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被偷袭了

积雪深厚,行走艰难。韩凛和商荇出行没有马车,更没有骑马。不是因为商离不给他们买马的钱,而是在信都城中非冀州的军士不得纵马,所有马匹都收归军用,高门官宦出行一律用牛车。遇到紧急公务,才能向冀北大营调用马匹。

可见,这冀州战马的匮乏。

“小爷从出了洛阳城,就没有一天好日子过。”商荇走得气喘如牛,“这几日,我一直在想,我为何要与你一道来这冀北从军。小爷我天涯海角,纵马横刀,岂不快哉?”

韩凛冷冷地回眸,把他从地上攥起,“因为你没钱,你只能跟着小爷,小爷能养你。”

商荇刚起身又跌坐在地上,他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韩凛又再次把他拉起,“往后护国公府给你捎东西,也是以我定国公府的名义,所有的钱都还是给我的。是以,你还是要听我的。”

这真是一艘贼船!

商荇大呼上当,“以往知道你难,现下亲眼所见,你竟是这般不容易。没有小爷护着,你一个人可怎么办?还是小爷够义气,刀山火海都陪你闯。”

“六弟以言差矣,这里是冰天雪地。”韩凛给了他一记爆栗,“快走吧,天黑之前要把小九要的东西买回去。”

商荇从前没有买过日常物什,韩凛也是第一次。两个儿郎拿着商离列的单子,在信都的街市上艰难地讲价。不为旁的,只为商离说的务必要省点钱银。

然而,那日慈幼院发生的事情,已经在信都城传来。街市上来了两名面生的小郎君,容貌仪态出众,衣着甚是精美,不似信都的打扮。不用多想,也知道这二位便是陇西韩家的小郎君。

信都城的百姓,有不少是从幽州迁徙而来。幽州被北燕占去,大齐子民难以为继,亲眼看到同胞被伤害,被迫流亡。因此,对这位陇西韩家的小郎君,都带着几分防备,似乎韩氏就代表着背叛与屠城。

“店家,这碗碟可否便宜一些?”韩凛厚着脸皮讲价,“我兄弟初到贵宝,要添置不少的日常物什,这钱银带的不多,可否……”

“对啊,店家,便宜一点,日后我们还会再来。”商荇长着一张人畜无害的俊脸,见谁都是三分笑意,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天生带着亲近。

店家却把手一甩,“你们是韩家的小郎君,还缺这点钱银吗?这是想蒙谁呢!走走走,不卖你们。”

韩凛和商荇被拒之门外,二人相对无言。

“你后悔了吗?”商荇问道。

“我没有后悔的权利。”韩凛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这是十年来他经常要经历的,已然麻木。

二人走了许久的路才买齐商离单子上的东西,要回程时天色已晚。饥肠辘辘的两位小郎君,不敢再耽搁,加快步伐往回走。若非被不少店家拒绝,也不至于要走夜路。

商荇走得极慢,商家小六郎何时走过这般多的路,再加上大病初愈,雪中长跪,他本就不强壮的身子骨元气大伤。韩凛把大部分的重物扛在身上,还要时而停下脚步等商小六郎。

“你再不快点,回去就没有饭吃了。”韩凛很想把他抛下,但是又不能。

商荇一想到饭食,又是一声长叹,“天天吃药膳,没有肉,真的难以下咽。你说入军之后,能有肉吃吗?”

韩凛忍不住又给了他一记眼刀,刚要伸手去扶他。

倏地,一道黑影闪过,他转身,身后空无一人。

商荇起身快速移向韩凛的身后,二人后背相向,向四周飞快地探查。

“雪地艰难,不是你我擅长,要小心。”韩凛低声叮嘱,“无论是何人,都不能轻敌。”

这次商荇没有反驳,伸手握住腰间的短刃。

一声破空声传来,韩凛贴向商荇的后背,“小六,往右。”

二人一左一右,同时移动避开飞来的冷箭。

一箭放空,第二箭紧随其中。这次仍是射向韩凛的方向。韩凛不避不闪,抬起刚买的竹笤挡住,箭矢刺破竹笤,没有伤到韩凛。第三箭也没有等太久,仍旧是韩凛。他依然游刃有余地避开。

紧接着,他听到弩箭破空的声音。

这一次,韩凛发现了攻击之人的方向,“左边矮墙有一人,正前方屋顶有一人,身后的树上有一人,还有左边的那家酒肆的二楼。”

商荇扔掉买齐的物什,抽出袖中短刃,寒光一闪而过。

韩凛一边躲开攻击一边叮嘱道:“不可杀人,把人制服便可。大齐律法,公然械斗无论原由,双方都是死罪。箭是军中之物,箭头是用过的,应是演练时所用。”

商荇无奈地收刀,一跃上了酒肆的二楼,一把揪出一个身衫褴褛的少年,一脚踢在他的胸口。那少年闷哼一声,失去抵抗能力。

商荇收了他的箭,肘击他的面门,“敢偷袭你小爷,不让你见点血,你还以为小爷好欺负。”

韩凛只说不能杀人,但没说不能伤人,他没有用兵刃,不算是械斗。

韩凛翻身上树,踢落用弩之人,是一名与他年纪相仿的少年,面容清瘦黝黑,双目涨红,“狗贼,拿命来。杀了你,杀了你。”

韩凛卸了他一条胳膊,攻向正前方的屋顶。那人见势要跑,被包夹的商荇迎面踹下,摔落在地。

高处的三人被制服,仅剩左侧矮墙的伏击者。韩凛仍是没有用兵刃,身形微低,如离弦的箭一般奔向矮墙。矮墙之后的伏击者却比他更快,像是一只迅猛的猎豹向他发起攻击。

一道银光闪过,韩凛暗叫一声不好,闪身躲开。他没有正面迎敌,灵巧地从那人身后,躲到那棵大树后面。

“你现下若是杀了我,你入不了征北军。你若只是想伤我,给我一个教训,那你同样也不能入军。大齐律法,持械伤人者,无论原由徒三到十年,不得从军。杀了我,你固然是痛快了,可你真正的仇人却还在人间。你不觉得可惜吗?”韩凛隐于树后,始终不拔兵刃,“若你不想从军,就当我什么都没说过。不过,那三个人也可惜了,私用军械致人伤亡者,发回原籍是轻的,重则斩立决。”

商荇大喊:“你现下废什么话,又不是打不赢。给他们一点教训,免得又来找事。”

韩凛又道:“男儿有志该当战死沙场,为我这样的人什么都做不了,岂不是枉费这十年来的苦练。一月后便是新兵入营的考校,听闻考校之前要签生死状,死了就死了。不如,你到那时再杀我,既能从军又可报仇。岂不快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