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Chapter 10

彼时夏日炎炎,将军眸光清浅,说到这儿那张冷峻的面庞上露出了浅淡的微笑,“如何,现在幺儿还想成为一个君子吗?

李初白寻思了一会儿,摇头道:“不,我不想。”

“很好,这个问题唯一的答案就是你自省的回答。人可以装得洒脱,但骗不了自己的心,这一点多半是天生,后天很难学成。有的人骨子里天真烂漫、纤尘不染,就算身处泥潭,依旧能对月狂歌。但更多的人脚下踩着这地,头上盖着这天——皆是耽于欲望的俗人而已。俗人能做到的最好的事,就是避免陷入泥潭。”

李初白恍然,“啊,饶了一大圈,大哥还想着让我和那几个朋友绝交吧!”

“你身边是什么人,你就是什么人。俗人不要妄想出淤泥而不染。与其那么自信,不如把身边的淤泥全部清干净。”

“怎么被大哥一说就这么严重呢,不过是交了几个朋友嘛。”

“还有那个家仆容湛,你与他走得太近了。你是主子,不用事事都与他商议。”

“哦,容容啊,我们两个一起长大。我又怎么可能真的把他当做仆人嘛!”

“你若真不把他当做奴仆,那就让他从军。”仿若猜到李初白第一反应会反对,李拂星补充了一句至关重要的话,“建了军功,便能求封赏脱了奴籍。”

李初白果然心动。

李拂星淡笑一声,伸出三根手指:“三天。大哥三天后就要离家返回军营了,若无我的举荐,那小奴连参军表都递不上。”

“没问题!我的话容容听得进!!”

李拂星也稍稍软下嗓子,“幺儿,你啊,不用去搏命,更不用为家族扬名立万,开开心心别学坏就成。”

“大哥大哥,好不容易回来一次,还不快来被本淤泥污染污染?”李初白最会见风使舵,见大哥有心软的迹象,立马跳起来重重搭住大哥的肩背。

李拂星嫌弃地拍下他的胳膊。

李初白又勾上去,李拂星再赶,李初白再勾……

“嘿,大哥肯定是舍不得清理我这摊淤泥。话说大哥走了后城北的酒馆里头新来了一批回鹘舞伎,今晚……”

“幺儿!大哥没跟你开玩笑!你也不小了,要学会明哲保身,别总是和那些下九流的人混在一起。”说完李拂星就不由分说地拉着他去演武场练功,“日后你若犯了错,大哥也会清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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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初白一路跑到城墙上,竟也无人拦他。节日的礼花和泽火混合出一股硫磺味,弥散在空气里,大军驻扎在了城外,就连攻城的云梯都还未架起。

城墙上的士兵见了李初白,都一脸讥诮,交头接耳地说着什么,然后看他的眼神更鄙夷。无邪谷偏僻,会汉话的人不多,是以尽管李初白很想听明白他们究竟在说自己什么坏话,入耳的始终是一连串叽里呱啦。

今日的无邪谷明明透着不对劲,可今日的李初白瞎。

太激动、太期盼,以至于将想象照进了现实。

他一眼就在央央大军中看到了李拂星。

破军上将被坐在一匹重甲红鬃骊上,一身玄铁甲胄,手握一把六尺长的穿云鎏枪。

平常的李拂星并没有这么瞩目,尤其是三兄妹站在一起的时候,往往是容色过人的姐弟更引人注目。但破军上将就不一样了,他仿佛天生就该长在这具战甲里,冷峻而威严,像石窟中法相庄严的神像。

李初白曾开玩笑管那种气质叫做“十八层王八壳都挡不住的操天日地王八之气”。

“大哥大哥!我在这儿!”李初白爬上城墙上挥舞双臂,“看这儿!”

重甲红鬃骊上的玄甲将军并没有发现城墙上的弟弟。只见破军扬旗,阵前战鼓声起,鼓声雄壮如滔滔河水奔流入海。

咚——咚咚、咚——

这种节奏代表“进攻”。

城墙上的守兵听不懂他在喊什么,但知道他是唐人,便将他拉到一个最前头,指着兵临城下的大军激愤地喊着些什么。

下一刻,万千箭矢如流星,在黑云低压的城头密密地织起了一张天网,还未消停的节日焰火从网中透出红色的光,把血一样的颜色染遍了这座大漠上的孤城。

李初白微微愣神,直到一根飞矢正对他的面孔袭来时,习武的本能让他侧身避开,箭尖划过头顶,血顺着额头流尽眼睛,他才彻底回过神来。

在此之前,他预想过攻城的各种可能性。最皆大欢喜的一种就是大哥打了个大胜仗,城门大开,亲自将他接出来。

最狗血的一种就是哥舒焕以他来威胁大哥,而他就系一条自带英雄气场的红披风,像传奇故事里的英雄那样慷慨就义,死前还要英勇无畏地喊上一句:上将,不用管我,请攻城!

可慷慨就义是一回事,被大哥彻底无视当炮灰又是另外一回事。

无邪谷的防线一旦失守,唐国可在这里驻军,从而缓解以后西征的补给断层。而小狼王一旦落入唐国手中,寰北必然内乱,届时便可以挟狼主以震寰北群雄。再过个几年,大哥就顺势领兵征讨寰北,只要征服寰北,唐鎏的角逐,唐国便有了七成胜算。如若届时发现老唐王不堪重任,大哥甚至也可以佣兵自立……

不,不不,当年大哥为了投奔唐王争天下,和爹娘决裂了,如果他再做出那种事,这个家就再也好不了。

也不能让爹娘知道他死在了苍云军攻城的火光箭雨下,毕竟大哥也没办法的,战事要紧,难道还能为他一个人例外吗?

杂乱无章的念头接二连三地涌入脑海。

在战争中,他可能比吓得口吐白沫的老妪好一些,但也好不了太多。他习惯性地抚摸着自己的鼻梁,一下又一下,几乎要将那块皮磨破。

军旗猎猎成绝响,在接触到火光的瞬间化为灰烬,在精良的武器面前,人像野草一样脆弱。城中的苍云细作从背后杀死守城的士兵,很快就要打开城门。城墙上已连成一片红色的汪洋,泽火腥臭的味道弥漫在每一寸空气里,远处冰冷的蒸汽火炮不知疲倦地发动着一阵又一阵的进攻。

李初白的耳侧传来“嘭”的一声巨响,那一瞬过后,就暂时地失聪了。

是琉璃弹,他很确定。这种火.药在燃烧的时候会释放出琉璃般的炫彩,琉璃火所触及之处,尽成灰烬。苍云军所用的装甲炮弹都是他再熟悉不过的武器。那琉璃炫光终于也降临到了他的眼前,所以当他看到这片炫光时,就已看到了死亡。

“李初白!!!”不远处传来声嘶力竭的吼声,只见一道影子像离弦的箭一般,须臾之间就出现在他面前。

那道矫健的身影飞扑过来将他扑倒,铁臂挡在他的面前,触动机关,铁臂通过自爆的方式,爆发出一道惊人的金色屏障。

十方净?那只铁臂里竟然藏着魔教宗师的防御机械术。

李初白的头抵着城墙,感到城墙在震动。声音震耳欲聋,最近的火炮,仿佛是贴着他的头顶上飞过的,留下一股硫磺味的热风。夜空如洗,机关粉碎崩出的无数细小碎片,映入血色的眼,点破沉重如铁的夜。

周遭突然静了。或许是第一波攻击告一段落,攻城军正在筹备第二波火/药。

许久,李初白睁开眼,看清了挡在他面前的人——

“铁涵姑娘!”

炮火炸毁了她的手臂、半边容颜被火焰灼烧,只勉强剩下躯干完好。她和身边的焦尸几乎看不出差别,残破不堪的身体上唯独双眼依然明亮坚定。

这本就是一个在战场中死过一回的人,依靠冰冷的机械残喘至今。可现在就连坚硬的铁臂都在抵挡琉璃弹的瞬间融化!

李初白无法再保持镇定。在异国他乡为质,和铁涵相处的时光,早已成了他为数不多的轻松时日。可是现在、现在他自身难保,她明明不用这样做!

“你……为何要救我?对不起,我、我……”

“狼主早先给铁涵下了死令,以拇指之血祭入长生坛,立下玄冥之誓,命铁涵誓死保卫公子。这是铁涵职责所在……”看得出来,铁涵很想说下去,但她的话总是被不断涌出的浓血阻拦,每吐一个字,都很是艰难。

“寰北狼主哥舒焕麾下、麾下昭烈军第七师司戈铁涵,永远……永远都不会辜负狼主的命令。”

李初白撕下衣裳下摆,用力捆住铁涵血流不止的大腿。别说什么永远……他受不得这样的恩惠,心道:傻姑娘,要白白为敌人送命吗?

她根本还不知道,她拼死护下的人就是害了整座无邪谷的人。

李初白喉头哽咽,颤声道:“铁涵,你还不知道……一直都是我在为破军传递消息。”

时间仿佛静止了五秒。铁涵瞪大了那双充血的眼睛,先是难以置信,而后又陷入了醒悟后的愤怒。

“李、初、白!”

被炮火熏烧后的嗓子发出裂帛一般惨烈的声音,怀着善意被背叛后酿生的恨意。

她用仅存的一只手,重重地扇了李初白一巴掌。

这一巴掌打在李初白的左脸,火辣辣的,也让他心中燃起了一把更大的火。

良久,铁涵抬眸,眼眶徒然湿润。

“哪怕……哪怕你欺骗了我们。哪怕铁涵恨不得杀了你……”她倒在李初白怀中艰难地喘息着,拼着一口气坚持着,“玄冥之誓,死生不违。狼主一日没有撤下这道命令,铁涵就必须守卫公子,只要铁涵还有一口气在……公子就决不能比我先咽气!”

为何?这个疑问几乎就在嘴边了。李初白不明白,难道铁涵也像是哥舒焕的青鸟一样,被操纵、洗脑了吗?

旁人无从解释。可在她心里,小狼王就是比太阳更不可背叛的存在。

“不必护了。你们狼主不会想要继续这个誓言的。”李初白起身艰难地背起铁涵破败的身体,捧着那与她的血肉藕断丝连的义肢。“铁涵姑娘,我立刻背你去伤兵营!”

她已经感觉不到痛了。眼前仿佛流淌过自己的一生:带着长生天的祈福出生,丧父,丧母,立志,从军,手上,远行……一片空茫中,她忽然听到了一个呐喊。

不许就这样死掉!铁涵,如果恨我的话,就一定要活下来,来找我报仇!

你死了后,就没有人在乎哥舒焕了。

不!铁涵蓦地睁开眼睛。“李、李初白……”她气若游丝,“你不能不在乎的,唯独你,不可以的。因为方才、就是狼主让铁涵来救、救……”

“方才?”

“狼主让我去城墙寻你……”

“不可能!那时候他分明已经知道了!”

“李初白,你烂透了。”体力不支的战士合上了眼睛,久久不曾睁开。

李初白一阵恍惚,铁涵说的究竟是什么意思?哥舒焕怎么看都不像是以德报怨的人,这根本不合常理!

可铁涵又有什么理由骗他呢?

随后,怀疑、不解、感动、自责,万般情绪涌上心头,他最信赖的理智却什么也教不了他。

冬离,辰,卦气衰。公子大凶,谓死灭。

死灭、死灾……

李初白匆匆将铁涵放在屯兵营前,慌乱地奔向城门,连轻功都忘了使,气喘吁吁地来到了一片混乱的城门口。看到城外整齐划一的玄铁重甲,他的心中莫名生出一种极痛苦的感觉。难道他错了吗?

不,李初白想起大哥一再告诉他,兵不厌诈,和敌人岂能讲仁义道德!

可假如撇开所有的立场,仅仅问他自己呢?

没有答案。李初白背着铁涵疯狂地奔跑,耳边是炮火轰隆、人声凄厉。蓝色的发带早就落在了不知何处,一头乌发散下,他看起来狼狈极了,深邃的眉眼隐去在了乱发的阴影里。

临怀哥哥,慢点跑。

李初白脚步一驻,这时候,他恍然听到的竟是哥舒焕的声音。

曾经他还没有发现哥舒焕腿脚不便,总是在他面前炫耀自己的轻功,比如爬上方圆十里最高的树,然后在腰上系一根绳子,一跃而下。

李初白喜欢站在高处,而哥舒焕看到他登高总是要跟来,也并不阻拦,只是一个人默默站在下面。

没有人知道哥舒焕是怎么想的,他一向是个极其分裂的家伙,一方面杀人不眨眼,另一方面又能花整整一天把自己关起来为一只濒死的野狼植入机械心脏。但大多数时候,在李初白面前,哥舒焕都表现得格外敏感,可能随便一句话,都能联想许多,总之和李初白在这个年纪的时候潇潇洒洒的性子大相径庭,反倒像是十七八岁多愁善感的小姑娘。

李初白困囿于记忆的点滴,竟然清晰得可怕,他抬起手,只觉掌心不住颤抖,竟还有冬日的汗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