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家时,我仍然对富兰克林的言行感到愤愤不平。我打定主意,今天一晚上都不理艾莉森,或者尽量敷衍过去。我走到门厅,经过她身边时,突然闻到了某种味道。
是烟味儿。
虽然味道很轻,但我的鼻子和大脑还是认出来了,这绝对是烟味儿。
“等等。”我对艾莉森说。她已经朝厨房走去了,锅里正煮着给萨姆吃的意大利面,烤箱里还烤着晚饭要吃的鸡肉。
“嗯?”她应了一声,转过身来,但依然站在原地不动。
我一步步走向她,直到我们俩都快贴上了。我用力地吸了吸鼻子,闻着空气里的味道。
“怎么了?”她说着,倒退了两步。
“你刚才抽烟了?”我问。
“没有。”她答得很难令人信服。
“那我经过你身边时,为什么闻到了一股烟味儿?”
她闻了闻自己的衣服,从左肩闻到了右肩。
“我不知道。”她说,“我和萨姆之前去了趟杂货店,在门口正碰上一个抽烟的人向外走。说不定……”
我又一次靠近她,现在我们俩已经站在厨房里了。食物的香气飘来,我什么都闻不到了。
“让我闻闻你的手。”我说。艾莉森习惯用右手抽烟,多年来一直如此。
“什么?”
“把你的手伸出来。我想闻一闻。”
“不要。”她抬起左手,抓住自己的右手。
“你何必紧张?如果你没有抽烟,我是闻不出什么来的。”
“斯科特,这太可笑了!”
“所以,你否认了?你否认自己抽烟?”
“对,我——”
“在怀双胞胎之前你就已经把烟戒了,对吗?”
“别说了。”她说,“你简直是莫名其妙。我们谈这个干吗?”
“因为我很清楚我闻到了什么。”
“你以为自己是什么高中校长吗?”
“你就坦诚地告诉我你抽了一根烟,那又怎么了?你是个成年人,只要你愿意,你当然可以抽烟。何必要隐瞒?”
“我没有……这简直无聊透顶。”她说,然后便推开我,转身去做饭了。
“我知道自己闻到的是什么。”
她没有理我,我也没再跟她说话。继续这样捉迷藏也没有必要,她的反应已经说明了一切。苍白无力的否认,顾左右而言他的闪躲。
我心里清楚,这不是什么大事。每天抽一支烟相对来说并没有什么严重的危害,在生活如此艰难之时,如果我的妻子想以此来缓解情绪、减轻压力,那是她的权利,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她为什么要撒谎?
结果,那天夜里睡觉时,这件事又让我耿耿于怀。我早早地就上床了,想好好休息一下,为第二天上午的审前会议养好精神。可我睡不着。我想起了她办公桌抽屉里的那包烟,想起了她在办公楼吸烟区吞云吐雾的样子。
在执法界,有一个关于打破玻璃的著名理论。如果警察忽略了轻微的犯罪案件,如蓄意打破窗户这类的行为等,那么就会使罪犯产生一种无视法律的心理,最终酿成大祸,犯下严重的罪行。
假如当初我直接质问她抽烟的事情,保罗·德雷瑟这档子事儿现在还会发生吗?
还是说,只要保罗·德雷瑟重新闯入她的生活,这一切就必然会发生,根本无法阻挡?长久以来,对艾莉森来说,我的存在是否就只是某种安慰?我在脑海中回忆这些年她提到过保罗的所有场景。我觉得,即便是开玩笑的时候,他在她心目中的重量也远远超过了一个普通的高中前男友。
我在床上翻来覆去了一两个小时,心里还是乱七八糟的,我感到非常痛苦。最后,我起身去了洗手间,找出了“那起事件”后医生给我开的安眠药。那时,刚动完手术,伤口疼痛难当,但一般只要吃一片药,我就可以沉沉入睡。不过,这药已经过期很久了。
我不在乎,一下吃了三片。
我不太清楚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也不知道艾莉森什么时候上床的。
我只知道我是被吵醒的。是一声如惊雷般的枪响。
当我跳下床时,枪声的音波依然在树林间回荡。
“什么声音?”艾莉森笔直地坐了起来。
我已经大步走到了卧室门口,虽然身体东倒西歪,但是内心意志坚决。
“别出去!”艾莉森大叫道,“千万——”
“你别管,你去陪着萨姆。他很可能被吓着了。”
我没有等她回答就立刻出门跑下楼梯。我打开了屋外的灯,然后就穿着单薄的睡裤和T恤,一把推开了家里的大门。我希望能趁开枪者逃走之前瞥见他是谁。然而,开枪者非但没有逃走,而且还从门廊的一角绕到了我的面前。我呆住了。我曾经被枪口指过,我不想再来一次了。
不过,那个拿枪的人根本就没有看我。他将手中的来复枪指向了前院中的一个方位,手指还扣在扳机上。他戴着夜视镜,镜片向上翻起,从头到脚都穿着一身丛林迷彩服,脸上还涂着黑色颜料。
尽管有涂料和夜视镜的伪装,我还是认出了他。开枪者是二姐夫杰森。原来凯伦提议的夜间巡逻已经开始了。
“杰森,你到底——”
这时,我听到门阶下传来了一声哀号。我走到门廊边上,看到了一个男人,他躺在一小片落满松叶的草地上,距离房子大约八十英尺。他很年轻,骨瘦如柴,此刻正紧紧地抱着一条腿,嘴里不断地蹦出乱七八糟的脏话。
“敌人说不定还有武器,”杰森对我说,“你待在这儿别动,等我先去确定一下再说。”
那个孩子在地上痛苦地扭动身体,不时还用手掌重重地拍打地面。我看着他,恍惚觉得腋下的旧伤口传来了一阵剧痛。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自己刚刚中弹后的感受,那种痛苦是难以言喻的。而且,那种痛苦还会让人完全丧失行动力。在动作电影里,中了枪的男主角还能英勇地继续战斗,但那都是虚构的。在现实生活里,人一旦中了枪,便只求让伤口的疼痛停下来,不管付出什么代价。你只觉得那痛苦是致命的,什么勇敢,什么反击,早就统统抛诸脑后了。
“必要的话,我可以一枪打爆他的脑袋。”杰森大声说。
那孩子停止了咒骂,赶紧说:“饶命啊大哥。我发誓我绝对没有任何武器,我发誓!”他剧烈地吸气、呼气。
杰森走近他,用枪管顶着他的脑袋,命令道:“把手举起来给我看看,小浑蛋。举手,快!”
他把双手从伤口上拿开,颤颤巍巍地举了起来。
“再举高点儿。”杰森说着,又朝他迈了一步,抬起脚恶狠狠地踹了一下他的腹部。杰森的脚上穿着一双厚重的黑靴子,看起来很可能还是钢头靴。
那孩子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声,他蜷缩起身体,弯曲起没有中枪的腿来保护自己。受伤的那条腿笔直地瘫在地上。他呜咽着说:“求求你,饶命!噢,天哪!求你了,真的好痛。”
杰森终于不再用枪口顶着他了,但是却把枪杆高举了起来,仿佛还要打这个孩子。也许是打腿,也许是打头。
“杰森,住手,快住手!”我说,“他已经够受的了。”
我急忙跑向他们,赤裸的脚在路上被一枚松果硌到了,我不禁吃痛地叫了一声。看到杰森把枪放下,我才渐渐放慢了脚步。他把手伸进了厚厚的背心,不知那是不是防弹衣。刹那间,我还以为他要掏出一把手枪来将这个孩子杀了。不过,他只是拿出一个手电筒,打开后照亮了面前的俘虏。
这个年轻人也就是二十岁左右。他的下巴上长了乱糟糟的小胡子,上身穿着一件背心,露出了几处文身。其中有一个很大的文身图案,看起来像是迪斯尼的小美人鱼,只不过没有把她胸前的贝壳也文上。他的皮肤很粗糙,泛着灰黄色。我在法庭上见过一些吸食冰毒成瘾的人,他们的皮肤也是这个样子。绑架我孩子的人肯定是心思非常缜密,可他看起来一点儿都不像。
杰森用手电筒照亮他的脸。他眯起眼睛,稍稍避开了刺眼的光芒。
“小子,你大半夜的跑到这儿来干吗?”杰森毫不客气地问道。
“杰森,交给我吧。”说着,我抬起一只手放在了他的肩上。然后,为了安抚杰森的情绪,我又特意补充了一句,“辛苦了,你先去休息一下。”
我俯身跪在这个年轻人跟前。他的牛仔裤已经被鲜血染成了深色。子弹射中了他的大腿,在裤子上留下了一个边缘异常整齐的圆洞。不过,我看不清裤子下面的伤口,不知道他到底流了多少血。
“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博比,”他赶紧说,“我叫博比·罗,先生。”
“好的,博比·罗。现在请你告诉我:你在我家的院子里做什么?”
“有人给了我五百块,让我把一个信封放在您家的门廊上。先生,我发誓,仅此而已。”
一个信封?那肯定是绑匪叫他送来的。“信封在哪儿?”
“我不知道。估计是刚才那个——”说到这儿,他骂骂咧咧地说了一个难听的词来指代我的姐夫——“开枪打中我的时候,把信封弄掉了。”
杰森听到了这句咒骂,立刻火冒三丈。他向前迈了一步,作势要再踹这个孩子一脚。“好了,别放在心上,”我告诫他,“先让我找找那个信封。”
我努力地找了几分钟,可是却一无所获。杰森仍然拿着那个耀眼的手电筒,这使得我的眼睛无法适应黑夜,很难看清周围昏暗的草地上到底有没有信封。
“好吧,先不管那个信封了。”我说,“你说有人给了你五百块。是什么人?”
“我不知道。他不是这儿的人。他的口音像俄罗斯那块儿的,或者是其他什么地方的,我也不太清楚。而且他还留着大胡子。”
外国口音。大胡子。这跟萨姆描述的毛毛脸坏蛋非常相似。
博比又抱着腿开始呻吟起来。
“你觉得咱们需要叫个救护车吗?”杰森问。
我正准备列出一堆不能叫救护车的理由,诸如急救人员会打电话通知警方,急诊室的医生遇到枪伤必须上报等。但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博比就抢先插嘴拒绝了。
“不要,先生,求求您了,先生。如果被我的缓刑监督官知道了,他会把我塞回监狱的!我身上大概还有五年的刑期,我不想进去蹲号子。不用叫救护车,我会没事的。”
他把手按在伤口上,紧紧地闭上眼睛,忍住不发出声音。
“你觉得我们能帮他止血吗?”我问杰森,“我可不想让这个孩子死在我家院子里。”
“我没用空头弹,”杰森说,“我用的是实头弹。”
“所以呢?”
“所以子弹应该直接从他体内穿出去了。”在说这句话时,杰森带着一种从未中枪的人才有的活泼自在,仿佛子弹只要不留在体内,就不痛了似的。
我低头看着博比,他的胸脯在剧烈地起伏。
“杰森,能不能劳驾你跑一趟,去一下家里的洗衣房?洗衣机上有一些旧床单,应该都很干净。你帮我把床单撕成布条拿回来。如果艾莉森问起来,你什么都别说,只叫她陪着萨姆就行。”
杰森是个军事迷,一向喜欢服从命令,听了我的话,马上便依言一路小跑进屋了。
“好了。”我说。然后,不知是为了安慰那个孩子还是为了安慰我自己,我又说了一句,“你会没事的,博比。”
他点了点头,接着又闭上了眼睛。杰森把手电筒拿走了,只剩下门廊上的灯光照在我们身上。我的眼睛又渐渐地开始适应黑夜,但是仍然没有看到信封在哪儿。看来,我只能等日出后再找了。
“再给我讲一遍吧。”我说,“从头开始:有个留着大胡子、操着外国口音的男人让你把信封放在我家的门廊上。”
“没错。我刚从沃尔玛超市出来,他就走过来说,喂,小子,你想不想赚一千块钱?”
“一千块?我记得你刚才说是五百块。”
“他先给了五百块,让我把信封放在那儿,如果我能带一个喂鸟器回去,就可以得到剩下的五百块。他说——”他搂着自己的腿,牙齿磨得“咯咯”作响——“他说您家的门廊上有很多喂鸟器。”
怪不得先前丢了两个喂鸟器,肯定是被之前来送东西的人拿走了。他们每次都找个新人来送,博比·罗是第一次来。绑匪显然对我们家门廊上的装饰非常熟悉,带个喂鸟器回去就证明已经把东西送到了。
“所以,你要拿着喂鸟器去见那个人,去……哪儿?还是去沃尔玛吗?”
“对,他说他会在那儿等我。”
他会等你才怪。如果我是绑匪,难道我会在沃尔玛的停车场不惜冒着暴露自己的风险,一直徘徊不去,就为了等一个二十岁的臭小子把喂鸟器给我,然后我好给他钱吗?
绝无可能。我会立马大踩油门儿离开停车场,因为我知道自己的同伙正在监视着这栋房子,他自然能看到东西有没有被送到。
“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回去找他。”我说,“但是这只是在浪费时间。我觉得那个人早就走了。”
这时,杰森带着撕成布条的床单回来了。
“好,我们开始吧,”我说,“帮我把他的腿抬起来。”
博比发出一阵呻吟。
“闭嘴!”杰森说,“小子,绑架犯可不是什么善茬儿。你在跟他们厮混之前就该搞搞清楚!”
“绑架犯?”博比尖声说道,“你们都是绑架犯?”
“不是。不是这么回事儿……你就别管这么多了,管好你自己。”我对杰森感到非常恼火。像他这样口无遮拦,搞不好会危及爱玛的性命。
我严厉地盯着杰森说:“注意一下你在说什么,别随便说话。”
我们继续忙活,不久,伤口就被紧紧地扎住了,第二层床单上只有零星的血迹渗出来。我和杰森开车把他送了出去,然后他便开着自己的车走了。
我跟杰森分手后便回了家。艾莉森睡在萨姆的床上,他们蜷缩在一起。萨姆抱着爱玛熊,安心地躺在“妈妈熊”怀里。眼前的情景让我觉得,别管什么香烟不香烟、保罗不保罗的,艾莉森跟这桩绑架案绝对不可能有任何关联。
回到卧室,我直接倒在盖着床罩的床上,闭上了眼睛。我觉得如今体内的肾上腺素已经退去了,安眠药应该会起作用了。
可实际上,我的神经依然很兴奋。过了一会儿,我还是毫无睡意,于是便起身到厨房煮了些咖啡,等着日出。我关掉了屋内屋外所有的灯,让自己的瞳孔渐渐放大,慢慢适应了黑暗。
喝了一杯半的咖啡后,我觉得外面的黑夜已经不那么黑了。现在看起来更像是一种脏兮兮的灰色,黎明快要来了。我抓紧把剩下的半杯咖啡喝完,然后便来到了屋外。
没过多久,我就找到了要找的东西。距离博比·罗流血的地方约二十英尺处,有一个细长的马尼拉纸制信封[1],正是他拿了钱要送的那一个。之前的信封上都有黑体字,这一次的信封上什么都没有。而且,从外面摸上去,感觉里面很硬,好像是一张硬纸板。
我把它拿回厨房,打开灯,拆开了信封。果然有一张硬纸板,里面还夹着一张相片纸。我拿起硬纸板,相片纸滑落了下来。
那是一张爱玛的照片。她的头发都没了,只剩下一点儿金色的头发茬儿。她的脑袋因而显得又小又古怪,样子非常狼狈。她的肩膀耷拉着,表情很沮丧,右手举着一大张纸,小手就像洋娃娃的手一样。
纸上印着几个字:审前会议?加快进展,爸爸。我能不能活全看你了。
我靠着厨房的柜子滑落下去。爱玛的感受全都写在了脸上。只要看一眼她的表情,就能感受到恐惧、困惑和痛苦,这让我心碎不已。我把头埋在双臂间,流下了眼泪。过了好一会儿,我才鼓足勇气又看了一眼照片,想找一找跟她的位置或绑匪有关的线索。
然而,什么都看不出来。她的背后只有一大片普通的米黄色板墙,那堵墙有可能就在隔壁,也有可能远在南半球的某个地方。
我又盯住了女儿那孤寂的小脸儿。从上幼儿园开始,她就识字了。毫无疑问,她肯定认出了那张纸上的字。
作为一个六岁的孩子,她是如何理解一个死亡威胁的,我不得而知。但是,她看向镜头的目光和阴沉下垂的嘴角告诉我,她恐怕已经清楚地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我们都终将懂得,生命是一份幸运的礼物,而不是一个永恒的保证。生命的尽头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亡。可是,对于一个一年级的孩子而言,这份顿悟未免来得太早了。
我想伸出双臂,拥抱这张照片。我想痛骂绑匪的麻木不仁。我想对女儿说,爸爸一定会想办法保护她。我想把全世界的荆棘都砍掉,使它们不能伤害她。我只是想像全天下的父亲一样,能够解决问题,让孩子平安无事。
加快进展,爸爸。我可以做到,这当然没问题。可绑架爱玛的人为什么想让案子加快进展?一般情况下,专利案越快解决,对原告越有利。这也是为什么有许多专利案都会找上我们这个“办案神速”的法院。
但是,假如绑架案的幕后指使是罗兰德·希曼斯或者其他原告方的人员,那么他们为什么还急着要加快进展?他们掌握了法官,就算按部就班地照流程来,也已经胜券在握了。还是说,因为怕夜长梦多,所以绑匪只是单纯地想快点儿了结此事?也许他们怕爱玛会逃跑,也许他们怕自己会被发现。
的确,出岔子的可能性虽然很小,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可能性会越来越大。或许是出于这个原因,他们才想加快进展的。这回,我跟他们第一次达成了共识。
我比他们还急着想结束这一切。
[1] 马尼拉纸制信封(Manila):一种用很厚的浅棕色纸张做成的信封,因制纸的成分中有马尼拉麻(manila hemp)这种植物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