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灵气逼人(五)

任慈在石慧的要求下给南宫灵做了一把小孩子的椅子,这样子小家伙也能够和他们坐在一起吃饭了。虽然总是把饭撒的到处都是,可是小家伙却很高兴。

自从任慈救了石慧回来,最开心的是南宫灵了。

作为丐帮帮主,任慈并不是有那么多时间陪伴南宫灵。平日里任慈若是有事情就会将他随便交给那个弟子照看或是寄养在百姓家中。现在因为石慧的存在,任慈要出门的时候也不用另外找人来照顾南宫灵了。

两三岁的孩子认知能力正在加强,总不会喜欢陌生的人和环境。对于已经熟悉了石慧存在的南宫灵来说,再也不用被义父送去陌生的地方小住,是件非常开心的事情。

“方才收到消息,无锡那边的分舵出了点事情,需要我亲自过去处置。”任慈放下饭碗,温声道,“小灵就有劳阿慧照看几日了,若是有什么事,让附近的丐帮弟子去做就是。”

石慧的伤势已经日益好转,或许再过一段日子,脸上的纱布就能去掉,不用时常换药了。

石慧和任慈的关系也在不知不觉中亲近了几分,任先生变成了任大哥,石姑娘变成了阿慧。石慧没有主动提起离开的事情,任慈却也有意无意地避及谈论这个问题。

石慧有时候,也会忍不住想这位任帮主当真也是个妙人,莫不是他还喜欢上了睡自己堂屋上的那两条凳子不成?

因为无论多忙,任慈晚上都会回到这里,而他不那么忙的时候,就会陪着他们一起吃饭,或是与石慧聊天或是陪南宫灵玩耍。就是南宫灵坐的小椅子都是石慧的提一下,任慈亲手做的。

越是相处的多了,石慧越是佩服这个男人。任慈本是孤儿,得了老帮主赏识收为弟子,却也是从最底层的弟子一步步做到帮主的位置。任慈会的东西很多不奇怪,让石慧佩服的是,他能够亲力亲为去做这些事情,而不是随意吩咐手下的人去做。

“任大哥放心,我会照顾好灵儿的。”石慧用帕子擦去南宫灵嘴角的汤汁,回道。

“不仅仅是灵儿,你也要照顾好自己!”任慈关切道,“如今天气转暖了,你也要小心不要随意沾水,免得伤口感染了。”

石慧点了点头。

任慈站起身,望着抓着食物往嘴巴里塞的南宫灵和细心照看着孩子的石慧,心中突然生出几分将要离开的不舍:“那我走了!”

“任大哥,路上小心!”石慧轻轻拍了一下南宫灵的肩膀,“灵儿,还不和义父说再见。”

“义父,再见!灵儿会在家乖乖哒!”南宫灵忙道。

任慈笑了笑,拿着青玉仗,大步离开了。石慧望着他离开的背影,有些失神,这个男人还真是很容易打动人心。这几个月的相处让她明白,为什么秋灵素遇到那样可怕的事情之后,没有成魔,反而洗去尘埃,找回了本我。

“姨姨,灵儿吃饱了!”

“灵儿吃饱了吗?那洗洗小脸,自己玩一会儿好不好。”

“好!”

“灵儿在屋子里玩一会儿,等姨姨收拾好了,我们去街上买东西。”

“街上?”南宫灵眨了眨眼睛。

“是啊,街上好热闹,灵儿想不想去玩?”

“想!”南宫灵大声应道。

石慧收拾了碗筷,带上银带就准备与南宫灵去街上。任慈离开前有安排弟子在附近保护他们,还有人定时送来粮食米面和新鲜果蔬。只是他们有时候,也会需要一些别的东西。虽然可以让送东西的丐帮弟子买回来,但是石慧还是决定亲自去街上走一走。

上一个任务世界,作为宁国府的女主人,石慧的活动范围大多局限在内宅。偶尔出一次门,也不能如普通百姓一般在街上随意逛。

高门大户的夫人小姐,大多是一脚抬八脚迈。只要出了府门,必然是跟着许多仆妇丫鬟。能够在那些装潢精致的铺子里看看新的首饰、布料就算顶天了。

在这个充满江湖气息的世界,石慧想要出门就变得比较容易了。不过相较而言,危险性也是不一样的。

怕脸上的纱布吓到人,石慧还特意带上了帷帽。脸上的白纱还没有拆去,包起来简直和木乃伊一样。若是一般人看到她这模样,都要退避三舍。

倒是南宫灵才两岁多一点,正是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的年纪。在他的世界里还没有形成普通人的审美观,也是因为这样子与石慧竟也相处的极好。

石慧牵着南宫灵出了院子,随手关上门都不用上锁的。丐帮总舵在济南城,任慈住的小院虽然在济南城的贫民区。不过这一片住的很多都是丐帮弟子和他们的家眷。

石慧还是第一次逛这样的古代街市,南宫灵同样也是第一次。不说任慈不会有时间陪他出来玩,就是有,大约任慈也想不到带小孩子上街玩的。

小家伙牵着石慧的手,一双灵动的大眼睛转来转去,好像什么都看不够一样。

“阿娘,我要吃糖葫芦!”走在前面的小女孩看到有人卖糖葫芦,拉着母亲的衣角撒娇道。

“吃晚饭才出门,吃什么糖葫芦,回去晚上娘给你做饼吃。”

“不嘛不嘛!娘,我要吃糖葫芦!”小女孩站在卖糖葫芦的人面前拉着她娘不肯走。

南宫灵好奇地看着小女孩耍赖,突然反身抱住了石慧的小腿,嘻嘻笑道:“娘,灵儿要吃糖葫芦!”

石慧不由愣了一下。

“妈妈,飞机,买!”每次上街,只要看到飞机、坦克、小车一类的玩具,小堂堂总会赖着不走。

不过,为了不让儿子养成浪费的习惯,小堂堂十次里顶多有两三次可以如愿。后来,石慧想要买更多的玩具给儿子,可是小家伙却因为生病,不在那么精力十足,什么都喜欢了。

“娘、娘,灵儿要吃糖葫芦!”南宫灵见石慧没有说话,又叫了一声。

石慧弯下腰,紧紧地保住了南宫灵。

“娘?”南宫灵偷偷觑了一眼那个撒娇的小女孩,学着她的模样又叫了一声。

“灵儿真是乖宝宝,我们这就去买糖葫芦好不好。”石慧哽咽道。

在任务开始前,系统不会揭露任务内容。而在任务开始后,系统商店是不对外开放的。石慧虽然准备了许多可能会用到的东西自然也包括保命的药,却不会准备比较偏门的宛如止疼药。

当她取代秋灵素的时候,身体上的痛疼其实没有预料中的那么好熬。加上这次任务似乎没有实习任务那么顺风顺水,石慧的压力一直不小。

可是相较于这些,更难熬的还有对儿子的思念。十年分离不到半日的相聚,却不能听到儿子的一言半语,让这份煎熬变得更加可怕。石慧很害怕,害怕自己在漫长的任务中连小堂堂的模样都要模糊了。

而南宫灵的一声“娘”却让她被封印了十年的记忆重新变得鲜活起来。她突然有些明白系统的用意,用一个母亲的心去对待这些孩子,不是遗忘自己的孩子,也不仅仅是帮助这些孩子,同样也是在帮助堂堂和她自己。

爱情是唯一性的,可是母爱却不是。一个人只会有一个爱人,可是却不必只有一个孩子。母亲可以有一个孩子,也可以有两个甚至更多的孩子。

拥有不止一个孩子,或许需要她们将精力分配给不同的孩子,却不能阻止母亲给每一个孩子完整的母爱。

“娘,糖葫芦走了!”南宫灵见卖糖葫芦的人要走,忙提醒道。

石慧不由好笑,忙抱起小家伙,追上小贩,买了一支糖葫芦给他。只是买了之后,却又想起来小家伙还小了一些,吃糖葫芦会不会有危险。

于是只能看着他小口舔着糖葫芦,不许整个咬下来,以免噎到了。

一路上他们又买了小泥人之类的小玩意,最后才买了石慧要买的东西。一些女儿家的东西,以及扯了些布料买了针线准备回去做衣裳。

在商业并不大发达的朝代,虽然也有成衣铺子,不过想要买的合适的衣物并不容易。尤其是小孩子和女人家的衣服。普通百姓都习惯了男耕女织,而大户人家都有绣娘。虽说也有些专门服务高门做定制的衣坊,但是那些衣服却未必适合石慧现在的身份。

好在石慧从来都是个习惯未雨绸缪的人,早在上一任务中就预料到了将来可能要面对的问题。闲来的时候,凭着原主的记忆,自己研究了一番,倒是学了一手好针线。

回来的路上买了包子之类的食物,晚上也不用烧饭了。

放下东西,石慧就拿出尺子给南宫灵量尺寸。

“转来转去,转来转去,娘,灵儿像陀螺一样了!”南宫灵转着圈圈,嘴里还呜呜喊着。

“陀螺可是要抽了才转的,灵儿也要抽打一下吗?”石慧笑道。

“灵儿不用抽打,就会转呐!”南宫灵有转了两圈,“呜呜~”

结果转到第三圈,人就“啪叽”一下摔在了石慧怀里:“灵儿好晕啊!”

作者有话要说:

南宫灵和无花,我很喜欢南宫灵却对无花没有很深的感触。为什么喜欢南宫灵呢,可能是他临死都不相信是无花要杀他吧。

要说,我不太喜欢无花的原因,一个是他杀南宫灵灭口,一个是他说自己如此高贵之人不该由白衣神耳英万里这样的鹰爪抓捕。英万里是个捕快,但是无疑是个和铁手他们一样称职的捕快。蝙蝠岛上,原随云怕他听出自己的声音,设计震聋了英万里的耳朵,后来英万里又被人杀死,可是就算这样死后都能够捉着自己要逮捕的大盗勾子长不放手。我觉得这样的人才是值得尊重的,也是最尊贵的。

高贵不在于血液而在于灵魂。

无花无论是血液还是灵魂都说不上高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