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 可恨的偷猪贼

自从得知建虏大败之后,之前从顺义、怀柔、密云等城出逃的百姓又陆续开始回返,崇祯也颁旨下令撤离的守军需再回各城守卫。

京师封闭月余,也有大量行商急需出城采买,互通有无。

特别是晋商八家,这次损失惨重,在京师的产业真是伤筋动骨了。

还好沈浪比较有人情味,没有向他们催交欠银,但是一些地契、房契还在沈浪手上,须尽快赎回来。

否则,一旦出了什么变故,将这些家底都丢了,那他们在京师多年的基业将毁于一旦,八家在京师的布局也会大受影响。

这可不是金银一下子能买到的。

为此,八家在京师的主事人,范永昌和田生亮等四人必须亲自回张家口一趟,向各自家主当面汇报这次京师风云变幻的详细过程。

商讨应该如何应对接下来的局势,毕竟钱财损失了还可以再赚回来,但是大清这次惨败造成的影响,他们必须得从长计议。

剩下四人以王登信为首,继续留在京师主持残局。

因为王家和沈浪联系最紧密,而且王家在八家中的影响力也足够,所以由他们留下来最为合适。

当然,留下来的几家也会派出重要心腹和范永昌他们一起随行,并带去王登信四位主事人的亲笔密信。

原本四野无人的北直隶北部,由于人员比较集中的大规模流动,一下子变得热闹了不少。

不过这样一来,势必也滋长了一些偷鸡摸狗的盗贼,甚至是拦路抢劫的劫匪。

所以范永昌等人组成的商队护卫力量非常强大,等闲之辈只能望而却步。

但是一些升斗小民,却只能结伴而行,尽量的避开一些凶险路段。

一行五个穿着破旧棉服,脸上脏兮兮,如同乞丐般的流民有些无精打采的在一片树林中穿梭。

他们一言不发,但眼珠子却不时的扫向四周。

突然,走在最前面的一人猛的连咳几声,脚步也微微一顿,随即才继续迈步前行,后面的四人几乎是本能的抓紧了手里破旧的包裹。

在他们又走了十多丈距离之后,一阵人影晃动,居然在前方出现了十多道身影。

虽然也是衣衫褴褛,但是刀枪棍棒倒是凑齐了,人人手上都有兵器。

几人大惊,最前面的那人惊恐的道:“几位爷,俺们,俺们都是穷,穷人,身上没有一钱,也没有值当的物什。”

“求,求,求几位爷高抬贵手,放,放俺们一回吧。”

对面为首的劫匪挥舞着那把有几个大豁口的大刀,冷冷的道:“包袱放下,把身上的棉服都脱下来,然后滚蛋。”

“否则,爷把你们几个脑袋砍下来当夜壶。”

几人对视一眼,显得无助又惊恐,便胆颤心惊的拿着破包袱上前,似乎要亲自交到劫匪的手上。

一群劫匪露出嘲讽的笑容,很是满意这些人的识相。

可是,就在一个劫匪准备伸手接过包袱时,原本还软弱可欺的流民却是目中凶光一闪,右手飞快的从包袱中抽出。

一道银光一闪,正在伸手的劫匪便迅猛的将手收回,想要捂住脖子,因为那里已经像喷泉一般正在飙射出一道道血线。

除这人外,另外三个流民同样是飞快的从包袱中抽出一柄短刀。

如同恶狼扑食一般,瞬间冲入羊群,一刀一个将毫无准备的劫匪杀得惨叫连连。

“啊”剩下的劫匪吓得惊恐尖叫,甚至还有几人脚一软直接摔倒在地,此刻的几个流民比他们这些劫匪还像劫匪。

他们出手狠辣,行动敏捷,一个个想要逃跑的劫匪被他们迅速追上,然后一刀斩杀,丝毫不留情面。

匪首带着剩下三人疯狂逃蹿,只见一个身影仿佛豹一般,飞快的绕过几棵小树,身形一闪便直接出现在了他们的前方。

四人没有任何勇气继续冲前,几乎是本能的就要向一侧逃去,却是发现那里不知何时也出现了一个凶神恶煞之人。

眼见逃不掉,匪首直接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剩下三个劫匪也连忙跪下,一起磕头求饶:“几位爷,小人有眼无珠,有眼无珠,饶命,饶命啊。”

可是这几人没有丝毫怜悯,眼中只有对生命的漠视,仿佛只是准备杀几只鸡一般。

匪首被一刀直接捅穿胸膛,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仿佛更能看清眼前这凶恶之人的真面目。

“鞑,鞑,鞑子。”一个吐字不清,微不可闻的声音从他的喉咙中发出。

这流民眉头一皱,抬起一脚直接将匪首的尸体踹飞。

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抓出一条细细的辫子,摸索了一下,冷笑一声,迅速又塞进头巾中。

原来他们并非什么流民,而是建虏,此刻还在大明境内的建虏,肯定是阿济格大军被打散的溃兵。

只是没想到,他们没有直接向北而逃,反而一路向西的出现在了宣府。

四个建虏飞快的在这些尸体上搜索起来,想找些可用之物。

一会儿之后,他们迅速的回到之前一直未出手的那个微胖身影面前。

其中一人叹息道:“主子啊,这是一帮穷山贼,就找到了几枚破铜钱,还有这两个干饼。”

那微胖身影轻哼一声,看都没看这点东西,淡淡的道:“再过去就是保安州的地界了,应该不会再遇到勇卫营了。”

“不过也不要大意,尽量避开官军,免得招惹麻烦。”

“还有,在没有回到大清之前,不管在哪里,别叫我主子,叫大春。”

“是。”几人连忙应令,迅速的消失在这片树林中。

“老谢,俺们这锦衣卫,就整天到处瞎晃悠啊。”

听到这话,老谢有些不乐意了,轻斥道:“我说虎子啊,你现在也是锦衣卫的人了,咋好几个月了还养不熟你呢?”

虎子就是吴二虎,当初沈浪剿匪的时候,锦衣卫将他和二瓜当成土匪的探子给绑了。

后来被高彩看上,将他和二瓜收入进了锦衣卫中,被派遣到了这保安州进行布点。

这几个月来一直在锦衣卫中接受各种训练,没有真正的执行过什么重要任务,所以才有现在的牢骚。

只听他继续道:“俺当初就是想加入勇卫营,跟着沈大人打仗的,不然,这次俺跟着沈大人,好歹斩几个鞑子脑袋,多带劲。”

“可如今,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连根鞑子毛都看不到。”

老谢轻哼一声道:“俺们锦衣卫,是刺探消息的,满眼所看之处,侧耳所听之声,皆是消息。”

“若是刺探到重要情报,比你杀十个百倍鞑子都强。”

“可这荒山野岭,除了前面的破山村,有啥情报?”

“这保安州可是途经张家口堡的必经之地,上面的大人既然让咱们在这里布设据点,自然是有用意,听说这还是沈大人的意思。”

“咱们就是沈大人的眼睛,帮着沈大人看到他看不到的地方。”

“只要他想看哪里,咱们锦衣卫都能够随时将咱们看到的、听到的东西告诉他。”

“这样,咱们便是尽职了。”

虎子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正在这时,一阵吵杂的声音从前方刘家村的方向传来,还夹杂着阵阵哭声。

老谢立即使了一个眼色,带着虎子和另外两人一起走过去。

随着靠近,那悲惨的哭声也越来越清晰:“呜啊俺的猪啊,俺的猪啊,俺可怜的猪啊,哪个杀千刀的偷俺的猪啊。”

“这可是给俺儿子取妻用的啊,就给俺留了猪头和猪屁股啊,真是没有人性哪,连猪都不如啊。”

十几个村民也是义愤填膺,大骂偷猪贼无耻,胆大包天,光天华日之下都敢来偷猪,真是欺咱们刘家村无人哪。

你偷猪就罢了,既然当场杀了,好歹给人家留点好肉啊,就留一个猪头和小半边猪屁股,真是没有一点良心。

而且,那猪头还没有猪鼻子和猪耳朵,这叫什么事,这是人干的吗?真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