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夏天的热风吹的人出一身腻汗,白桦树的叶子呼啦啦摇着,银白色的叶子背面反射着刺目的光。

八月九号是程尔初的生日,正好在暑假,按照他们这里的风俗要做油炸糕吃,所以程尔初被派出去给邻居们送这些逢年过节才有的吃食。

送了五六家,她最后到了楼上季家,开门的是季存周,他模样清俊,个子也开始抽条了,比程尔初要高几厘米,他一见了她,眼睛就亮了起来,压不住的笑容给这眸光更添几分甜蜜。

“尔初姐,来送炸糕啊。”

“嗯,我就不进去了,你找个盘子来。”

他听了这冷淡的话,心下一沉,面上却不显,慢吞吞地找出个盘子,把油炸糕倒上去,酥脆的外皮撞到盘底发出清脆的声响。

他咬咬嘴唇,轻声问她:“你下午在家吗?我去找你。”

程尔初一直是不喜欢出门的,尤其是天气这么热的时候。

“在的,不过要睡午觉,四点之后再来吧。”

季存周应了一声,直到看着她下楼,听到她的关门声,才收回目光进了门。

砰砰砰,程尔初从睡梦中醒来,一看表正好四点,揉着眼睛去开门。

“你好准时啊。”她充满怨念地看着季存周。

被这样的目光盯着,他慌乱起来,忙说:“吵醒你了吗?对不起。”

她反而不好意思了,顺顺压翘的头发:“没事,晚上再睡也一样。”

把他让进门来,她去厨房倒水,之后端着两杯水出来,坐在沙发上。中午睡的喉咙有点干,她拿起杯子咕嘟咕嘟喝了几口。

季存周从包里掏出个黑色的盒子,封面是风格怪诞的油画:“尔初姐,这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

“23!”她接过来,笑了一下:“你怎么知道我喜欢hyukoh?”

程尔初平常总是笑得漫不经心的,这一次带着真心实意,让他看了,好生欢喜。

“你的书架上有他们的两张专辑,上次看到了。”

她迫不及待地回了房,拆开新专辑试听。

季存周的眼睛黏在她的水杯上,她刚刚喝过水,杯壁有一圈小小的水渍,他的脑袋里现在正无数次描绘着那个场面,她捏着杯把儿,睁着杏眼,边小口小口地喝水,边看他,放下之后,嘴唇亮晶晶的,然后伸出尖尖的舌头舔去那些水分。

心跳如雷。

他觉得自己受了蛊惑,拿起她的水杯,印着那片痕迹贴了上去,轻轻抿了一口,好像尝到了她身上的味道,清新却又微有些苦涩。

程尔初听到一半,才想起来季存周还在客厅,觉得不太合适,忙摘下耳机,叫他进屋。

他听见她的脚步声,心吊了起来,紧张地呛了水,剧烈地咳嗽。

她见他咳嗽的脸都红了,坐到旁边,轻轻拍他的背,他觉得她碰触到的地方

像是被一根带着热度的羽毛轻轻撩拨,又痒又烫,咳嗽更剧烈了。

到了她的房间,他拿出了一沓卷子:“我攒了一堆问题,等着问你呢。”

程尔初喜欢安静,季存周虽然很喜欢和她待在一起,但很会把握分寸,既让她觉得亲厚又不会嫌烦。

她翻了翻内容说:“高中的知识比初中难不少,不错,你还知道提前预习。”

她即将上大三了,所以高一的知识对她来说简直小菜一碟。

她是学材料的,所以先从化学讲起:“你看这个方程式两边的元素不一样多,先要给它配平。”

每讲完一个知识点,她都会偏过头来问他:“懂了吗?”

“嗯,懂了。”

其实他一句话都没听进去,光顾着看她了,目光像工笔画打底稿一般,细致平稳地扫过她的脸庞,一笔笔描绘她细长又微微挑起的蛾眉,一下下揉皱春水的睫毛,挺巧的鼻尖,鼻尖上面有一颗痣,那小小的一点,如清荷粉尖,如美人眼波,给她清冷的周身添了一丝妩媚。

好在他早就学会了这些知识,所以每当她问起来,或者让复述一遍的时候,能一点儿不错地说出来,看到她投来赞许的目光,季存周能高兴好久。

程尔初喜欢聪明人,他从小就知道,那个时候她还在上初二,班里有个男同学一直在她身边晃,要不帮值日,要不缠着问题,一道题总要讲个四五遍他才略略领会,后来程尔初不胜其烦,把自己积攒多年的压岁钱拿出来,交给那个男生说:“你去报个补习班吧,我没有办法解决你的问题。”

当时的他觉得尔初姐姐实在是太没耐心了,现在想想,那个人岂不是和自己存了一样的心思,只不过没有摸准她的脉,碰了一鼻子灰而已。

讲了好多内容之后,他们决定今天就到这里,季存周依依不舍的收拾着书包。

“要一起听会儿歌吗?”她捏着一只耳机问他。

她从来没和别人交流过她的喜好,仿佛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不出去,也不让别人进来,所以他听到这话很惊喜,哪有走的道理。

歌的名字是Tomboy,在他看来MV的画风很奇怪,一团团人形线条在跳动着,羊、昆虫、树张着大嘴唱歌,下雨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很灰暗,但是歌曲却是很昂扬的,和这种阴郁的画面格格不入。

“那些人为什么会流动?”他问。

“他们都是火。”

“人是火吗?”

“青春应该像火一样。”

他五六岁的时候就不喜欢和同龄人一起玩了,程尔初也不喜欢,她总是呆在家里拿着各种各样的书看,就算他去找她,在她眼前晃来晃去,她也可以一直浸在书里完全忘了他的存在,看起来她就像一捧雪一样冷寂,可是他知道,她心里烧着一把火,内里是热气腾腾的,生机盎然的。

乐队的主唱是个光头,他小心翼翼地问:“尔初姐,你喜欢吴赫吗?”

她有些意外地反问他:“为什么这样问?”

“好奇。”

“我对他只是歌手意义上的喜欢。”她插上耳机继续听歌。

他暗暗松了一口气,还好不是对于男人的那种喜欢,他其实不太想剃光头。

晚上程尔初给他发了个红包,他毕竟还是个刚刚脱离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零花钱还是有数的,她不想让他破费。

他推辞了几句就收了,要是不收,按照她的性子明天一定会买一套参考书回来,作为她的回礼,他可不想再没日没夜的做题了。

程尔初在外地上大学,因为离家

远,每年只有寒暑假才能回来,9月份一到,他再想见她只能在过年的时候了。

好在高中的课程还是挺紧张的,他只能见缝插针地想一会儿她,日子也不是太难熬。

冬天程尔初放假早,季存周还在上课,他们的父母都在一个单位,领导难得大手一挥说要搞团建,去现在依然很温暖的泰国游玩,几辈子遇到的公费出国旅游,大家纷纷做好准备,兴冲冲地抛下儿女,踏上了异国他乡的土地。

这下子一整个家属院显得空空荡荡的,程尔初翻开家里的冰箱发现什么都没了,她决定去超市进点货,套着厚厚的大棉袄,戴着毛线帽,围着围巾遮得就剩一双眼睛。

她提着两大袋东西出了超市,走的很吃力,她有些后悔没有把车开出来。

她只能走一走歇一歇,过十字路口的时候,她看见了季存周。

他身边还有一个女生,那个女孩子一直叽叽喳喳的说着话,那样子看起来高兴极了,程尔初原来有心叫住他让他帮忙,可现在看来还是算了,免得去当电灯泡。

又走了几步,女生要拐进巷子里,依依不舍地同他分别,他倒是头也不回,脚步不停。

要不是因为程尔初放假了,他平时放假的时候不会回这么早,可偏偏遇上了他们班里最活跃的人,她可真能说,弄得他耳朵边像是有个蜜蜂似的嗡嗡嗡个不停,好在她终于走了,他想赶快回去找程尔初。

“存周!季存周!”她在后面喊。

他没听到,越走越快。

程尔初没有办法,撂下东西,快跑两步,气沉丹田大喊“季存周!你站住!”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他连忙回头,只见程尔初裹得像个毛毛虫似的,拨下围巾,脸蛋微微发红,喘着粗气。

不待他开口询问,程尔初就拉着他往回走。

“我实在拿不动了,你帮提一袋。”

“哦。”他还以为是她专门出来找他呢。

进了小区的门,季存周忽然想到,她提着那么多东西,走的肯定不快,那离他的距离不会远,那岂不是看到了他和别人走在一起。

他解释道:“那个女生只是我的同班同学,和我不太熟的。”

程尔初看他一眼,笑笑不说话。

他愈感慌乱,声音大了些:“你不要误会,真的没什么的。”

她感到莫名地说:“我误会什么了?我什么都没说呀。”

是,她确实什么都没说,总之他的一切都不会放到心上就对了,他心情低落地想。

“再说了,有什么我也不会和你爸妈说的,你慌什么?”她又添了一句。

还说没误会!

上了楼,他把东西提到她家,一样一样替她放进冰箱。

程尔初见他书包都没摘,就光顾着干活,心里软软的,走到他身边,把包摘下来。

“这两天饭都在这里吃吧,省的你还得自己开火。”

“好。”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毕竟吃到她做的饭是很不容易的。

她从袋子里摸出几个西红柿,划十字花刀,在火上烤几秒,剥了皮切碎,热锅冷油,把西红柿熬的浓稠然后调味,加水烧开,下刚买的手工面,然后她又拿出平底锅,煎了几片午餐肉,还有两个油汪汪的鸡蛋。

把面移到大瓷碗里,摆好盘,她发现季存周一直在厨房盯着她,她觉得有点不自在。

“别看了,吃饭。”她把两碗面端到餐桌上,递给他双筷子。

手工面爽滑弹牙,汤味道醇厚,煎蛋焦脆,午餐肉煎过之后更凸显风味,季存周觉得这是他吃过最好吃的面。

饭后他要洗碗,程尔初就让他去了,她按着遥控想找个电影看看,顺便让他放松一下,天天抻着弦学习对身体不好。

“小米粥,你要看什么电影啊。”她冲厨房喊去。

他满手泡沫地握着碗,想起了音乐老师在班里放的电影《不能说的秘密》,当时只有一节课的时间,他们没有看完,他一直记得叶湘伦和路小雨四手联弹的片段,现在和她一起看,特别应景。

程尔初早就看过这个电影了,有些感慨,周杰伦当时还是个青涩的男生,现在整天奶茶不离手,葡萄糖催人肥胖啊。

电影快结尾的时候季存周陷了进去,他深深明白,喜欢只能藏在心里的感觉。

小雨每天闭着眼从琴房到教室需要走108步,而他们现在只要一伸胳膊就可以触碰,可是他却不能,那样会吓到她,或许她以后会躲着他,再不能如此和谐地呆在一个屋檐下。

因为对她而言,他只是一个没有长大的邻居家弟弟而已啊。

电影最后叶湘伦回到过去,找到小雨一起幸福的生活着,但他总觉得其实叶湘伦没有按下最后一个键,没有回到过去,之后的剧情,只是他的一个梦而已。

他站起身来,坐到程尔初家的那架钢琴前面,弹起了他学过的一首曲子,只不过他好长时间没弹了,有些磕磕巴巴的。

她也站起来,坐在凳子上,微微握住他的手,纠正他的手势。

骤然被她有些凉的手包裹,他惊了一下,感觉那手不是自己的手了,僵硬的不行。

她低头耐心地说:“第一个关节要伸平,手腕抬起来,不要垂着。”

“嗯。”他低低地应了一声,耳朵红的要沁出血来。

“你想学那首四手联弹的曲子吗?”程尔初问他。

“想学,想和你一起弹。”他这时不再躲闪,眼睛定定的看着她。

屋子里没有开灯,外面的天色已经黑了,可是他的眼睛却流光溢彩,亮的像两颗宝珠,饶是她缺根筋也感受到了不寻常的情愫,可是很快被她甩在脑后,他们两个可是差五岁呢。

程尔初翻出多年前的琴谱,和季存周一起练习,两个人都有底子在,越弹越顺,越弹越快。

季存周看着她的笑脸,扫除了刚刚的阴霾,他们之间没有时间的鸿沟,是近在咫尺的,他不要阴差阳错,他要功德圆满。

无论如何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