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队?”
“还真是你啊?”
听到喊声,陆晋停住了脚步,回头看向不远处的朝着自己小跑过来的女刑警一队的队长,邓云兰。
“陆队,你这是要去哪儿?”邓云兰不等陆晋开口,连忙又追问了一句。
“拿快递,你怎么在这里?”陆晋冲邓云兰点点头,一语双关地说。
“我去逛街,这几天不是工作清闲吗,浑身有劲没处使啊,所以,陆队你看?”邓云兰抬起雪白旅游鞋,在陆晋眼前晃了晃。
什么意思?
陆晋是真不懂,这晃动鞋子是什么意思?
总不会是显摆她的新鞋子吧?又不是三岁小孩,穿上新鞋新袜就爱显摆一下,赢得夸奖?
“我去逛街,穿这鞋子走路舒服,走几小时都不会觉得累的,陆队,我们一起逛街吧?”邓云兰说完,立即站得更近了,就差没有挽住陆晋的胳膊,一副立即就去逛街的样子。
陆晋故作不经意间往后退了退,然后郑重地说:“你自己到处转转吧,我还有事,先走了。”
陆晋抬头看天,天都黑了,这是逛街?逛夜市还差不多。
就在陆晋抬步离开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听见身后传来邓云兰的低喝声:“给我走,谁稀罕你?”
这是发脾气了?让我走?
我这不是已经走了吗?
陆晋懒得转身,就当被……就当被蜜蜂蛰了一口。
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邓云兰又盛气凌人的高喝声:“走,给我走远些?我不想再看见你。”
这女人还蛰上瘾了?又搞了一口?
陆晋有点不高兴了,立即给予邓云兰一个差评,这女人太不懂事。
算了,就当没有听见,反正自己也没有转身看她?过路的也不会笑话自己,谁知道她说谁?
陆晋加快步伐,走得越快越好。
“陆队!”突然,身后传来了一个男人粗重的声音,带着一股无可奈何的意味。
他这是怎么了?
怎么是杜强的声音?像……像他家老黄牛突然死了一样,怎么惨兮兮的?
但很快,陆队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在他的身后,一男一女正在‘很亲热’地谈心,如果没有猜错的话,是在谈逛街,女的不要男的跟着。
男的不放心,非要紧紧跟。
女坚决让他走。
他焦虑不已,一抬头,看见他的队长正走在不远处,心里一动,连忙求助,想让陆队帮忙劝一劝邓云兰,因为天色不早了,女孩子逛夜市挺危险。
陆晋暼了一眼身后,连忙掉过头来,懊悔刚刚不该回头看,杜强,这家伙是剃头刀子一头热,跟在邓云兰的后面,挨吼挨骂他都是高兴的。
你高兴挨吼挨骂就好,你喊我干什么?我又不是观世音菩萨?
“我还以为让我走哦,原来是误会,她是让杜强走。”陆晋忍不住自言自语的同时,觉得谈恋爱蛮有趣的,一会扭扭捏捏地不高兴,动不动就让走,一会哄好了,又会手牵手口对口,甜蜜笑声不停。
陆晋始终没有回头,让杜强自己想办法套近乎,哄女孩子是要用套路的,三分是缘分,七分靠打拼。
爱情路上,不可能一马平川,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不会珍惜。
拿完快递,陆晋从另一条路上回到住处,避免又碰到邓云兰。
一进门,陆晋的电话就响了。
有女友真是幸福,将自己的分分秒秒都算得这么精准,前脚进屋,后脚电话就来了,这是惦记的节奏!
“陆队?”陆晋刚刚准备接电话,就听见身后传来邓云兰的声音,她这是跟踪?
“你……这是?”陆晋手里的电话还在响,但此时此景,接电话不合适啊,万一这女人冒出一句不雅的话,让女友梁秋琪听见的话,咋办?
“陆队,我请求调走!”邓云兰又说,语气很坚定,还有委屈的成分,她不喜欢杜强,杜强却天天尾巴一样跟着她,她喜欢陆晋,陆晋却看都不看她一眼。
“调哪儿去?”陆晋不满地问,眉头紧蹙,心说这女人咋不懂事呢?这还是那个冲入龙潭虎穴,勇擒恶魔的邓云兰吗?
怎么在情感上这么弱智?
“调哪儿去都行,反正我不在这儿在职,心里不舒服。”邓云兰说着,眼泪就要出来了。
陆晋的电话又响了,他立即划开手机荧屏,紧急地说了一句:“现在有点事情要解决,等会给你打电话!”
挂机后,陆晋看着邓云兰,心里不满地说,姑奶奶,现在是下班时间,有什么事情的话明天去单位谈,怼在这里,连女友的电话都不方便接。
那个杜强死哪儿去了?
还不来将她哄走?
“邓云兰同志,你可不要开玩笑,你现在是刑警队队长,千万不要任性,就算你真正想要调走的话,也得走正常流程,按你这个势头,今年是刑警队小队长,明年就是刑警队大队长,后年就是副局长,大后年就得是局长了。”
陆晋一边说一边往外伸出手指头,直到五个手指头快伸完了,才听见邓云兰‘扑哧’的笑声。
终于搞定了,这女人不会再要求调走了。
在官场,给予她希望就是力量,承诺她升迁绝对不会错。
凭邓云兰在工作上的狠劲,加上自己对她提携得比较早,她一定比上一辈子还要强。
这个邓云兰后期可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还特别正能量,陆晋可不能轻易得罪他,按照目前的趋势,陆晋都不知道自己具体能不能尽快升迁。
如果打黑除恶能让他尽快升迁的话,他恨不得将全国各地的黑恶分子扫除得干干净净,既获取了政绩,又一定会有升迁的机会。
“陆队,你早点休息吧?我回去练哑铃,我每天晚上都在坚持练,我现在可以举重八十公斤的哑铃了,你看看我这肌肉?”邓云兰挺了挺胸,又伸出胳膊让陆晋看,还做了几下伸展运动,有点骄傲地说。
“八十公斤?真不简单!”陆晋惊讶地看着她,嚯,这个邓云兰还真的是当警察的料啊,吃苦耐劳,投弹射击、擒拿散打,样样在行。
只要见识过她冲锋陷阵时的矫健身影,没有人不叫绝的。
“走啦,明天见。”邓云兰笑着告别,但她的笑容里有一种陆晋从来没有见过的表情,陆晋也没有多想,反正现在想也想不出来。
邓云兰心里有数,这也是她此刻离开的原因,口袋里多了一样东西,她看了上面的名称,觉得挺有意思,‘就顺手牵羊’。
不对,不是顺手牵羊,那多难听啊!
叫……趁他没有看见我拿的?小偷?不能这样说。
他陆晋才是小偷,他偷走了我的心。
这叫以牙还牙?不对,因为我偷不来他的心。
反正,现在这东西在我手上,让他到时候扯着裤管子到处找,哼,敢烦我?这就是对你的报复,搅得你今晚睡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