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港町一处靠近滨海大道的小酒馆的里间。我们每晚都会在这里幽会。
可是,我们的幽会却非常离奇。我们不知道彼此的名字,更不了解彼此的来历。我对与我厮混的女人一无所知,既不知她来自哪里,也不知是谁家的千金小姐。而且,于她而言,我肯定也是如此。
可尽管如此,每天晚上八点钟,我们就准时在这里碰面。没错,真的是非常准时。我大多,不,我基本上都是比她提前五六分钟来到房间。然后,八点的钟声敲响时,她就犹如报时鸟一样,准时打开走廊的门出现在那里。
“怎么样?”说着,她把可爱的小脸蛋一歪。
“好啊。”说着,我把吸了一半的香烟往地板上一扔,“来吧。”
于是,她便如一个淘气的少女一样张开臂膀,扑到我怀里来。然后,我们俩一小时的欢乐时光就此开始。一小时,没错。一分不少,一分不多。
我刚才已经介绍过她赴约的时间是多么精准,同样,她回去的时间也十分精准。无论多么难舍难分,只要壁炉台上的摆式挂钟敲完九点的最后一响,她就会立刻用惊人的力量把我推开,然后用冷酷的眼神瞥我一眼,“明天见——”然后便甩甩一头短发,开门,离去。
一次,我心里怀着得意的微笑,等着她前来。当然,地点还是在那小酒馆的房间。
“怎么了?”当八点钟声响起、门被打开的一瞬间,她就似乎发现了我跟平常不同,于是问道。
“让我发现了哦!”
“什么?”
我从西装的兜里掏出一张照片,丢到她眼前。
“荒唐,这都什么啊?”
“是你的照片吧?”
“关我屁事。”
“你不觉得很像吗?”
“听你这么一说,倒也是。”
“喂!”我挡在她的面前,直盯着她的眼睛,“你赶紧招了吧,我居然还被你蒙在鼓里。你居然就是那个著名的N法官的千金小姐。”
“你在说什么啊?荒唐,荒谬!”
“啊,总之你吓了我一跳。我万万没想到与自己厮混的情人居然是那么有名的千金小姐。”
“你是在做白日梦吧,少啰唆,来吧。”说完,她把那照片撕得粉碎,然后像往常一样张开臂膀。
可是,从这以后,我就总想设法剥下她的画皮来。她肯定就是N法官的女儿。无论她如何掩盖,我都要抓住铁证,让她大吃一惊。幸亏我有一个朋友A住得离N法官家很近,还跟法官一家很亲密,我便不动声色地拜托这位朋友帮忙。
第二天。“怎么样?”我问。
“在啊。”
“哎?谁在?”
“当然是人家的千金啊。我完全照你说的,不到九点造访了法官家。结果,人家千金第一个出来。当时正好敲响了九点的钟声。”
就这样,我的第一次努力彻底失败。可是,我并不灰心。因为我认准我的情人跟N法官的女儿就是同一个人。
又有一次,我忽然心生妙计,趁她不留神时在她左手掌上偷偷涂了一点油墨。于是,我再一次拜托A帮忙。
又到了第二日。“怎么样?”我问。
“在啊。九点钟正好敲响的那一刻。”
“然后呢?”我呼吸急促起来。
“不过,”A也纳闷地歪着头,“奇怪的是,她的左手掌上的确是沾着一点油墨。”
啊,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的情人跟N法官的女儿果然是同一个人。可尽管如此,她每晚到九点之前都是躺在我怀里的。而另一方面,她同时又在自己家里。有一点我先声明一下,从我们幽会的房间赶到她家,至少得花三十分钟。
著名讽刺小说家山名耕作写到这里,却不知该如何收尾了。原本这种荒谬的故事就不好收尾。于是,他便想中途放弃这部小说。
恰巧这时,他的一个朋友——同样在写讽刺读物的山野三五郎走了进来,听他把小说情节大致介绍了一遍。
“这有什么难的!”山野一句话就给收了尾,“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只要运动的速度快于光速便可以让时间实现逆转,所以,也就是说,那位小姐就是……”
“啊,明白了,明白了。”
于是,山名耕作便放弃了原定的题目《九点钟的女人》,而是改为了《相对论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