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别卖关子了,赶快说说。我这几天一直在黑松林镇,王城那边的到底有什么大事发生啊。”
“听我说,别打岔!听说失踪了半年多的大王子回到王城了,迫不及待的想篡位,竟然跑去刺杀国王陛下,现在国王陛下还生死不知呢。”大胡子商人慢慢放下酒杯。
“你说的是去年失踪的达尔斯王子?”
“你个白痴,除了他还能有谁!”
“不会吧,可别瞎说,听说格林王室的关系好着呢。而且他是储君,整个王国将来都是他的,傻子才会信你的鬼话。”第三个商人有些不信。
“别不信啊,说起来我也纳闷,但这消息在王城都传遍了,那天街上到处在抓人,可吓坏我了。”大胡子商人心有余悸道。
阿骨越听越吃惊。“达尔斯大哥竟然出事了,怪不得那天他说去办事的时候看起来心事重重的的样子。”
阿骨才不会相信达尔斯会去刺杀他的父王,相信只要是和达尔斯接触久了的人都会这样认为的。
达尔斯教他这个世界语言的时候,他总会时不时的回忆他的父王和逝去的母后,还有他的后母和两个弟弟一个妹妹。
这些亲人占据了他全部的记忆,蚩骨绝对不会相信那种感情可以刻意装出来的。
达尔斯对父亲的尊敬和许久未见的思念,这让阿骨很是羡慕。每每听他谈起他父亲时,阿骨总是会想起自己的父母。
达尔斯对两个弟弟和妹妹也很是溺爱,他是家中的长子,从小就非常懂事,达尔斯说自己经常学着自己父亲的一言一行,在他心中再也没有比他的父王更慈爱的国王了。
所以阿骨绝对相信达尔斯不会做下这一切。这里一定有什么隐情。
但有一点阿骨清楚,达尔斯绝对是遇到麻烦了。也许当时他不让自己跟着一起去,就是怕把麻烦带给自己吧。
想罢,阿骨便再也等不及了,将一个银币放在桌子上,起身离开了。
回到他的房间,背上包裹,拎起长枪,便走出了旅馆。来到马市,买了一匹马,顺便买了张艾泽维尔的地图就出了黑松镇。
他必须尽快赶过去,既然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那达尔斯现在的处境一定很不妙。达尔斯既然身为王族之人,应该不会被轻易处死吧?
顺着地图上王城的方向骑马狂奔,阿骨心中很是焦急,毕竟这个世界对他来说一切都是新的,艾泽维尔王城同样对他来说很陌生。
他什么人也不认识,达尔斯教给他的知识很有限,他甚至都有些担心自己的通用语除了达尔斯别人能不能听得懂。
在他的部落里,甚至没有牢狱和执法官这样的称呼,像是死刑这个剥夺别人生命的行为,更是蚩骨还不太能理解的惩罚。
但他知道他必须去,也许这个时候达尔斯迫切需要别人去救他,很有可能自己已经是唯一能够帮助他的人了。
阿骨体力很好,并不需要休息,但是马的体力有限,一路上休息了三次,终于在第二天的傍晚来到了王城城外。
十米高的城墙真是惊呆了阿骨的眼球,宽大的城门能够并排三辆马车进出,这对阿骨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建筑。
可惜阿骨没有时间惊讶这些了,城门还没有到关闭的时间,阿骨牵着马在城门前排队进城,进城前是要接受检查的。
听周围的百姓谈论,这两天城门搜查更严格了,想来是为了达尔斯的这件事。
“你,进城做什么的?”检查的卫兵看了看,然后问了问阿骨。
“我是个猎人,听说城里收的价格能高些。”阿骨拿出两颗白狼的魔晶。
这两个晶石蚩骨问过了,算不得什么太值钱的晶石,想来这东西的价值绝对和魔兽的厉害程度有关系。
卫兵仔细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点点头,倒是没有为难阿骨,就这么让他进去了。
阿骨随意打听了一下附近旅馆的方位,找了一家,便交钱住了进去。
太阳已经落山,但街上依然灯火通明。
大街小巷里到处都是魔法路灯,这种灯还算明亮,最主要的是并不需要额外耗费什么燃料,只需要白天放在阳光下,魔法阵就会吸收光能,足够一个晚上的消耗了。
阿骨来到了王城最繁华的地段,找了家人多的酒馆要了几个简单的小菜,便独自一人坐下。
他需要多了解一下王城最近的消息。大厅里坐了很多人,时不时的就有人谈论起王子刺杀国王的事情,但大多都是一些旧消息。
忽然一个消息引起了阿骨的注意,说是达尔斯王子被囚禁在城南的监牢里,那里一般是关押犯罪的贵族的地方。听说环境和待遇都不是关押重刑犯的城北地牢能比拟的。
“达尔斯大哥应该就关押在那里吧?只是不知道那个地方在哪?”阿骨思考着接下来的计划,眼神越发的坚毅起来。
阿骨从酒馆里出来,今天他穿了一件带帽兜的外套。带上帽兜,进了酒馆后门的小巷里。
听说这种小巷的阴暗处,总会有一些谋财的家伙。一不小心碰上的话,那就祈祷你的兜里能拥有一笔让他们满意的买酒钱吧。
否则的话,你可能就会被揍的遍体鳞伤,然后扔在某个垃圾箱或者某些流浪汉的旁边,然后被他们扒光身上的最后一件衣服。
显然酒馆附近的小巷更是滋生这种罪恶的地方。本地人都明白这里是禁区。也只有乡下来的傻佬才会不小心踏足这里。
道格是这条街的小地头蛇,老大当初将这条街分配给他时,可把他高兴坏了。附近蓝鹦鹉酒馆的醉鬼们确实给他带来了不菲的收入。
今晚带着入会没多久的兄弟刚到蓝鹦鹉酒馆的后门不久,一个小弟就告诉他有只肥羊来了。
一个少年,衣服穿的还算体面,虽然腰上别着一把弯刀,但这年头谁不带着家伙。道尔一眼就看出这小子绝对不是城里人。
“只怕是个没见过血的家伙,连刀都不知道怎么握吧?哈哈!”道格有些恶趣味的想。
“跟上,别让这只肥羊跑了。”道格挥挥手,领着两个手下跟了上去。
“咦?人呢?”道格走进小巷,并没有看见那只肥羊。
“没……”一个手下刚想说话,可是一个字都还没有说完,便看到头顶上落下一个黑影,然后肚子像是被马蹄踹中一般,整个人都飞了出去,落在地上的时候已经疼得爬不起来了。
再抬起头的时候,便发现自己的老大道格此刻正被一个带着帽兜的黑衣人掐着脖子按在墙上,另一个兄弟也像自己一样被打翻在地,这兄弟到时比自己幸福多了,至少晕过去就不会疼了。
“别……别杀我们……”道格惊恐极了。通常都是他对别人野蛮,没想到今天遇到的家伙,竟然三两下就将他们给撂倒了。
那吓人的力量,差点让他尿了裤子。两个手下被打出了五米远,而自己竟然被掐着脖子举了起来。要知道他这一身的横肉,少说也得有一百八十多斤。
阿骨掐着道格的脖子,发现他无法说话,就将他扔在地上,然后尽量将自己的脸躲进阴影中。
“告诉我城南监狱的位置,什么也别问,画出来。”说完,扔在地上一张从酒馆柜台上撕来的便签和一只炭笔。
阿骨担心这人就算是没有骗他,真说出来自己也找不到,还是画出来更加保险一点。
时间太过紧迫,王城太大了,如果一路问的话,时间太长而且容易暴露。一个小混混,想来他也不会去报官吧。
“大......大人......画完了,求......求您了,别杀我们,我们是不敢报官的。您知道,向我们这样的人,手里都不干净,躲还躲不及呢。”道格跪在地上拼命地求饶。
“走漏一点风声,我会回来的。”阿骨没想到这家伙还挺讲义气的,求饶都带着他的两个兄弟。说完接过道格手中的地图转身消失在黑暗中。
阿骨没有杀他们,他没有杀过人。部落人只有团结在一起才能活下去,人与人之间很少有矛盾,老人为了部落的延续甚至可以牺牲自己为年轻人让出生存空间。
“哎......没有经历过部落战争,真下不去手啊。”
阿骨并没有当天晚上就去城南监狱,虽然时间紧迫,但必要的准备还是不能少的。他需要白天好好的观察一下地形,作为一个猎人,对自己的猎场要了如指掌才不会进退两难。
就在阿骨回到旅馆的时候,在城西的一个房间里,一个30岁左右壮硕的金发男子英挺的坐在宽大的木质座位上。他的前方此刻正单膝跪着一个男子。
“大人,今夜我手下一个小混混告诉我,有一个年轻人逼迫他画了去城南监狱的路线图,他说这年轻人力气很大,听起来不是本地人。”单膝跪地的男子低头汇报。
“哦?不是本地人么?这个人是什么人?”金发男子问道。
“属下不知,据我手下说,看不清脸,但听声音不到20岁。力气很大,但不够狠辣,我的三个手下都活着。”单膝跪地男子回到。
“难道是他?”金发男子若有所思。
“告诉所有兄弟这个少年的衣着形象,发现后不要惊动他,及时向我汇报。记住秘密观察,不要让任何人发现了。”金发男子吩咐道。
“是,属下这就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