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齐邑终于等到不耐烦,准备抬手敲开卫生间的房门时,门倏地打开了。
一个沐浴后香喷喷的水嫩美人近在眼前。
美人全身上下泛着出水芙蓉般的美,肌如玉脂,双颊染着两抹迷人的酡红,黑亮的眼睛像是被水洗过,正含笑看着他。
齐邑闻到了她身上的淡淡酒味,她喝了酒,不然身上不会散发那么醉人的香。
他几乎也醉了,在他还没意识到前,双手就自发地揽上不盈一握的细腰。
久别重逢的两人完全贴在一起,呼吸勾缠,视线里也只有对方。
“洗那么久?”
齐邑表情沉醉地倾身,嗅她颈侧。
他旷了半年,虽然身体在叫嚣着把她抱到床上肆意妄为,不过夜还漫长,浅浅在隔壁的主卧睡得正香,完全属于两个人的夜才刚开始,还不用急于一时。
林玺酒醉,软弱无骨地枕在他胸口,犹如只被宠坏的名贵猫咪:“我睡着了。”
齐邑当然猜到了,鼻尖从弧度美好的脖颈,一路向上,呼吸她肌肤的芬芳,最后到达嫣红柔嫩的唇,这是他这半年梦中的彼岸。
“喝酒了?”
“也不等我一起——”
他深夜求欢时的声音有微妙的拨弦感,很容易在林玺的心上荡出余波。
林玺嘤咛似的“嗯”,小猫打哈欠似的,窝在他怀里不满嘟囔,“你电话打个没完,哪里等得到你。”
齐邑在美国的工作虽然结束了,但还兼着那边电影公司的音乐顾问,工作紧急时,美国的同事也会不顾时差的存在,深夜来打扰。
他那通跨洋电话又讲了快一个小时。
“抱歉,下次不接了。”
齐邑很有原则地向女士道歉,及时认错的态度也让人情绪舒服,他微微低头,看近她眼底:“为了庆祝我回国,特地买酒了?”
刚到美国时,齐邑有过一段严重的酗酒史,求助心理医生也不能完全解决问题,一度状态糟糕到失业,几个月没有工作,头发长到完全遮住眼睛,像堆烂泥一样喘息着,不人也不鬼。
他能戒酒自然离不开林玺的帮助,而彼时林玺也从邻居进展到同居女友,便不允许他再碰酒精,只答应在重要的节假日时,让他小酌一杯。
在他回国前夕,她破天荒地备酒,可见对于他的归国,她嘴上不说,心里却很欢喜。
被成熟的男性荷尔蒙包围着,林玺并不回答,而是沉默地望进齐邑深邃专注的眼,早已沉溺在这片深情之中。
她翘首期待,清纯地勾引。
“别小气,让我尝尝。”
齐邑成功被这双美眸吸引,整个人压下来,垂首,唇瓣相碰之前,低哑的声音早已萦绕耳边,声声动人心弦。
属于他的干燥味道令林玺想起在纽约时的夜,身在异乡,他们都是回不了家的可怜虫。于是免不了互相慰藉,深蓝色的床单,交缠时滚烫的皮肤,齐邑是绅士,在床上的风格也是绅士的。那是林玺最平静的几年,齐邑除了有点痴迷音乐,他的生活重心都被母女俩占满,床上床下都十分珍惜林玺,尊重她的感受。
这多多少少治愈了她曾经被戳伤的自尊心。
林玺抱紧了怀里的男人,他能够重新回到她身边,发誓与她相守下半生,她很感恩。
齐邑当然也迷恋这久违的温柔乡,趁着怀中人迷迷瞪瞪之际,他迅速找回了过去的默契,不费吹灰之力地撬开她两片柔软的唇,迫不及待汲取她的甘甜。
臀被有力的手掌托起,林玺背抵着墙,双脚悬空,如断了翅的蝴蝶,微微颤动,无力地适应着气流的变化。
烈焰焚身。
已经很久没有承受这种快被燃烧殆尽的感觉,以致她有短暂的不适,想要挣脱这拥抱,离开他发烫的唇舌,想要寻求一点氧气。
“把我一个人扔美国半年,你打算怎么补偿?”
黑漆漆的夜里,齐邑的眼睛尤其灼亮,那里面全是占有。
这位床上历来的绅士,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今晚有点脱缰。
这样的他,陌生又迷人。
林玺的心咚咚跳,骨子深处,她当然不介意齐邑偶尔表现得不那么绅士。
很想要被撕碎,最想要的,还是他会不顾一切地为她发疯。
软弱无骨的双手搂他的脖子,林玺甩了甩稠密的长发,眼尾像猫一样微微上扬,媚态天成地睨着他:“我人都在这里了,你还在废话什么?”
回应她的,果然是沉默,还有更加粗重的喘。
齐邑没有再废话,而是用实际行动来表达:这半年,他其实很想她。
混乱之中,不知道是谁碰到了墙上的灯开关,室内骤暗,只有窗外透进来一点光晕,影影绰绰地照出情人模糊却亲密无间的身影。
城郊别墅。
俊挺的男人坐在书房里,一盏孤灯照亮他的侧脸,另一半的脸陷入黑暗里,左手边的茶水已经凉透。
一条体型庞大的金毛乖巧伏在他脚边,这条金毛看上去很老了,毛发早已没了年轻时的光泽旺盛,近来吃得越来越少,兽医说他很可能活不过今年,但就算是条老狗,只要林启川在家,他都会离开他的狗窝,死气沉沉,却又寸步不离地陪着他。
就如此刻,哈利没有完全睡着,若听到林启川有什么动静,它耷拉着的狗耳朵会机敏地竖起来,昏昏欲睡地看一眼他,又继续趴着假寐。
林启川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但偶尔也会向它投去一眼,也会在哈利醒着时,摸一摸它凑过来的狗头。
她曾经发脾气说他不会表达爱,狗是一种需要爱抚的动物,如果只是冷冷看着,它不会知道它被主人喜爱着,它会因此狂躁不安,以为自己是个可怜虫。
这些年,他终于学会去读懂一条狗的需要,允许他趴在他脚下休憩,有时候甚至在它得寸进尺趴到他腿上时,没有呵斥驱赶,而是平静地摸着狗头,继续做自己的事。
他当然明白,狗也会思念,它只是想找回她在时的亲密氛围,哪怕他只是个聊胜于无的替代品。
在他面前的书桌上,一枚鸢尾花袖扣静静躺在那里,无言地嘲弄他的寂寞。
等了一晚上的电话响起,林启川目光凝重地缓缓看过去,并没有马上接听,而是等了几秒,确定自己已经准备好。
趴在地板上的哈利被吵醒,睁开眼皮看清后,又懒洋洋阖上了。
林启川眉目沉沉地接通,“喂”一声,听助手汇报。
“老板,他们预约的电话号码,属于两个服装学院的学生。”
冯科顿了顿,如释重负地说出老板等待多年的信息:“小姐她,现在是服装学院的老师。”
“据她学生说,她是半年前接受学校聘请回国,在此之前,她一直待在纽约,拿到了纽约大学的硕士学位,回国后,除了在大学任教,还开了一间自己的设计师工作室,工作室小有规模,已经有了五六个员工。”
电话里冯科口气激动,哪怕现在已经有点晚,他和两个嘴巴很紧的女大学生套了一个晚上近乎,又是送礼物,又是许诺给予暑假来嘉益实习的机会,这才让两个女孩子彻彻底底相信他并不是骗子,面色犹豫地道出林玺的动向。
他当然激动,心情可能比自己结婚那天还要高亢。
天知道他这些年为了查到林玺的行踪,不知道打了多少通电话,也数次带着任务去美国寻找,林玺的父母还在世时,曾经带着她在西雅图生活多年,直到林玺十几岁他们去世,所以她离家出走,林启川一直坚信她会回到西雅图生活,也多次在去美国出差时,特地转道西雅图,在她曾经的家附近逗留几天,奢想能在哪里与她偶遇。
猜到她远赴美国,但他没有想到,她这几年一直生活在纽约,在那里读书,还生下了一个女儿。
那女孩几岁了?
三岁?四岁?
林启川细细回忆着今天见到的天真童颜,沉默的时间有点久。
“孩子呢?”
他沉声问,出声的那一刻,只有自己知道声音绷得有多紧。
冯科为难地说:“这两个学生也不知道,听说小姐有女儿,她们也很惊讶。”
想来在学生面前,她一直把隐私保护地很好,并不曾与年轻人分享任何私生活。
“不过……”
他话锋一转,硬着头皮又道出今晚第二个轰炸力十足的消息,“那两个女孩说,几个月前小姐无名指戴了一枚钻戒,有学生起哄,小姐承认她快结婚了。”
“婚期就在一个月后。”
电话那头,沉默又在发酵,即便冯科不去刻意感受,也能察觉到一股微妙的涩意在沉默里蔓延。
林玺离开的这四年,作为林启川的得意助手,他不可能毫无察觉。
沉默过后,回应他的是更加简短的,“知道了。”
嗓音低沉,听上去没什么情绪,但冯科还是从这简单的三个字里,判断出老板今晚不会好受。
或许需要一整个晚上来消化这些不那么愉快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