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Chapter 7

“咬够了?”

待到李初白松口,哥舒焕才用布包住拇指止血。

“为何恨我?”

比起质问,倒像是一种匠人求实的语气,好似真的想要寻找其中的缘由。

为什么恨他?能问出这种问题的哥舒焕真是幼稚得可笑。李初白唇边带血,嫌恶地将血抹去,月白色的大袖上边多了一抹暗红。

“机械宗师慕容嘿,被人割了头颅。我亲手葬的。”

慕容嘿,这个任何人第一次看到都会忍不住笑的名字,令整个灵界如雷贯耳。数年前,唐国人口急剧膨胀,却连年饥荒,再加上天下无主,英雄逐鹿导致的战乱频发,人相食的惨剧每年都会发生。彼时尚且籍籍无名的慕容嘿,发明了一种省力的灌溉机器使得一亩地上能种出原先三倍不止的稻谷,推行发扬,缓解了饥荒,自此名动天下。

唐王予慕容嘿高官厚禄,要他制造战场上的决胜机械。宗师并没有受命官职。这些年来,他确实也在为君王制作一些精妙的武器,但迟迟没有做出真正的决胜法宝。

没有人能理解天才的内心。

天才多怪癖。

慕容嘿也不例外。他总是戴着一张笑脸面具,据说就连君王传召,也不脱下面具。他赋予了自己的作品各种不正经的名,比如他为发明的蒸汽六翼飞行器起名“咕咕咕”,又给铁皮辎重战车起名“铁王八”。

于是时常见到,威风赫赫的唐军将士们在无比严肃的场合你一句“咕咕咕”,我一句“铁王八”。

“不过河边死的人太多,一个人埋不过来,我连我的慕容老师,都没有好好安葬。”李初白简单的一句话,交代了传奇的尾声。

赢王曾说,慕容宗师一人可低百万雄师。若得卿,必以国士待之。

如今一代宗师命丧歧途,暴尸荒野,至今尸骨不全。

哥舒焕没有想到慕容嘿竟然是李初白的老师。

“后来,我想给老师刻一块碑,刚刻上老师的名字,就看到一旁的侍女在憋笑,问她笑什么,她说‘原来唐国大宗师有个这么好笑的名字’。之后她翻译给别人听,一个人忍不住笑出声,侍女们就都笑作一团——我受不了那种无意的笑,干脆立了一块无字碑。”

“不过,逝者已矣,死人也听不到嘲笑,那些都不重要了。”说到这里,李初白有些动容,桃花眼的眼尾飘着淡淡的红,“重要的是死者因何而死、谁欲其死、死后谁能获利!”

所有矛盾的源头都指向了哥舒焕——他的军队骚扰唐国的边境,他的士兵死于慕容宗师的机械术之下,他对中原野心勃勃,绝不会放任纹檀之路建成。

“不是我!”哥舒焕明白,自己有太多理由那样做,李初白怀疑他,也并不奇怪。

可是,明白一件事的道理,不代表就能想通。

哥舒焕狼戾不仁,杀人如麻,有无数人骂他、恨他、诅咒他、污蔑他。他从来不屑解释,也并不在意一时声名,因他知道这世道有一条真理——只有赢家才是“正义”、“伟大”的。

从来誉满天下,必毁满天下。

从前的哥舒焕只需往那一个目标前进,无需在意别人的话。

可他就是想不通,他太想要临怀哥哥相信他。所以,当李初白假装相信他的时候,他几乎没有怀疑。本以为坚硬如铁的心,在这个人面前,总是溃不成军。

方才知道,原来毁满天下,有时也敌不过一个人的误解诛心。

听到哥舒焕苍白的解释,李初白只是说:“那一天我昏迷前,看到杀死我的恩师、兄弟和战友的敌军恰巧穿了寰北军装,而待我醒来的时候,又恰巧是小狼王的军队赶到,不由分说将我抓走。”

哥舒焕反问:“如果眼见并不为实,那你错认仇人,岂非让亡者死不瞑目?”

“小狼王说的没错,虽然阻止纹檀之路建成最大的获利者就是寰北,但是我确实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伏击渊默军的人是你。”

听到这句话,哥舒焕的眼中又看到了希望。“来龙去脉,我也在查!想必很快……”

“就算那一仗就算与小狼王无关,你依旧是这逐鹿场中一匹野心勃勃的狼,你与我大哥为敌数载,你我自然也是敌人。你查出来的线索我没有任何理由信服,也没有任何立场采纳。”李初白打断了他,声音平静而残忍。

“既是各自为营,就谈不上恨不恨,也谈不上背叛。”

就像两军交战,一方的士兵杀死另一方的卒子,病榻老母的独子会毫不犹豫地挥刀砍死新婚妻子的丈夫,两个人之间并非有什么深仇大恨,若不是在战场上相逢,他们或许可以在郊外的酒馆里一起发自家婆娘的牢骚。

一切都很清楚,没有误会,也没有背叛。

李临怀对哥舒焕是陌路人的交情,风月客的逢场作戏,仇敌的宿命。

焰火的声音中混入了点点军鼓声,只听门外的脚步声急促而凌乱,片刻后,传令兵扯着嗓子通报:“报——围城!破军率苍云军已抵达城门!”

李初白吐掉嘴里粘到哥舒焕的血,擦了擦唇角,望向窗外被烟花点亮的夜。空气中飘来淡淡的辛辣味,是泽火的味道近了,而破军的火.药,大多用的是这种珍惜的燃料。

城外,传来悠远的汽笛声,正是他再熟悉不过的“龙笛”。一种使蒸汽强行输入狭小空洞而产生的一种尖锐的哨子声的笛状装置,以焦炭作为燃料,通过管道内部的擦片摩擦点燃,将焦炭转换为内能,形成蒸汽冲起铜片。闸口一旦打开,蒸汽灌入小孔,就发出了哨声,而按下开关则带动铜片下移封住闸口,就结束了哨声。

他知道,是大哥来接他回家了。

想到这个,李初白真正振奋起来,揉了揉酸疼的手腕。“小哥舒,你若现在弃城逃跑,兴许还能逃得出去。”

这一声“小哥舒”与方才不同,已然带了七八分戏谑。

弃城而逃无疑是为将者的奇耻大辱。

而哥舒焕不只是一名战将,他更是寰北的王。

身体的反应并非心性可以遏制的,哥舒焕被李初白拿话一气,捂着胸口咳嗽起来,同时他的四肢都不正常地抽搐着,虽有哥舒焕竭力以内功压制,但这病症的严峻瞒不过李初白。

病痛压弯了原本挺拔的脊背,最热烈的红竟被他穿出了一丝枯寂,像是风雪中的红枫,摇摇欲坠。

“你……”李初白倒吸一口冷气——就像在亲眼看到之前,他绝不可能相信有万人之英的寰北狼主会是个跛子一样,他也无法接受眼前的这一幕!

这样的症状倒像是风痫。李初白见过得风痫的病人,那是一种把人的尊严踩在脚下的疾病,由于发病时间不可控,患病者的家人往往都会选择将病人关起来——哪怕病人大多数时候都和正常人无异。

难道哥舒焕也有这种顽疾?

李初白迟迟无法缓过来这种惊愕而微妙的心情:他的仇人、令唐国上下忌惮的敌君,竟然是一个常人眼中的废人吗?

哥舒焕双目血红,接连不断的咳嗽让他连一句话都说不出,他低下头,回避着李初白省视他的目光,想要有一张壳将他整个罩住,不用在那个人面前暴露自己不堪的一面。

“你……你是不是得病了。我见过这种症状的。肝阳上亢,化风内动,会逐渐俯视一个人的内府,肝气郁结,上犯大脑……”李初白靠近了一步,“其实也并非不可治愈之症。只是患者忌劳累、不得动肝火,需要好生修养,加以药剂调理,三五年便有可能好转。”

哥舒焕挣扎地想要站起来,“不……我没有病。”

才怪呢!李初白并不相信哥舒焕说自己没病。

命运让他生来残疾,又赋予他与这具身体不符的野心。何其矛盾。

“你已病入膏肓,还要自寻死路!像你这样沉溺于战争与杀戮,终年无休,这就是在糟蹋自己的命!”

哥舒焕四肢痉挛,唇瓣颤抖着,想要争辩说自己其实并不是患病了,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李初白走上前去,握住了他的手,他亦紧紧回握,身体像是脱离了神识的控制,一味地跟随本能,靠近周围唯一的热源。

如溺水之人,抓住唯一的稻草。

李初白握住那双筋骨有力的大手,心道,哥舒焕还不能死。一个死去的寰北之主,远远不如活着价值更大。

要救他。当然也仅仅是出于小狼王还有价值这一个理由。

李初白仿若得到了一个完美的解释,立刻抓起他的手腕,将真气缓缓疏导汇入。

——哥舒焕现在羸弱得连一个孩童都能轻易将他杀死。

良久,待到哥舒焕恢复了一丝力气,便立刻甩开李初白的手。

“哥舒焕……”李初白的额头上的汗水凝成水滴,滴落在哥舒焕苍白的脸颊,“你之前就认识我吗?”

困扰他多时的问题,此时脱口而出。毕竟,他作为一个俘虏,哥舒焕待他实在是过于特别了。

在沉默片刻后,哥舒焕斩钉截铁:“不。”

当然应该不认识。这是李初白意料中的答案。两人的境遇、身份都如此悬殊,若非这一场变故,一生又怎会相遇?他的记性一向极好,要是真的见过哥舒焕,又怎会全然不记得?

“很好,哥舒焕,你清醒了。我们谈谈吧。毕竟你我现在厮杀,对双方都没有好处。”李初白眼皮微垂,席地而坐,脊骨笔直,同样的白衣松松穿在他身上,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李初白说过,他不会逃走。

因为比起当逃犯,他更想堂堂正正地走出去。

以胜利者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