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李闯算什么真龙天子,不过一流贼!末将堂堂男儿,岂能向一流贼之女屈膝!”
面对陆四的质问,黄中色这个降将竟然铁骨铮铮起来。
陆四一阵恍惚,麾下尽是这等好汉,何愁鞑虏不灭,又何愁不能入主紫禁城,成就太祖伟业!
好汉子,陆四肯定不会为难,故意斥责几句让他退下自己闭门思过。
“这个黄中色当初跟着刘泽清可是坏事干绝,张国柱起事时这家伙见势不妙就裹了红布投降,都督让他跟着张国柱入河南,每战都不肯用命,后来便守在这归德城,为人很是胆小怕事”
贾汉复这么一说,陆四才想起当初在徐州撞蛋,好像就是这个黄中色第一个蛋碎,然后他陆都督的鹅蛋就打遍军中无敌手了。
“如此说来,这黄中色是想偷我的鸡了。”
陆四十分没好气,不知道孙武进劝人从龙的名单里是不是有黄中色,要是有就能合理解释他的铁骨之举了。
这家伙定是知道他要来归德,故意来这么一出,以加强其在陆四心目中的印象,将来陆四真要自立,肯定会想到那个谁谁谁在河南不向李顺公主屈膝,只向他陆四称臣,如此一来,自是不能亏待了人家。
“袁宗第,李自成封的右营制将军,授绵侯。前明崇祯十五年郏县之战后开始独领一军,与刘宗敏、刘芳亮、田虎、田见秀、李过等人都是李自成的御营大将”
有关闯营大将的具体情报,陆四多少知道一些,不过部下们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有刘若达这个投过来的大顺文谕院学士在,倒是省得他不少口舌,也能知道他一些不知道的事情。
刘若达又告诉诸将,那个李来亨是毫侯李过的义子,也就是名义上李自成的侄孙。
李自成另外还有一个义子李双喜,改元永昌后李自成让这个义子恢复本姓,即义侯张鼐,乃是老营孩儿兵出身。
“李自成前后几任夫人都没有为其诞下一子,只第一任夫人韩金生生了翠微公主,故李自成之下首推是他的三弟李自敬,其次为侄子李过。”
说到这,刘若达看了眼陆四,又道:“若都督娶了翠微公主,名义上便是大顺驸马,当可与李自敬、李过分庭抗礼。”
“这话说的,就算我娶了这位公主,世上哪有女婿分丈人家产的,总要给侄子的嘛。”
陆四笑着摇了摇头,据他所知,李过也就是李锦这个侄子并无名利之心,而李自成的三弟李自敬才能平庸,李自成死后这个李自敬被李过推举为大顺第二任皇帝,可在位几个月后人就下落不明了。
有说战死,有说是卷了金银逃到乡野,真相如何,成迷。
也因此,陆四对李自成的“遗产”才动了心思,只现在李自成没跑到襄阳,反而在南阳打了鸡血破斧沉舟要与阿济格大打一场,这就让陆四有些奇怪并对接下来李自成的命运一无所知了。
李自成要是没有像原本历史那样死在湖北民团手里,陆四娶了李翠微就不是妙棋,而是毒药了。
“不管这些了,先去会会那位绵侯吧,再怎么说,我这个淮侯都得替手下向公主殿下赔个不是吧。”
陆四说着起身与众将前往大顺公主暂住的归德府衙。
“殿下,打听清楚了,这个黄中色原先是刘泽清的部将,淮侯在徐州击败刘泽清后这人便降了淮侯。”
归德府衙后院原知府的书房,大顺公主李翠微同侄子李来亨正在下棋,边上站着一中年文士,说话的是顺军御营右营左果毅将军白鸣鹤,其与右果毅将军刘体纯都是袁宗第这个制将军的副将。
那中年文士听了白鸣鹤所言,微微一笑道:“刘泽清的人,难怪。”
“前年在河南,刘泽清可是叫父皇打的很惨。”一身戎装,丝毫没有小女子姿态的李翠微放下棋子。
李来亨这个侄子本就不喜欢下棋,见状,如释重负,欢脱的站起,对那中年文士道:“还是先生来吧。”
这中年文士便是大顺政权的吏政府侍郎、齐侯顾君恩,不过早年顾君恩还有一个名字叫顾炎。
李翠微同李来亨这姑侄俩的学业便是由顾君恩教授。
身为李自成的重要谋士,又是大顺政权为数不多的政府高官,顾君恩按理是不应该出现在这支送婚队伍中的,但他又必须来,因为淮军方面的配合与否关系到大顺能不能力挽狂澜。
其实顾君恩并不赞成李自成将荆襄白旺部全部调来,集结河南兵马全力北上的战略,他同宋献策的意见一致,认为这样做太冒险。因为大顺主力若尽数北上,一旦阿济格部出邓州直入南阳,顺军的后路就会被清军截断,彻底成为孤军。
但李自成执意要行此险招,说顺军主力只要攻进怀庆,阿济格部断然不敢东进南阳府,反而会立即撤兵退入北直,如此顺军可以偏师牵制清军,主力再出潼关收复西安,将局面扳回到永昌元年的情形。
顾君恩思来想去也不认为李自成的这个策略会成功,如果说北上的目的是诱使清军撤回北直京畿,顺军重新夺回西安,那当初就不应该放弃西安。
宋献策也认为这个策略是下策,但李自成执意如此,身为谋士的宋献策只能和顾君恩尽全力辅佐,想尽办法使这个策略成功。
毕竟,他们已经与李自成,与大顺荣辱与共。
二人不约而同都将北上策略能否成功的关键放在了山东淮军是否能全力出击上,故而顾君恩自请同公主一起前往淮军辖境,以便能说服那位驸马爷全力帮助岳父北进。
临行前,宋献策设宴为顾君恩践行,席间曾说过那么一句话,谓:“陛下大起大落,心境难免波动,弃守西安之后便一心放弃北方东下夺取江南,不料山东却有奏捷,阵斩清军近万,陛下受此捷报触动,自是不甘轻弃北方基业,为后起之秀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