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家!这十只都是最有名的陇西火冠公鸡,您家是烧、是烤、是脔割做脍、还是捣糊制羹,不论怎么吃都端的美味。小的先给您家烧一锅开水,一会儿好煺鸡毛。”这个茶役十足的像是常百兴的兄弟,一样的年纪,相似的干枯精瘦,他操着京里持役者共有的恶习,一口一个您家,叫得人肉麻。
茶役的热心让常百兴十分的窘迫。他买这些鸡绝不是为了吃,而是要试一试自己有没有杀人的勇气。
常百兴惯常使作的那把钻穴打洞的尖刀,活像是木匠的凿子,杀什么也不好使,但在兵器铺子里买来的这把新刀,拿在手上,怎么着都觉得别拗。
十只鸡杀了一院子的血,侥幸的是在正月里,客馆没什么客人。要么,自己提刀站在一群半死的鸡中间,混身上下抖得像筛糠,这样子不吓死人,也会笑死人。
茶役十分尽责地烧了一锅开水守在一边,见十只鸡全都杀倒了,便谄媚地凑上前来笑道:“您家头一遭吧?手艺当真不错!不过,鸡这东西乱飞乱蹦,个头儿也太小,杀起来没味道。要不您家,明儿个小的给您家弄头大肥猪来杀一杀?人家都说杀猪觉着和杀人一样。您家试试,兴许能找着感觉。”
“什么意思?”
“您家别过意,这是小的瞎猜。不过小的开店几十年,什么人、什么事儿都见过,比您家邪乎的多着呢!反正是正月里,我生意也不做了,大门一关,这个店里由着您家折腾。什么时候您家玩够了,什么时候算拉倒。”
常百兴觉着,茶役是把他当成了一个疯魔病人。不过,这倒省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