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hapter 3

“听说今天临怀哥哥甩了侍卫一个人混到市集里,跳舞去了。”少年半眯着眼道。“还以为,哥哥又要逃跑。”

“没逃。”李初白可以举起双手双脚保证,最多只是想想罢了,想想当不得真。

小狼王哪怕装作家犬也是条不知那日发作的疯狗,偏要在他面前惺惺作态,也不知是什么毛病。

寰北是以各个部落组成的国家,但在历史上绝大部分时间里,这里的百姓都漂泊流离,寰北也不足以被称为一个国家。距离上一个王的诞生,已经过去了一百年,无数凶残而排外的部落常年争夺这片荒凉而广袤的土地,习以为常的混乱融入了寰北人的精神中。

这片土地最终却是被一个少年征服了,各部族迎来真正的领袖,贪狼星入命的将王。

至于二十不到的哥舒焕是如何迅速上位,而他背后又有什么势力在推波助澜,众说纷纭,从来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

听到哥舒焕的脚步声来到榻前,李初白全身上下的寒毛又都竖起来了,顿时失去继续闹腾的兴致,自觉裹上被子睡觉。

房间里虽有火炉,但终究还带着冬寒,他盖着一席蚕丝被,被子里面填充得也是蚕丝球,轻得像一朵云。

哥舒焕自觉在床边坐下,捻了捻被角,突然提起:“从前倒是不知临怀哥哥会跳胡旋舞。”

那也算是会?

小狼王太不识货。

李初白自诩见多识广,他就见过优秀的胡旋舞。

那该是肚子上有肉的舞者来跳,还须得戴一身的金链子,每转一圈,那圈肉就和耀眼的金链一道晃啊晃,那才是绚烂夺目的人间富贵花。

“临怀哥哥,我想……”

李初白一个愣登,竟然读懂了他想干什么,立马打断:“别想!”

不就是,想看他跳舞、借机羞辱他吗。李初白暗暗“哼”了一声,“小爷太瘦,没钱买肉了。想看胡旋舞至少得等小爷贴了肥膘。”

“哥哥缺钱了。”哥舒焕敏锐地发现了对话的核心,随即从剑袖中抽出一张票券道,“明日去账房取。”

对,请用钱砸我!

李初白刚刚凭本能伸出的手,又凭意志缩了回去。

因为他想起了今日在小摊上听到的谣言。

眼前的男人,绝不是他的金主拔拔。

他是俘虏。没被关押在小黑屋里就够好的了,怎能住宫殿里,又怎么能花钱比以往更大手笔?不高兴了算个命,高兴了跳跳舞……在旁观者眼里,这怎么看都是X养啊!

不,就连他自己也开始这么想了。

男风对于李初白这种有钱有闲的公子来说并不陌生。有的青楼常客,女人玩腻了,便去暗·娼那儿要美少年玩弄。民间管那里的男人叫做“兔儿爷”,非但是下九流,还是下九流中的下九流,连带着这名字也成了脏词。人们私下里提到兔儿爷,都必须压低嗓音,再配上一副轻蔑的神情才到位。那些公子哥儿嫖起倌儿来,比嫖妓.女还无情,由于同是男子,便无需怜惜,折腾狠了也不打紧。

说来文人雅士为风尘女子赎身的故事久而有之,算得上是风流佳话。可同样的故事几乎从未发生在倌儿身上,只因嫖客都懂得寻男风不过是寻求那肉.欲之欢,断然不可对男子动真情,否则便等同于自毁仕途前程,误了家族声望、贻笑大方。

李初白从前在唐国,身边也不乏流言,但传来传去也多半是什么“红楼周娘死不嫁,不怨苍天怨三郎”;“临怀夜访落照府,翌日寡妇扶墙出”;“败儿总是多情郎,千金骏马换伶人”等等。

现在李三公子照样谣言缠身,不过谣言的性质完全不一样了:

——李三公子在寰北卖屁股

啊啊啊啊啊——要是传到故乡、传到爹娘耳里、传遍大街小巷……

脑壳疼,想想就脑壳疼!李初白烦躁地揉了揉太阳穴。看着哥舒焕如同打发兔儿爷一般大方递出的票子,愈发确定:等回去后,一定要让大哥将他在寰北卖屁股的谣言彻底封锁。以十级机密情报的级别论处!

哥舒焕见李初白迟迟不接,闷闷地将票券收回去,问:“哥哥不要我的钱了?”

“……”

这一幕让李初白回忆起第一回去青楼,该干的事没干,反而顺手帮过一个小美人,临别的时候,那小美人也是这般清冷中带着一丝委屈、矜傲中带着一丝倔强,用水盈盈的眼神直视他。

当然,要论皮厚,李初白不能轻易认输。他将手从被子里探出来,在哥舒焕那双手上拍了拍,然后用与哄十岁小表妹如出一辙的声线道:“咳……小哥舒的心意,哥哥心领了。钱,就不要了。”

一个“临怀哥哥”、一个“小哥舒”,真是好不亲切!李初白扶额哀叹。

小狼王是个战疯子,一年加起来有七个月都在外打仗,精力旺盛,自然被拥戴“舒舒服服躺到养老”哲学的李初白鄙视。一年的时间说短也不短,两人却从来没有交心的交流,这导致李初白对哥舒焕的了解主要还是通过混迹街头巷尾、秦楼楚馆得来的八卦——

哥舒焕十五六岁的时候突然来到寰北,篡权弑君,一两年后就接管了哥舒部,在此之前没有人知道他在哪里、叫什么名字。这里的人并不那么看重名正言顺,因而最强的人成为赢家,成为王,直到他被更强的人取代。

照理说这样的战疯子,又生得这般引人注目,放哪儿都不该是透明人。可这人就像是石头里蹦出来的一样,为了某种使命而生,在关键的时候,突然出现。以至于流传的很广的一种说法是,小狼王乃天降兵主转世,在人间是无根的。

如果这种说法有那么一丁点可能性,那他从天下掉下来的时候,一定是一只脚先着地。

然后摔断了腿,李初白这样想。

因为这位年轻的王是个跛子。

这个秘密也是他在和小狼王共用睡榻时发现的:

哥舒焕的右足几乎使不上力,需借助一种特殊的机关鞋行走,平常敲不出来,可一旦发现这个秘密,就会看到更多端倪。比如,哥舒焕的步子不快,一步步都迈得很稳,举止总是悠悠的,好像没什么事能让他着急。就连说起话来都语速和缓,气定神闲,若是不知他是小狼王,光是与他交谈,一百个人里面都不一定有一个能将他和暴虐联系起来。

哥舒焕在李初白身侧躺下,由于知晓李初白有点洁癖,就躺在被子上,中间隔了一层。声音低沉而平静,如安魂夜曲。

“夜深了,想听临怀哥哥讲故事。”

李初白“哦”了一声。“想听什么?”

“飞天。三个月前,我那晚没听完的故事。”

李初白心道:小爷贵人多忘事,谁会记得三个月前你打仗前一夜我瞎掰的话?

嘴上又敷衍地讲着现编的故事……哦,原来是那个故事呀。话说三十年前啊,天谴还未曾降下、大陆的灵气还没有消散之时,修仙才是这片土地上至高无上的荣耀。那时候,道门林立,文道为尊。能结出金丹的修士就能化外界灵气为己用,然后,选一把神兵,御剑飞天!剑仙啊,就是脚踏灵器,乘风而去,日行千里,咻、咻咻、咻咻咻——

李初白常听长辈提起那个离现在并不太远,却早已被定义为旧时代的时代。年幼时他对那些瑰丽的法术心驰神往,一度想要加入还没有倒闭的仙门,混个剑仙当当,不过怪也怪李初白太识时务,后来用不着旁人劝说,修仙梦就因为他懒得背诵心法口诀、还要克制口腹之欲而夭折了。

同时,李初白无可救药得迷恋细节,他甚至会因为一个不完美的螺丝钉而将整个桌子拆卸重装,这一点有时也在言语上映现,比如,他在叙述时会扩展诸多细节,时常被人嫌唠叨。只有哥舒焕眯着眼认真地听他说着那些色彩瑰丽的故事,好似这个深夜游戏是一件极有趣的事。

那双深邃的眼睛在阳光下会泛出浅浅的翡翠色光泽,就像是狼的眼睛,有种说法是狼王之号正是因此得来。在灯光昏暗的室内,翡翠就变成了墨绿,多了些白日看不见的幽深。那目光顺着李初白墨色的眉,看到挺拔的鼻梁,紧接着又在阖动的嘴唇处停留许久。

当李初白发觉了他的目光时,便不再讲下去。

他没有说话,甚至纹丝不动,唯一转动的只有眼珠。但李初白感觉得到这眼目光从后颈,到脊背,到腰肢,再到……

“哥舒焕!给我闭眼!”

你、瞅、啥!?

仅凭这般微不可见的眼神,李初白就知道哥舒焕在看什么、在想什么,回过头来意识到这一点惊人的默契,令他略感惊恐。

“故事讲完了?”

李初白迅速拉起被子,“完了!睡觉!”

谁知哥舒焕拉住他的被褥,摇了摇头,“哥哥,太短了。”

你他妈不知道不能随便说一个男人短!?

“那你想怎么样?”

也不知何时,哥舒焕修长的两指间,夹了一本薄薄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