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我走去隔壁房间宰了跳跳吗?
嗯。换个问题好了。
如果你掉了一块钱在马桶里,你会把它捞起来吗?
不会。
因为一块钱太不重要,而为此洗手则太麻烦了。
我喘成那样,当然没有伸手进马桶把那一块钱铜板捞起来。
其余也没有什么好峰回路转的。
我回到了南韩,第一站就去了刘铮哥的咖啡餐车。
我没有带着枪去,因为用不着。
他的餐车还在,老婆有在,理所当然地都在。
脸皮很厚的刘铮哥帮我点了招牌起司蛋糕,还有一杯不怎么样的咖啡。
“你活下来了。”刘铮哥一点也没有感到不好意思:“简直跟诗一样。”
跟诗一样是什么意思,我不知道。
如果真的像一首诗,也是一首烂诗。
“我无所谓。”我切着蛋糕,跷着腿。
“杀手不是征信社,通常我们不搞侦探的事。只是这次雇主给的资料,我不需要请鬼子调查就知道她要找的人是你……”刘铮哥笑着说,只差没有比手划脚:“你说有没有这么巧?”
“我说我无所谓。”我是说真的,我真的无所谓。然后咖啡一饮而尽。
刘铮哥递给我一个纸袋。
“很好,那我们就继续公事公办下去。”
那里面装了谁的照片,我无所谓。
是土豪劣绅抑或是贩夫走卒,我无所谓。
在哪里杀他,我无所谓。
什么方法什么时候什么特殊要求,我都无所谓。
我只要可以把枪里的子弹都射出去就行了。
我想机会不只是留给准备好的人,还是留给真正渴望机会的人。从那一天起我决定自己找自己的麻烦,每一次,每一次我都尽其所能地招惹不该陪葬的人。
如果能遇到刚好巡逻路过的警察就更好了,纵使没有一次令我感到威胁。可以可以,我当然可以承认我喜欢看着那堆无辜的人被卷进别人的悲惨命运里,仿佛我跟我的子弹所制造出来的不公平越多,就越能够稍微平衡一下这个世界的另一个不正常的极端美好似的。毕竟那种美好多不真实啊,所谓平凡快乐的人实在不该存在的不是吗?
那太不合理了,接近虚构,虚假。我得一枪一枪把他们从我眼前击碎!
好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终于可以回到我说故事的起点了。
还记得吧,我正坐在首尔一间百货公司挨着大片落地窗的咖啡店,一边用手指敲着早已喝完的咖啡,一边欣赏那群警察跟医疗人员为我的杰作忙进忙出。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无功哈哈。
现在的我已经干了三年又三个月的杀手,“火鱼”这个代号成为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名字。只要我的手上有两把枪,以及无限多的子弹,我有自信能大摇大摆到任何一个地方干掉任何目标——这也是江湖上对我的评价。
我好像渐渐披上了传奇的色彩。
是吧?像我这种高手,当然有很强大的杀人需求!
刘铮哥那种货色的经纪人能接到的案子始终无法满足我,所以他推荐了另外三个经纪人帮我接单,一个是香港的“火柴头”,一个是日本的“船井先生”,一个则是台湾的“烟斗太太”。
有了这三个经纪人一起下单,我在亚洲到处飞来飞去,四处开枪,十分过瘾,有时候我觉得两只手真是不够用,如果我有三只手或四只手就更好了,那样我就可以一口气拿更多把枪跟更多人对干。
偶尔我玩得太凶把自己逼入险境,我也觉得十分好玩,反正最后还不是化险为夷。只是跟我配合的鬼子都是固定那一个臭三八,那些经纪人都说,难得那个鬼子可以忍受我,叫我不妨也继续忍耐那个贱女人吧。呸。
时间是所有人的敌人。
不知道是不是职业倦怠,我渐渐觉得光是解决目标跟拉路人下水有点无聊,毕竟目标在明,我在暗,一切都太容易。相反的我更期待同样躲在暗处的跳跳。
那一晚我懒得杀掉的跳跳,从没有放弃帮她一堆刀疤姊妹报仇的心愿。
这实在是太棒了太好笑了。
当过妓女的女人很难再靠别的方法赚钱,跳跳肯定还是在卖,她脸上那条疤肯定让她卖得很差。我这么难杀,要杀我可不便宜,大概每隔好几个月跳跳那个丑女才能存够钱买新的杀手试着把我干掉。
但真是抱歉啊跳跳,或许是我的第六感越来越敏锐,又或许是一分钱一分货,跳跳能请得起的杀手实在不够看,每次在对我动手之前,都被我早一步发觉不对,一场敌暗我明的暗杀往往演变成瞬间的对决。
跳跳买了四个越来越差劲的杀手想杀我四次,当然我四次都活了下来。
或许是应验了跳跳那晚的诅咒也说不定。
而她对我的恨,也是绵绵无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