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有一天大雪,郑元和实在饿得不行,只得冒着大雪在街上要饭。书上说他“乞食之声甚苦,闻见者莫不凄恻。”说巧得很,他在一户人家门口要饭,正好被院里的一个女人听到了。这个女人就是李娃,她一听到就对身边的丫环说:“这一定是郑公子啊,他的声音我一听就听出来的。”结果连忙赶出来,看到郑元和一身是疮,都没有人形了,就问“你是郑元和吧”?这郑元和抬头看到李娃,“愤懑绝倒,口不能言。”就是当时气得晕倒,话都说不出来。这时候李娃的表现十分出人意料。她竟然用自己的衣服包起郑元和,大声哭道:“令子一朝及此,我之罪也!”也就是说都是我把你害成了这样啊!然后就和丫环一起把郑生抱回了房间。
虽然说郑元和现在的这个样子是很容易让李娃产生忏悔之情的,但我觉得李娃的表现还是有些让人奇怪的。她和老鸨一起设局骗了这个郑公子,如果说不是心甘情愿的,那她那天设计甩掉郑元和的时候,为什么表演得那么逼真呢?要知道,没有她的出色表演,那个甩包袱的计策是不可能成功的。还有,如果她不是心甘情愿的,那她过后应该来找郑元和啊,不应该对他的悲惨遭遇不闻不问啊?但是,如果说她就是蛇蝎心肠,最毒妇人心的话,那么此刻见到郑元和,即使天良发现,最多也就表示惭愧,也不该会有这么发自肺腑的痛心表现吧?所以,连老鸨看了都奇怪,问她“奈何至此”!就是你招待他一顿也就罢了,怎么把他弄回家来呢?所以,李娃的这个反应让人是有些奇怪的。总之,用种简单的方式来质疑的话,就是如果她是个好女人,她就不该把郑元和害得这么惨;如果她是个坏女人,她这时候就不会表现得这么痛心疾首。
事实上,问题的关键就在这种判断上。我们小时候看电影喜欢问爸爸妈妈,这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因为我们那时候判断一个人的标准就只有好人和坏人。直到长大以后,我们才知道,事实上这个世界上纯粹的好人很少,纯粹的坏人也很少。像我们绝大多数普通人,说白了,那都是不好不坏的人。人性里本来就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一个好人只不过是善的一面压制了恶的一面,而一个坏人只不过是恶的一面战胜了善的一面。所以我们来看李娃的时候,才觉得这是一个特别真实的人物。我这样说,有三点理由:
第一,李娃作为一个烟花女子,平常接触的都是些什么人呢?不过是依财、依势来买笑、买欢的人罢了,这些人不过是把女人当玩物,即使有些风流才子一时真情,但男人都是喜欢喝忘情水的,刘德华不就老唱“给我一杯忘情水”吗?所以男人从情感里解脱出来很容易,但女人一旦投入真情,就很难抽身。所以《诗经》里早就说过“士之耽兮,犹可说(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说(脱)也”。就是提醒女人,对于感情这回事儿,不能轻易投入。所以作为李娃这一类女子,首先要生存,其次也要保护自己,她又怎能轻易相信这些贵公子的一时之情呢?这一点上,她正是因为比霍小玉要清醒,要聪明,所以她才不会重蹈霍小玉的悲惨遭遇。所以,她不敢在郑生身上完全投入真情那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第二,她也不是对郑元和完全没有感情的。我们前面说了,当郑元和没有钱的时候,老鸨和李娃的态度是截然相反的。老鸨是“姥意渐怠”,而李娃则是“娃情弥笃”,那么这是不是李娃装出来呢?是不是她与老鸨演的双簧戏呢?答案应该不是,因为从后文,也就是救郑元和之后李娃的表现来看,这一句“娃情弥笃”分明是作者白行简在前面埋的一个伏笔,这种写法就像《红楼梦》的“草蛇灰线,伏延千里”,本身就是为了让后来的情节看起来合乎情理的。所以这句“娃情弥笃”应该是坐实的。所以当郑生在所谓的姨家问她“此姨之私第也”的时候,她才“笑而不答,以他语对”,也就是她不肯在语言直接欺骗郑生,也就说明她当时在心里对郑生就是有着愧疚的。所以,她后来在院里听到郑生的乞讨声,一下就听出来是郑元和,还说“此必生也,我辨其音也”,既然那么肯定地说自己听得出那是不是郑生的声音,那说明郑生的声音、郑生的人还是深深地烙刻在她的脑海里的。
第三,虽然李娃参与了这个骗局的设计以及实施的过程,但问题是她的内心深处会是怎么想的呢?首先,老鸨给她的压力,那是可想而知的。其次,自己一个烟花女子,又怎么能奢望配郑生这样的膏梁子弟呢?再者,骗了郑生,按常情,他应该只不过会一时落魄,等他回了家,他照样是富贵荣华。李娃再怎么也想不到,这个世族大姓之家的荥阳公竟会亲手打死儿子,而且又把他弃之荒郊野外。也就是说,她当时与老鸨同谋骗郑生的时候,原未料到郑生的下场会是如此之惨,会是这样的濒临绝境。
所以这时候的李娃在见到郑元和的悲惨境遇之后,人性中善的一面被迅速而又全面的激发了出来。她面对老鸨要把郑生赶出去的要求,“敛容却睇曰”,就是非常严肃、非常认真地说:“此良家子也。当昔驱高车,持金装,至某之室,不逾期而荡尽。且互设诡计,舍而逐之,殆非人。”就是说,郑生本来就是个好人,当初为了我,不惜倾其所有,落到今天这步田地,而这一切都是我们用诡计害他造成的,现在再不管他,把他赶出去,那就不是人干的事了。然后,李娃揣摩到老鸨的心理,以“生亲戚满朝”为由,也就是郑家朝中当官的亲戚很多,你这样对他,难免会招来祸患,以此来逼老鸨就范。最后,她亮出底牌:“愿计二十年衣食之用以赎身,当与此子别卜所诣。”也就是愿意把自己二十年的积蓄拿出来交给老鸨,换自己与郑生另寻他处而居。老鸨听了这话,心里盘算:反正你也年纪大了,赚钱也不如以前,又肯拿出二十年的积蓄来,又可以躲避荥阳郑家的报复,何乐而不为呢?就让李娃和郑生搬走了。
说李娃另花钱找一处房子租下,先帮郑元和养伤,养了半年,身上的疮完全治好,肤色也恢复了正常;养了整整一年,郑生“平愈如初”。然后,李娃开始帮助郑生安排他的后半生。她先是到书店买来各种各样的“高考复习资料”,然后每天陪着郑生一起温习复读,郑元和不仅苦去甘来,红袖添香夜读书,而且生活上一切由李娃照料,无任何后顾之忧,所以郑元和得以潜心攻读,当年荒废的学业不仅都拾了回来,水平还更上层楼。
两年后,郑元和对李娃说“我觉得我可以去参加科举考试了。”结果李娃说,还不到精熟,我们再忍一年,务求要一战成功。我觉得从这个细节也可以看出来,李娃是个很有主见,也有很有才干的女人。
果然,不出她所料,第三年,郑元和参加高考,一举考中,而且名震天下。
这时候,李娃又高瞻远瞩地指出“子行秽迹鄙,不侔于他士。当砻淬利器,以求再捷。方可以连衡多士,争霸群英。”也就是说,你前面的那些经历毕竟是人生的污点,这一点比其他的士子们要差,你如果不更努力,不真正做到宝剑锋从磨砺出,你是不会彻底摆脱过去黑暗生活的阴影的。从这段话就可以看出,李娃就不只是有才干了,那简直就是有智慧,这也可以看出这个时候她对郑生绝对是一片深情了。郑生在李娃的激励下,为了不让李娃失望,也为了给自己争气,继续发奋苦读,终于在殿试拔得头筹,事后,被授官成都府参军,朝中三公九卿大家都争着结识这个杰出的人才。
可以说,是李娃亲手毁了他,又亲手再造了他;是李娃用那双送他下地狱的手,又送他上了天堂。
但我不禁想问,真的是地李娃毁了郑生,并送他下地狱的吗?其实至少老鸨与郑生的父亲荥阳公的责任比李娃要更大一些。尤其是郑元和的父亲荥阳公,我自己也是一个父亲,我至死都不能理解不论有什么社会背景、时代因素,一个父亲怎么可以残忍到这样?所以,故事的结尾写,郑生到四川赴任,结果荥阳公也正好由常州刺史改派成都尹。荥阳公又一次面对以为儿子死掉、结果又活过来的现实,说这一次他看到儿子有出息了,就说“吾与尔父子如初”。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父子俩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就和好如初了。
说实话,我觉得就文学创作而言,这无疑是个败笔,所以后来宋话本、元杂剧对这个地方改编都很大,把父子间的这种矛盾还有充分的演绎。
但我有时候又想,是不是白行简故意到这里“行简”一笔呢?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才更可以看出这位荥阳公的麻木不仁、装腔作势,才更可以看出这个既是高官又是父亲的人,他心底的那种天性的凉薄。
最后,在彻底帮助完郑生之后,李娃想要抽身而退,这时候郑元和又表现出他天性里的那种痴情来了。还记得我们上一回讲霍小玉的时候说“痴情女子负心汉”,在《李娃传》里,这个郑生才是个真正的“痴情男子”。他“勤请弥恳”,就是死活不让李娃再次在自己的身边消失,大概也是让那次在姨妈家的突然消失给弄怕了。反正李娃走到哪儿,他要跟到哪儿。后来,在郑元和父亲的同意下,郑生与李娃结为夫妻。再后来,郑生官越做越大,李娃也最终被封为汧国夫人。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里说“李娃事近情而耸听,故缠绵可观。”也就是说鲁迅也认为这真是一个“缠绵可观”的好故事,为什么呢?因为李娃,这个人物,既奇特,但她的表现又合乎真实的人性。正是人类的这种真实、丰富,而又迭宕起伏的情感,才是人之为人的最根本的理由啊!
说到情感的丰富、细腻、摇摆和起伏,大概没有比恋爱中男女的表现更让人叹为观止的了。前一分钟还冷如冰,后一分钟可能就热如火。所以爱情,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请看下回:《莺莺传》的故事——“崔莺莺待月西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