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淅沥的细雨轻轻地敲击着湿漉漉的路面。
新井宿的住宅街,高高的围塘耸立于黑暗之中。
发着青色昏光的门灯,给周围郁郁葱葱的树木投下奇形怪状的阴影,那座住宅的门前,一个过往的行人也没有。从远处夜里依然繁华热闹的街上隐隐约约地传来一点点活泼的气息。那些在雨中串街揽客,不时以疯狂的速度飞掠而过的出租车此时也踪影全无了。整个一条住宅街已经静静地昏昏欲睡了。
夜暗之中出现了两只泛着阴森的黄光的豹眼,渐渐地接近之后,才看清那是两只罩着聚光玻璃,发着耀眼强光的汽车头灯。
一辆黑色车身闪闪发亮的美国别克车响着轻轻的马达声和车轮击水的声音慢慢滑过来,停在那个大宅院的门前湿漉漉的柏油路上,清清楚楚地映出车的轮廓。
坐在车里的男人把车灯熄灭了,然后,那个男人打开车上的收音机,靠在座椅背上,在晚间音乐悠扬的旋律中,悠然自得地眯起眼睛,倾听起来。
他那未涂发蜡却乌黑发亮的头发自然地鬈曲着,棱角分明,黝黑而端正的脸庞透露出年轻朝气。微微下垂的嘴角给人一种孤独的感觉,忧郁的目光中有一种迷茫的神情。他那裹在鹿皮上衣里面的身体,显得结实而有弹性。
车上时钟的指针指向了一点二十五分。
男人脸上那种迷茫的神情一下子消失了,眼中露出冷冷的光,脸上的棱角显得更加分明了。
他把嘴里叼着的烟卷吐落到车内的地板上,一边下意识地把烟头踩灭,一边慢慢地脱下软皮手套。
他那握拳的双手骨节十分突出,象是多次被钝器锻打过一样。
他拉开上衣的拉锁,从腋下吊着的皮枪套里,拔出一只泛着冷冷的暗青色光泽的枪身很长的柯尔特庞兹曼手枪。
这只0.22英寸口径的自动手枪,从枪套中被敏捷地拔出来的时候,准星就已经被取掉了。
那个男人取出可装十发子弹的弹仓,仔细地检查了一番之后又插了进去。随后,他用大姆指压下手枪保险,使手枪能随时射击。
他那粗糙的手指竞能如此熟练敏捷地操作简直让人不敢相信。
细细的雨丝从打开的车窗飘了进来,在他那柔软的鬈发上留下一颗颗小水珠,泛起点点微光。
一点三十五分。
一个把帽沿压得很低、遮住眼睛,并把雨衣的领子竖起来的身材高大的男人,从前方渐渐向停着的汽车走来,并且要快步从汽车的前面横穿过去。这人正是结束了一天的勤务,正在回家路上的警视厅搜查一科的警部冈田良雄。
车里的男人向冈田打了个招呼。
冈田向汽车的方向转脸望去,那男人的手枪正对准了他。
冈田正要伸手到腋下去掏枪,但车上的男人已经提前一步扣动了板机。枪声很脆,便并不是很响。
冈田的眉心处开了一个小洞,一下子扑倒在地上。流出来的血渐渐溶进雨水里,在湿漉漉的人行道上漫延开去。
车上的男人关上手枪的保险,把手枪插回腋下的枪套。然后他把射击时从弹仓里镚出来的空弹壳用脚踩扁,捡起来放进口袋,他重新戴上皮手套之后,敏捷地打开车门下了车,握住倒在地上的警察的手腕,检查他的脉搏。
从侧面飘落下来的冷冷的雨滴,在仰面倒在地上的冈田的眼窝的凹处积存起来,然后和着血水一起流到地上。
这个男人迈着沉着的脚步绕到汽车尾部,打开行李箱的后盖。
然后他又回到死尸旁边,弯下身子,两手插进死者的腋下,他那肩膀上和胳膊上结实的肌肉一下子就绷了起来,即便隔着外衣也能感觉到。终于他把死尸放进汽车行李箱里。
接着他迅速地搜查死者身体,把黑皮的警察日记,枪套里的手枪、手铐、钱包以及其它一些可能成为线索的东西,全都放进自己的口袋。
死者的外衣,西服和帽子上绣着的名字也被他用锋利的刀片划掉了。盖上行李箱的后盖,那个男人钻进汽车,用插在车上的万能钥匙把汽车点着火,发动了马达。
一踩加速器,随着马达轻快的轰鸣声,别克车调头开了出去,一分钟也没有耽搁。
即使是开动了雨刷,挡风玻璃上依然是朦胧一片。透过挡风玻璃,漆黑的柏油路就象被丢弃的打字机纸带一样蜿延着,被车灯切断的雨丝就在耀眼的光柱里,就象无数支银色的小箭一样不停地闪现着。
放在方向盘上的手轻轻地滑动着,男人眼中又恢复了那种迷茫的神情。他的嘴角轻轻地抽动着,被雨水打湿的头发垂落到前额,投下一缕抑郁的阴影。
男人把别克车停在调布二丁目——这辆车就是从那儿偷来的,然后关上引擎和车灯,从车里走出来。
他又找到一辆在雨中停着的绿色的道奇·塞德车,灵巧地用一根前端磨过的金属针打开了车门。
他又掏出一串万能钥匙,一把一把地试着,终于发动了汽车引擎。
开着那辆道奇车,穿过霓虹灯尚未完全熄灭的浅谷,绕到了千驮谷的外苑附近。男人嘴角那轻微的抽动消失了,专心致志地凝视着一片黑暗的前方。
他在千驮谷重新换上了一辆八一车型的丰田脾轿车,这辆车是他前一天从汽车旅行俱乐部租来的,期限是一昼夜。
丰田车的车顶上落满了被风雨吹打下来的黄色和褐色的银杏树的枯叶。
男人开动汽车,转了个弯继续往前开,在离杂司谷的青叶庄公寓一百米左右的空地上停了车,把车扔在那里,一个人朝公寓走去。晚秋的冷雨沥沥地落在混凝土的建筑上,给人一种寒冷的感觉。公寓的窗户都黑洞洞的,显然里面的人们都早已进人了梦乡。
男人蹑手蹑脚地爬上吱吱作响的防火专用梯,走进二楼自己的房间。他脱掉被雨水打湿的胶底运动鞋,把窗帘拉严之后,打开了电灯。这间没有浴室和厨房的房间对他来说已经很熟悉了。他换上皮面的拖鞋,随手把已经湿透了的皮手套扔到桌子上,然后走向书架下面放酒的酒柜。
他的脚步很轻,几乎让人感觉不到。
他从多立亚式的大酒瓶中往玻璃杯中倒满大半杯酒,一饮而尽。就这样他一口气连干了三大杯。
他将那回转式的柜门拉回原处,然后走到沙发前面,一屁股坐下去,把两条腿抬起来,盘腿坐在沙发上。他拉开湿漉漉的皮上衣的拉锁,把从那个警察身上搜出来的东西一样一样地掏出来,摆在前面的桌子上。
他拿起那个警察的枪套,打开盖子,拔出手抢。这支手枪是那种板机呈三角形,7.65毫米口径的HSC毛瑟自动手枪。
端祥着这支寒气逼人,泛着机械的、无情的微光的手枪,男人的眼中闪烁着仿佛陶醉了一般的光芒。
他压上枪把上的弹仓保险,取出弹仓。从弹仓侧面的小孔望进去,共有五发闪着微微的金属光泽的子弹。这种枪的弹仓可以放八发子弹,但规定警察最多放五发。
他用大拇指往前一推,把弹仓最上面的一颗子弹取了出来。弹仓里面的弹簧又把下面的一颗子弹顶了上来。他把五颗子弹一颗一颗地都取了出来。
男人打开手枪侧面圆形的保险,把它拔到水平位置,使手枪处于随时射击状态。然后他拉动枪闩,一颗子弹从弹药室中弹了出来,这次手枪里一发子弹也没有了。他把空的弹仓推进枪柄,把枪闩拉回原来的位置,试着扣了一下板机。
枪机只是空击了一下,发出一声脆响,但对于用惯了柯尔特枪的他来说,扳机还是显得太紧了。他用手指压住三角形扳机前部的按钮,把枪闩稍微向前推了一下,接着又把枪闩往后一拉,十分熟练地把枪闩取了下来。
他用螺丝刀把手枪的零件一件一件地分解开来,发现枪柄的内侧打着手枪登记号。
男人的脸顿时阴沉下来,小声骂了一句:“他妈的!”另外的一个子弹带里有已经装好子弹的弹仓和零散的十发子弹。
男人懒洋洋地站起来,取来一块浸了油的布,把分解得零零散散的手枪包在里面。
然后他把油布包和手铐一起放进了床头柜的抽屉里。
他的目光落到了警察日记和钱包上。
照片上是一张憨厚的脸,正用锐利的目光凝视着前方。钱包里有三千二百日元的现金,另外还有一张照片,上面是一个抱着小孩的女人,看上去二十七、八岁的样子,冲着镜头娇美地笑着。
男人轻轻地吹了一声口哨,笑着向照片投去一个飞吻,然后哧啦哧啦地把照片撕成碎片。
除了这些东西之外,另外还有一个印章和二十几张与警视厅有关系的名片。
男人把这些东西和从肩上取下来的柯尔特式自动手枪一起塞进床底下。
然后他把衣服一件件脱下来,赤裸着上了床。
一丝不挂的男人显得格外的健壮,象是希腊雕塑一般,绷紧的肌肉一块块地突出来。
男人关了灯,躺在床上,把毛巾被一直拉到下巴。但他突然象改变了主意似的,站起来走到窗前,拉开窗帘,打开了窗户。
这时候,雨已经变成了浓雾。
象是兑进了牛奶一样的浓雾,缓缓地飘进来,轻柔地抚摸着男人发热的脸颊。
他找出一支烟,点燃了,烟头的亮光在黑暗中一闪一闪的,感受着开始在体内慢慢循环的酒精,男人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凝视着前方的一片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