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集 花比花更花(上)

第一章 太集中所以才太分心

对任怨来说,会给一脚踢中脸门,也实在是很不凑巧的事。

以追命当时的武功,要一脚踢倒任怨,而且还当面踢个正着,确是很不容易!

任怨之所以会大意失防,主要原因是:

他太心有旁鹜。

──他几乎把一半以上的注意力,都放在三鞭道人的战役上,以及三鞭负伤后的反应上。

就是因为太集中,所以像他那么个狡诈机警的人,也因而太分神。

在三鞭道人对付无情和仇烈香之际,正在布署他的“杀神鞭”之时,便是由任怨和任劳钉死追命,不让他去声援。

在仇烈香感动于无情为了保住她送他吃的那片莲藕,不惜翻椅扑地,和身相护的时候,三鞭不但正在埋伏他的“搜魂采花鞭”气和劲、阵和势,一面向他们下达了两道命令:

一,通知少保府总管“十拿九稳”柯酒诚,须要惊动第四批“血洗一点堂”的最强、最大也最重要的援军了。

二,在三鞭对付盛崖余和仇烈香之际,任劳、任怨等人一定要缠住追命,要是把他杀了就更好。

任劳任怨都很明白:三鞭道人的命令,决不可以不从。他们几乎是一进入皇宫就知道了,有几个无官无职,甚至非官非将的人物,是断断得罪不得的,这些人当然包括了多指头陀、龙八、一爷、林灵素、王仔厝、孙收皮、单耳神僧,当然也包括了三鞭道人,甚至还有大石公和哥舒懒残。

──如果想活得好或死的不那么惨,三鞭道人的命令,是必须听的。

大凡在权力建立之后,日久在中心的周围,一定会出现一些所谓的“怪圈”,就像是台风来临,密云四布,气压闷人,台风过后,暴雨山洪,汹涌而至一样,都是台风本身附带的东西。

在权力中心的“怪圈”,除了正规的职务之外,还一定会出现一些直接受权力中心任命,或直接为权力中心办事的人物,如果“权力中心”便是朝廷的话,他们本身可能并无官职名衔,但执行任务的实力与方式,反而往往比有职有衔的,更直接更有力,更雷厉风行和更彻底决绝,无他,皆因这些人,若非“权力中心”最信任的,就是真正的嫡系、子弟兵,不然就是血缘亲属,他们在执行“上意”的意思,更可信任,故而更加贴心,也更有默契。

──这些人,有时比“权力中心”本身更不可得罪,说话更有权威,影响力也更无量弗届。

可是,当一个机构或组织乃至整个朝廷,有正式名目和职衔的,反而没有行使该职衔的能力,而一些仅有官衔或干脆没有明确职守的,不管叫做番子少保锦衣卫十三太保还是亲王藩王御林军铁卫军秘密警察盖世太保四大名捕,反而拥有生杀大权,那都是说明了一件事:

这个组织、机构或朝廷的权力中心仍不十分稳固、运作也不十分正常。

──在这种情形下,这样职位不高实权却大的“异象”,就是一种“必然的恶”。

这点任怨省悟得快。

──我一向是有怨念的人。

怨念:是来自自知不如人处、不及人处,不若人处,不如意处。

怨念是来自:比较。

──跟人有比较之心,才会生有怨念:要不是见有人比自己好,有人好过自己,幸福过自己,而是以为人人如此,天生如此,活该如此,那就不会有所谓的“怨念”了。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要低头,就得把头低得很低很低的,让人家以为这种人已抬不起头,不会抬头,那么,就不会防他反叛,怕他超越,忌他出人头地,因而暗里抵制他、对付他乃至排挤他、消灭他了。

所以任怨在他上司、上级面前,一向善于低头。

他低头看自己手指还多于抬头看他的“头子”。

他一向认为:只有像任劳这样的笨家伙,才会老把一双大眼瞪着“夏侯四十一”的头子三鞭道人、“四分半坛”的总坛主陈安慰、陈放心兄弟,尤其是在他们懊恼、不得志的时候,这些人没把这老而不宰了,也算是有点气度了。

不过任怨这时候还不很知道:

京城里崛起了一个年青人。

这个人最擅长的就是低头。

这个人的头,低得远远比他还低,他拍马附身都赶不上。

因为,这个人听说天生就有残疾,不低头也不可以。

这个人就是低头低得出了名,日后外号就叫“低首枭雄”:

狄飞惊。

──他不但在“六分半堂”万人之上,只一人之下,到后来,还成为“六分半堂”号令十大明王八大护法七大巡使三十六分堂七十二分舵的一代枭雄。

他,就是从低头开始。

任怨常看的是自己的手指。

他的手指很干净。

指甲留得很长。

他认为自己也常看指尖,那么,任劳顶多有资格看他自己的鞋尖。

可是任劳老是往三鞭那儿直张望。

这点让任怨很恼火。

──我都不敢这样直视,他凭什么敢看!

这时,三鞭已发出了暗号:

“暗号”也是“命令”:

除了刚才那两道指令之外,更重要更逼切的一点就是:

──打杀追命!

至少,不让他有机会赶援无情与仇烈香!

所以,他们马上动手。

任怨本来就对那贼忒嘻嘻涎着笑脸的落拓汉子,很生讨厌。

他巴不得杀了这个酒囊饭袋。

不过,看来任劳比他更讨厌追命。

──在刚才讪笑任劳说错词人名字的时候,这半醉汉子笑的声音最大。

也最响。

所以气狭的任劳自然恨绝了他。

三鞭道人“通知”他手上的杀手,方式十分特别。

那是“暗号”。

──“暗号”就是“暗中”的“号令”。

它隐藏的歧义就是:

一般外人是看不出来,觉察不到的。

──一旦看得出来,就会有防范、准备。

“暗号”其实就是要避免别人有任何准备、防患的机会。

──我要让你知道,你才知道,别的人都蒙在鼓里,如在梦中。

三鞭通知他们的方式很特别:

他用影子。

他的影子在地上,映着火光一耸一耸的,窜上跳下的,但其实已暗底里通知了大家:

他的命令。

──他的影子闪晃就是一组一组的密码,只有自己人能懂。

可是正在他们要向追命包抄的时候,他们却忽然给人包抄了。

他们除了任劳和任怨,还有十名杀手。

他们给包围了。

给一个人包围:

那就是追命!

第二章 一个包围十二个

追命!

──追命正一个包围十二个!

这时候,他已号为追命。

──哪怕他当追债、护院、镖师的时候,他就已经是以身法之快、追踪术之高明,成了大名。

谁要是欠了他的钱,无论你匿伏在什么地方,他都找得上你。

谁要是砸了他所护的庭院──通常,他护的寺庙、文物、古建筑物,要比护奸商、恶贾、有钱人家、富贵豪宅还多,不是因为别人不请他,而是通常这些都“请”不动他,虽然,他穷的时候总比有钱的时候多,而且还多出很多很多,而手上有的总比要用的少,而且很少很少,这使他手头拮屈的时候总比手上方便多上太多,但他非到万不得已,还是不太肯去当富豪贵绅的“护院”,他总是觉得那些人没啥好保护的──无论跑到天涯海角,他都一定能把对方揪出来。

谁要是劫了他的镖:那就好了。

不管对方跑得有多快,背景有多强,武功有多高,甚至人数有多少,也不管对方分多少不同路线逃亡,他都一定追得着:够不够打是另一回事,但总是逃不了。

所以就算他未当成捕头之前,江湖上已叫他为“追命”:事实上,“追命”之前还多两个字:

“笑语”。

──笑语,只形容他的态度、为人。他总是笑亦做人、怒亦做人,还是不如选择笑着去走人生路,历尽沧桑也含笑。

他也真的作过诗──虽然把诗作的乱七八糟,平仄光怪,对仗陆离,但毕竟还是诗──用以自我调侃,他自己也带醉吟哦,朗诵唱咏,自得其乐。

诗云:

入道不厌佛

成佛执屠刀

好酒喝得多

参透笑呵呵

江湖风波恶

无处不漩涡

美女看得多

今年不坎坷

当然这是他游戏人间之作。不过,他就是这样:吃苦当甜,渡苦思甜的活了过来,每一天都是他的代表作,每一战都是他的游戏之作,每一个年代他都在悲伤的遭遇中很快活。

当一个人失败已败的太多,已没有失的感觉,反而在每一次失败里尝到了得色。

当一个人失意已失得太频密,已不会感到失意的沮丧,反而体会出一种失比得更丰满的意境来。

所以他还是决定当了捕头,入了自在门。

──他虽然在人生中常常不如意,但天下不如意事反正十常八九,但只要还正有一二成希望,他还是希望藉这职位来除暴安良,济世救民于水深火热之中。

是以他仍是跟从了诸葛先生。

──反正失败已成了家常便饭,跟了诸葛神侯,至少败的是大处,办的是大事,纵失败也算不枉这一生。

他初入自在门的时候,本来也有些不忿气:

我年纪比他们都大。

我阅历比他们都多。

──为什么他们不叫我做师兄,而我要成为他们师弟?虽说以入门先后为序,但一个人饱历武林争战,却要唤两个年轻人作“大师兄”、“二师兄”,未免也有点那个儿。

可是,在短短几次照面或联手里,他就发现:

无情自幼残疾,且身体受到斲伤,但他完全没有气沮(还是很气沮,却怎么也不放弃),身负血海深仇,破家之耻,却依然苦练武功,苦读诗书,苦习兵法。他没有深厚的内功,却以不屈不挠之气,把气转而为劲,集中在瞬发刹那的贲迸,使暗器发放得极有劲道,虽然一旦持久定必力竭,但所发放的暗器反而不似一般武林练家子的内气发劲,使受袭者更加拿捏不准,更为难防──可是,这种残而不废的年轻“师兄”,却从不在暗器上淬毒,绝不在人背后发放暗器,却决不在别人完全没有留意下施暗器,由于这种自恃和自负,使他的暗器手法,很快就让人印象深刻,且在江湖上独树一格:

明器!

至于铁手,倒不是武功高不高强的问题,他刻苦坚忍,饱读经书,温文尔雅,海量能容。他嫉恶如仇,但又对一般异己宽容至极,不骄不躁,对公侯将相和平民百姓,一概公平对待,平视王侯,守法奉公。他到江湖一行,出皇宫一趟,在他手中侦破的大案,为苦民平反的案件,总有十几廿宗,这才甘心回府。可是,他成也不嚣,败也不焦,无论春夏秋冬,苦寒炎热,误会诽谤,威逼利诱,他巍然如山,依然故我,不管晚衣晚晴,晚寒晚色,只要他在,仿佛就一灯独照,通体光明。

这点,追命自问做不到。

光是那个坚忍卓绝,在残障中依然大信无移的无情,追命就认为值得叫一声:

大师兄!

至于铁手,那种磅礴大气,泱泱大度,还有一股足以石破天惊的沉着坚忍,还有虚怀若谷的亲和力,追命也心甘心愿叫一声:

二师哥!

──当然,他心里也曾寻思过:要是再有一二位“师弟”,那就更好不过了。

毕竟,自己年纪最大,只有叫人“师哥”,没人唤自己“师兄”,面子上总是那个……嘿嘿,不大过得去嘛。

(不知此愿可有成形的一日?)

(──不知日后的“小师弟”是谁?)

一向视苦为甜的“追命”崔略商,有时会乐陶陶的这般寻思着。

而且还寻思出兴味儿来。

这一次,他却不能寻思。

──世叔安排他来这一趟,参这一战。

──大石公安排他及时回到“一点堂”。

他就一定要保卫一点堂。

保护大师兄。

既然大师兄和仇姑娘已摆明了会联手战三鞭道人,自己就一定要为他们掠阵!

──“掠阵”至少要做到的是:不让任一人去加强三鞭的力量,来对付大师兄和仇烈香!

所以他马上发动!

一人阻截十、不、十二个杀手。

他办得到。

他的轻功一旦发动,别说十二名杀手,就算二十四人、三十六人,也一样走不出他的身法笼罩之下。

除非……

──除非对方的武功比他高!

第三章 静飞之踢

他截住了十名黑衣杀手。

这十人无疑也同时收到号令,要去攻击仇烈香与盛崖余。

──尽管他们现刻已大抵情知决非这对少年男女之敌,但有三鞭这等领导在,也正是立功最佳时机:

只要他们分一分这对男女的心,三鞭就一定能得手了,他们也并非不怕死,而是这次攻袭,一旦能成,而且又能全身而退,那么,他们的功劳大矣:不光是有三鞭的赏赐(三鞭觊觎诸葛正我这位置已久,他一向认为自己才配当“神侯”,一旦当了神侯,那么,他们才形同从暗渠里走上殿堂了),还有蔡卞的赏赐(为他儿子报了大仇),更有蔡京的赏赐(替相爷除去了大敌的基地,怎会没有丰厚的奖赏!?)……这才是这剩下十名杀手虽畏依然死拚的诱因。

没办法。

人为财死。

鸟为食亡。

──人总是为一些目标而努力,为一些愿望而行动,为一些人而服务,为一些事而死。谁也免不了。

他们经过刚才一役,深知决非二少年男女之敌,可是,领导来了,在他们心目中,领导是无所不能的,也是万能的,只要三鞭亲临,这对狗男女就死定了,何况还有“夏侯”集团中战斗力最高的任劳任怨也来了!

所以他们不怕。

无畏。

他们冲杀上去。

十个人。

十个方向。

却先后遇上了一人。

十个人都是同样遇上了一个人:

追命!

每一名杀手都给他截了回来。

也可以说是:踢了回来。

他的身法快。

出脚速。

而且静,无声。

但每一脚都令人无法招架,只有退、避、闪、躲,一旦作出这样的反应,那就是给他截住了,过不去了,也有硬闯的,但无不给他一腿踢了个静静的飞了回来,跌个七荤八素、饿狗抢屎不已。

但他并没有下杀手。

不,杀脚。

他的“杀神腿”名为“静飞十一踢”,但却并没有踢出,他是捕快,不到非此不可,恶贯满盈,他可不愿私下执行杀刑。

他不是仇烈香。

仇烈香是江湖女子。

唐门子弟。

他也不是盛崖余。

无情天生的处境使他不发则已,一发必杀!

──当然,无情也是到非杀不可的关头,才会下杀手的。

虽然,天子一早颁发下来,大凡诸葛神侯调训出来的六扇门子弟,都有生杀大权,必要时对恶人凶徒,可以即时绳之以法,取其性命,不须先行送审报批。

──可是,不到生死关头,重大情节,他们也决不动用这特权,诸葛先生也决不容让他们轻率运用这职权。

是以,追命只把这十名杀手迫退、踢飞。

他没有“下杀脚”。

他深深体谅这些人:只是喽罗、傀儡,只是受强大力量牵引操纵的可怜人。

也是奴才。

──替主子咬人、伤人、杀人、欺人的狗奴才!

只要恶主人仍在,这些狗奴力是杀不尽的,杀了也是枉杀的;因为只要主人继续为恶作奸,自然就能聚啸这种恶奴前仆后趋的为他卖命!

──恶奴杀不尽。

擒贼先擒王!

他截击的是那十名黑衣刀手。

但他是“猫在花下,意在蝴蝶”,他主要狙击的是任劳和任怨。

因为他知道:这“老少双雄”,才是这干恶奴的头领。

──不过头领也还不是主子。

三鞭道人才是穷凶极恶的主人!

──不过三鞭也不是真正驭使这干奴才的主持。

真正幕后的黑手,应该是蔡攸、蔡卞、蔡京,这些联合勾结的权宦高官。

──那么说,只怕连蔡氏一族也不能算是真正的终极的主权人物……

那么…………

真正纵容这些恶奴叠床架屋、一层堆一层式迫害良民、剥削百姓的顶头主人,就是──

追命的思维只到这里,也只能到这儿为止。

因为他已不能再揣想下去。

──除非他要背叛。

他要反抗。

──反抗什么?

背叛自己的国家?反抗自己的皇帝?然而,就算他现在的权力和职位,也来自皇帝授命辗转赋予自己的,如果他连皇帝都叛,那天下还有王法的?自己还有什么可以信奉尽忠的?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连皇帝自己也贪纵枉法,连皇帝都不遵守自己厘订的法律,那么,还有谁会遵守这“王法”?如果一个皇帝把自己的家国百姓,弄得乌烟瘴气、生灵涂炭、民不聊生、官逼民反,那么,到头来,他除了搞砸了自己万里江山,粉碎了万众一心之外,到底这样自我摧毁对谁有好处?

有时候,追命想不开去,真的不想当官了。

算了。

不过,也不行呀!

──要是好人不立志当好官,不出来为人民服务,那么,难道就只让坏人来当大官,让恶人来欺侮百姓么?

那么,国家还有救么?

──趁还有好的制度,让有心的人来执行,总比让坏人霸占了把制度搞砸了,那时,可民心尽失了。

诸葛先生就只问了他上述两个问题,他自己并没有给答案,也没去听追命的答案。

追命听了之后就不走了。

他要走的话,恐怕除了诸葛,谁也留不住他。

但他留下来了。

──留下来,就是他的答案:

“那怕是一杯清水,清澈不了一池污水,但那一杯清水,只要能解一人之渴救一人之命,也值得倾杯而出……”

这是“自在门”的信念。

“自在门”,自在门,其实一点也不自在。

他们要承担起很多人不肯承担、不敢承担、不能承担的责任。

可是他们承担了。

──而且还用一种吃苦当甜、举重若轻的方式承担了。

还承担得很英勇,很潇洒,很自在。

并且,更承担出洒脱、坚忍、宽容、锐气来,承担反而能释放出各人的本色和特性来,他们还运用了这种特色,真的解救万民于水深火热、千艰万危之中。

如果你跟他们生在同一时代,而且,又刚好与他们相识,您会加入他们的行列,相助他们,并与他们相知,并互相互持行侠卫道么?

──如果是,那您得要牺牲很多“自在”,以及受到很多“不自在”的制限,但却换来良知与道义上的“大自在”。

──任何收获,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就算是要“见山仍是山”,至少,也得经过“原是山”和渡过“不是山”的历程和境地,最后,才会有豁然而开:

仍是山

反璞归真的境界!

第四章 乌蝇撞蚊

追命截击那十名杀手的腿法,是“静飞十一腿”的其中一种腿法:

“十面埋伏”

他一个人截住了十个人。

这十名刺客原本就不想与他交手。

他们要去对付的是盛崖余与仇烈香。

──虽然仇烈香一上来就诛杀他们多人,但他们相信只要三鞭道人在,就一定安全,所以对付那对少年男女就变成了“捡软的啃”。

──对他们而言,“捡软的啃”总比“找硬的碰”来得安全。

──三鞭道人就好比浮槎大海遇上英明舵手一样,再也不怕风翻云涌浪高潮急。

但他们显然也忘记了,纵然无惧风雨,也一样会撞上冰山触上礁。

这也一样会死人的。

每名杀手挡了他一腿,都退。

退回原处。

一下子,十个人都有点迷惑,因为他们都看见了对方:

那只有一个可能──就是谁也闯不出去。

于是他们交流了一个暗号:

再闯!

这一次,他们分了十个方向,用了十种方法闯了出去。

──追命再厉害,也只是一个人。

一个人断断拦不住十个人。

──何况还是十个极其厉害的杀手!

可是他们错了。

十个人,从十个方向退了回来。

他们还是遇到追命,而且给逼回原来的地方。

他们砍他、攻击他、狙杀他、都没有奏效:

就像是乌蝇打蚊,谁也打不着谁,撞着了也及时闪开了。

他们十个人给一个人包围。

──这就是他们的困境:

竟是一人困住了十个人!

不过,追命困住的是人。

不是兽,也不是禽。

这时候,一禽一兽,向追命作出反扑。

虎和鹤!

──任劳和任怨!

那是任劳的“虎行拳”和任怨的“鹤立啄”!

任怨像一只欲飞又歇的鹤,翱翔迂回于半空,专攻追命上三路,头部、脸门和双肩,任劳似一头跃涧蓄势的猛虎,伏行盘踞在实地,伺袭追命下三路,腹胯、腿胫和脚踝,都是他攻击的重心。

按照道理,任劳在地上猛攻,追命武功以腿为重,应与他交手为最多,可是,事实上却不然。

追命十有八脚,是踢向上空的,是蹬飞出来的,甚至是凌空飞踢的,对付的目标,都是以任怨为主。

他每一脚都踢向任怨的啄咀上。

每一次交锋,都发出清脆的碰撞,每一次腿和五指撮合成啄相击,都绽撒下一大片一大蓬的尘泥。

任怨的脸色,越来越白。

奇怪的是,他的秀气的双手,却越来越蓝。

蓝得有点诡人,就像是给电殛过一般。

追命有几次翻空飞踢,有时还借了任劳的攻势:在他肩上、身上、背上、足尖一点而跃起,有一次,居然还在他头上一点藉力上腾:这可是只要高手都看的明白,追命似乎无意杀伤任劳。

任怨有几次反而为任劳所绊,而任劳也因任怨的杀势,不想自己成了对象,反而越不过去为三鞭道人助拳。

任劳心里头很急。

他怕再这样下去,纵然今夜能够取胜,大军赶到,事后他也必然受到蔡氏父子的鄙薄,或是三鞭道人的责罚。

可是不久之后,他又有一个“可怕”的发现:

不是一个发现,而是三个:

第一个居然是:他身上、衣上、衽上、发上,都沾满了尘埃和泥屑。

──那是追命的鞋印:

他在自己身上藉力纵跃翻腾。

──如果其中一下对方用了真力,他焉有命在?

发现了这一点,任劳不得不惊:

心惊。

另二个发现竟然是:

任怨的衣服,也沾满了泥尘,虽然,那不是中了追命的脚而致的,但是,那些足啄之间反击的尘泥,竟一点也不沾在看来落拓潦倒的汉子身上,反而全都聚沾在任怨的衣上、袂上。

任劳知道任怨一向好洁。

任怨一向好姿整、喜装扮,与他的心狠手辣恰好成强烈对比。

──任劳就目睹过任怨,有一次对付一个在语言间不小心开罪了他半句的对头人,他先用迷药放倒了武功比他还高的对手,再把他封穴、捆绑,亲自动手,捋起袖子,挖肺剖肝,最后才剜他的心:因为心脏未给挖出来,人因功力高深,故而一时不死,还十分清醒,受苦奇惨。

到最后任怨剜他的心之时,那人五脏六腑都几乎给掏空了,却仍睁大双眼看着任怨,一时未死。

──那眼神连任劳也得作了两夜恶梦。

任怨却只轻描淡写的埋怨了一句:“那血好臭好腥,洗了两天仍不干净。”

从那时起,老吠吠就知道自己远不如这个年青小伙子:无论在阴毒、用刑、狠辣方面,他都比不上任怨。

但任怨这种满手血腥的年轻人,居然十分好洁,也是很诡异的事。

不过任怨的确好洁,甚至让任劳觉得任怨很纯洁。

也因为这点,一向杀人愈多人愈苍老,忧患愈多人愈疲惫的任劳,对这个年轻人产生了一种很奇特的感觉。

他对任怨又怕。

又敬。

又畏。

还又……

──甚至一两天不见到这年轻人,就会思念他,乃至对他的欺凌、侮辱、打压、讽嘲,都会坦然承受,从不反抗,甘之若饴。

可是,此际,任怨却尘埃满身。

满衫。

满衣──也就是说,好洁的任怨,身上的泥屑决不是他自己要沾染的,再进一步的推论:是任怨与追命在半空交手,已落了下风,形势危殆。

这发现让他胆栗。

更可怕的发现是第三个:

那十名杀手,还是没冲出去!

──那十名刀客,竟没因为他和任怨加入战团,而能冲开追命的防线!

他们全给追命逼了回去。

追命现在不是一个人逼住了十名刺客。

──而是一个困住十二个!

(天哪,那是什么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