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居民都有好记性,凡是住过小镇的人都知道这一点。
我妈妈遇害时,很自然地,镇上的人首先怀疑爸爸是凶手。可因为迟迟找不到真凶,案子也变成了悬案,一直没有破,于是,爸爸只能背着黑锅度过余生。
那年,我才十一岁,姐姐露西十四岁。我们的家住在小镇的南端,那是一幢又脏又破的小木屋。
小时候,我们家徒四壁。一个火炉是我们家唯一取暖的东西。虽然它占据了屋子的大部分空间,但却没有让我们的家变得更暖和。
爸爸的职业是油漆匠。即使在经济危机到来的时候,他凭借着油漆手艺,仍可以养家糊口。可尽管如此,我们仍然时常挣扎在忍饥挨饿的边缘。
爸爸在小镇上的人缘不错,尤其是和女人,他有许多红颜知己。爸爸并不是一个英俊的男人,但我猜他一定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爸爸个子很高,四肢纤细瘦长,脑袋却大得不相称——宽阔的额头,尖尖的下巴,一头浓密的棕色头发,乌黑的眉毛卷曲着。在我小的时候,我很害怕他的眼睛,他那对从弯曲的眉毛下向外窥视的黑色小眼睛,常常让我不寒而栗。
妈妈在我记事以前就死了。在我的记忆里,妈妈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虽然爸爸和妈妈的结婚照被镶在银色镜框里,并摆放在收音机上,可是我很难把照片上那位苗条、漂亮的女子和我记忆中的妈妈联系起来。我记忆中的妈妈比较胖,因为我清楚地记得,她的手指上戴着一枚金质婚戒,那细细的戒指几乎嵌进她的指头。
我记得妈妈被谋害的时候是在三月初,是大地回春、万物复苏的季节。
那天晚上,我和姐姐找到爸爸,请求他允许我们看电影。没想到爸爸欣然同意了,因为以前爸爸总是说,不要把钱浪费在那种毫无意义的事情上。但那晚,爸爸比平时宽容了许多,我和姐姐一开口,他就答应了。他给了我们买票的钱,我和姐姐高高兴兴地去了。那部电影叫《英勇船长》,以至于之后的好长时间,我都不敢再看斯宾塞·崔西的电影。不过姐姐却一点儿也不在乎。
大约在晚上九点五十,我和姐姐看完电影,从镇中心步行大约一里路回家。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个满天星斗的夜晚,天气有些寒冷,南风迎面刮来,我和姐姐不得不每走几步,便背过身去,用戴手套的双手遮住脸,倒退着行走。
当我们转过一个拐角,远远地看到自己家的时候,我和姐姐感觉到仿佛发生了什么不寻常的事情。似乎有许多人在那里围观,还有警察。
“难道是唐·金家出事了?”姐姐不住地猜测,“他一定又喝醉了吧?不应该啊,他妻子平常不报警的。”
而我的脑海里则充满了不祥的预感。那些围观的人群,嘈杂的声音,一闪一闪的红灯,都使我感到深深的恐惧。
当我们走近一点之后,我发现许多人站在我们家的门口。在微弱的星光下,人群中的每一个人都在注视着我和姐姐,我们开始快速朝家里跑去。
我们跑到家门口时,邻居们正在七手八脚地把我妈妈抬出来,送到救护车上。邻居的胖太太一把将我搂住,把我的脸挡在她宽大、柔软的胸前。
我听见姐姐在尖叫,她试图挣脱胖太太家的双胞胎男孩儿,他们在阻止姐姐扑向妈妈——妈妈正被医护人员抬走。
过了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当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当天晚上九点钟的时候,邻居的胖太太来我家借糖,准备做巧克力软糖。她敲了几下门,却没有人应答。胖太太推开了虚掩的门,却意外地发现,妈妈正躺在卧室的门边,已经断了气。当她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她的尖叫仿佛要让屋顶都塌下来。几分钟后,当爸爸赶回家时,救护车已经到了,可一切都晚了。
警察把爸爸带走,进行调查。不过爸爸拿出了所谓的“不在场证明”。他先去蓓蕾咖啡厅喝咖啡,后来又去阿福撞球场玩撞球,最后,他还去了艾利酒吧,和胖太太的丈夫一起喝了两杯啤酒。每个地方都有目击证人,证明爸爸并不在凶案现场。
但是,在这个晚上,爸爸仍然有许多机会可以回家下手。于是,小镇上开始出现了许多非议。许多居民认为,那晚他之所以答应让我们姐弟看电影,是为了支开我们,以便作案。但他们也没有十足的证据。
当时,只有一个人认为爸爸是无罪的,他是一个新来的警察,但没有多少人赞同他的看法。因为警方在验尸的时候,发现妈妈的一只手被凶手砍掉了。妈妈的手一直没有找到,谁也不知道它去了哪里。而那位新来的警察认为:凶手一定是个性变态,是他杀死了妈妈,并砍掉了她的手,因为凶手一定有“恋手癖”。
“你一定听说过有‘恋足癖’的人,”那天我听见他在对警长说,“还有的人是‘恋物癖’——他们疯狂地喜欢女性内衣……”
这些新名词对警长来说,从未听说过,其他人也没有听过。大概多少年后,他们也不会听说这些词汇。
尽管这一观点没有引起多数人的共鸣,但新警察仍然坚持自己的判断:“凶手肯定是个有‘恋手癖’的人!”
这桩凶杀案还有其他的疑点:雪地上没有留下任何足迹;此外,家里放着的一把祖父做的木柄切肉刀也不见了,警方一直没有找到。
由于没有一点头绪,这个案子不了了之,被淹没在时光的尘埃之中。最后,没有任何人被指控。我经常在心里想:假如爸爸被警方指控,然后再被宣判无罪,也许会洗脱他身上的嫌疑。可现在,几乎全镇的人都认定爸爸是杀害妻子的凶手,尽管人们当着爸爸的面不说什么,但是,人们彼此心照不宣。
妈妈离开我们之后,我和姐姐的生活更加困顿了。在家里,我们俩很少和爸爸交谈,甚至尽量避开他。但在这样小的房子里,这可不是一件容易事。每到夜晚,我和姐姐在做功课时,爸爸总是冲着我们抱怨说,镇上的人们总是对他冷眼相待。
“人人都认为是我干的,”他说,“可你们知道,凶手不是我!你们知道的,对吗?我怎么能对你们的妈妈做那种事,我为什么要这样做?”
爸爸平生从不在乎别人,可如今却会因为别人的眼色而感到烦恼不安,真是奇怪。妈妈去世以前,爸爸从来不喝烈酒;可现在,他每天回到家后便闷坐一旁,自斟自饮,直到喝得酩酊大醉。夜深的时候,爸爸都会醉倒在床上,虽然他不会打我和姐姐,可他喝醉后的样子,更让我们无法接受。
最初,我和姐姐都认为爸爸可能会再婚,因为邻居们都知道,一直以来,爸爸都对朱迪小姐“有点意思”。朱迪小姐是镇上学校里教四年级的老师。“对……有点意思”是我们牧师常用的词。
记得妈妈还活着的时候,爸爸并没有过多地表现出对朱迪小姐的好感。有时候,我们去参加镇上的集会时,爸爸也主动和朱迪小姐打招呼,甚至还试图搭讪。这时候朱迪小姐总是皱着眉头,对爸爸微笑着摇摇头。
妈妈去世以后,爸爸几次邀请朱迪小姐参加舞会,甚至还买来电影票请她看电影。但爸爸的几次努力都失败了,朱迪小姐拒绝了他。
我猜想,也许朱迪小姐心里对爸爸没底。毕竟,爸爸身上还背负着杀害妻子的嫌疑。但无论什么理由,总之,在一年后,朱迪小姐和一个加油站老板结婚了。这意味着爸爸永远没有机会了。
自此以后,我和姐姐的生活越来越糟糕。姐姐中学毕业后,进入了一家矿工医院,成为一名实习护士。我知道,她是在等我毕业,然后一起走。因为在很早以前,我们就决定:我们在长大成人之后就离开这个破碎的家。
在我十七岁那年,我从中学毕业了。在毕业前的几个星期,我已经将我的个人物品装在一只破袋子里——那是我十三岁时在垃圾堆捡来的。毕业那天晚上,我回到家里,将妈妈的结婚照塞进袋子里,便不辞而别了。我直接来到汽车站,前往一所乡村小学——我们的校长安排我临时在这里教书。到了第二年夏天,我幸运地考上了大学。我一边打工一边读书,计划在毕业之后谋求一份正式的教职工作。
我姐姐的事业发展也很顺利,她完成了护士培训课程。不久以后,她出嫁了。三年之后,我也结了婚。我和姐姐的家相距仅五十里。
我们姐弟俩都没有再见到爸爸——直到他去世,也未与他谋面。
因为要参加爸爸的葬礼,我和姐姐这才回了一次家乡。
我们回去的时候,他的遗体已经被抬到了位于家具店后面的殡仪馆,有几位镇上的居民来送葬。我们没有在葬礼上停留多久,爸爸的遗体一下葬,我们就匆匆离开了。也许人们会认为我们不尊敬爸爸,但是,爸爸也不尊重我们。
在参加爸爸葬礼期间,我和姐姐住在旅馆里。即使给我一百元钱,我们也不愿再睡在爸爸居住过的老宅里。不过,爸爸下葬后的第二天,我们还是去了一趟位于镇子南边的老宅,整理爸爸的遗物。
我们曾经生活过的小木屋更加破烂了,斑驳的漆残留在墙上,院子里长满了野草,满目荒芜。
屋里散发着霉烂的气味,几乎令我们窒息。姐姐打开窗户,让空气流通起来。接下来,我们俩开始清理屋子里的杂物。清理出来的一大堆垃圾直接送到垃圾站丢掉,另外一些尚可使用的物品,则捐赠给了“救世军”。总之,没有一样东西是对我们有用的。
“这是什么?”
在妈妈结婚时买的柜子顶上,姐姐找到了一个小东西。那是一个破旧的香烟罐,看上去不太大,扁扁的。
“里面装的是什么?”姐姐拿着它在耳边晃了晃,“里面有东西在响。”
她拧开盖子,把里面的东西倒了出来。
我们一起向那东西看去。
它静静地躺在那儿,那是一只人手的骸骨。在小指的末端,我看到了那熟悉的、曾经几乎嵌入妈妈肉里的金质结婚戒指。
可怜的爸爸,他总是要物尽其用,但那只戒指,再也没有派上用场过。我们知道,爸爸是想把那戒指送给一个女人,可这,却让妈妈失去了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