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之棠的那片旅游度假区是一座大庄园,虽说在近郊,但其实并不太近,他们坐了近两个小时的车才到了地方。
庄园里是典型的西式建筑,四周的绿化做的很好。
谢之棠一路上一直很兴奋,到了庄园里更是如此,叽叽喳喳地说着话,向陆锦森介绍庄园。
陆锦森在车上时想了一会儿谢之棠想要和他说什么,但线索太少,支撑不起陆锦森的猜测,他就干脆不再去想,只耐心地陪着谢之棠来到庄园,一边认真听谢之棠说话,一边牵着谢之棠进了大厅。
即便是盛夏,七点的天空也已经灰暗了,只有天边的晚霞还留着霓虹般的彩光。
他们并没有停留,在谢之棠抱着陆锦森,在他怀里问他们能不能现在就走时,陆锦森立即就答应了下来,并且行动力极强的带着谢之棠下了地下车库,确定了庄园地址后司机就将他们送了过来。
但毕竟是车辆高峰期,在市区里花了许多时间才把车辆开上了高速,他们也就没有时间用餐,径直来到了庄园里。
陆锦森与谢之棠十指相扣,他们相连的手随着走动慢慢摇晃,但谢之棠将手指扣得紧,这样晃悠了一路也没有要松开的意思。
大厅里的装修多为暖色调,虽然没有什么亮眼出挑的装饰,但总体基调却很温暖,看得出来设计师并不是为了吸引目光而是为了使用感而用心做的室内装潢。
陆锦森跟着谢之棠往屋里走去,猜测这大概是谢之棠想要给他的惊喜,或是谢之棠想和他一块儿出门玩了。
转过弯迎面就有佣人围了上来,对谢之棠挤眉弄眼接着领着他们往餐厅走去。
谢之棠接受到了消息,一边走一边回头看着陆锦森问道:“哥哥,觉得这儿怎么样?”
谢之棠看着陆锦森笑,像是有些得意的样子对陆锦森说:“是我设计的。整座庄园都是。”
“很棒,美丽也温暖。”陆锦森从不对谢之棠吝啬自己的夸奖。
谢之棠这才很满意地笑了,勾着陆锦森的手指转过头,拉着陆锦森洗过手之后往餐厅走去。
餐桌上已经摆上了开胃品和汤,陆锦森看着谢之棠绕到一旁坐下,自己也就坐到了另一半去,低头看了一眼自己面前的菜。
人未至菜先上,无论是什么菜系都没有这样的规矩,更何况西餐向来是一道菜吃完了才上下一道菜的。
虽说陆锦森并不拘泥于规矩,连江海潮‘大杂烩’似的会馆都带谢之棠去过,但餐桌上摆放的餐具十分规矩,右手边三把餐刀摆放整齐,再外边是汤勺和海鲜叉,左手边三把叉子也没有问题。
面前的水杯、酒杯、茶杯、甜品碟也分毫不差。
这样繁杂的用餐顺序现如今很少用到了,只有在重大场合或为表示严肃认真的气氛时才会采用。
也正是因为如此,陆锦森看见餐具时便认为谢之棠是有很重要的话想对他说。
可严谨的餐具配上这样松散随意的用餐顺序,陆锦森心里不经沉思谢之棠想对他说什么。
陆锦森满怀疑惑,但见谢之棠兴高采烈的样子还是什么都没说,试了一下开胃品忽然觉得味道不错。
陆锦森面前的是海鲜鸡尾杯,而谢之棠面前的则是奶油鸡酥盒。
谢之棠吃的速度很快,几乎是前所未有的快,他只吃了几口酥皮盒里的填料就将刀叉放下了,笑吟吟地看着陆锦森等着陆锦森用餐。
陆锦森不明白谢之棠为什么这样着急,但他也就跟着放下了叉子,意示站在一旁的佣人可以接着上下一道菜了。
这一餐除了有些匆忙以外,也能算得上是宾主尽欢,陆锦森喜欢吃牛肉,而今晚的牛排鲜嫩多汁,陆锦森放下刀叉之后还专门对着谢之棠夸奖了一番厨师。
厨师是谢之棠为陆锦森找来的,陆锦森夸厨师手艺好,谢之棠也与有荣焉,仰着脸朝陆锦森笑的又乖又甜。
陆锦森看着谢之棠这样朝他笑,于是忍不住也朝他微笑。
“好了。”谢之棠忽然很满意似的站起身来,像是走完了必备流程终于可以进入正题的样子,迫不及待道:“接下来带你去看看我最喜欢的地方。”
陆锦森颔首,跟着谢之棠起身往外走。谢之棠神神秘秘的不泄露任何信息,陆锦森也就对谢之棠想要带他去的地方升起了些末的期待。
陆锦森的期待在看到后院的花田时全部化成了惊讶。
之所以说是花田而不是花园,是因为这片花田的规模和设计,已经不在花园的正常范围里了。
这是一片几乎一望无际的玫瑰花田。
他们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陆锦森能看清这是玫瑰花田全靠花田上悬着的灯,几乎每隔十米就有一根细长的灯柱悬着灯,莹莹的照着花田。
玫瑰开得很好,一朵朵玫瑰像是从绿油油的叶丛里钻出来的,也像是点缀在绿叶上,红花与绿叶相得益彰。
这样艳的颜色,这样大而饱满的花朵只有配上一片绿才相称,也只有这样美丽夺目的颜色能够压住这样一片茫茫的绿。
靠近庄园这一面的玫瑰花,因为光照的缘故,陆锦森能看清它们的颜色,花是很正的玫瑰花,叶也鲜艳干净。但后边的玫瑰花田由于灯光不够强,便被蒙在了黑暗里,颜色也变成了暗色。
“这是卡罗拉玫瑰,”谢之棠轻声道:“是妈妈送我的成人礼物,这一片花田都是。”
陆锦森“嗯”了一声,和谢之棠牵着手往花田里走去。
谢之棠对陆锦森介绍时曾说,这儿是‘求婚圣地’,陆锦森现在就理解了。
玫瑰花在现代由于‘爱情的象征’这个概念,价格而越发高涨,这样大的一片玫瑰田可以算得上奢侈了。
玫瑰香很浓,和谢之棠的信息素味有七分像,陆锦森得到这个概念后,偏头看了一眼谢之棠。
谢之棠毫无知觉的认真看路,忽然说:“这才是我带你来的原因。”
“嗯?”陆锦森问:“为了让我看花吗?”
谢之棠摇了摇头,但没有回答陆锦森,而是忽然小声地问:“你上次说愿意和我订婚…这句话现在还有效吗?”
陆锦森低头望向谢之棠,还没有说话便被谢之棠打断。
谢之棠像是为了不让陆锦森立即就给出回答,所以一句话才说完就立即跟了下一句。谢之棠慢吞吞地说:“我知道…你之前说让我确定我真的想要的,让我想想根本原因出在哪儿。我很认真的想过了,但我还是想……”
谢之棠说到这儿,话题一转继续道:“庄女士的医院,我很早之前就去了解过了。”
陆锦森闻言立即正色地看了谢之棠一眼,“嗯。”了一声。
这是他们第一次谈起这个话题。
并不是‘治病就医’是什么敏感话题,他们回避的是藏在‘治病就医’后的分离。
“我知道你想让我去她那儿就医,我认真找了资料,也做了功课。”谢之棠低着头没有看陆锦森,像是早就打好了腹稿现在只是在背书:“很早之前我就知道了。我不是不愿意治病,我知道那个医院的治疗方式和治疗效果都很好,我应该尝试。但是…医院在国外,离这儿有八个小时时差……”
谢之棠说到这儿就不再继续了。
他想起了一本书,想起了那本书里的主角在面对要和喜欢的人分离的场景。
“旅行倒没什么,就是路远,再说,还隔着海。”
“和什么隔着海,简?”
“和英格兰、桑菲尔德,还有---”
“嗯?”
“还有你,先生。”*
谢之棠从前并没有什么归属感,他离开住了二十几年的家来到陆锦森身边,也没有怎么思念过家。
如果是在之前,半年前,遇到陆锦森之前,让他去国外接受治疗,谢之棠可以立即出发,什么都不用带。
但现在不同,他遇上了陆锦森,出国就不再是一件轻易的事情。他的根在陆锦森身上,只要走远了,就忍不住想要回头,确定陆锦森还在他身边。
谢之棠从前并不理解主角的话,他不明白为什么和喜欢的人分离是一件令人难过的事儿。他从前想,喜欢是一件很私人的事儿,只与自己有关。
与喜欢的对象无关,自然也与喜欢的对象的距离无关。
如果是真的喜欢,即便是死生不复相见,也会继续喜欢下去。如果不喜欢,就是天天见夜夜见,感情也会慢慢变淡。
但谢之棠现在不这样想了,既然他和陆锦森两情相悦,为什么还要分开?明明可以朝朝暮暮为什么要去尝相思苦?
书里的主角最后还是和她喜欢的人隔了海。
谢之棠慢慢抬起头来,看着陆锦森平静的神情说:“可后来我想……我之前一直是一个及时行乐主义者。”
“我把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来过的根本原因,是我并不认为自己有明天。所以贪欢,只争朝夕。”谢之棠慢慢将自己刨开来,将自己的想法尽数展现在陆锦森面前:“但我现在改变了想法,我想和你有未来。”
陆锦森专注地盯着谢之棠,近乎凝视,他这样认真的端详着谢之棠。
谢之棠的眼神没有丝毫躲闪,只是忽然语速一改之前的缓慢,急促道:“哥哥,你还记得吗,你和我说过,我可以自己设计我们未来的家,在花园里种我喜欢的花,我钓上来的那只小鱼,也可以养在鱼缸里。去陆家老宅的第一天晚上,你这样和我说。”
陆锦森颔首。
“你说…我们会一直在一起,接下来一百多年都在一起。”谢之棠说:“我们未来的家设计好了,花园里也种上了玫瑰,我钓上来的小鱼也放到了鱼缸里。我想接下来的一百多年也一直和你在一起。”
陆锦森安静地看着谢之棠,眼神却温柔,像是鼓励,也像是期待谢之棠将要说的话。
谢之棠沉默了一会儿,说:“为了…为了我们将来可以一直在一起,那么现在分开一段时间…也是可以接受的。”
“只要,”谢之棠又连忙补充:“只要你和我订婚,就当是为了让我安心,好吗?”
陆锦森曾经说,如果是为了让谢之棠安心,他愿意和谢之棠订婚,于是谢之棠这样请求。
“可以不用订婚仪式,不用告诉其他人,什么都可以不用。”谢之棠声音有些微哑,小声说:“我只是…那儿太远了。哥哥,我害怕。”
谢之棠这样说,低着头眼框通红几乎想要落泪了。
但陆锦森却轻笑一声,双手捧起谢之棠的脸,低着头和他对视,问他:“棠棠,你要去哪儿?”
作者有话要说:陆锦森:小孩子才做选择,我全都要。
*号前是《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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