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个极度自信、十分幽默风趣和伶牙俐齿的女人。
——本·琼生《爱碧辛,又名安静的女人》
那天晚上,斯特莱克双手握拳深深地插在口袋里,顺着黑暗、寒冷的河岸朝弗林特大街走去,虽然已经很累了,而且右腿越来越酸痛,但他的步子还是很轻快。他后悔离开那间安静而明亮舒适的卧室兼起居室;对这个晚上的出行能否有收获也并无把握,但在寒霜凛冽的冬夜的薄雾中,他还是再次被这座古老城市的沧桑美所震撼,从童年起,他的心有一部分是属于这里的。
在十一月这个寒冷刺骨的夜晚,人工旅游景点的痕迹已被抹去:
十七世纪门脸的老钟小酒馆,菱形的窗玻璃闪着灯光,散发出一种高贵的古朴韵味;圣殿酒吧标记顶上的那条龙的剪影屹然挺立,在群星璀璨的夜空衬托下,轮廓那么鲜明、勇猛;远处,圣保罗教堂的圆顶在迷雾中闪耀,如同一轮正在升起的月亮。斯特莱克朝目的地走去时,旁边高高的砖墙上的那些名字诉说着弗林特大街的黑暗历史——《人民的朋友报》《敦提信使报》——可是卡尔佩珀和他的记者同僚们早就被逐出他们原来的家园,搬到了沃平和金丝雀码头。如今霸占这一地区的是法律,皇家法院虎视眈眈地盯着下面这个匆匆走过的侦探,它是斯特莱克这一行当的最高殿堂。
斯特莱克怀着这种宽容而又莫名伤感的情绪,朝马路对面标志着家乡柴郡乳酪正门的那个黄色圆灯泡走去,然后经过狭窄的通道走进店门,一边低头避开那个低矮的门楣。
一进门是一个贴着护墙板的逼仄空间,墙上挂着一排古色古香的油画,通向一间小小的前厅。斯特莱克猫腰进去,躲闪着那个破旧的“本酒吧只欢迎绅士”的木头牌子,立刻就有一个脸色白皙、身材娇小的姑娘朝他热情地打招呼。她裹着一件黑大衣蜷缩在壁炉旁,脸上最突出的是一双褐色的大眼睛,两只白白的小手捧着一个空酒杯。
“妮娜?”
“我就知道是你。多明尼克对你的形容一点不差。”
“我可以给你买杯酒吗?”
她要了一杯白葡萄酒。斯特莱克给自己买了一品脱的萨姆·史密斯啤酒,挤过来跟她一起坐在那张不舒服的木板凳上。房间里充斥着伦敦口音。妮娜好像读出了他的想法,说道:“这是个原汁原味的正宗酒吧。只有从没来过这儿的人才以为里面都是游客。狄更斯曾经来过,还有詹森和叶芝……我喜欢这里。”
妮娜笑容满面地看着他,他也报以微笑,喝了几口啤酒之后,心头才涌起真正的暖意。
“你的办公室离这儿多远?”
“走路大概十分钟,”她说,“就在河岸边。是座新楼,有一个屋顶花园。那儿肯定会冷得要命,”她想像着那种寒冷,打了个哆嗦,把大衣裹得更紧了,“可是老板总能找到藉口不去别处租房子。出版业不景气呀。”
“你说《家蚕》带来了一些麻烦,是吗?”斯特莱克切入正题,一边在桌子底下尽量把假肢伸直。
“麻烦这个词说得太轻了,”她说,“丹尼尔·查德都快气疯了。”
怎么能把丹尼尔·查德写成一本龌龊小说里的坏人呢。从没有过的事。真的。脑子进水了吧。丹尼尔·查德是个怪咖。他们说他被卷进蚕了家族企业,实际上他原来想当一位画家。真像希特勒。她咯咯笑着又加了一句。
酒吧的灯光在她的大眼睛里跳跃。斯特莱克认为她就像一只警觉而兴奋的老鼠。
“希特勒?”他问,觉得有点好笑。
“他生气时就像希特勒一样破口大骂——我们是这星期才发现这点的。在这之前,所有的人都只听见过丹尼尔小声嘟囔。他朝杰瑞咆哮,大声嚷嚷;我们隔着几道墙都能听见。”
“你看过那本书吗?”
妮娜迟疑了一下,嘴角浮起调皮的笑容。
“没有正式看过。”她终于说道。
“那么非正式地……”
“我可能偷偷瞟过两眼。”她说。
“不是被锁起来了吗?”
“是啊,锁在杰瑞的保险柜里。”
她顽皮地朝旁边看看,邀请斯特莱克跟她一起善意地取笑那个无辜的编辑。
“问题是,杰瑞把密码告诉了我们大家,因为他总是记不住,想让我们提醒他。杰瑞是世界上最可爱、最没心眼的男人,我猜他从没想过我们明知不该看还会去偷看。”
“你是什么时候看的?”
“他拿到书稿后的那个星期一。那时候谣言已经开始起来了,因为克利斯蒂安·费舍尔周末给五十多个人打电话,在电话里念书中的片段。我听说他还把那些内容扫描了,用电子邮件到处寄发。”
“那肯定是在律师介入之前吧?”
“是啊。律师把我们都召集起来,荒唐地给我们训话,吓唬说如果我们谈论那本书,就会怎么样。简直莫名其妙,律师还告诉我们如果总裁遭到取笑,公司的名誉就会受损——公司很快就要上市了,但也许只是传言——最后我们连饭碗都会保不住。我不知道律师说这话时怎么能忍住不笑的。我老爸是王室法律顾问,”妮娜漫不经心地说,“他说,公司外面都有这么多人知道这事了,查德是很难找某一个人发难的。”
“查德是个好老板吗?”斯特莱克问。
“应该是吧,”妮娜不安地说,“但是他很神秘,而且有架子……嘿,想来真滑稽,奎因竟然写到了他。”
“是哪个人物……”
“在那本书里,查德叫白鬼笔……”
斯特莱克差点被啤酒呛着,妮娜咯咯地笑了。
“他叫‘白骨皮’?”斯特莱克笑着问,用手背擦了擦嘴。妮娜放声大笑,她模样像一个热情的小女生,笑起来的声音却粗嘎得令人吃惊。
“你学过拉丁文?我放弃了,不喜欢——但我们都知道白鬼笔是什么,对吗?我查了字典,实际上白鬼笔是一种名叫‘臭角菌’的毒蘑菇的学名。它们似乎有一股臭味,而且……怎么说呢,”她又咯咯笑了几声,“看上去就像腐烂的树疙瘩。这是典型的欧文风格:净起些令人恶心的名字,弄得大家作呕。”
“白鬼笔干了什么?”
“嘿,他走路像丹尼尔,说话像丹尼尔,模样像丹尼尔,杀死了一位帅气的作家,还玩了一把恋尸癖。绝对的血腥和恶心。杰瑞总是说,欧文一天不让他的读者呕吐至少两次,就会觉得那天是白过了。可怜的杰瑞。”她轻轻地加了一句。
“为什么说‘可怜的杰瑞’?”斯特莱克问。
“他也被写进书里了。”
“他是个什么鬼呢?”
妮娜又咯咯笑了。
“我没法告诉你。写杰瑞的内容我没看。我只是挑着找丹尼尔,因为每个人都说那部分特别血腥和滑稽。杰瑞只离开办公室半个小时,我没有多少时间——但我们都知道书里有他,因为丹尼尔把杰蚕瑞扯了进来,逼着他去见那些律师,还在所有可笑的邮件上加了杰瑞的名字,那些邮件告诉我们,如果我们胆敢谈论《家蚕》,天就会塌下来。我想,丹尼尔看到欧文连杰瑞也没放过,会感觉好受一些。他知道大家喜欢杰瑞,所以我想,他认为我们为了保护杰瑞也会保持沉默的。”
“可是,天知道欧文为什么要对杰瑞下手,”妮娜接着说道,笑容隐去了一点,“杰瑞在世界上没有一个敌人。欧文是个混蛋,十足的混蛋。”她想了想又轻声加了一句,垂眼望着空空的酒杯。
“想再喝一杯吗?”斯特莱克问。
他回到吧台。对面墙上的一个玻璃匣子里有一只灰色的鹦鹉标本。这是他能看到的硕果仅存的一件真家伙,他对这个正宗伦敦老物件抱有一种宽容的情绪,希望它以前真的曾在这个房间里聒噪过、学舌过,而不是被人们买来的一个肮脏的小摆设。
“你知道奎因失踪了吗?”斯特莱克又回到妮娜身边,问道。
“是啊,我听到传言了。我并不感到意外,瞧他闹得这么鸡犬不宁。”
“你认识奎因吗?”
“不太认识。他有时会来办公室,跟你调调情什么的,裹着那件傻乎乎的斗篷,显摆自己,总想把别人给震住。我觉得他有点可怜,一向很讨厌他写的书。杰瑞劝我读读《霍巴特的罪恶》,我认为写得糟透了。”
“你知道最近有谁得到过奎因的消息吗?”
“不知道。”妮娜说。
“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写一本肯定会给他惹来官司的书?”
“大家都认为他跟丹尼尔大吵了一架。他会跟每个人都吵翻。这么多年,天知道他换了多少个出版商。”
“我听说,丹尼尔之所以给欧文出书,是认为这样会显得欧文已经原谅了丹尼尔过去那样对待约瑟夫·诺斯。其实欧文和丹尼尔并不真的喜欢对方,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实。”
斯特莱克想起伊莉莎白·塔塞尔墙上那张照片里漂亮的金发青年。
“查德对诺斯怎么不好了?”
“具体细节我也不太清楚,”妮娜说,“只知道他对约瑟夫不好。我知道欧文曾经发誓永远不给丹尼尔写书,可是他在别的出版商那儿转了一圈回来,不得不假装错怪了丹尼尔,丹尼尔也就把他接下来,认为这样会显得自己像个好人。反正大家都是这么说的。”
“据你所知,奎因跟杰瑞·瓦德格拉夫吵架了吗?”
“没有,所以事情才这么匪夷所思。凭什么要攻击杰瑞呢?杰瑞这么可爱!虽然从我听到的所有情况来看,其实不能……”
在斯特莱克看来,妮娜第一次停下来思忖了片刻,才较为冷静地继续说道:“怎么说呢,我也说不清楚欧文在书里是怎么写到杰瑞的,我刚才说了,那部分内容我没看。可是欧文影射了一大堆人呢,”妮娜说道,“我听说他还写到自己的妻子,而且似乎对里兹·塔塞尔也没留情面,里兹可能是个贱人,可是大家都知道她不管风风雨雨都一直支持欧文的。里兹以后是再也别想跟罗珀·查德合作了;每个人都恨死她了。我知道丹尼尔下令取消了今晚对她的邀请——这真够羞辱人的。两个星期后还有一场为拉里·平克曼举办的晚会,平克曼是里兹代理的另一位元作者,他们不可能不邀请里兹——拉里是个非常可爱的老宝贝,每个人都喜欢他——可是天知道里兹露面会受到什么样的对待。”
“不管它了,”妮娜说,甩了甩浅褐色的刘海,突然改变话题,“我们一起去参加晚会,那我们是怎么互相认识的呢?你是我的男朋友还是什么?”
“搭档可以参加吗?”
“行啊,可是我还没跟人说过认识你,所以我们不应该交往了很长时间。就说我们上个周末一起参加了一个派对,好吗?”
斯特莱克听出她在杜撰他俩并不存在的幽会时,语气里充满热情,不由感到既隐隐不安,但又有虚荣心的满足。
“走之前需要上个厕所。”斯特莱克说着,慢慢地从木板凳上站起身,妮娜把她的第三杯酒一饮而尽。
家乡柴郡乳酪通向下面厕所的楼梯令人眩晕,而且天花板那么低,他虽然弯着腰,还是撞了脑袋。斯特莱克揉着脑门,不出声地骂着,又觉得好像是因为脑袋遭到天赐的一击,突然想起一个绝妙(也许是极糟)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