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趾的外海,一支庞大的船队在航行。
天高云淡,一队大鸟集结着缓缓飞过,偶尔有鸟鸣传来。
岸边的植被枯黄,秋风吹过,落叶缓缓落下。
这便是交趾的深秋。
“这是水军的春天!”
战船上,秦臻看着岸边一个飞快奔跑的交趾人,笑道:“大宋水军一战击败辽人,接着又耀武升龙城,这不是春天是什么?此次咱们来此……沈县公说过,朝中大部分官员还是倾向于步卒,认为辽军才是大敌,水军不过是凑数的。所以咱们最好是能养活自己,若是有余,那就是大功。”
常建仁在磨刀。
磨刀是个技术活,按照秦臻的说法,自己的刀必须要自己亲自打磨,在一步步的打磨中,你会感受到长刀的每一个细微处的变化,渐渐的,这刀仿佛是有了生命,和你同呼吸……
他抬头看着岸边的交趾人,说道:“军主,交趾贫困,唯一值钱的就是人,此次咱们还是要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第一次闪亮登场,却是这个含义,后世人得知,绝对会喷血。
可秦臻却很是赞同这个说法,“咱们出来不能亏本,可交趾穷困,只有人值钱,这可不是以人为本吗?只是怎么动手?”
常建仁拿起长刀,用毛巾缓缓擦拭着。他眯眼看了一眼天空,被阳光刺的想流泪,于是就流泪了。
“军主,升龙城是没法打了,不过周围却有不少地方能去弄弄,咱们……”
“发现敌军!”
他们在交趾外海已经飘荡两天了,昨天寻了个偏僻的地方靠岸,让将士们上岸适应陆地活动。
秦臻还在观察敌情,常建仁霍然起身,说道:“军主,某去了。”
三千余敌军冲到了岸边,正在冲着船队嘶吼。
交趾将领骑着一匹矮小的马,指着船队笑道:“咱们在岸上,他们在船上,待他们靠岸时,咱们就去冲杀一阵,斩杀数百人就回去。”
麾下有些怯,将领就笑道:“你们没坐过船吗?宋人在船上几个月,脚早就软了!哪里是咱们的对手?”
这里水道密集,交趾人坐船的次数不少,但凡乘船时间长一些,上岸后会站不稳,需要慢慢的适应。
那宋军岂不是待宰的羔羊?
不,是行走的人型战功!
战功啊!
交趾人兴奋了,嘶吼了起来。
勇气很足啊!
秦臻点头,常建仁喊道:“进内河!”
船队开始转向,大半船只缓缓驶进内河。
那些交趾人呼喊着,跟着船队在跑。
不能让宋人上岸,这是李日尊的命令,死命令。
但凡让宋军上岸,当地官员免职,将领杀了。
在这等严苛的命令之下,交趾人对大海多了不少热情,每日都有人在岸边守候,期待早些发现宋人,然后回去报信能有十贯钱的奖励。
船队缓缓沿着内河行驶了一段,岸边的交趾人已经气喘吁吁了,常建仁吩咐道:“弩箭准备……”
弩手在甲板上集结起来。
“靠岸!”
船队开始靠岸,那些交趾人大呼小叫的,刚冲到岸边,就被一阵弩箭射的损失惨重。
“敌军后退,这是在等我军上岸,前后不济时。”
船队不可能同时靠岸,所以这里面有个时间差,若是抓住了,就能给宋军重创。
交趾将领看来不错。
可常建仁却很喜欢,他舔舔嘴唇,眼睛渐渐红了,“某先登岸!”
在军中,率先冲阵的就是猛将,而在水军里,率先登岸的更是猛将中的猛将。
交趾人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在看到干瘦的常建仁时,不禁就大笑了起来。
“宋人没有勇士了吗?竟然让这样的人……咦,他在做什么?”
战船在缓缓靠岸,船上的将士们用崇敬的目光看着自己的军侯在解衣。
常建仁缓缓解下衣裳,露出了瘦骨嶙峋的上半身。
来了,来了!
宋军将士都在看着这边,连操纵船只的船工都在忙里偷闲的看着这边。
传奇来了。
呯呯呯!
常建仁拍打着自己的肋骨,仰天嘶吼道:“为了大宋……”
噗!
战船靠岸,宋军将士狂呼道:“为了大宋!”
以前他们喊着这样的口号冲杀,从未觉得热血沸腾。可现在却不同了,有前面那个干瘦的身影在,他们就觉得这一切是那么的顺畅,不杀人就不舒畅。
“杀!”
常建仁从船上跳了下去,空中就在挥刀。
噗!
快刀一闪而逝,无需不要命的砍杀,常建仁就凭借着自己的快刀斩杀了对手。
他一手拎着人头,呼喊道:“杀敌!杀敌!”
“那人竟然脱衣?”
交趾将领愕然,在他看来,沙场上有甲衣不穿的都是脑子有问题。
既然这个宋将的脑子有问题,那斩杀了他岂不是大功?
“那是个蠢货,去杀了他!”
他刚下了命令,却见宋军后续的将士都在干一件事。
他们纷纷解衣,拍打着自己的肋骨在嘶吼着。
“为了大宋!”
宋军就像是疯子般的脱去了甲衣,赤果着上半身冲杀过来。
交趾将领见状欣喜,喊道:“杀过去!”
三千余交趾人冲杀了过去,最先遇到的就是常建仁。
“这是宋人的将领!”
被包围住的就是常建仁,他那一身排骨是最好的目标,交趾人都兴奋了。
斩杀敌将可是大功,弄不好李日尊就会亲自封赏,那个可是不得了。
常建仁看着最为瘦弱,想来最好斩杀,所以那些交趾人都想捡便宜。
可他们找错了对象。
苦练不辍的常建仁早就今非昔比了,他的长刀闪电般的斩杀当面之敌,灵活的在人群之中冲杀。
长刀飞快的挥动,鲜血飙射中,常建仁已经冲杀了出来。
他的身后躺了一地的尸骸。
“杀敌!”
他举起长刀,冲着对面的交趾人嘶吼着。
他身后的宋军赤果着上半身,所向披靡。
“他是那个……那个排骨……那个宋将!”
交趾将领突然想起了一个传说。
在上次宋军袭扰升龙城之战中,其中一个排骨最为凶悍。那人瘦骨嶙峋,却异常悍勇,手下没有一合之敌。
天呐!
那人竟然又来了吗?
李日尊悬赏一万贯要此人的头颅,要不要?
军情如火,宋军已经蜂拥而上,交趾将领想了一瞬,喊道:“跟着来!”
一万贯啊!
有一万贯他就能拿出一半去行贿上官,升官会和喝水般的轻松,剩下的一半留着花用,那也是小富豪吧。
他带着一队精锐冲了过来。
“杀!”
常建仁依旧是不格挡,不防御的招数,对面的交趾人愕然,心想哪有这等不怕死的人。
就是这么愕然的瞬间,常建仁一刀枭首。
某就是天下无敌的勇士!
这等不要命的砍杀方式很危险,常建仁从菜鸟变成老鸟之后,深知对手一个变化就能导致自己翻船。
但他要变吗?
他在变,苦练刀法。
可不够啊!
他想到了当年在翰林院的遭遇。
他并非是不能受气的人,只是那些人欺人太甚,让他这个老实人忍无可忍。
特别是那个任守忠,常建仁恨不能宰了他。
要收拾这些人,特别是任守忠,他必须要立下大功。
可军中怎么立功?
杀敌!
唯有杀敌才是大功。
他煎熬许久,最终依旧是选择了这种不要命的杀伐方式。
他也惧怕死亡,但和死亡相比,他更惧怕自己变成行尸走肉。
所以他把决定权交给了老天爷,自己只知道砍杀。
可立功的速度还是不够快啊!
常建仁很痛苦,最后留下了一份遗书。
在临出发之前他就留下了遗书,遗书里有对妻儿的愧疚,也有对官家的忠诚。而在最后,是他对任守忠和翰林院某些官员的怒吼……
若是某战死,官家定然会感动,然后遗书面世,官家会毫不犹豫的拿下任守忠……还有那些官员,他们将会成为过街老鼠。
哈哈哈哈!
常建仁的眼睛越来越红了。
第二个交趾人非常狡猾的冲了上来,在常建仁刚收刀时挥刀。
你只能防御吧?
常建仁一旦防御,第三个就是交趾将领,他将会趁机下手,一刀干掉常建仁。
这是一个杀局,最后的受益者就是交趾将领。
作为麾下,讨好上官是本能,只要斩杀常建仁成功,交趾将领绝壁会把此人当做是心腹,从此就跟着他青云直上。
这是底层人的升官方式,很妥当。
可他们却没看懂常建仁。
这个人压根就不想活了。
“让某去死吧!”
常建仁身体前冲,长刀闪过,他的腰部也闪过了血光。
于此同时,他的长刀掠过当面交趾人的脖颈。
他竟然不怕死?
刚才长刀若是再快一分,常建仁就要完蛋了。
可就是晚了这么一分,对手身死,常建仁拎着人头,奋力砸了过去。
这是个魔鬼!
不要命的魔鬼!
交趾将领从未见过这等悍不畏死的猛人,一下就被镇住了,接着被人头砸在脸上。
这人是傻了吗?
常建仁不知道自己现在的模样有多吓人,他大步过去,喊道:“让某去死吧!”
交趾将领突然发一声喊,然后转身就跑。
“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