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危险的差事开始于十天前,也就是景云元年的腊月二十八。
“尊驾何事?”
无论何时,常百兴对跟在自己身后的任何人都会大为光火,哪怕这人是自己的亲爹,而这个人竟然踩着他的脚后跟,跟进客房来。
来人是个六十多岁的矮胖老者,神色坦然,衣着也很体面。他随手带上了客馆的房门,免得门前来往的闲人向房内窥视,然后,他客气地向常百兴点了点头,好象他是被请上门的客人一般,径自脱靴坐在了席上的矮几边,而且是毫不客气地坐在了上首。
类似这样的情景在常百兴的生活当中并不少见,来人或者是个莽撞的主顾,心急而又不懂规矩;要么就是个奸诈的公差,发现了常百兴的踪迹而又没有证据,于是便上门勒索财物。反正是非福即祸,却没什么大的危险,他的心里反而安定了下来。
他与来人隔着矮几坐下,却没有脱掉自己的靴子,将双手拢在袖筒里,手指捏住了袖中的金丝软索。
只需一眨眼的工夫,他便可以将软索套在来人多肉的颈上。常百兴对自己手上的功夫非常自信,他可以恰到好处地使对方因窒息而昏死过去,但他绝不会将对方杀死。作为一个为自己的手艺而自豪的偷儿,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杀人。这又是他老头子传授给他的一个重要信条。
常百兴一言不发,坐在那里很安闲地盯住对方,那样子像是正在西市里欣赏波斯人的幻术一般,虽然刺激,但毫无危险。
突然,老人深深地盯了常百兴一眼,目光冰冷而锐利,这目光让常百兴对自己的自信不禁有些动摇。这位老者目光中的威严与气势是常百兴从未见到过的,这目光中包含的是生死予夺,大权在握的人才会有的东西。这东西是什么常百兴不知道,但他却知道自己的脊背上已经有些冷飕飕的了。
老人收回了目光,但没有说话,只是伸出右手拿起了矮几上的粗陶筒形茶碗,他将碗中的冷茶在矮几上倒了几滴,然后,用手指蘸着茶水写了一个“兴”字,便又注目在常百兴的面上。
常百兴没有做任何表示,只是小心翼翼地用鼻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将自己有些摇荡的心神重新安定下来,同时,他敏锐地嗅到了金钱的气味,当然也嗅到了危险的气息,因为他发现了来人的一个重大的秘密。
老人右腕上所戴的一串佛珠让他着实吃了一惊。
这是一串名贵的伽楠香数珠,数珠的佛头是一颗龙眼大小的碧色珍珠。以常百兴对宝物广博的见识,他知道这种款式的数珠天下只有一串,而他高贵的主人竟来到了自己的寓所,所为何事就费人猜解了。
“尊驾在洛阳的事办得很漂亮。”老人的语调轻缓,目光也澄净起来。“我来是想请尊驾再办一件事。”
“洛阳那件事的主顾是您吗?”
“是的。不过这件事情更大,也更难做。这一次要除掉的是一个有权势的女人。”说着,老人从身边提起一个不大的包裹放在两人之间的几上。“费用比上一次加五倍,一万缗。这是定金,一千缗。”
“干嘛不通过中间人找我?”
“这事非同小可,知道的人都得死。”老人讲这话的时候神情很是自然,仿佛人的生命就如狂风中的一只烛火,虽时都会被吹灭。
“你也一定知道,凡与我直接打交道的接头人也同样都得死。”常百兴此时的神情完全可以与老人的坦然相媲美。“你干嘛来冒险?”
“因为你已经认出我是谁,你不会再杀我。”说着,老人穿上靴子,站起身来,道:“详细情况我会再通知你。”
“你怎么认为我一定会答应你?”
“一个人如果能高官厚禄,光宗耀祖,他就绝不会去做杀手,反之亦然。事情成功之后,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你也就不用再干这一行了。”
“那时我如果重操旧业,又会怎样?”常百兴极不情愿被对方逼人的气势所压倒,有意回敬了一句。
“世上哪有官兵不杀强盗的?你是个聪明人,应该明白。”
“如果,”常百兴自信是本行中的第一人,而且是个关心时事的有心人,他骄傲的个性不允许自己这样被人支使,即使来人是当朝宰相。“我是讲,如果再出来一个张柬之,来个一朝改天换日,那时我是官呢还是匪呢?”
常百兴说的这个张柬之是在五年前发动政变,架空了当时的女皇武则天,扶持中宗登基,恢复了李唐王朝的大功臣。在那一次政变中,武氏一党和投靠武则天的宠臣张易之兄弟的大臣们几乎全部被杀掉了。
“如果这世上还有张柬之那样的忠臣,我便是其中的一个。”老人听了常百兴的这一句话便有些激动起来。“我今天来邀你,不单单凭的是黄金,而主要是一个义字——人生之大义。为皇上尽忠,便是人生最大的义行。至于高官厚禄,美马轻裘,那只是对功臣的酬劳而矣,并不是以利相诱。”
“有件事情我还没有想清楚,如果我明日出卖了你们,那么高官厚禄,美马轻裘不是来得更容易些吗?我听说,那个有权势的女人可是慷慨得很。”
听到这话老人笑了,道:“如果小兴会出卖主顾的话,这世上还能相信谁的诺言呢?”
常百兴起身向老人叉手深施一礼。大丈夫最重然喏,看来对方确是将自己当成了一个名动江湖的侠客了。两人三言两语之下就要将大唐朝政来个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何等的信任与尊重!这一切让常百兴有些热血沸腾。
送走了老者,常百兴面对着矮几上的那一包马蹄金时才感到有几分紧张。方才的老者乃是当朝的中书令、同中书门下三品,也就是当朝宰相姚崇姚元之。他手上的那串数珠是当年天后武则天手赐的南海贡品,如此巨大的碧色珍珠,世间仅此一粒。所以,常百兴一见此手串便明白了来人的身份。
难办的是,常百兴并不是姚元之要找的那个人。他全都弄错了。
半个月前,在东都洛阳发生了一起大案,当朝权势熏天的太平公主的大总管被人杀了,刺客就是鼎鼎大名的小兴。没有人知道小兴的真实姓名,也很少有人见过他本人。他有一个极凶残的习惯,凡是不经过中间人而直接找上他的接头人,他都会将来人杀掉,当然,他也同样会不负所托,将那位死者所托的事情办好。与此同时,他还有一个狂妄的藐视官府的恶习,就是他每杀一个人都会让官差们在那人身上或左近找到一个写有“兴”字的小小布条。
不过,小兴为人极其谨慎,他从不为同一雇主工作两次。显然,姚元之并不了解小兴的这一怪癖。
小兴刺杀太平公主的大总管那一夜,常百兴也在场。他是受一个专门收购赃物的波斯商人委托去偷盗太平公主的奇宝——珍珠裙。珍珠裙到手后,他被大总管的尸首绊了一跤,身上沾了不少的晦气(偷儿一行不愿见血,所以他们将血称之为晦气。)。
也许是他慌忙逃离洛阳的太平公主府时,便被姚元之的线人盯住了,以为自己就是小兴,这才有今天这一出戏。
一万缗就是一万贯钱,这可是一大笔财富。人们平日里常说的万贯家财指的就是这么一笔财产。有了这么一笔钱,即使是在百物腾贵的长安城里,也可以算是一个头等财主。他有些动心了。
不论从哪一方面讲,干偷儿这一行的都是些胆小的人。故老相传,每个偷儿的师傅在传授徒弟技艺之前,需要徒弟牢记的重大戒律之一就是戒杀人。也就是说,他们这一行的规矩是:偷窃失手时,只能自怨技艺不精或时运不济,绝不能暴起伤人,只能相机逃走。倘若偷儿伤了人,便沦为贼,那时连赃物也没有人肯收买,在本行之中自然没了出路。
至于说翻墙越脊,穿堂入室,那是本行中的技能,与波斯商人穿行于西市,买进卖出诸般货物毫无分别,所需的是胆小中生出的谨慎。狂妄的大胆对于他们来说好比是致命的毒药,需要戒之慎之。
常百兴十几岁出道,大江南北行走了十几年,从未失过手,也从未伤过人。不过,面对如此巨大的诱惑,如今他在考虑自己是不是该改行了。
他心中明白,偷儿改行干刺客应该十分便当。偷儿要做的事情是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将要取的物件取走,而大多数的时候,他要取的珍宝都收藏在物主的身边或寝室之中。如果他不是如以往一样小心翼翼地拨锁开箱,而是直接了当地将沉睡的主人一刀刺死,大概比不惊动他而取走财物还要容易一些。
当然,常百兴明白,事情也许不会这样简单,但只要有一段时间的细心策划,一定不会出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