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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是爱玛的手指。它显然是属于一个成年人的,而且很可能是一名男性。

这多少给了我一丝安慰。我趁人不注意,赶紧将这根手指深埋在法院大楼外的垃圾卡车底部。整个下午,我都心神不宁,深陷在无边的恐惧之中。我能想出上千个版本来解释这截手指是如何从一个人身上被砍下来,然后被包进塑料袋,最后被塞进快递里的,只是所有的版本都非常恐怖。

下班到家后,我不停地抱怨这一天过得多么糟糕。我用所能想到的一切借口——头痛、肚子痛、浑身痛——来躲避与艾莉森的交谈。我绝不能告诉艾莉森发生了什么,她的身体已经很虚弱了,我不能再给她添加更大的压力了。

只有睡眠才能令我脱离残酷的现实、徜徉在理想的世界。这天夜里,我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心里不禁非常愤慨。生活上,我尽量把一切事情都做好、做对,我努力工作、遵守交通规则,我忠于妻子、热爱孩子。我到底做错了什么,竟招来这样一份装着手指头的快递?

漫漫长夜终于结束了,我松了一口气,赶紧爬起来去给萨姆准备早饭,好让艾莉森多睡一会儿。

等我收拾好厨房,萨姆便提议去树林里探险。我十分赞同。自从周一他大哭一场以后,我便格外留意他的情绪,尽管他并不明说或表现出来,但爱玛的不在,依然让他非常伤心。如果我们能让他忙着做别的,少去想爱玛,那么情况会稍微好一些。

走出家门,迎接我们的是一个非常清爽的早晨。草地上沾满了银色的露珠,姗姗来迟的秋日终于渐渐踏上了弗吉尼亚州的这片土地。这是今年第一抹秋天的痕迹。

我让萨姆来安排我们探险的路线,说是路线,其实也只是漫无目的地散步而已。我远远地跟在他身后,等他先穿过枝杈和树丛,免得它们反弹起来,打在我脸上。

萨姆很开心,一路上不住地对他所看到的一切表示惊叹,我很喜欢他跟我分享他自己的发现。仿佛那些好玩儿的东西,只有分享了,才是实实在在的有趣呢。因此,他一直不停地大喊:“爸爸,快看这只蜘蛛!爸爸……这三棵树只有一个树根!爸爸……这是小鹿的足迹!”

我们走到了树林深处,我满足地听着萨姆喋喋不休地表达着欢乐,放任自己沉浸在他那充满惊叹号的世界里。我一直没太在意他说话的具体内容,直到我突然听见他说:

“爸爸,快看那些秃鹫!”

没错,前方的确有一小群尖嘴如钩的秃鹫正紧密地聚集在一摊腐肉上。

“噢,哇!”我按照萨姆希望得到的反应附和道。

萨姆停下了脚步,我离他越来越近,很快就跟他并排着站在了一起。我伸出一只手臂,搂住他的肩膀。我们的位置距离秃鹫还有大约两百英尺,它们完全不理会我们,只顾着享受面前的早餐。这可是顿不小的早餐,足以喂饱七八只秃鹫了。

我本来以为那是一头死鹿,因为树林里体形最大的动物就是鹿了。不过,秃鹫乌压压地围在一起,刚开始我看不清那究竟是什么动物。

然后,有一只秃鹫跳到了一旁。

这时,我看到了一双破旧的黑色平底鞋。

我愣了不到一秒钟,随即便站到萨姆面前,挡住了他的视线。

“好了,萨米,”我把他抱起来,指着来时的方向说,“咱们该回家啦。”

他在我的怀里扭动身体,咯咯地笑着,他以为我是假装严肃地在跟他开玩笑。

“不要嘛,爸爸。”

“妈妈很快就要醒了,咱们出门之前也没留个便条,她会担心的。”

“因为爱玛?”

“为什么说‘因为爱玛’?”我明知故问道。

“自从爱玛不在之后,”他提到妹妹的时候就像在提一个历史事件,“妈妈一看不到我就会很担心。”

“是啊,小家伙,因为爱玛。所以咱们还是回家吧。”

回去的路走得很慢。我抱着五十多磅重的萨姆,还得穿过荆棘丛生的灌木,实在走不快。等我们一走出树林,我就把他举起来放在肩头,大步跑回了家。

“你自己玩儿一会儿赛车,怎么样?”说着,我把他放在了起居室。

艾莉森在厨房里。她还穿着睡衣,正煮着一壶咖啡。她的举止很迟缓,仿佛还没有睡醒。

“我需要你在家里看好萨姆。”我气喘吁吁地说。

“没出什么事吧?”

“不,出事了。你在家看好他。”

“怎么——”

“艾莉森,”我打断她,然后靠近了一些,低声说,“外面有一具尸体。还记得昨天你听到的那两声枪响吗?他们杀人了。”

“噢,天哪!”她抬手捂住了自己的嘴。

我转身准备到屋外去,可她却一把拉住了我的衬衣:“等等,等等。那是……是谁?我是说死了的那个人,你认识吗?”

“不认识。”我撒谎道。

“噢,天哪!”她又重复了一遍,“你觉得是绑匪干的吗?”

“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了。也许是某个可怜的家伙不小心撞见了他们,于是他们就……”

我用手比画了一个开枪的动作。

“那你现在要做什么?”

“还能做什么?当然是去把尸体埋了。”

“但是——”

“怎么?难道你要我报警吗?那他们会出动警车、验尸官和州法医署的人来我们家的。到时候必然会大大惊动执法机关,难道你想那样吗?”

她没有回答。

“你看好萨姆就行了,”我说,“一两个小时后我就回来。”

她松开了我的衬衣。我从后门出去,从车库里拿了一把铁铲。然后便按原路折返,找到了那群秃鹫聚集的地方。走近以后,我一鼓作气冲了上去,一边挥舞铁铲一边大声喊叫,驱赶它们四下散去。

现在,赫伯·思里夫特的尸体已经完全露出来了。我走到近前,发现秃鹫的啄食其实只是给尸体表面留下了伤痕,而最显眼的还是人为造成的伤口。

他头颅的上半部分有一大块肉不见了,他的胸口也有一道狰狞的圆形伤口。这应该就是周三时艾莉森说的那两声枪响造成的。

但是,他身上不止有这两个伤口。整个尸体都变得残缺不全了。他的手指都不见了,昨天寄到我办公室的肯定是其中一根手指。而且,他的牙齿也全被拔出来了。凶手残忍地破坏了尸体上有助于鉴别身份的所有部位。

结果,尸体变得面目全非。作为法官,我已经见过许多犯罪现场的照片了。我以为自己能处理好这件事。可是我错了。看到眼前的情景,我忍不住单膝跪在地上呕吐了起来,直到胃都快被掏空了,我仍在干呕不止。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这起死亡并不是我的过错,我不是扣动扳机的人。但是,从道德意义上来讲呢?

是我害赫伯·思里夫特被残杀了。我甚至没有跟他解释过他所要面临的危险。他身在明处,只有一架相机在手,而身处暗处的凶犯却全副武装。

“对不起。”当我试图恢复镇定时,不禁颤抖着说了好几次,“真的……真的对不起。”

我是在对赫伯·思里夫特说吗?还是在对无言的树木说?或是对令我绝望的上帝说?

最终,支撑我站起身来的依然是那份不变的动力:爱玛。如果有人发现了这具尸体,并且打电话报警的话,那些绑匪会折磨爱玛的。

我抓起掉在地上的铁铲开始挖坑。我选的地点距离思里夫特约有十英尺,我能够不太费力地把尸体拖过来,同时也可以不必在挖坑的时候看着他。

一下又一下,我用铁铲挖出他的坟墓,心里拼凑着他死前的经历。

这一切都源于我允许他进入我们家的土地范围之内。可问题在于,还有别人未经我的许可,却时刻监视着这里。虽然我这是明知如此,但当我让赫伯跟踪我的妻子时,我竟然完全没有顾及这一点。

我能想象出赫伯藏身在树林间,把相机的长焦镜头当作望远镜,监视着我们家的房子。我也能想象出,当他发现还有一个或好几个绑匪也在做同样的事情时,他会是怎样的大惊失色。

赫伯转身逃跑,可是绑匪从背后开枪击中了他。也许这一枪已经结果了他的性命,但绑匪想要确保万无一失,于是又冲他的脑袋补了一枪。然后,绑匪将他的尸体拖到这片占地十亩的树林中央,树林的一头是我们家,另一头是大路。接着,绑匪迅速地破坏了尸体,以防有人会意外撞见。不过,他们最希望的肯定是这片树林的主人先发现尸体并加以处理。

我一直拼命地挖着,娇生惯养的手上起了水疱,浑身是汗。等到我估计挖得差不多了,便利用铁铲作为杠杆,推动尸体滚进土坑。我让尸体面朝下掉了进去,然后便将挖出的泥土盖了回去。最后,我把树叶铺在了泥土上,尽量不留下赫伯·思里夫特曾在此出现的痕迹。

在离开之前,我做了一番祈祷。既是为了他的灵魂,也是为了自己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