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世麟婿

傲世麟婿

作者:小灰輝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传闻天山池水中,藏着一处绝世密藏。前朝义士们,将其留作复明基业。三百年后。手持密藏钥匙之一的陆沉,在新婚之夜被未婚妻暗算,夺走秘钥,抛尸入江。可谁料,陆沉侥幸不死,竟被美女师尊所救。三年后。他重返京海,一雪前耻!重登昆仑之巅,一己之身独战九大家族!铸就传奇!…

《傲世麟婿》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不借春
    准备29号入v啦亲爱的们,届时三更奉上,新老朋友们多多捧场啊预收文《承谙》、《原来我穿书了》文案在底下朝野上下都知道,手握大渝东南十万驻军,但弱不经风的楚王,与军中苦熬无实权,打遍边境无敌手的长公主水火不容。长公主看不惯他手握兵权,却无所作为,暴殄天物。楚王……他被迫看不惯公主殿下舞刀弄枪 打打杀杀。一个长居东南,一个驻扎西北,本来是参商不相见,偶尔有奏表,纸上过招,无伤大雅。可谁知楚王进京面圣,却领了个不伦不类地西北犒军的差事,动如弱柳扶风的美男子,被派到了日常倒拔垂杨柳的美艳煞神眼跟前。这厢才踏进西北大营,便有一支响箭破空而来精准钉在他脚前。楚王停下脚步,轻摇折扇。东南十万驻军统领,在死对头的阵营前,至少把气势拿足了。等长公主策马过来,楚王战术性后仰瘫坐在地,望向长公主的眼神清澈温良且无辜。长公主……在他眼睛里看见了满脸不耐中带着一丝惊艳的自己。这还让人怎么下杀手?事实证明,一步心软便再也不能硬起心肠。以猎物姿态出现的钢牙白兔楚王顺顺当当地把带着柔软肉垫的小狼公主带回了长安,却将自己赔进了公主府。偶然一个月夜,公主与楚王聊起,本宫的封地,与楚王辖地相邻,本宫若是个闲散公主,倒是与王爷比邻而居。彼时年节岁寿,大宴小宴,总能与殿下遇上,本王自荐枕席,定也是一段风月佳话。长公主惊觉,原来她所有的临时起意,都是这人的步步为营。预收文文案《承谙》大凉卫国公府姜家,三代掌权北境军,是大凉矗立不倒的一块国界碑,这块碑下的第三代,满满当当一十三人,只留了一个在长安。姜承谙,就是那个留在长安城里的烫手山芋。上有皇后姑母贴心护着,下有纨绔好友肝胆相照。秦观南很多时候都在想,他这样一个归附而来的南蛮子,究竟怎么才能越过重重人海入得这人的眼。熬到红衣换了袈裟,熬到这颗天上星、山尖雪沾了满身的泥。秦观南更多时候去想,入不入得姜承谙的眼好像也不是那么重要了,他更想让这颗星星重新闪到天上去,做那全大凉最耀眼的少年郎。光风霁月少将军vs闷骚妖孽南蛮僧《原来我穿书了》池苏念以为上天给了自己一个平行世界开始的机会再活一遍。她热爱并珍惜,还赶时髦谈了个小男朋友,直到高考之前,小男朋友说,以后要当演员,连名字都改好了,叫江奕庭。这个噩耗,晴天霹雳。江奕庭不就是她前世看过的娱乐圈追妻火葬场文的男主角吗!而她,是男主角改名前的女朋友。不就是那个坏事做尽,阻碍男主角事业爱情发展的恶毒作精女配?那女配,好像是痴恋男主,恶事做尽,众叛亲离,郁郁而终标准恶人结局。这,再好看也不能要啊!吓得她挥剑斩情丝连夜跑路。七年后,她的乖乖前男友果然成家喻户晓的当红男演员了。以她对那本书的微薄记忆,这时候江奕庭应该已经和女主角破镜重圆,恩爱美满。但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这个人还是单身啊!就必须得恶毒女配推着剧情走呗。淡漠脸叛逆心的池苏念毒蘑菇一样暗中观察,就不上前!诶不是,怎么就重逢了?前男友狗狗眼:你抛弃我还消失七年。池苏念理亏,行吧行吧当朋友就当朋友。诶不是,怎么就搬她家来了?前男友美人落泪,我们不是朋友吗?池苏念冷漠脸,他大爷的,拒绝的话竟然说不出口。前男友发微博要公开——池苏念花容失色,住手!她们江奕庭全球后援会,拥有七年共同奋斗,艰苦探班情意的姐妹们还不活吃了她!
  • 作者:海的温度
    大唐盛世,神都洛阳有家专营上等胭脂水粉名唤闻香榭的神秘香铺,在官宦商贾的女眷中口碑甚好。制香高手婉娘风流窈窕,精明能干,最会侍弄奇花异草。据说她家的胭脂水粉可解忧、能祛病,还让人心想事成。小伙计方沫儿却觉得婉娘贪财小气、奸商一个,哪有丝毫超凡脱俗的仙家之气?倒是北市新开的布庄老板娘雪儿,神似婉娘,却举止优雅,颇为神秘……幽冥香、媚花奴、半边娇、醉梅魂……虽然在婉娘的指点下,沫儿对香料的制作工艺越发纯熟,可他却隐隐觉得自己忘却了什么重要的事……
  • 作者:狄更斯
    《董贝父子》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作品之一,发表于1848年。小学描写了董贝父子公司的盛衰史。董贝是个贪得无厌的大资本家,妻子儿女都成了他追逐利润的工具和摆设。公司经理卡克尔是个奸诈小人,骗取了董贝的信任后又一手造成了他的破产。在现实的教训中,董贝的思想发生了转变。最后,虽然他已无法重整家业,却成全了真正的家庭幸福。《董贝父子》尖锐地抨击了资本主义制度本身不可克服的矛盾和利润高于一切的原则,其日臻成熟的思想深度和艺术风格标志着狄更斯的创作生涯进入了重要的转折期。
  • 作者:谢君王
    又名:你我本无缘全靠我会演! 一本古早小说:文武双全长得还挺俊的男主, 不小心掉悬崖下且失忆被村姑娘女主给捡了回去 救命之恩自然以身相许,日久那个生情, 故事结尾:男主带着女主回京成为一段佳话 花暖莫名的就穿进了这本古早无脑恋爱小说里 成了书中只一笔带过的权倾朝野、当今皇帝亲叔叔 府中一名小妾?!这小妾勇的,居然还要行刺这样一个王爷? 她隐约记得刺客当场毙命的结局 花暖:给个活命机会啊,我刚穿来! 为求活命,花暖使出混身解数甚至差点把自己作没了 叶无痕冷眼看着这小刺客各种拙劣的表演:你要何好处? 花暖一听这人如此好商量好说话,大腿一拍: 给我点银两放我离去? 王爷:允了。 花暖喜滋滋地背着小包裹,里头装着大量银票,溜了留了 某人却连夜进宫拿了一道封妃圣旨回来把她堵在了门口 叶无痕:肚子里揣着本王的孩子,还想走? 花暖:你大爷! 【阅读指男:甜宠甜宠宠!】 【阅读指男:男主是真的毒且狠,狠起来自己都能把自己弄死那种狠。但是的确宠,宠到你无法无天即便与全天下为敌他也能为你撑起一片天那种往骨血里宠。一句话:甜宠甜宠宠!】
  • 作者:二球悬玲木
    云念穿书了,穿的是女主,可惜是虐文,虐身又虐心!女主和男配说了几句话,男主误会生气失手将女主打伤!男主的金丹碎了,女主把自己金丹挖出来给他,差点死了,功劳全让女配抢了!女配被魇魔抓走,男主为救人将女主出卖,差点神魂俱灭!最后大战反派之时,男主一剑将女主捅死,用女主全身修为封印了魔尊,他自己带着女配飞升了!穿书后的云念放下豪言要逆天改命,绝不儿女情长!男人,只会影响我拔剑的速度!带着女主光环机遇不断,越级吊打不在话下,不断变强就是为了除掉反派魔尊,得道飞升。可是......为什么这个魔尊越看越像她之前养的那只狗子,小黑!!!
  • 作者:卡尔·麦
    埃及人把他们的首都开罗称之为凯旋之城和东方的门户。尽管前一称呼早已徒有虚名,但第二个称呼却是名副其实。开罗确是东方的大门。作为大门,它就不得不首当其冲地面临西方影响的冲击,而这个当年的凯旋之城已老朽不堪,没有还手之力了。它已年复一年地成了弗兰肯人的天堂,当年一个欧洲显贵由于断言苏丹王曾穿着皮靴踏入阿雅索菲清真寺而被人一刀刺倒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当今是每一个异教徒,都可以进入开罗的523座清真寺,而不必脱掉自己的鞋袜。
  • 作者:兴霸天
    穿越北宋仁宗朝前期,语文课本的大佬们还未崭露头角,正准备老老实实地考进士,争取成为璀璨群星里的一员,少年包拯的破案事迹传入耳中。 一些漫不经心的说话,将疑惑解开? 一种莫名其妙的冲动,叫我继续追寻? 包拯、展昭、公孙策,一个个熟悉的陌生人出现在面前。 偏偏我还姓狄,先祖正是大唐神探,狄梁公狄仁杰! 要不往神探的方向发展发展?
  • 作者:李破山
    【战争+热血+历史】牧哥儿,你要老婆不要?只要你开金口,我待会给你送来。当市井小无赖,遇上逃难富家女。穿越一场乱世,老子刀弓仗马,保护家人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