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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在为了上班而洗澡并穿衣打扮时,我一直处于精神恍惚的状态。

在艾莉森的要求下,我已经把夜里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地给她讲了一遍。然后,我给她看了那张照片。她泪流满面,跟我一样愤怒和悲伤。她看到照片的那一刻微微地趔趄了一下,看起来是如此自然,仿佛发自本能,令我忍不住想去相信她。她那紧握双拳、浑身颤抖的样子实在太逼真了,我觉得没有哪个演员能演得出来。

或许,我只是在自欺欺人?如果她是绑架事件的参与者,肯定早就知道我会收到那张照片,那么她是不是已经提前练好了这套情绪反应,就等着装给我看?

到了法院,我还是不确定事实的真相究竟是什么。当我走进内庭时,只有琼·史密斯一个人在。她正拿着一个喷壶忙着给办公室里的植物浇水。

自从周六早上到肯辛顿公寓转了一圈之后,我看史密斯夫人的眼光都不同了。这个穿着毛线衣、平底鞋和长裙的保守女人,真的是罗兰德·希曼斯追求的对象吗?还是说她的吸引力不在外表,而在于她能接触到这个特大专利案的法官?她有没有在经意或不经意之间把我的生活细节透露给他,结果促成了绑架事件的发生?

“早上好,法官。”说着,她把喷壶中的最后几滴水浇在了一株小灌木上,“我今早在报纸上看到了一张您的照片。”

“哦?”我说。

“报纸就在我的桌子上,如果您想看的话,直接拿去就行。”

我走到她的办公桌前,看到了一份《每日新闻》,在本地版内页的右上角有一张我跟布雷克·富兰克林的合照。这是一张抓拍的照片,画面上的我们正在交谈。他的胳膊搂着我,我手里甚至还拿着一杯香槟,这让我觉得非常难堪。整张照片都显得颇为交际主义和精英主义。跟政客相识是一回事,而过从甚密又是另一回事了。

包括这张照片在内的三张照片都放在同一个标题下,即“富兰克林议员举办纽波特纽斯募捐派对”。没有文章报道,只有一个标题。

“我看到了,谢谢。”我花了片刻工夫才回过神来,假装随意地问道,“史密斯夫人,周末过得怎么样?”

“过得很好,谢谢您挂念。”此刻她已经浇完水坐了下来,“这周牧师讲了《马太福音》。”

我等了一下,但是她没再说别的了。

“你……有没有招待什么客人,或者有其他的社交活动?”我问。

她抬起头来看着我。这个问题已超出了我们周一早上谈话的正常范围了。

“周日那天我去了姐姐家吃晚饭。”她说。

“噢,怎么样?”

“不错。挺好的。”

又没话说了。

“我记得你住在肯辛顿公寓,对吗?”

“没错。”这回,她已经开始用奇怪的眼神看我了。我佯装不知,若无其事地继续对话。

“那里好像是个招待宴客的好地方。”我试探着说。

“算是吧。”

她并不打算主动说什么了。如果琼·史密斯真的与罗兰德·希曼斯有染且不愿明说,那么至少她心里清楚这种关系是不道德的。我得追问一下,若是问对了问题,说不定就能从她的眼睛里看出心虚。

“史密斯夫人,你认不认识一个名叫罗兰德·希曼斯的律师?”

她毫不犹豫地说:“应该不认识。”

“他是帕尔格拉夫案的原告律师。”

“噢。”她答应了一声。

又没有下文了。她的目光很坚定,没有丝毫可疑之处,我什么都看不出来。

“好吧,我去工作了。”我说。

“嗯。”她说。

当我走进自己的办公室关上门时,她已经开始哼起一首赞美诗的前几个小节了。

大约二十分钟后,我来到小厨房倒咖啡,正好瞧见杰里米·弗里兰来了,他正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我停下脚步,敲了敲他办公室的门框。上周五——确切地说,是上周六早上8:37——我已经发电子邮件拒绝了他拜托我申请撤换的要求,现在我得看看他情绪如何。如果我的专职文员心怀不满,那么光靠我自己,根本没法处理这么大规模的案子。

“早,”我说,“有空吗?”

“有,当然有空。”他说。

他的皮肤微微泛红,很可能是因为他在上班前去跑步锻炼身体了。我轻轻地把办公室门关上。

“抱歉,打扰你了。”我说。

“哪里的话,法官阁下。”他说,“其实我正打算去找您。”

我与他面对面地坐在办公桌前,顺便扫了一眼桌上的监控画面。这个东西总能吸引人的目光,即便画面上什么都没有。

我清了清嗓子,说:“关于我周六早上给你发的那封邮件——”

“还是我先说吧。”他抬手打断了我,“您瞧,从周五到周六,我想了整整一夜,在收到您的邮件之前,我就已经明白自己说了傻话。其实周六早上我本打算给您发个邮件说‘别把我说的话放在心上’,结果却先收到了您的邮件。”

“真的吗?”

“当然啦。我觉得我只是……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它们,”说着,他指了指瑟古德和马歇尔,这两条鱼正在他身后漫无目的地游着,“仿佛我们时刻都身处一个鱼缸之中。我们平时就待在这小小的内庭里,跟外面的世界相隔绝,我们自己做着自己的决定,谁知道其他人都怎么想?又不是说法院后面有个意见箱,可以收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供我们参阅。可是,这时候出了一个斯卡夫朗案,我们忽然就真的知道了大家的想法,因为他们频频在背后议论我们——抱歉这么说,但您也知道事实确实如此。

“接着,又来了一个帕尔格拉夫案,这个案子显然会引起极大的关注,我们所置身的鱼缸仿佛也变得更加渺小了。我觉得,我只是……只是一时被担忧冲昏了头,仅此而已。”

“好吧,”我说,“我理解。”

我理解,但只能理解一点儿。说实话,这件事其实非常古怪,不过我已经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探究了。

此刻,我必须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审前会议上。一般情况下,法官只需要在这种会上露个脸就可以走了,剩下的细节问题都交由法院职员来处理。然而,由于昨晚送来的那封信,我必须更加亲力亲为了。

“那么,今天上午的审前会议准备好了吗?”我问。

“应该是。珍·安把会议地点安排在了214,”那是法院二楼的一个会议室,“不过,我不知道那儿的椅子够不够用。”

“怎么?”

“您看到备审案件表上的律师名单了吗?我都没敢把它打出来,估计得用上整整一片热带雨林的木头做成纸张才能把那些名字打全。”

听了这话,我并不感到吃惊。像阿波提根制药公司这种财大气粗的被告方,对待律师就像对待游行上分发的糖果一样,随便抓起一大把就往案子上扔。这也是很合理的。律师多一些,通常就能准备得更好一些。而准备得好一些,通常就能赢。金钱是万能的,在法庭上尤其如此。

“我还没看。都有什么人?”

“嗯……原告方只有罗兰德·希曼斯和两个助理律师。至于被告方,弗农·威拉兹是阿波提根公司内部的法律顾问,但这次担任首席辩护律师的是克拉伦斯·沃思。他是纽约的‘莱斯利、詹宁斯与罗利’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合伙人。”

我记得最近一次翻看全美百大律师事务所排行榜时,这个‘莱斯利、詹宁斯与罗利’事务所不是排在第五,就是排在第六。

“还有谁?”我问。

“克拉伦斯·沃思从事务所带了五个律师来。华盛顿特区的‘格拉哈姆、法隆与法利’事务所来了三个,估计他们主要负责对付食品及药品管理局方面的工作。‘麦克道尔—沃特斯’事务所负责专利权方面的工作,这应该又是四个律师。然后,‘埃杰顿、阿尔伯特与索普科’事务所还派了两个律师来充场面。”

“埃杰顿、阿尔伯特与索普科”事务所是诺福克本地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他们在本案中其实也就是负责笑脸迎人,并且在法院上下打点关系。被告方之所以雇用他们,主要是由于法律的硬性要求,即被告辩护律师中必须有人具备在弗吉尼亚州联邦法庭上出庭辩护的资格,而且阿波提根公司也想利用弗吉尼亚州当地律师的出身背景,从原告方手里分得一点儿主场优势。

加起来一算,被告方这就已经有十五位辩护律师了,而且还不包括阿波提根公司内部的法律顾问。考虑到这些律师的高额诉讼费,我们很可能要面对一个每小时价值一万美元的律师代表团。从罗兰德·希曼斯的立场来看,只带着两个助理律师,却要面对如此庞大的阵仗,实在是前景堪忧。

因此,希曼斯完全有可能采取非常手段来谋求胜利。

“听起来得坐满一屋子了。”我说,“你和珍·安打算怎么对付他们?”

“能不能把这伙人都锁在屋里,等他们吵完了再一块儿放出来?”

虽然他是在开玩笑,不过据我所知,确有法官干过类似的事情。但我显然不能这么做。

“那估计不行。”我说,“证据开示的情况怎么样?”

“哎,别提了,希曼斯恨不得把全世界都搬到证人席上去。他申请的证人有十七个科学家,还有阿波提根制药公司的制药部门主管、首席财务官和首席执行官巴纳比·罗伯茨。他还要求被告方开示一大堆文件、资料等。沃思肯定会想办法讨价还价,尽量削减开示文件的数量,但我觉得最终我们还是得满足希曼斯的大部分要求。”

“好吧。那你和珍·安打算怎么安排具体的审前日程呢?”

“我们本来打算给证据开示安排六个月的时间,但考虑到沃思说不定还会要求将这个时间延长,所以很可能最后会定八个月。然后,再拿出两个月来为马克曼听证会做准备。”

十个月。没有爱玛的十个月,简直不可想象。

然而,我还是说:“明白了。好,我觉得那就都准备得差不多了。”

“您要来跟我们一起参加审前会议吗?”

“嗯,”我说,“我会来瞧瞧,跟当事双方见见面,打个招呼。”

然后,再下一剂猛药,彻底改变整个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