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一道彩虹

手心接住自来水,泼在脸上,头发被打湿,她也不管。反复几次,总算稍微清醒。抬起头,镜子里,眼下的青黑,向她描述失眠后的惨状。

林叁七睁着无神的眼睛,牙刷头塞进嘴里,麻木地移动。

一定是停电太热的关系,她昨晚怎么都睡不着。

难以入睡时,通常还会中点其他魔咒,比如脑内循环某个声音,或者某首歌。

《Let It Be Me》,她最近都不想再听到。

距离生日还有四天,她不能被失眠毁掉十八岁的第一张合照,和告白。

洗漱完,林叁七从卫生间出来,在门口遇见让她失眠的罪魁祸首之一。

陈戌懿还是昨晚那件砖红色短袖,两边袖子被撸到肩膀,平时被遮盖的皮肤偏白,与平时裸露的部分有些肤色差。

手臂的肌肉线条流畅,比她想象中要结实,和看上去的清瘦身形不一样。

他也是刚刚睡起,略长的头发胡乱往上翘,被他随随便便一抓,更加乱糟糟。

“昨晚没睡好?”他看见她眼下的暗淡。

林叁七随随便便回了句,“热的。”

边说边绕过他,快步走回房间,关上门。

树上的蝉扯着嗓子鸣叫,没人搭理也一直叫,真吵,让人心烦意乱。

林叁七戴上蓝牙耳机,点开音乐软件,要放歌听,却听见楼下院子里,比蝉鸣还响亮,甚至有点刺耳的高亢女声。

“林!叁!七!”

她放下手机,耳机还没摘就跑下楼,在前院见到提前从国外回来的,拉着黄色行李箱的女生。

亮粉色紧身露脐T恤,蓝色牛仔短裤,红棕色大波浪,墨镜遮了一半脸。

这一位,是跟她相爱相杀的好姐妹,伍伊可。

“好”字需要打个引号。

和伍伊可的相识,完全是个意外。

初三的时候,林叁七无意中看见,几个女生把一个女生堵在小巷子里,在找麻烦。

她并不是喜欢多管闲事的热心人,但那会儿刚好和陈戌懿吵完架,窝了一肚子火,正愁没处发泄,于是决定见义勇为,运气好的话能打一架。

林叁七走上前,抓住不良少女把巴掌扇下来的手。

“同学,君子动口不动手。”她顶着最凶的眼神,跟人讲道理。其实只是死鱼眼没做表情。

可能是她眼神太凶,不良少女竟然被她唬住,让她自己去问伍伊可,到底发生了什么。

看上去柔柔弱弱的伍伊可,顶着一张不知早恋为何物的清纯脸,淡定开口:“她让我跟她的男朋友分手,我只是问了她一句,她男朋友叫什么,不然我不知道该跟哪个男朋友分手。”

林叁七沉默。

林叁七这辈子没这么无语过。

林叁七松开了见义勇为的手,对不良少女说:“不好意思,你们继续。”

这是第一次相遇。

顺便一提,不良少女当时的男朋友,叫李华。

第二次,是升上高一后不久。

某次做完广播体操之后,伍伊可从别班过来拦住她,放话:“我喜欢陈戌懿,所以我们做朋友吧。”

从初中起,确实有不少人冲着她和陈戌懿的关系,来跟她套近乎交朋友。但,像伍伊可这么直白说出来的人,还是第一个。

林叁七当时的回复是,一个白眼,一句无聊。

林叁七虽然长得凶,但是个正常人,初中的假朋友遭遇让她变得有点冷漠,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伍伊可长得人畜无害,却是个神经病,看上就要得到,得不到就缠着要。

她把伍伊可无视得彻底,对方却完全没被打击到,整天串班,跟着她跑。

记不清被纠缠了多久,突然有一天,伍伊可又跟她说:“我不追陈戌懿了,我们做朋友吧。”

林叁七疑惑。

伍伊可说:“我发现我也挺喜欢你的,但跟你做朋友,跟陈戌懿谈恋爱,好像不能兼得。所以我昨晚抛硬币决定好了,跟你做朋友。”

林叁七当时的回复是,“有病吃药,没病去死。”

林叁七当然没和伍伊可做朋友,她没有和神经病交朋友的喜好。

伍伊可终于消失了一段时间。

但没多久,又找上她。这次却不是来跟她交朋友的,而是来宣战的。

伍伊可说:“我喜欢陈嘉巳。”

林叁七终于忍无可忍,抬脚往她屁股上就是一踹,“你有完没完?”

伍伊可捂着屁股说:“我真喜欢他!”

她在追着林叁七跑的时候,无意间遇到过跟林叁七走在一块的陈嘉巳,颜控理所当然一见钟情,又“不小心”去跟陈嘉巳接触了一次,被温柔的人格魅力折服。

伍伊可列举了陈嘉巳的一众优点,林叁七竟然很认同,莫名其妙就跟她聊上了。

对上脑电波的感觉很爽,那个午后,林叁七和她蹲在便利店附近的树下,顶着夏天的高温和蝉鸣,咬着棒棒冰,聊了一个下午的陈嘉巳。

最后和她成为朋友。

用伍伊可的话来说,她们俩的友谊,她朝林叁七走了九十九步,林叁七在踹她那一脚时,终于迈出了最后一步。

林叁七从一个冷漠的死鱼眼,变成神经质的死鱼眼。

现在,两个神经病在院子里尖叫,拥抱,对线。

伍伊可:“几个月没见,就这么拉了?黑眼圈都到下巴了。”

林叁七:“去年的衣服紧成这样,看来你这几个月伙食不错。”

伍伊可:“你是不是晒黑了?”

林叁七:“你发际线又高了?”

伍伊可:“我又换了两个男朋友,你呢?”

林叁七:“被男人甩是个什么滋味呢,我还真不知道。”

两人微笑着对视。

林拾六和陈戌懿趴在门口偷看,一人扒着一边门框。

林拾六小声问:“她们到底是关系好还是关系差?”

陈戌懿小声回:“不要试图去搞懂女人,因为你根本搞不懂。”

林拾六感慨:“女人真可怕,被她们喜欢上的人真惨,喜欢她们的人更惨。”

陈戌懿:“所以要向朱莉学习。”

林拾六:“朱莉是谁?”

他没能得到回答。

院子里,林叁七先开口:“太阳好大,剩下的问候,我们进屋说。”

“ok,”伍伊可也同意,看见门口的陈戌懿,朝他招手,“哥哥,帮我搬下行李箱好嘛?”

她对谁都喊哥哥,长得帅的都是哥哥。

跟清纯甜美的外貌一样,她嗓音很甜,尤其是她想让别人觉得她很甜的时候,过去好几任男友,一开始,也都是被她的一声“哥哥”迷了心窍。

但也有人不吃这套。

陈戌懿把林拾六推出门外,“叫你呢,快去。”

林拾六,12岁,刚小学毕业,心里只有手机游戏和电脑游戏,不懂女人的撒娇和禁忌。

于是他毫不知情地开始雷区蹦迪,跳脚说:“她喊的明明是你!她比我老,怎么会喊我哥哥?”

话音落下,被说老的女人已经瞬移到他身后,柔软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他扭头,看见一个眼里冒红光的魔王。

红眼魔王的嘴角咧到耳根,好像能一口一个小朋友,“弟弟,你在说谁、老、呢?”

林拾六:“……”

妈……爸爸,女人好可怕。

屋外的蝉仍在鸣叫,致力加入夏天的热闹。

浅绿色的床上,林叁七盘腿而坐,莹白的脚边,几个五颜六色的小玻璃瓶。

伍伊可侧躺在她身前,一只手撑着头,另一只手翘着手指,搭在她手中,让她涂指甲。

裸粉色的指甲油涂上甲面,然后用笔刷画上彩虹。

“什么奇怪的仪式感,非要拖到十八岁才告白?”伍伊可的嘴里依然吐不出象牙。

林叁七换了一根手指继续画画,头也没抬,“因为在他眼里,成年和没成年很重要。”

伍伊可也知道陈嘉巳正直的性格,倒不否认这点,但还是说:“再不抓紧时间,可别被别人捷足先登。”

林叁七松开她的手,踢了她一脚,“能不能说点好话?”

“原来你也会怕,”伍伊可躺在床上笑,紧接着又正经道,“不过说真的,我真想象不到陈嘉巳谈恋爱的样子。”

“过几天你就能看到了。”林叁七做作地撩了下头发,得到伍伊可的一个白眼。

伍伊可换了只手,递给她,说:“我的意思是,和陈嘉巳谈恋爱,有点没劲,没有反差。”

她说得煞有其事,好像她跟他谈过一样。但她是真这么认为。

陈嘉巳热心温柔,待人处事都周到,但他不适合谈恋爱。跟他在一起,和不跟他在一起,好像没什么两样,都会被他细致地照顾到。

她因为这点喜欢他,也因为这点放弃他。

陈嘉巳温柔到没什么边界感,相处久了就能发现,他其实对谁都一样,男女老少,只要在他身边,在他视线里,他都会去体贴。

这种体贴并不完全出自善意,也不是因为他对谁有好感,而是为了让他自己看上去更善良,久而久之成了习惯。

与其说他温柔,不如说他在扮演温柔,让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个温柔的好人。

在向他告白被拒之后,伍伊可发现了这点。

林叁七没把她这话当回事,“少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

“我都吃了那么多葡萄了,还差这一颗?”

“因为这颗是最好的。”

“……爱信不信。”

伍伊可又换了个语气,朝她眨着眼睛,说,“其实陈戌懿这颗葡萄会更不错。”

林叁七手一滑,彩虹的蓝色画到甲床外,她抬头,好让伍伊可看到她无语的表情,“……那个幼稚鬼?姐姐,您没事儿吧?”

伍伊可:“你少对他这么大偏见,要不是他,咱俩现在能坐在这涂指甲油?”

林叁七觉得好笑,“那你重新去追他,神经病和幼稚鬼在一起,绝配。”

伍伊可摇头,“鱼和熊掌不能兼得,你跟他,我只能选一个。”

“为什么?”林叁七不解,“我又不会因为他对你有偏见。”

“是陈戌懿自己说的,”伍伊可见她什么都不知道的模样,问,“他没跟你说过这事?”

林叁七一头雾水,“什么事?”

伍伊可:“高中的时候呀,他让那些女生,别因为他去烦你。”

林叁七高中是直升,所以有不少曾经的初中同学。伍伊可则是从另一个初中考过来的。

高一刚开学,伍伊可靠在教室外的走廊,听班上几个女生聊天,聊到了隔壁班的某个男生,从初中部直升上来的,据说比最近出道的男偶像还帅,但很难接近。

其中一个女生说:“想跟他一块玩,找林叁七就行,他们是发小。去年暑假,托林叁七的福,我还去过他家呢,可惜我现在跟林叁七玩崩了,她脾气很怪。”

“是她脾气怪,还是你没真心跟她相处?”

突然插进一个陌生的声音,伍伊可扭头看过去,一个长相出众、阴沉着脸的男生。

干净利落的短发,校服外套板正地穿在身上,拉链拉到胸前,可即使是这样,也压不住他眉眼间的戾气。

那可不是幼稚鬼会有的模样。

“我就是在那瞬间,喜欢上他的。”伍伊可空闲的手捧着脸,真情感慨,“发火的帅哥,想让他狠狠踩我。”

林叁七这次没吐槽她变态的嗜好,低着头,看着指甲上画歪了的彩虹桥。

她和陈戌懿相识至今,无数次斗嘴,很多次打架,有关他的回忆,占据最多的,是厌烦,怒火,和眼泪。

此刻想起来的,却是一道彩虹。

阳光在他身上,彩虹在他头顶,少年站在草地里,站在水雾中,弯着眼睛对她笑。

作者有话要说:37:神经病和幼稚鬼绝配(神经病竟是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