
那时他没钱,也没人计较什么,可现在他有钱了,并且李世民也知晓他有钱,若接着送有内涵而无分量的东西,说不准皇帝会觉得他是有些敷衍。
虽说礼物在心不在重,天子富有四海什么都不缺,但是,李世民又老了一岁,按当下的观念,他是正儿八经的知天命的老人了。
老年人的思维,有时总会莫名其妙的偏颇,所以还是稳重点好,俗就俗吧,起码让人挑不出刺来。
李承乾让人将画收起,而后取出夜明珠,小心翼翼的捧到烛灯前,用金丝手帕细致的擦拭着。
程良骏进来,轻步到跟前,余光瞄了眼角落的宫人,将脑袋再凑近一分。
“殿下,他们两个已经回府了,在经过潼关后不久,遇到了伏击。”
李承乾嘴角一翘,无声的笑笑。
他早几日让程良骏去寻了趟李靖,也没说别的,只是言,尉迟宝琪和李德謇回来的路上,可能会遭遇什么危险。
这不是李承乾知晓了什么,而只是他的猜测,他想,以李治的小心眼,应该是十分不想让尉迟宝琪和李德謇回来的。
因为这两人,和李承乾自小一同长大,李治不敢肯定,他二人回来后,会不会再跟李承乾厮混到一起。
要不会还好,可万一就如此了呢,那可是个大隐患,所以,最稳妥的法子,就是让他二人回不来,如此才可高枕无忧。
若是李承乾现在和李治处境互换,他也会做出如此选择,但是,他会更聪明一些,既然决定下手,那就多遣些人,不管靠不靠得住,只要能用就都派去,总之就一句话,必要保证死无葬身之地。
哪怕动静闹得太大,会引起怀疑来,也是无所谓,反正得不得手的,都会让李家和尉迟家升起疑心。
现在朝中的人,几乎都心知肚明,李承乾和李治,两人兄弟不和。
李德謇和尉迟宝琪又无什么仇家,他们要是死了,众人就会想,谁想要他们二人死,他们二人死了,又会对谁带来益处,如此,推敲到李治的身上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所以,反正怎么都要被人起疑,那还不如豁出去写,只要人死了,只要不让抓住确实证据,纵使都知道是我干的,那又如何?
李治胆量是有的,智慧也是有的,唯独就缺少点豁出去的勇气,成大事者,必要有敢赌善赌的气势。
但可惜,李治并没有,他虽然狠,却不敢对自已狠,这就是最大的缺点。
所以,他失手了。
这下偷鸡不成蚀把米,李家还有尉迟家,和东宫算是有了疙瘩了。
就算李靖和尉迟敬德能大度的放下,李治都会放不下过不去,终其原因,还是李靖和尉迟敬德太有影响力了,太过让人忌惮了,这是主动把他们往自已怀里推啊。
想想,李承乾越是开心,他呲着牙乐个不停,李治却是就难受的很了,太子殿下此时的心情,就跟吃了夹着苦瓜的屎一般,又苦又涩又恶心。
他是万万没想到,百十号人围杀两人,竟是会失手,竟然连人家一根毛都没伤到。
到底是他的人太过无用了,还是那两个人太过勇猛了呢,他们越是厉害,可就让人越是不安,越是恼怒他们没有死!他们该死的!他们必须要死的!
“废物,废物,一群废物。”李治气的牙根都痒痒,“孤好吃好喝养了他们这么久,一个个竟然如此的不中用,百十号人杀不了两个人,笑话,天大的笑话,李德謇和尉迟宝琪,有三头六臂不成,贺石呢?”
“殿下,他受伤了,没法进宫来。”
李治咬牙切齿,“废物东西,他怎么不去死!”
王福低着头,小心道:“殿下,这……接下来怎么办,尉迟敬德和李靖那里?”
李治心烦意乱,他想了许久,只吐出了三个字,盯紧了,这三个字,很平淡,但是,在说这三个字时,眼神中却满是戾气,也许,是有了掀桌子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