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大概一个小时后。
抵达老丈人家。
丁父和丁母没有工作,但并不是住在村子里,而是住在一个类似于林场的地方。
周围就没有什么其他人家。
丁父丁母有两间房,荒芜、寂寥。
事实上,放在后世,丁父丁母住的地方也就是四环左右,五环都没有有到。
可在60年代,这里很偏远。
“老丁啊,看,是不是有人来了?”
丁母站在门口,原本正在纳千层底,突然看到了什么,赶紧招呼丁父。
很快,房间里,一个身材偏瘦、微微有点佝偻的、头发花白的大概有50来岁的中年人,戴上了黑框眼睛,走了出来:“秋楠好像坐在自行车后座,是秋楠带对象回来了?”
“什么?”
丁母又是担心,又是期待,晦涩的眼睛似乎都亮很多。
很快,曹卫国骑着自行车带着丁秋楠停在两间房前。
丁父丁母迎上来。
“伯父伯母好,我是秋楠对象,曹卫国。”曹卫国笑着道。
落落大方,他又将猪后臀还有烟酒等等都提着,走进房里。
“秋楠啊,谈对象,也不和妈说一声。”
丁母责怪似得说了丁秋楠一句,仔细看了曹卫国一眼。
见曹卫国高高大大,长得也好,心里满意三分,再看到曹卫国提着的礼物,则是直接怔住。
丁父丁母至少有半年没有吃过肉。
本身就没钱,毕竟,丁父丁母也没有工作,也就看着林场,一年有一点点微博的报酬。
平常干点临时活,如纳鞋底还有帮工之类,赚不到多少。
加上这两年是荒年,物资匮乏,想吃肉只能去鸽子市花五六倍高价买,更买不起。
何况,这里距离四九城的鸽子市有三五十里路,没有自行车,靠双腿去不现实。
“妈,卫国的情况……”
丁秋楠多少是有点炫耀,将曹卫国的条件和母亲说了。
丁母听的那个满意。
这小曹的条件真好。
曹卫国进屋后,和丁父在喝茶。
丁父说话有些笨拙,好在,曹卫国在,倒不会冷场。
那边,丁母已经偷偷地将曹卫国带来的所有东西都看个遍。
然后,她无比震惊的看向丁秋楠:“秋楠,你可真是……真是争气。”
女儿是很漂亮,但性格随她父亲,话少,加上自己家家庭条件差。
在丁母看来,女儿能找一个四九城城市户口且有工作的对象,就已经很好。
没想到……
“乖乖,这桶油五斤重,省点吃,都够我和你爸吃三年,还有这猪后臀,也太大了,这年岁,小曹从哪里弄来的啊?这些彩礼实在是厚重。”丁母都被震撼的罗里吧嗦的一直嘟囔个不停。
丁秋楠有些好笑:“妈,卫国哥说,这些只是见面礼,不是彩礼,彩礼他会给钱。”
“啊?”丁母瞪大了眼睛:“这还不是彩礼?”
丁母小心翼翼的拽着女儿,来到拐角处,压低声音:“女儿,姑爷这条件如此好,怎么轮得到你?”
“妈,伱会不会说话?我这么漂亮,又是高中学历,还是从没有谈过恋爱的黄花大闺女……”丁秋楠不愿意了,自己条件也不差。
“我的意思是,姑爷这样的,在你们厂,肯定有很多姑娘都相中。”
“这倒是,我们厂里最漂亮的几个女孩子好像都喜欢他,其中还有一个资本家女儿,每天都穿呢子大衣,骑着飞鸽牌自行车,打扮洋气,白白净净的和瓷娃娃一样,她给卫国哥送过好几次早饭。”
“还有这回事?”丁母有些紧张:“这男人太优秀不是好事,你这以后压力大啊,秋楠,就姑爷这条件,哪怕结婚后,怕也会身不由己的招蜂引蝶,你稍微大度点。”
“妈,我知道了,凤霞姐也这么说。”丁秋楠微微撅嘴。
她心想着,只要能结婚,只要我是正牌的曹夫人。
其他的,我大不了睁只眼闭只眼。
“这就对喽。”丁母满意的点点头。
本来,还担心女儿的性格是那种容不得沙子的,没想到,开窍了。
她满脸笑容:“中午,妈给你做红烧肉。”
说话间,丁母从猪后臀上割下一斤左右的肉。
割肉的时候,还有些心疼,总觉得一次性用一斤肉,是不是太奢侈?
“妈,你大方点好不好,今天中午,是你姑爷第一次回我们家吃饭,你要是抠搜,到时候姑爷再不高兴……”丁秋楠有些好笑的道:“至少得做三四个肉菜,照着3斤肉用。”
“肉多,也不能这么造!”
“妈,回头我给你补上,前段时间,卫国哥给我送去一块十来斤的腊肉,说给我补身体,我才吃了一小半。”丁秋楠犹豫了一下,小声道:“下次我回来,给你带3斤腊肉。”
“姑爷这也太……太有本事了吧?”丁母只觉得心脏扑通扑通的跳。
也就是只有丁秋楠一个女儿,不然的话,有第二个,恨不得第二个也嫁给曹卫国。
丁秋楠今天真的很开心,她好像是一个从小到大都没有成功过的女孩子,一直渴望着成功,这一天终于功成名就,一定要好好的炫耀出来一般。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大白兔奶糖,剥开糖纸,递给母亲:“妈,张嘴。”
“大白兔奶糖?”丁母果然被吓唬住:“秋楠,你可要尽快和姑爷结婚,迟则生变。”
“嘻嘻,我也是这么想的,卫国今年只有19周岁零7个月,原本,他想要领证娶我,得明年年中他才满20周岁,才能领证,女儿自己也着急,所以……所以,撒娇几次,路上他已经答应,年前就娶我。”丁秋楠说着,小脸已经通红。
她性子很冷,平常话很少,哪怕和母亲都没有什么话。
今天,算是她人生中最高兴的一天,连话都多了起来。
她整个人,此刻甚至充斥着一种娇憨味道。
中午吃饭的时候。
丁父喝多了。
丁父倒不是和丁母一样有些势利眼,反而充斥着一种文人才有的儒雅和傲骨。
可再傲骨,这几年艰难到快饿死,也和现实低头。
曹卫国的条件如此之好,在丁父这里同样加分。
中午,于父久违吃到肉,久违抽到大前门这样的好烟,久违喝到非散酒。
这些都让丁父觉得自己这些年亏欠媳妇和女儿,相比之下,女儿能嫁给小曹,从此以后能享福,是好事。
丁父喝多,话多了一些,甚至和曹卫国称兄道弟。
丁母虽然有点势利眼,但也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母亲。
这不,明明她自己也很馋,可自始至终,中午这顿饭她极少吃肉,几乎一直在给丈夫还有女儿以及自己这个姑爷夹肉。
其乐融融的午饭结束后,曹卫国和丁父吞云吐雾。
曹卫国道:“伯父,伯母,我和秋楠年纪也不小,我准备年前就娶秋楠,在我们院里摆酒席。”
“好,日子定了吗?”丁母赶紧问道。
“没定呢,我们厂放假后吧,年前三五天就行。”
“摆酒席啊?”丁父忍不住道:“这年岁,不摆酒席也行。”
曹卫国摇头:“暂时没法领证,事实婚姻的基础就是摆酒席,让街坊邻居都知道秋楠嫁给我。不仅得摆酒席,还得大摆,我自己做采购员的,肉啊、菜啊都不是难事。伯父伯母放心,我肯定让秋楠风风光光光的嫁过去。”
说着,曹卫国从怀里拿出10张大黑拾:“这是彩礼。”
丁父和丁母愣住。
饶是知道曹卫国有钱、大方,也被100元震撼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