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暖阳 想你。

从机场抵达酒店, 秦措只休息了不到五小时。其中足有一半时间,他躺在床上想事情。

四周悄无声息,只有黑夜见证了时间的流逝。

窗帘外, 天空泛起鱼肚白。

秦措下床洗漱, 经过落地窗, 随意一瞥。

高楼之下,曙光之中,冷清的街道已经迎来了第一批行人。正因为这些勤劳而忙碌的人们,这座城市才得以繁华, 得以风光。

秦措给常佑发了一条信息,走进浴室。

一刻钟后,常佑穿戴整齐, 站在总统套间外等候。

作为秦总的秘书, 出差期间,再累再困, 调整时差再难受, 他也必须打起精神,先一步替老板将行程安排妥当。

门一开, 他顺着通讯录的名单搜寻,边走边说:“秦总, 我这就给伯格先生的秘书打电话。这会儿才六点,太早, 我会和他们沟通, 看能不能在两小时内——”

“没有必要。”

“……秦总?”

秦措洗完澡, 黑发还在滴水。

因为心思沉郁,更因为缺乏睡眠和休息,他的嗓音沙哑:“现在这个时间, 约瑟夫·伯格在加勒比海的私人岛屿度假。”

常佑愣住。他放下手机,眉头皱了起来,“他什么时候离开的?故意失约,这也太失礼了——”

秦措说:“伯格不知道我来,那只是说给纤纤听的借口。”

常佑:“……”

他的思绪转的飞快,小心试探:“所以这次的行程,秦总,你另有计划?”

秦措不答,只道:“九点出门。”

常佑说:“我马上通知司机——”

“不必,司机和保镖都不带。”秦措面无表情,吩咐他,“你买一本温德尔自传的电纸书,核实地点。”

常佑完全跟不上对方跳脱的思路,甚至有点点想骂街。看在丰厚的工资和年终奖的份上,他赔着笑,询问:“什么地点?”

“奥斯汀·温德尔落魄的时候,曾经住过的街区。”

常佑一怔。

*

吹风机呜呜的响。

秦措面对镜子,手指很随心所欲地抓了两把头发,微微湿润的触觉,让他记起了和白纤纤在酒店共度的一晚。

那似乎是白纤纤回国后,第一次真心实意的示好。

她从身后抱住他,她的脸颊紧贴他的背脊,她还拿着干毛巾,温柔地帮他擦头发。

当时他久旱逢甘霖,幸福来的太突然,来不及细想,如今冷静下来,却发现,根本经不起推敲。

那个女人在心虚。

抛夫弃子,五年天涯相隔,无法让她动摇。

这样的白纤纤——究竟出于哪一方面的顾虑,才会内疚,才会愿意留在他身边?

他必须找到答案,不为其它,只为掌握足以留下她的东西。

他绝不能容忍第二个五年分离。

*

九点整,从酒店出来,他们坐进前台叫来的计程车,目的地是整个城市最危险、最乱的贫民区。

外籍司机见两人衣冠楚楚,又住那么奢华的酒店,一看就是有钱的体面人,忍不住提醒:“先生,虽然是白天,但是你们也要小心,那里的扒手特别多。”

常佑笑了笑:“我们会注意的,多谢你关心。”

这是他今天立的第一个flag。

下车后,才走了几步路,两个瘦得像小猴子、衣衫不整的男孩你追我赶地跑了过来,领头一个撞到他身上,摔了个跟头。

男孩红着脸,一叠声地道歉。

常佑说:“没关系,走路看着点啊。”

男孩连连点头。他的同伴向他招手,嘴里喊着‘let’s go’,他又看了常佑一眼,忙不迭地爬起来,跑远了。

常佑叹气,整理衣服,然后懵了。

他摸摸裤子的右口袋,手机还在,又摸左口袋,空空如也。他猛地回头,到处找东西。

秦措问:“少了什么?”

“……皮夹。”

常佑很快意识到,他的皮夹不是掉了,而是被偷了。他又悔又恨,低低骂了句娘,又骂那两个不讲武德的小兔崽子。

秦措难得善解人意:“前面就是警局。”

“啊,这……”常佑受宠若惊,“我待会儿自己报案就行,不用为了我耽误行程,这我多过意不去——”

秦措已经向警局走去。

常佑忙跟上。

负责接待他们的是一名叫戴维斯的警员。

他拿起笔,问了名字,又问几个简单的问题,熟练地写下几行字,看着常佑一会儿,突兀的说:“你今天穿错了衣服。”

常佑皱眉,“什么?”

戴维斯警员叹气:“你长着异国人的脸,行为举止一看就不是本地人,还穿着西装打领带。在附近的几条街,你这样的打扮,等于邀请小偷和强盗对你展开袭击。”

常佑脸色一变,冷冷道:“先生,这是受害者有罪论。”

“如果我的表达方式冒犯了你,我道歉。”戴维斯警员摊了摊手,“可这就是残酷的现实。你下次在外面多注意,你的财产也会更安全。”

常佑听他那语气,心里清楚,他的皮夹多半找不回来了。

这一地区的犯罪率常年居高不下,不少命案都毫无头绪,偷窃什么的,还得往后排。

同时,他也知道,只要秦总亮明身份,打一通电话,半小时内,小偷就会落网,皮夹也能物归原主。

他转过头。

他那西装笔挺的上司坐在一旁,长腿交叠,无意为他出头。

常佑清了清喉咙,用眼神无声暗示。

漫长的五分钟之后,在他无比期待又恳切的目光中,秦措终于开口了。

他说:“我们来参观温德尔先生的故居。”

常佑:“……”

戴维斯警员一点儿也不惊讶,嗤笑了声:“我猜也是。像你们这样的年轻创业家,商务人士,每年总得来几十个,迷路的也不止一个两个了。”

他的同事笑说:“还有很多热情的女孩子呢!奥斯汀可真是厉害啊,他一个经商的男人,比明星和球员还受欢迎。”

秦措随意的问:“你们对他很熟悉么?”

那名同事挑了挑眉,“多亏了奥斯汀的前女友——”

“你怎么知道是前女友?”戴维斯警员反驳,“他那么喜欢那个女孩子,总跟在人家屁股后面,好不容易发达了,有钱了,我猜他们已经结婚了。”

“你不懂,有钱发达了,才会分手。”

“乔伊,你要跟我赌一把吗?”

“哈,好啊!”

他们一人一句,说了一会儿,才消停。

戴维斯警员用笔指向另一边的墙壁,说:“你们不是来瞻仰温德尔先生发家奇迹的吗?喏,过去看看吧,就在那里。”

他说着,又笑了两声:“当年,奥斯汀和他的女朋友——那对小情侣在我们这一带太有名了,尤其是他的女朋友,每年都得跑几趟警察局,同事们给她起了个响亮的外号,荣誉警长。”

他的同事笑道:“因为那个小姑娘,犯罪率逐年降低。依我看,比起奥斯汀的崛起之路,那个女孩子才是真正的奇迹啊!”

常佑越听越茫然,一头雾水。

他抬起头,愣了愣。

秦措脸沉如水,起身走开。

常佑跟在他身后,来到那面挂着布告栏、贴满各种告示和相片的墙壁前。

他目光一扫,原本对那些照片并不感兴趣,却突然呆住,惊骇异常,瞪着其中几张。

他猛地凑过去,额头差点撞到透明的玻璃上。

那、那个人……

一连五年,标明年份的贴纸之下,都有同一对男女的合影留念。

白裙女孩捧着警察送的花,微微笑着,对着镜头比了个胜利的手势。而在她背后,站着一名高挑的金发男子。

白纤纤和奥斯汀·温德尔。

常佑张着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死死盯着那几张照片。

白纤纤和……温德尔?

两个明明不会有交集的人,两个怎么想都不该出现在同一张照片里的人——!

为什么?

“又是来参观温德尔旧宅的吗?”

一名年纪大些的警司从门口进来,看见直愣愣盯住墙壁,一动不动的异国人,他见怪不怪,笑了笑。

“这个小女孩——”他指着白色长裙、黑色长发的东方女孩,说道,“她一定是圣经里所说的上帝拣选的人。别的线人,我们忙着帮他掩饰身份都来不及,就她不一样,上帝和命运眷顾她。”

秦措收回视线,神色不动,“抱歉,我不太明白。”

警司看着照片里的人,棕色的双眸变得深邃,“最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见了她也只能绕道走。这孩子住在我们辖区的几年,凡是对她动手的歹徒,伤的伤,病的病,死的死,一个比一个惨……这种事情,根本不能用科学和逻辑解释,上帝派天使保护她!”

常佑不信上帝,也不信天使,他只感受到了阴谋的气息。

于是,他动了动嘴唇,努力发出一点艰涩的声音:“警官,她后面的那个男人,是温德尔?”

“奥斯汀·温德尔。”警司念出这个名字,又笑了笑,“五年前,谁能想到他会走出贫民区,摇身一变,成为华尔街的国王呢?当时,他只是一个因为连续拖欠房租,被房东频繁投诉的失业青年。”

左边,有人说:“我们是不是还把他带回来,问过话?”

警司抬起杯子,喝了口咖啡,闻言一怔,“对,对……”他失笑,“因为他的异国小女朋友看起来像未成年。”

旁边的人又是一阵唏嘘。

“谁能想到呢……”

“温德尔这个名字,现在的价值,足够买下整个街区了!”

“人生就是这么神奇……”

等周围的人走的差不多,各忙各的,常佑才回过神,眼前天旋地转。

他急忙扶住墙,双腿发软,勉强站稳,喃喃道:“……我的亲舅姥爷啊!”

脑海中闪过一些片段,他越想越惊心动魄,双拳紧紧攥着,压低声音说:“那小祖宗和温德尔一直认识,她、她回来到底图的什么?为什么要隐瞒认识温德尔的事实?莫非……商业卧底,刺探重要情报?”

秦措毫无反应。

常佑又说:“秦总——”

秦措:“你过去,问温德尔旧宅的具体地址。”

“不是,秦总!”常佑急道,“这根本不重要,眼下我们的关键问题在于——”

秦措看他一眼,“常佑。”

常佑一凛,“在,您有什么吩咐?”

秦措双手伸进裤袋,转身就走,“等你的智商恢复人类平均水准,再跟我说话。”

常佑:“……”

*

常佑问出了地址,步行前往旧公寓的路上,他失去的理智也回来了。

白学妹当然不可能是商业间谍,否则她不会整天待在秦园的咖啡馆消磨时光,她大可以光明正大地留在秦总的办公室。

秦总对她掏心掏肺,从来没有秘密。

可这么一来,她的动机就更可疑了。

秦措说:“纤纤是那个人的室友。”

室友。

他说的轻飘飘的,常佑听在耳朵里,如同冰水灌进身体,毛骨悚然。

按时间算,白学妹和温德尔作室友的日子,正是Utopia起步的阶段,她极有可能见过Mr. GF本人。

况且,警察局的人都说,她和温德尔形影不离,那个男人是她的小跟班、前男友。

他偷偷瞥了身边的人一眼。

秦总过于淡定,分不清是装的还是真的释然。

前方就是那栋老旧的公寓,灰蒙蒙的。

这栋楼,这个街区,这里的人们,都是如出一辙的灰暗,死气沉沉,失去了生命鲜活的色彩。

秦措停住脚步。

常佑回头,“秦总?”

“你觉不觉得——”秦措开口,比起询问意见,更像自言自语,“奥斯汀·温德尔和我相似?”

常佑:“……”

他觉得,秦总自带一百八十层恋爱滤镜,病入膏肓。

到了这时候,他还在为学妹反常的行为找借口,甚至不惜强行把温德尔打成替身。

“秦总,你和温德尔先生,从种族到肤色、长相,完全就是两个类型。”他咳嗽几声,委婉的加上一句,“当然,你们的身高差不多,这一点还是类似的。”

秦措不语,继续往前走。

温德尔住在四楼。

公寓太老、太旧,没有电梯,早已被时代淘汰。

他们爬了四层楼梯上去,站在4A的门口,没有钥匙,进不去,只能干站着,面对这扇紧闭的门。

幸亏他们运气好。

没等多久,有人从楼下来了。

那是一名购物归来的卷发女郎,浅棕色的头发蜷曲着,凌乱地垂落肩头。她瞧着才四十多岁,满脸沧桑,被生活打磨得失去了棱角和锐气,分外疲惫。

她从口袋里掏出钥匙,走到四楼,突然看见两个陌生的大男人,怔了怔。

“……你们找谁?”女人神情警惕,目光倏忽戒备。

常佑露出尽显亲和力的笑容,解释:“女士,你好,我们来找温——”

“我的妹妹曾经在这间公寓住过几年。”秦措打断他,拿起手机向女人展示,“这是她的高中毕业照。”

常佑蹙眉,看他的眼神越发微妙。

妹妹?

那是他孩子的亲妈。

女人眯起眼,盯着手机屏幕,很快认出了照片里的人,脸上的表情舒缓。

秦措说:“她已经回国了。”

“原来是这样……”这位住在4B的邻居恍然大悟,多瞧了他几眼,“你是Faith的哥哥?果然也很年轻。”

她的态度转变明显,不像先前那么防范。

“我是莎拉。”她说了一句,用钥匙打开自家的门,犹豫片刻,让开一条路,“请务必进来坐坐。你们是Faith的家人,那就是我的朋友。”

秦措道谢。

常佑悄声问:“秦总,妹妹?”

秦措放慢脚步,“刚才的警察说,纤纤看起来未成年。”

她一向不喜欢过多的提及自己的事,对他尚且如此,何况是萍水相逢的外人。

邻居对她的了解有限,这种情况下,贸然自称是她的男朋友或丈夫,只会引起对方的抵触。

莎拉为他们一人倒了一杯水,接着便开始将超市买回来的食物分类储存,有的放进橱柜,有的放进冰箱。

“待会儿,我得去接我的儿子,他还在上学。”莎拉说,“Faith在的时候,经常教那孩子功课,每次都不收取报酬——”她顿了顿,神色有些怀念,又有点自嘲,“好吧,我本来也付不起家庭教师的费用。”

常佑疑惑:“学妹的英文名字叫Faith?我怎么记得,高中那会儿叫爱丽丝?”

秦措说:“她不喜欢。”

爱丽丝是英语老师取的名字,白纤纤嫌弃的很。

她说:“名字具有特殊意义,是最重要的人才能给取的,哪能随随便便送人一个外文名?我不要,我以后一定改。”

他笑了笑,环顾四周。

这个家庭无疑在经济方面非常拮据,捉襟见肘。这一点,从破损的沙发,还有磨损严重的餐桌、书架子上,可见一斑。

公寓里的居民,大都如此。

“当年——”他沉吟,斟酌用词,“我的家庭爆发矛盾,妹妹和家里人争吵,一气之下,离开自己的国家,孤身来到这里。”

莎拉笑道:“像一束久违的阳光,照进这座已经被世界遗忘的腐烂墓地。”

常佑怔住。

……好沉重的比喻。

莎拉把蔬菜塞进冰箱最底层,抬起头,“请放心,Faith过的很好——企图伤害她的人都得到了命运的审判,上帝狠狠惩罚了他们。邻居们特别喜欢她,那个女孩为所有人带来了幸运。”

她顿了顿,语气淡然:“Faith住进来的第一个星期,我那个暴力倾向严重的酒鬼前夫,终于被送进了监狱,终身服刑,再也不能来骚扰我和孩子,感谢上帝。”

秦措沉默。

一位家暴、酗酒的前夫。

好在他自称兄长,不然绝对进不了门。

莎拉看着他,突然叹气:“你们的爸爸妈妈也真是的。当年,你的妹妹才几岁,怎么能放任她一个人出国,一个人生活呢?你们知道这有多危险吗?奥斯汀总是缠着她,我差点报警。”

秦措眉眼清冷,“她提过有个室友。”

“就是奥斯汀!”莎拉说,“当然,他现在已经是温德尔先生,名气大的吓死人!你一定听过他的名字。”

“略有耳闻。”

“那时候,他可没这么风光。他一直在追求Faith,整栋楼的人都知道……那个男人总有一些浪漫的鬼点子。”她摇摇头,笑了一下,“但是Faith偷偷告诉我,奥斯汀比她的前男友差远了,她才不要喜欢他。”

常佑看了过来。

秦措微微垂下眼睑,声音依然平淡:“是么。”

唇角却弯起,眼底染上暖意。

常佑移开视线。

多少年了,从高中开始,只有碰到白学妹的事情,他才会露出这样的表情。

暗搓搓的得意,克制的温柔。

当年的秦学长,如今的秦总,经年不变。

*

奥斯汀买下了他曾经租过的房子,并且把钥匙留给了邻居。

莎拉说:“我每个月都会打扫。他们的东西,我没有动过。”

一切还是原来的样子。

秦措走进其中一间房——桌子上有财经杂志和报纸,有金融类书籍,一定是白纤纤住的。

常佑忽然出声:“秦总,你看。”

书桌前的白墙上,贴着一张撕下来的杂志内页,纸张泛黄,充斥着岁月的痕迹。

那是几年前的报道。

那一年,他代替祖父,登上了财富榜首的位置。

白纤纤把这则报道撕下来,黏贴在她一抬头就能看见的地方。

秦措又去隔壁转了一圈。

这个曾经属于奥斯汀·温德尔的房间,证实了他见到那个男人之后的猜测。

他拿起书架上的包装纸盒。

温德尔玩的游戏,他也玩过。

温德尔购买的电玩期刊,他每期都买,至今收藏。

五年前,白纤纤怀着怎样的心情,留在这个身高,口音,兴趣爱好与他一模一样的男人身边?

当时,她有五百万,大可以住在更安全的地方。

白纤纤她——

十二月底的严寒天气,秦措却觉得闷热,一口气闷在胸口,意难平。

她有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干什么?

她找了一个他的替代品,一个粗制滥造的复制品。

那个男人颓废,消极,她引导他走出阴霾,走向阳光。她抱着对他的留恋,救赎了另一个男人。

秦措气极了。

整件事,荒唐又可笑。

白纤纤心里有他,五年前就有,比他以为的,比她自以为的,都要深刻。

可她不知道,她偏偏不知道!

早在相处之初,他就发现,白纤纤和正常人不太一样,她的情感有所欠缺,所以她会有目的地观察、学习别人。

她面对感情总有一种置身事外的态度,恨而不自知,爱而不自知。

她真的不懂。

她爱他,她不懂。

*

回到酒店,秦措看了一眼时间,国内还没到半夜。

他走到阳台,拉上移门,先打了个电话,联系相熟的人,想办法取回常佑丢失的钱包。然后,他拨通另一个号码。

铃声响了几下,对方接了起来:“你到了?休息的怎么样?”

秦措听着那道熟悉的声音,心底情绪翻涌,一时恨她恨的咬牙切齿,一时又想立刻站在她面前,紧紧拥抱她。

半晌,他开口:“白纤纤。”

“干什么?”

“圣诞礼物,喜欢吗?”

“喜欢,你再给我做一个道琼斯指数,当新年礼物。”

“……”

秦措闷笑。过一会儿,他又唤:“白纤纤。”

“在听。”

他沉默,相隔万里的长途电话,只剩彼此轻微的呼吸声。

“秦措,你有话直说。”

男人轻笑,凉凉道:“想我了吗?”

于是换成白纤纤沉默,她低哼:“你无聊。”

“想了吗?”

“……想啦。”声音很轻。

“有多想?”

“……”白纤纤说,“你没别的事情,我挂了。”

可她没有马上挂断,停顿几秒,用蚊子叫的微弱音量,飞快的说了两个字:

“很想。”

*

秦措从阳台进来,常佑也刚打完电话。

他说:“秦总,你等一等,午餐马上送过来。”

秦措说:“下午飞B国,约见康特郡公爵的前律师。”

常佑一愣。

他想起这个名字——康特郡公爵已经去世了,离世前,他见过奥斯汀·温德尔,那之后,他的遗嘱之中,多半财产留给了神秘的教子。

秦总曾经怀疑,那位教子和Mr. GF有关。

常佑点点头,走出去,又打了两个电话。

等他再次回来,踌躇良久,开口:“秦总,你不想先和白小姐谈谈吗?问一下总会比较安心。当然,我绝不相信她会帮温德尔做事,但是……”

“常佑。”秦措在沙发上坐下,容色沉静,“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

“你一定有自己的见解。”

“我认为——”男人低声,目光清透如雪,“你那句话,说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