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许了这么多,难道还不够吗?
那农女竟然不肯,死命挣扎。
他的人抓人的动静有点大,有人去告诉了那个佃户,佃户跑过来求情,见他不松手,竟然还骂他。
一个贱民,竟然敢骂他堂堂平远伯的继承人?
他怒了,他让他的人押着那佃户,让他亲眼看着自己享用他的女儿。
佃户眼里的怒火,把他的眼睛都烧红了,可是有什么屁用?
在他这样的贵公子面前,那个贱民除了无用的愤怒,什么也做不了。
真是可笑!
他享用过后,那个农女再也不会笑了,她像一条死鱼一样,瞪着眼睛躺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他尽兴了,便从庄子上回去。
至于那个农女,他之后就没有放在心上了,反正善后的事,他身边人会做好的!
像他这样的身份,根本不需要为这么点小事费神。
可他不知道,五年前的小事,会成为他送命的缘由,不过是一些贱婢,不过是一些贱民,怎么敢这么对他?
在难以置信之中,他停止了呼吸。
红芹的手还紧紧握着匕首,她像缺水的鱼一般大口喘y息,虽然面前这个人仇深似海,她从十二岁的时候就恨不得吃他的肉,喝他的血,但是,她却从没想过,真的可以亲手将匕首送进他的心口,为爹和姐姐报仇!
现在,她终于报仇了。
那种感觉真是语言难以形容,畅快,欣喜,却想流泪。
她泪流满面地对着棺材跪下,不住磕头,又哭又笑:“爹,姐姐,我为你们报仇了,娘,你看到了吗?我亲手杀死了仇人!”
好一会儿,她才终于从大仇得报的情绪之中冷静下来。
麻袋,尸体,这尸体是平远伯的儿子。
她今天虽然已经抱了必死的心,准备用自己为饵,去报大仇,但是现在,韩福顺是在义庄死的,一条麻袋,谁也不知道他在这里,谁也不知道他死在自己手中。
那她是不是既报了仇,又能按娘亲说的,好好活着?
那就得把这尸体给处理掉。
处理到哪里呢?
红芹左右看了看。
这里最多的,就是棺材了。有些棺材还是新的,有些已经旧了。
有些里面有尸骨,有些却是空的。
大概是陪着爹娘姐姐在这里已经不是一次,她心中早已经不害怕了。
她寻了一具空棺,把韩福顺的尸身拖过去。
好在她一直是做粗活的,有力气。
而韩福顺却被酒色淘空了身子,并不重。
把尸身装入棺材,院子里有个水缸,里面有水,她又去打来水,把地面上沾的少许血迹洗干净,一切都没有痕迹了。
不会有谁无缘无故来义庄看尸体。
也不会有谁没事到这里寻棺材。
做完这一切,把脸洗了,手也洗了,身上再也看不到那个恶人的血迹,红芹却似掏空了全身的力气,坐在地上,动也不会动了。
她知道,她欠了别人一条命。
本来她要用她自己的命来换的,但是,是那个人假借一个铜板之说,把她的命给救回来了。以后,她的命,就是那个恩人的了!
凌雨汐可不知道,她只是从心做了一件事,竟然有人要把自己的命交给她。
从平远伯府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大白天的偷出来,还真是不太容易。
要不是她地形熟,尽走的偏僻旮旯地,还真办不到。所以,这也得益于之前她常出来转悠。
此时,她顶着那张平凡的黑脸,甚是惬意放松。
她不是仅听信红芹一面之词,去抓人的时候,她还去查了,那个韩福顺的确是死有余辜,光他的院子里,就有好几个被迫害死的无辜女子。
据说,在春宵楼,他还曾虐死过三个姑娘。
所以,凌雨汐直接就把人给抓走了。
红芹会怎么处置她不知道。
不过,过两天就知道了。
要是红芹没有那个魄力为家人报仇,那也由她!
她做了一件好事,接了一单“生意”,助一个弱女子抓了她的仇人,再次回到大街上时,却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般。
走着走着,她忽地觉得好像有人在看她。
她猛地抬起头,前面是悠茗居,京城有名的茶楼。
这茶楼不同于凌雨汐之前去过的那些龙蛇混杂的地方,那是一家高档茶楼,里面摆设雅致,四层楼高。
这个时代,三层已经是高楼,四层绝对的鹤立鸡群了。
她这一眼,什么都没有看到,而那种似被人窥视的感觉也消失了,也许只是谁无意中看了她一眼。
就算有人在窥视,她也不怕,这又不是她的真面目。
上次只是换了男装,竟然被人当街表白,这次,她很低调了,这黑脸又单瘦的样子,是不会再有人多关注的。
她不知道,就在她转身时,悠茗居三楼一个雅间,靠窗的位置,一个少年勾起唇角。那少年看着十七八岁,目光如同黑曜石一般,只是勾唇笑的样子有些怪异,好像脸上还有一层面具一般。
他问面前的人:“痕迹都抹掉了吧?不要让人查到她身上!”
“回主子,王……嗯,她行事谨慎,几乎没留下什么痕迹。属下又检查了一遍,不会有问题!”
那人一身灰衣,站在阴影中,垂着头,一张很普通的脸,还有收敛的气息,如果不朝他那边看,甚至都不会发现那里有个人。
那少年又笑了,端起白玉的细瓷茶杯,轻轻啜了一口,似笑非笑地道:“真调皮!”
又道:“去吧,跟在她的身边,确保她的安全!但不要妨碍她!”
“是,主子!”灰衣人明白,主子这意思是不到生命受到威胁时,他不用出手,只在暗中看着就好。
凌雨汐兴致勃勃地在街上随意转悠,觉得这日子也挺不错。
突然,有人大叫一声:“抓小偷啊!”
接着,便有两人一前一后地向这边跑来。
前面那个衣衫破烂,瘦条脸,人也干瘦灵活,眼睛滴溜溜的,看着就是个机灵油滑的,手里拿着把刀,边跑边挥刀叫:“让开,让开!”
后面那个穿得稍好一些,脚上的鞋子却露出了一个大脚趾,身板壮实,跑起来虎虎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