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力王墓)第84章 回国

1978年冬,因为母亲的离奇失踪,我带着Kelly的一封介绍信从大洋彼岸的美利坚回到了阔别三年的祖国。

这一年的冬天格外的寒冷,年关将至,长安街上竟也没有多少行人,走了半个时辰的路,只觉得双脚都要冻麻了,穿过几条胡同,街道旁的小店炊烟袅袅。

老北京的炸酱面,这一口我可是馋了三年,可能还不到饭口,小店里的人不多,我找到那靠墙的位置坐下,厨房的棉布帘探出了一张麻子脸,他看着我愣了愣,我笑着道:“王大哥,不认得我了?”

“哎呦,是彭大队回来了。”

“彭大队”已经很久没人这么称呼我了,如今再听到,一下把我的记忆拉到了过去。

我生于1950年春,因为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个年头,我大伯便给我取了个新成的名字。

我是我们家族这一代的独苗,我父亲那一代兄妹三个,除了伯父,我还有一个姑姑,我父亲是最小的一个。

我父亲叫彭渤,对于他老人家的记忆我甚至有些模糊,父亲二十五岁之前爱好探险,伯父彭湃常说他不务正业,但管也管不了。

在一次探险之时,彭渤认识我母亲梁慧芳,两个人爱好相同,都喜欢探索于未知的世界,不同的是,梁慧芳受过高等教育,钻研于生物学,而彭渤只是富有极强的个人英雄主义色彩,两个人的结合,使得彭渤逐渐改变了,受梁慧芳的影响,他开始探索生物学,算是安稳下来了。

因为父母工作的性质是经常性的外出,所以我从小便寄宿于住在北京的伯父澎湃家里。

伯父澎湃在抗日战争时期做过营长,建国后因为身体的原因,便一直留在了北京养病,这种病其实是从我爷爷那遗传来的,不仅是伯父,我的父亲和姑姑也都遗传了这种病,而且到了我这一代也没能幸免。

我们彭家的人自出生时起,背上就有一个红色手印,说是婴灵的诅咒,受到这诅咒的人到了四十岁记忆力便一点点减退,到了四十五岁以后便会完全变成了痴呆,很难活到六十岁,我大伯和父亲都是这样。

至于姑姑彭舒,我对她的记忆很模糊,在我出生的第二年,她从海外回国,专注于药学,正因为她精于药理,研制的药物便用在自己身上,以至其发病要比澎湃晚上几岁,但也没能避免。

在我十岁那年,常年扑在实验室搞科研的彭舒难得回了趟家,那时候彭湃已经完全痴呆,家里人都已认不出了,彭渤也到了四十岁,记忆力已经开始减退,彭舒虽过了四十岁,但状态好过彭渤。

那次家宴时,彭舒告诉家里人她辞了科学院的工作,因为她已预感到自己就要发病,她打算去云南寻找我爷爷彭震生前说过的那棵不死神树,以求脱离病魔掌控,彭舒生性固执,一旦决定的事没人可以改变,第二天便离家出走,从那以后便再也没有回来。

由于幼年受伯父澎湃的影响,我一直以成为一名中国人民解放军为人生目标,但由于种种原因,我没能进入到部队,却成了一名警察,军警不分家吗,也算间接是实现了人生目标。

我当刑侦队长的时候,经常来这家面馆吃一口正宗的老北京炸酱面,今天刚从招待所出来,还没回家,便先到了这家面馆,听到掌柜王大哥说一声彭大队,回想起了当年做刑警的日子,因为在美国治病的这三年漫长而无味,警界生涯好似已过了很久很久。

吃着热腾腾的面,一边与掌柜的说着以前的趣事,以及这几年北京城的变化,后来谈到了我以前的一些同事,那时我是侦查大队的一分队队长,和我关系最好的是三分队的队长老陆。

老陆的大名叫陆援朝,黑龙江人,比我小一岁,他父亲是位老红军,因为当年赴朝鲜作战时,老陆还在娘胎中,他父亲临上战场前给腹中之子留下了名字,男孩为援朝,女孩为抗美,刚好他母亲生了个龙凤胎,抗美和援朝都派上用场了。

老陆是在从部队转到警队的,是真真正正的军人,身上透着军人的血性,脾气亦是火爆,在刑侦队大伙都叫他陆阎王,整个侦查大队没人敢接近他,倒是与我俩对了性子,我们一起共事了三年,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当年我和老陆时常来王掌柜家小面馆吃面,今日谈起老陆,王掌柜有些惋惜道:“这个陆队长可惜了。”听他的意思,老陆好像出了事,我急忙问道:“老陆怎么了?”

王掌柜叹气道:“说是犯了错误,被警队给开除了,现在每天在火车站支了个摊给人修鞋,偶尔也会来我这儿吃碗面。”

我心头一震,道:“老陆被局里开除了?”我知道老陆这人脾气是暴躁了些,但原则性很强,小错误不断,大错误不可能犯,被警队除名,那错误肯定小不了,这其中怕不是有什么隐情,但王掌柜对此事了解的并不多,从他这里得不到太多有用的信息。

因为老陆的事,这碗炸酱面登时吃的也没味了,匆匆吃完便离了面馆,直奔火车站去。

三年间北京的变化真的是不小,路上的小轿车比当年变的多了,我在出国那年街道上几乎都是步行者,现在骑车的人已经随处可见了,火车站前人流涌动,门前摆小摊的也不算少,我在人群四处眺望,终于在一个角落处看到了一个穿着军大衣,戴着狗皮帽子的人正坐在小马扎上给一个女人钉鞋跟。

那女子看着修好的一只鞋仍自挑三拣四,似乎对修鞋人的技术不太满意,以此来划价,那修鞋的话不多,只是点着头偶尔解释几句,女子后来掏出来几个硬币扔给了那修鞋的,看来划价并不成功。

我看出了这修鞋的正是老陆,他现在虽只是路边商贩,但坐姿笔直,没有丢了军人的风骨,我迫不及待的走到他跟前,在他对面有一条长凳,是给顾客准备的,我并没有坐,我不是他的顾客,我自觉没有资格让一个曾经的军人替我修鞋。

我就站在他面前不动,他低头看了看我的鞋,说道:“你的鞋子没有坏。”

我说道:“我来找我的兄弟的。”他身子一震,猛然抬头看向了我,唇角动了几次,才出声道:“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说:“昨天。”

他说:“我给你接风,咱们去东来顺吃涮羊肉。”

我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