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缘

半生缘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最新更新第十七章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 作者:张爱玲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四字说文
    震惊!深宫中不为人知的隐秘! 第三人称主受搞笑文。 腹黑爱撩攻还挺励志的傻甜受 豹子头玩攻略游戏的真谛:能省就省,绝不充钱,能刷副本,绝不氪金。 卫甚:可没人告诉过我怎么面对能读到我内心弹幕的NPC啊摔! 攻是皇帝,受是玩家。 全程没有替身小三白月光,HE。
  • 作者:卷毛的加菲
    山海经中大荒经中的神兽租户,家长里短繁琐小事都需要房东出面调节。无业游民的就业问题、技术人员待业问题、邻里问题等,也需要房东小哥出面调节。繁忙的房东小哥告诉你,大荒公寓给你家的温暖。
  • 作者:兜金
    尤眠死后才发现自己居然是一本修罗场纯爱文中的炮灰假少爷。 被众人嫌弃,被当成真少爷白霖的替代品是他既定的宿命。 尤眠原以为从小一起长大的晏庭轩会是那个例外,但没想到不只是晏庭轩,所有其他好友竟纷纷站在白霖身后,成为了白霖的倚靠。 尤眠前世心如死灰,可毕竟是他占据了白霖的富贵人生,所以忍耐下了这一切转变。 但大火烧起时他才发现自己被尤家领养竟是一场阴谋,全都不过是为保护白霖所做的权衡办法。 难怪他从小被绑架无数回,父亲还无动于衷。难怪成人礼过后白霖就立刻被找回,尤家上下一片欢欣,但并没过多惊讶。 那群好友也都不过是为争抢白霖才靠近的自己。 就在一切尘埃落定,尤眠的心底再也升不起任何波澜时,他重生了。 重生一世,尤眠不再纠结于真真假假,孰是孰非。 为彻底撇清关系,尤眠同意了尤家提出的条件,被塞进了捧白霖的一档恋综里,充当被众多白霖的追求者拒绝的丑角。 昔日好友晏庭轩表情冷漠,似乎在担心被尤眠纠缠。 甘愿自降身价参加恋综的影帝云冠清望向尤眠时毫不掩饰厌烦。 将尤眠当成过替身的霍衍之在节目中极尽疏远,一心跟在白霖身后。 尤眠不再纠结他们的变化,也不再渴望上一世的亲情友情,只漠然的做着一个旁观者。 可就在尤眠打算按部就班地参加完节目就远离这场无妄修罗场时,那些人却突然都不乐意了。 晏庭轩恶狠狠地质问:心动短信不发给我,你发给谁了? 云冠清垂眸哑着嗓子解释:是我之前误会你。 霍衍之拼尽全力争夺尤眠的约会权,毫无体面地祈求:再给我一次机会。 对此尤眠只表示:谢谢,真不纠缠了。 【开局直达火葬场,全篇火葬场,苏爽扬骨灰】 ※受苏苏苏,万人迷修罗场,非常修罗。 ※双处,1V1,攻是裴怀霁,HE。 ※文笔小白,无逻辑,一切只为爽负责。
  • 作者:李清雪
    接档文《穿越六十年代》《七零炮灰小知青》求收藏,文案戳作者专栏可看! 本文文案:沈菀秋穿越了,穿越成后宫最底层的宫女,这还不是最糟糕的,糟糕的是王朝大厦将倾,她连宫斗的剧本都不能走,末代皇帝的大腿不能抱啊,好在有个随身空间,让她在深宫之内有了保命的资本。 好在新王朝新气象,她终于被放出了宫,本以为能够自由自在地过自己的小日子,可没有想到的是朝廷有政令,年满十六必须嫁人,她不想被人随便配对,东挑西选的挑了个小秀才。 小秀才野心大本领强,一不小心就给她挣了个一品诰命夫人。 阅读指南:作者是亲妈不虐女主,女主刚开始会难一点,慢慢会好的。 新文《穿越六十年代》已开,请大家多多支持,文案如下 作为一个科研者,做实验时发生爆炸,一下子被炸到了六十年代一个被饿死的小可怜身上,再没有比这更坑的事情了,沈晴雪内心嘶吼,这缺衣少食的年代她该如何活下去啊,幸好老天赏了个空间,让她在这个物质缺乏的时代能够滋润的活下去,在大部分人都是枯黄瘦的时候,她这个皮光水滑的小孤女就格外引人注意,机缘巧合之下碰到的一个兵哥哥,对她就格外的怀疑。 可后来这个怀疑她的兵哥哥,看她的眼神怎么越来越不对劲了呢,沈晴雪摇了摇脑袋,她还是做研究吧,肯定是她眼花了。 兵哥哥:你没有眼花,我想娶你做媳妇儿。 沈晴雪:你不是怀疑我吗? 兵哥哥觉得自己脚疼,这砸脚的石头还是自己搬来的
  • 作者:绿野千鹤
    鲜满宫堂by绿野千鹤,主角:苏誉,安弘澈。小说讲述了苏誉原本是个酒楼主厨,精通海鲜料理,安静的过着自己平淡充实的小日子。谁承想世事难料,一朝醒来他竟然穿到了古代,说是家大业大的豪门贵族,实际上家里穷的只有一头毛驴。苏誉无奈望天后,还是得养家糊口,只能重操旧业继续卖鱼。可是这个时代皇家选妃无男女之分,身家清白的适龄男女都在候选名单里,当然,苏誉也不例外……
  • 作者:老舍
    一九六○年是义和团起义的六十周年,我以《义和团》即《神拳》为题,写了一出四幕的话剧。从很久以前,我就想写一本叙述义和团的小说,并且不断向老人们打听当年的见闻,我简略地记了下来。在变乱中,这些笔记可都丢失了。即使没有丢失也不够支持写一本长篇小说的,因为东鳞西爪,既乏系统,又不无偏见。后来,目睹当时光景的老人越来越少了,我也就停止打听。写那本小说的愿望遂未实现。一九六○年,因为是义和团起义六十周年,我看到了一些有关的史料与传说,和一些用新的眼光评论义和团起义的文章。这又鼓动了我,想写点什么。我就写了这本话剧。剧本好坏,我不敢说;我只想在这里谈谈为什么这样关心义和团。义和团起义的那一年,我还不满两岁,当然无从记得当时的风狂火烈,杀声震天的声势与光景。可是,自从我开始记事,直到老母病逝,我听过多少多少次她的关于八国联军罪行的含泪追述。对于集合到北京来的各路团民的形象,她述说的不多,因为她,正象当日的一般妇女那样,是不敢轻易走出街门的。她可是深恨,因而也就牢牢记住当年洋兵的罪行——他们找上门来行凶打抢。母亲的述说,深深印在我的心中,难以磨灭。在我的童年时期,我几乎不需要听什么吞吃孩子的恶魔等等故事。母亲口中的那些洋兵是比童话中巨口獠牙的恶魔更为凶暴的。况且,童话只是童话,母亲讲的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是直接与我们一家人有关的事实。我不记得父亲的音容,他是在那一年与联军巷战时阵亡的。他是每月关三两饷银的护军,任务是保卫皇城。联军攻入了地安门,父亲死在北长街的一家粮店里。那时候,母亲与姐姐既不敢出门,哥哥刚九岁,我又大部分时间睡在炕上,我们实在无从得到父亲的消息——多少团民、士兵,与无辜的人民就那么失了踪!多亏舅父家的二哥前来报信。二哥也是旗兵,在皇城内当差。败下阵来,他路过那家粮店,进去找点水喝。那正是热天。店中职工都早已逃走,只有我的父亲躺在那里,全身烧肿,已不能说话。他把一双因脚肿而脱下来的布袜子交给了二哥,一语未发。父亲到什么时候才受尽苦痛而身亡,没人晓得。父亲的武器是老式的抬枪,随放随装火药。几杆抬枪列在一处,不少的火药就撒落在地上。洋兵的子弹把火药打燃,而父亲身上又带有火药,于是……在那大混乱中,二哥自顾不暇,没法儿把半死的姑父背负回来。找车没车,找人没人,连皇上和太后不是都跑了吗?进了门,二哥放声大哭,把那双袜子交给了我的母亲。许多年后,二哥每提起此事就难过,自谴。可是我们全家都没有责难过他一句。我们恨八国联军!母亲当时的苦痛与困难,不难想象。城里到处火光烛天,枪炮齐响,有钱的人纷纷逃难,穷苦的人民水断粮绝。父亲是一家之主。他活着,我们全家有点老米吃;他死去,我们须自谋生计。母亲要强,没有因为悲伤而听天由命。她日夜操作,得些微薄的报酬,使儿女们免于死亡。在精神状态上,我是个抑郁寡欢的孩子,因为我刚一懂得点事便知道了愁吃愁喝。这点痛苦并不是什么突出的例子。那年月,有多少儿童被卖出去或因饥寒而夭折了啊!是呀,现在每逢我路遇幼儿园的孩子们,一个拉着一个,说着笑着唱着,象清早睡醒的小鸟那么活泼,我总要站住,细细地端详他们,数一数他们梳着几种小辫儿,穿着几种花样的鞋袜。我是那么欢喜,总想把他们都领到我的家去,陪他们痛快地玩耍半天!是的,由孩子们健康的小苹果脸上,我看到民族独立自由的真凭实据!联军攻入北京。他们究竟杀了多少人,劫走多少财宝,没法统计。这是一笔永远算不清的债!以言杀戮,确是鸡犬不留。北京家家户户的鸡都被洋兵捉走。敢出声的狗,立被刺死——我家的大黄狗就死于刺刀之下。偷鸡杀狗表现了占领者的勇敢与威风。以言劫夺,占领者的确文明。他们不象绿林好汉那么粗野,劫获财宝,呼啸而去。不!他们都有高度的盗窃技巧。他们耐心地、细致地挨家挨户去搜索,剔刮,象姑娘篦发那么从容,细腻。我们住的小胡同,连轿车也进不来,一向不见经传。那里的住户都是赤贫的劳动人民,最贵重的东西不过是张大妈的结婚戒指(也许是白铜的),或李二嫂的一根银头簪。可是,洋兵以老鼠般的聪明找到这条小胡同,三五成群,一天不知来几批。我们的门户须终日敞开,妇女们把剪子蒙在怀里,默默地坐在墙根,等待着文明强盗——刽子手兼明火、小偷。他们来到,先去搜鸡,而后到屋中翻箱倒柜,从容不迫地,无孔不入地把稍有价值的东西都拿走。第一批若有所遗漏,自有第二批、第三批前来加意精选。我们的炕上有两只年深日久的破木箱。我正睡在箱子附近。文明强盗又来了。我们的黄狗已被前一批强盗刺死,血还未干。他们把箱底儿朝上,倒出所有的破东西。强盗走后,母亲进来,我还被箱子扣着。我一定是睡得很熟。要不然,他们找不到好东西,而听到孩子的啼声,十之八九也会给我一刺刀。一个中国人的性命,在那时节,算得了什么呢!况且,我又是那么瘦小、不体面的一个孩子呢!上述的那些不过是那一次大屠杀,大劫洗,大耻辱中的一些小节目而已。假若当时我已经能够记事儿,我必会把联军的罪行写得更具体、更伟大、更文明。当然,我也必会更理解与喜爱义和团——不管他们有多少缺点,他们的爱国、反帝的热情与胆量是极其可敬的!可是,我所看到的有关义和团的记载(都是当时知识分子的手笔),十之八九是责难团民的。对于联军的烧杀抢掠,记载的反倒较少。是去年发表的民间的义和团传说,不是那些文人的记述,鼓舞了我,决定去写那个剧本。由那些传说中,我取得团民的真正形象。不管剧本写的好坏,我总算吐了一口气,积压了几十年的那口气!在我写剧本的时候,我是多么兴奋哪!想一想老母告诉我的那些惨事,再看一看眼前的光彩的三面大红旗,谁能说我们不是走出了地狱,看见了天堂了呢!可是,今天的美国强盗依然是强盗,而且抢掠劫杀的技术有所翻新!不仅自号文明,还会口中念念有词,说和平,讲自由;和平地、自由地杀人劫宝,图财害命!这种新手法十分毒辣,比旧手法要厉害得多!谁不警惕,必上大当,吃大亏,悔之晚矣!一九六一年
  • 作者:安以默
    凛有一个梦想 成为一个普通的公司老板后过每天吃了睡醒了玩累了倒的幸福生活。 然后她成为了某家族的BOSS. 诶?BOSS的愿望不是统一地下世界吗?某个棉花糖控质疑。 BOSS你还没醒?正义君愣了愣,露出了温和的笑容。 很久很久以后,凛重新思考自己的梦想为什么破灭了 冷漠的空助博士嘴角一勾:我说过了,不要从垃圾场里捡部下不过算了,至少你没有捡卧底. 凛:诶? 万幸你没从垃圾场里捡男友吧。 嘿! 使用手札: 禁止在文下讨论BL(尤其双黑),坑主铁血BG党,不满请右上角。
  • 作者:熬夜游侠
    在这端游沉寂,手游盛行的时代。一个神秘的游戏公司。一款号称99.9%真实的网游横空出世。......这里有强大到无法匹敌的巨龙和使徒,有奋勇反抗的冒险者和英雄。这里有天界骑士、命疗师、赐福诗人、疾风剑士、元素法师、神翼游侠、送葬者、荣耀骑士、亡灵召唤师等数不清的传承和职业。在这个世界.........在这个世界,我的技能没伤害!!!......注:该故事纯属虚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