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审前会议进行了整整一个小时后,我才轻轻地敲了敲214会议室的门。我估摸着,到了这个时候,他们应该已经开始进行深入的讨论了。
珍·安来开了门,我顺着门开的方向,侧身闪进了会议室。趁着众人还没察觉到法官来了,我先快速地环顾了一周。房间里摆了一张长长的会议桌,两边各有八张椅子。被告方显然是先到的,因为他们抢占了背靠窗户的那一侧。根据时下流行的心理学所言,背后有大片开阔空间的人会显得比背后靠墙的人更加强大、更有气势。
被告方那一侧的八张椅子都坐了人,椅子后面还站了八九个人。为了决定谁坐谁站,他们肯定是唇枪舌战了一番,还好我没见到那个场面。
原告方这一侧只有罗兰德·希曼斯和他的两个助理律师,还有丹尼·帕尔格拉夫。原本,我以为相形之下他们会显得很可怜,不过希曼斯的存在感太强了。他摆开架子,一个人就占了三把椅子的空间。《纽约时报》把这起案子的双方比喻成了大卫与歌利亚,这么说固然有道理,可就算希曼斯真的是大卫,那也是个威风凛凛的大卫。
等到我进入了大家的视线,所有的谈话都停止了。在场的众人都站起身来,兴高采烈地迎接我。作为一个法官,不管什么时候都有人巴结奉承,这是没法避免的。
见面介绍的环节充满了刻意的逢迎和虚伪的笑声。希曼斯一直使劲儿驼着背,利用手臂长的优势,站在一定的距离之外跟我握手,生怕自己的影子会笼罩在我身上。他很清楚,自己的块头和肤色会给人带来怎样的印象,他可不想吓坏了眼前这个小个子的白人法官。
被告方打头阵的正是克拉伦斯·沃思,他也是“莱斯利、詹宁斯与罗利”事务所的首席律师。他是一个身材瘦削的白人男子,身高有六英尺多,穿着颇为考究,显得很有涵养。
接着走上前跟我握手的是阿波提根的法律顾问弗农·威拉兹,然后又是一大群我记不住名字的人,反正里面没有保罗·德雷瑟就是了。我发现在场的有些人根本就没必要来参加这次审前会议,他们大老远地从纽约、华盛顿等地赶到诺福克,其实就是为了跟我握手的这三秒钟而已。
这种做法很愚蠢,但在他们看来,这是游戏规则的一部分。再说了,反正埋单的是阿波提根制药公司。我沿着桌子绕了一圈,最后来到一位仪表堂堂、头发雪白的绅士面前,我见过他的照片。
“很荣幸见到您,法官大人。我是巴纳比·罗伯茨。”阿波提根的首席执行官用一种十分圆滑的“牛津加剑桥”的口音说道,他将“巴”这个字发得非常饱满、厚实。
这下我充分明白了这桩案子对于阿波提根制药公司的意义。他们的首席执行官居然抛下了一切事务,专门跑来参加这个本该是例行公事的日程安排会议。整间会议室里,唯一一个不愿曲意逢迎的人就是帕尔格拉夫。在跟我握手的时候,他依然昂首挺胸,摆明了他认为我跟他不是一个智力级别的人。毕竟,你十三岁的时候申请到属于自己的专利了吗?二十一岁就获得博士学位了吗?都没有。只要大天才丹尼·帕尔格拉夫在场,我们这些人就是挤破了头也只能争当屋里第二聪明的人罢了。
“请坐,诸位,请坐。”我说。于是有座位的人就都坐下了,而我则依然站着,“我相信,今天上午弗里兰先生对各位应该招待得还可以吧?”
杰里米笑了,各位律师也都微微一笑。
“很好。那么关于庭外和解谈得怎么样了?有什么进展吗?”我问道。作为一个法官,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这么说。
大块头希曼斯马上抓住了这个机会,说:“法官大人,我已经给被告方很多机会了,但他们根本就不领情。”
“法官大人,”沃思气恼地说,“原告方就给我们提出了两个选择,要么把专利期限内普瑞瓦利亚获利的百分之五十五分给他们,要么一次性支付给他们五百亿美元。面对如此无理的要求,我们怎么能达成和解!”
“无理?”希曼斯大声道,“你们想用我方委托人的专利,居然还——”
“谢谢你,希曼斯先生。”我一张口,希曼斯便立刻住嘴了,“听起来庭外和解是不大可能了。那证据开示讨论得怎么样?”
于是,双方便展开了你来我往、针锋相对的唇枪舌战,我在旁边装出一副认真倾听的样子。总结起来,就是沃思认为十七个科学家太多了,在他看来有十个科学家出庭做证就足够了。而且,他还拒绝上交希曼斯要求的许多文件和电子邮件,他说其中包含了阿波提根制药公司的大量内部情报,因而不能妥协。我耐心地等着他们把主要的观点都说完,然后便问他们建议如何安排审前日程,结果又引发了新一轮的口水大战。
“好了,好了,”我故意做出不耐烦的样子,其实我也确实有点儿不耐烦了,“看来,你们双方在这场会议上是达不成什么共识了。”
我假装无奈地看着他们,仿佛这一屋子都是调皮捣蛋的淘气鬼。“女士们、先生们,我充分理解这桩案子的重要性及风险性,”我说,“我完全可以把这些争论都推给手下的职员来处理,但我决定为大家节省宝贵的时间和成本,直接告知诸位我打算怎么办。”
此言一出,许多人都坐直身体,竖起了耳朵,等我往下说。
“首先,在证据开示的问题上,我同意沃思先生的看法,十七个证人太多了。我建议削减到十个。希曼斯先生,你可以选出十个你觉得最重要的证人出庭。”
沃思的脸上闪过了胜利的喜悦,但很快就因为我接下来的话一扫而空了。
“不过,我认为希曼斯先生有关文件和电子邮件的要求都非常合情合理。我们会将所有资料妥善保管、绝不外泄,这样阿波提根制药公司也就不必担心竞争对手会窃取情报了。我相信希曼斯先生行事会非常小心谨慎的,而且我们也会让帕尔格拉夫先生签署一份严格的保密协议。这样就比较公平了吧?”
双方都不敢有任何异议。到目前为止,这些提议就像所罗门[1]宣布要把男婴劈成两半一样,看似不偏不倚,其实各打一棒,这也是法官最为人诟病的做法。但我并没有说完,重头戏还在后面。
“接下来,我再说说审前日程的安排问题。诸位应该都知道,我于上周五批准了初步禁令。鉴于罗伯茨先生在公开场合发表言论,说要无视专利侵权的可能性,执意将普瑞瓦利亚推向市场,我觉得我也别无选择,只能批准禁令。”
罗伯茨脸红了。
我继续说:“但这样一来,一种有可能拯救上百万人生命的新药就要延迟面世了,对此我感到十分担忧。身为法官,我的职责就是在做决定时权衡利弊。目前看来,大众的利益显然才是最关键的,我想应该尽量不让法庭阻拦这种新药去造福人类。因此,从明天开始,给你们两周的时间来完成证据的取证与开示,两周后的周五举行马克曼听证会。”
这番话无异于投下了一枚炸弹,瞬间将诉讼程序的井然有序炸得片甲不留。“格拉哈姆、法隆与法利”事务所的一个律师惊讶地张大了嘴,下巴都快掉到地上了。还有一个律师,我估计是来自“麦克道尔—沃特斯”事务所的,干脆发出了一声惊呼,仿佛他被人打了一拳似的。
在这群律师里,还是经验丰富的沃思最先反应过来了,但他开口说话时也是结结巴巴的。
“但……但是……法官大人……恕我直言,您这是说要让一年的工作在……在……不到三周之内完成?”
“没错,沃思先生。”我平静地说,“所以,我建议你抓紧时间。”
“但我不知道该怎么——”
“噢,别哭哭啼啼的了!”巴纳比·罗伯茨大声说,然后他站起来,指着我喝道:“这简直是蛮不讲理!不到三周的时间如何准备这么复杂的案子?这太荒唐可笑了!你不能这么做!”
这下,沃思面临的情况变得更加棘手难办了,他连忙出言安抚自己的雇主:“罗伯茨先生,我们会没事的。你能不能——”
“不,我们有事!这……这根本就不可接受!肯定有对付这种情况的规定,我们要上诉!立刻!”
“罗伯茨先生,没有这种上诉规定。”沃思无奈地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
“这太荒诞了!”罗伯茨更加频繁地用手对我指指点点,“你以为你是谁?这是什么不入流的法庭?”
“巴纳比,闭嘴!”沃思大吼道,然后他赶紧转向我,“尊敬的法官大人,对于我方委托人的失控言行,我深表歉意。法庭绝对是正确的,我们一定会遵守您规定的日程安排,只要希曼斯先生肯合作就行。”
“希曼斯先生会好好合作的。”那个大块头律师扬扬得意地说。
“很好,”我说,“那就这么定了。”
绑匪不是想加快进展吗?现在成了,而且快的可不是一点儿半点儿。
当我走出门时,会议室里一片寂静。
等到大门一关上,屋里立刻炸开了锅。
[1] 所罗门(Solomon):指以色列王所罗门。据希伯来《圣经》记载,有两个母亲带着一名男婴来到以色列王所罗门面前,她们都坚称这个孩子是自己的,各执一词、争辩不休。所罗门便宣布,最公平的做法就是把男婴一刀劈开,分给两个母亲一人一半。判决一下,其中一个女人便立刻放弃,同意将孩子让出来,只求能保住孩子的性命。而另一个女人则满不在乎地说那就把孩子劈开吧。因此,所罗门便判断,一心保护孩子的女人才是孩子真正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