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李初白睁开眼就想起他,不似昔日在寰北那时咬牙切齿,亦不复先前柔软温存,而是麻麻的,有羽毛轻轻在挠,还有小勾子勾扯,既让他痒,又让他痛。
哥——舒——焕。
轻念这个名字,那股酥麻就蔓延到了嘴唇。
匆匆起床后,李初白打了一盆井水,将冰凉的水扑到脸上,本欲静心,这刺骨寒意反倒让下身的热意变得更加显著。
这哪是什么干净纯粹的感情。
斜斜的阳光招进来,水盆里梅花弄影,疏影横斜枝丫之间,是一个眼中刻着欲的男人。
他用手指拨乱倒影,在水中看到了他羞于承认的情爱二字。
原来情爱不会散发着霜雪梅花的清香,它是夏日汗渍的黏腻,冬日温泉的暖香、春日石楠花的咸腥、秋日在麦浪间奔跑钻进鼻腔的稻香。
窗外,腊梅树上缠了新春的红绡,府里的下人们有条不紊地将行囊抬出府邸,这里的主人会在年前离开,因为对于他们,那个万里之外的小边城是家,这个繁荣富丽的大永安不是家。
而他会留下来。他最终也像兄姊那样,选择离开父母,留在这个世间最错综、最庞大、最精密也最容易破碎的机器中,开始他的追求。
距离去年的洛河一役,已经过去了一整年。时间渐渐磨去了悲伤的棱角,留下的是悲伤的内核——不甘与不屈。他十六岁那年在海战中毁去的逐鹿船,如今开始从他心中的废墟里复苏。
逐鹿的巨椽徐徐往前推动,辉煌落寞后,化成一道曙光,留在远方的天边。仿若昨日还在身边的故人,转眼间,化为了历史。
梳洗完,李初白就用那盆水浇灌窗前的腊梅盆栽。那是当初容湛亲手种下的,容湛与他离开唐国后,这盆花就没人重视了,因而它至今长得很慢,看起来比其他梅树苗都小。
“过年了,该去看看他们了。”
于是,提两罐屠苏酒、三五腊味、新春瓜果,骑一匹快马,奔向英灵山。
英灵山是一座坟山,唐国自开国以来,从战场上带回来的无人认领的尸骨都葬在这座山上,有的坟前那块小碑上刻着字,有的则简单刻着“唐国英灵”。
晨光照亮了苍茫的白色大地,山顶有一片小松林,四季常青,白中点翠,别有一番雅韵。
忌日的祭祀从清晨就开始了。送灵队伍的吟唱在雪谷中回荡:
魂兮——归来——
在那一战中死去的人中,并非所有的人都存下了尸骨,因而有很多坟地下都是空的,有的则葬着由他们的家人带来他们的生前遗物。
李初白拴好马,以步行代之。他带着扫雪的扫帚和拭碑的破布,扫雪赶尘,仔细擦拭着一座座墓碑上的名字。两千九百余人的名字他都记得,擦一遍,念一遍,便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擦完了,时间不知不觉就已经到了下午。李初白撑着酸麻的腰,缓步走到来的地方,提上酒菜,数到一百零一快碑。
那是容湛的衣冠冢,墓边种着李初白回来后移植的腊梅。刚才墓前扫雪时李初白就发现,这块墓碑就连刻字的每一道笔画都未曾嵌有污垢,显然是常有人洒扫整理之故。李初白不在的时候,经常来这里的就只有太子了。
今天,太子赢攸来到了这里。祭日慰问英魂是他作为太子的职责,祭祀仪式结束后他带了几个侍卫在这里逗留是他作为赢攸的私心。
因为早先太子设计哥舒焕的事,李初白一见到他,就皱起了眉。他虚虚一揖,敷衍道:“太子殿下。”
“李三。”太子琉璃镜下的眼睛犀利地瞥去,道,“你还有脸来。”
李初白也不生气,光明正大地在墓碑前最中间的位置跪下,点了三炷香,为挚友行上三个礼。“不瞒太子,李三不仅有脸来,还有酒菜来和我容容吃。”
太子瞪了他一眼,又气上头了。李初白可以随时来见挚友,甚至堂而皇之地在墓前给人行礼祭拜,太子万金之躯,却绝不可在臣子家仆的墓前屈一屈膝,哪怕是洒扫,随行的十几个侍卫、内侍也决不允许太子殿下碰一碰扫帚。
李初白不顾太子霜打茄子一般的脸色,摆开了酒菜。“来,容容。雪菜冬笋,脆皮鹅,糯米肠,都是我昨夜烧的你爱吃的菜。屠苏一杯,敬兄弟!干了!”
李初白灌下一口酒,屠苏椒麻的味道呛入鼻腔,他仰头捏着鼻子道:“真辣。”
“你!”太子一把夺过李初白手中的酒罐,咕噜噜地喝了一大口,猛地擤了擤鼻子,眼眶顿时就红了。周围的护卫见状给太子递绢帕,被他喝了一声吓退了恶。“酒太辣!辣眼睛!”太子摔了酒罐,将护卫驱散,让他们去远处等候。
李初白见他这幅模样,叹了口气,随即拿着个小碗给他夹了几筷子菜,站起来双手递上,“给,太子殿下吃不?”
李初白一旦做事,就是苛刻到变态,一根钉子的差距也逃不过他的眼睛。在厨房里他也改不了这毛病,食客倒有口福,他做的菜不仅味道极佳,而且水平十分稳定,同样的菜做两次,保证是一模一样的味道。
“太子信不过,不敢吃?”李初白说着就将菜往自己嘴里夹了一筷子,吞下后道,“小爷今日大发慈悲给你当试菜的。没毒,吃呗。”
太子立刻狼吞虎咽地吃光了一盘子菜。
这些菜,都是昔日三人小酌时,李初白做过的菜。记忆深处的味道全部被勾了出来,在最熟悉他的人面前,太子又没忍住,嘴里包着饭,呜呜哭了出来。
李初白:“你哭吧,反正小爷只会笑话你,绝不会安慰你的。”
太子边哭边骂:“你这下作坯子,早把容湛有多好给忘感觉了吧!你现在可眼巴巴想着那容湛的仇人!”
骂着骂着,太子突然“呕”得一声,吐了出来。
李初白:“……”
不是,小爷做的饭菜,啥时候这么难吃了?
“喂,你……”
太子不断干呕,浑身痉挛,嘴里喃喃着“容湛”,最后被远处的内侍给扶起来。
太子身体素来不错,怎会突然一下子生了如此重病?李初白不免有些担忧,问道:“敢问公公,太子这是怎么了?”
内侍不敢说,太子就喘着粗气说,“没什么,忘情散发作罢了。本宫病了,当然、当然要下猛药!”
“忘情散?”李初白总觉得自己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是在哪里呢……
“别问了,都说了,本宫病了……比瘟疫还要严重的病,太傅请了太医院最德高望重的大夫来给我治,吃了这种药,很快就能好……”太子的语言紊乱,猛烈地摇着头,“我没有病,容湛、容湛……”
“太子……赢攸!你清醒一点!坚持住!”李初白伸手去扶他,却被侍卫的刀鞘拦住。
太子又哭又笑,在众人的搀扶下被带离容湛的墓,“不,不不不……我应娶鎏国公主,我应爱女人。”
“太……”呼声戛然而止,李初白鼻腔酸楚,他想起了那一夜在御花园里,太子将平常无处诉说的话统统告诉了被当成是李初白的哥舒焕,那是太子的求救。可是他却无能为力,只能看着太子一步步走向那个王朝为他铺好的路。
太子有龙阳之好。这一直是以太傅为首的太子近臣的心头第一大患,而太子曾偷偷爱慕李家家仆容湛的事,更是足以让赢唐皇室一夜之间沦为笑柄的奇耻大辱。
所以,他必须治好这足以致命的“病”。
至于太傅等人尝试过多少方式来治愈太子的“病”,李初白无从所知。但最后竟然不顾太子的身体,采用这种一旦动情就会带来折磨的方法来强制太子忘情,恐怕是穷途末路的无奈之举了。
他们想要一个不落人口舌的帝国接班人,王道是没有退路的,哪怕这代价是将他逼入疯魔。
“太子殿下、太子殿下!”
“太子殿下,您再坚持一段时间,太医说,您的病终归会痊愈的。”
在众人的呼唤中,太子身披六龙玄色蟒袍,蜷缩在雪地上,像一条僵死的虫,脸上还带着诡异的笑容。
李初白留下来收拾方才被砸碎的碗和洒出来的饭菜,将满坛屠苏倾至土中,梅香悠长,酒香醇厚。
“无情散……”李初白拆一坛新酒,遥敬天地,最醇那一口敬兄弟。
“容容,我好像想起来了。”
-
六年前。
碎叶,极乐城。
别处的青楼最多也只是一栋楼,而这里的青楼,是一座城。
一座不夜城。
妈妈在贵妃榻上如痴如醉,她肥腻的手臂搁在脸颊下面,像是白生生的藕节,手里举着一杆细长杆的烟斗,在烟雾缭绕中吞云吐雾,见到远道而来的中原贵公子,才让她舍得暂时放下烟斗,缓慢地站起来。
“哦,二位小郎君也是来看小乘天女的?这可定得有些急了,今夜众妙院的座位可够紧俏的,一个月前就已经……”
“十枚金珠。”一个黑色劲装的少年打断了妈妈的话,摊开手,手里躺着十枚滚圆的金珠。
少年看起来不像是中原人,浅棕长发,浅蓝眼珠,眉眼温润如玉,轮廓优雅而清隽,几乎是完美无瑕的俊美。
妈妈哼了一声,目光往那金珠上溜了一圈,又像鱼一样滑走了,捏着嗓子道:“小郎君是鎏人?那可真是稀客啊。”
鎏国以神权王道二分治国,与异教徒交合被视为不洁,因而来碎叶极乐城寻欢作乐的鎏人相对其他种族的人来说,数量并不多,而鎏人浅眸色的特征又让他们在人群中十分殊异。
蓝眼睛少年只是淡笑,“在下是唐人。敢问妈妈,这些钱可是还不够?”
妈妈哼了一声,喃喃:“二位是头一回来吧?我们这的花魁,和你们唐国的花魁还不一样。能当上天女的姑娘已是各国来的绝色佳丽,每年还会选出东西市两位小乘天女,那无论姿容才艺还是性子本事,都是天女中顶顶上乘的。你别说妈妈我自卖自夸,那可不是妈妈我选的,而是四方来的爷花真金白银打赏选出来的。每四年,又会在四年间的小乘天女中,选出一位大乘天女。今晚这位,可是今年夺得大乘天女最热门的人选。”
蓝眼睛少年耐心地听她讲,时不时点头,“嗯,照这么说,应是个倾城美人了。”
“容容!你和她啰嗦什么?什么天女,不就是妓.女换个说法罢了。说了这么多不就是想哄抬票价嘛,喂,开个价,你倒是看小爷付不付得起!”
说话的少年嗓音清亮,一席皎皎长袍,身长挺拔,剑眉星目,如书圣狂草一般的风流俊朗。
好脾气的少年是容湛,而这横的,自然就是李家的小公子初白了。
“妓.女?小郎君倒是性子狂啊!你们当‘倾城’二字是诓人的么?那是真正的美人,不染纤尘似的,不管男人女人,没点定力的见了,三魂七魄都该聚不拢了。她嗔一声,你心甘情愿匍匐于她,她一蹙眉,你恨不得将金银珠宝堆起来替她抚平眉头,还要担心人间的财物可会轻慢了她。妈妈我也不是没见过,有的男人舍不得她脚挨着地上的灰尘,便跪下来吻她的脚指头。”
“切,夸大其词也不嫌臊得慌!”李初白笑道,“要真是这样,那是爷嫖她,还是她嫖爷?”
“不。”方才精明市侩的妈妈的神情逐渐凝重,眼中仿佛存着神佛的敬畏。
“见到了她,小郎君绝不会想到嫖这个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