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没有当医生的天赋我不知道,但我想我一定有当厨师的天赋。
算起来我也是三年多没碰锅铲的人了,时隔这么久头一回下厨,还能让这位嘴刁得离谱的千金小姐吃得抬不起头来,这不是天才是什么。
我托腮看着她风卷残云地夹菜啃肉,这人完全不像个女的。
我无奈地抽张餐巾纸,伸手递给她:“你在国外吃的那些菜,到底是有多不合你胃口?”
闵雪接过纸巾按着嘴角,诚心诚意地朝我竖大拇指:“怎么说呢,跟你这桌一比,我现在觉得我前男友装逼带我吃的那些什么顶级餐厅都不过如此。”
我笑了:“你就逗我吧。”
“我说真的呢。”她认真眨眨眼,夹着菜继续往嘴里塞,“不过可惜啦,有的男人就没那么好福气,这么好吃的菜都吃不到。”
福气长福气短,我合理怀疑眼前这人被贺秋兰附体了。可或许是她那句“有的男人”所指太过宽泛,不知怎么,我竟忽然怔了一怔,恍恍惚惚地开口问:“谁?”
我这问得没头没脑的,闵雪也意外地抬起眼来:“啊?”
她静静地看着我,后来她手里的筷子放下了。我没说话,偏头望着锅里剩的那点红豆汤,不长不短的沉默之后,我夺过她的碗,站起身来:“我再给你盛点吧。”
“不用啦初初,”她出声制止我,“我吃饱了。”
我将她的碗放回桌面,她忽然笑了,向后倚在椅背上,慢慢回答了我的上一个问题:“嗐,管他是哪个呢?反正今天哪个男人都没我有福气,你说是不是?”
我也绷着笑,斜了她一眼说:“傻样。”
那是难得一个高兴的周六,下午闵雪休假,而我为她请了一下午的假。吃过饭我刷了碗,她跑去卫生间补妆,几分钟后我们在玄关汇合,她冲过来挽住我的手臂,好姐妹快乐的下午时光即将开始。
她拉着我往外走,刚跨出一步,又回过头来打量我。
“你身上,少点什么。”她皱着眉说。
我低头审视一下自己,没觉得有什么忘了带。我茫然地看着她,闵雪憋了半天,气鼓鼓地撅着嘴:“我送你的包呢,为什么不背?”
我在这位大小姐的逼迫之下,背着她那闪得眼花缭乱、小得连手机都装不下的黑色小挎包,陪她看了一下午房子。
我们在市中心医院附近前前后后看了六间公寓,看到最后一间她总算是满意了。这姐姐雷厉风行,当场签了租房合同,打车回酒店,把她的行李搬了进来。
本来我还以为闵雪所谓的“约会”是逛街喝茶看个电影,万万没想到是陪她看房帮她搬家。
所幸她回国带的东西少,那号称可以拎包入住的公寓里也没多少家具,很快我们收拾完,天黑了,这女的讲什么“往而不来非礼也”,要再请我吃顿晚饭。
她的新家那一片很繁华,居民区密集地,不出几百米就是新建的商业圈。我们吃过晚饭,顺便再逛个街,冬天的味道已经很浓了,商场橱窗里的毛衣外套都是温暖的颜色。
走着走着,闵雪就把我拽进去了。
这一年秋冬流行枫红色,也是快过年了,几乎每家店里都有那么个柜台专放这个色系,远远看着像一片火。
闵雪站在架子前认真选了半天,挑一件毛呢大衣,拆了衣架递给我:“试试。”
我说:“我不缺大衣。”
她说:“你那些大衣太普通,配不上我的包。”
我说过了,我跟闵雪之间一直都是她说了算。
我默了几秒,接过那件大衣穿上,闵雪站在一边帮我拿东西,她眼睛亮亮的,看起来很满意:“对嘛对嘛,我就觉得你穿这件一定好看。”
她歪着头打量我,凑上来帮我整理衣领。想了想,又低头从包里翻出支口红,帮我涂上。
我站在那儿,一低眼就看见她垂着的睫毛。她涂得很认真,嘴里絮絮念叨着,跟我妈似的:
“我跟你说啊梁初,你别总穿那么素的颜色。以后要穿漂亮一点,口红涂红一点,知道吗?嗯,这样多好呀,穿得多喜庆,看起来高高兴兴的……”
我感觉她有点回归童年,回到了喜欢给洋娃娃买衣服梳发型的年纪,而我就是那个倒霉娃娃。
我“嗤”一声笑出来,她火了,板着脸捏住我下巴:“别动!我差点画你脸上。”
我被她推到镜子前端详喜庆的自己,她那口红挺正的,跟这件大衣很配。她说得没错,我好像真的很久没穿过、没涂过这么亮的颜色了。
就是也有点太喜庆了,我觉得我现在就可以拿着红包去拜年。
我还望着镜子呢,这人已经喊来销售要买单了。
我拉住她袖子:“我自己来就好了。”
“咱们姐妹谁跟谁呀,”闵雪说,“你陪我忙了一下午,一件衣服而已又不贵,你跟我还客气。”
好像中国人礼仪之道,结账的时候总得拉拉扯扯。不过我真不是跟她客气,反倒是她这人素来厚颜无耻,什么时候跟我这么客气过,好不对劲,搞得我心里发毛。
我死活不松手,后来她没办法了:“好吧好吧,那我招……”
“……就是上周六,我回国的那天嘛!临走你借我穿的那件米色大衣……”她偷偷抬眼瞥我,声音低下去,“我跟我的黑色毛衣放一块洗……嗯,我毛衣掉色,给你洗花了。”
“……”
好嘛,我就知道。
我松开她:“去,付钱。”
闵雪抱着那件大衣,哈腰赔笑地跟在我身边,那谄媚的神色好像东厂的大公公。结完了账她还觉得过意不去,看看时间还早,又打辆车请我到平湖路的酒吧喝酒。
我们两个窝在灯影闪烁忽明忽暗的角落里,听台上白衬衣的小哥唱了一首接着一首。
等我终于发现这女的其实另有企图时,我那杯利口酒早已经下肚了。
“我那天遇见那个男人呢,就是在这里。”闵雪食指在杯口描圈,眯着眼,一副“啧啧啧”的表情,“怎么说呢,又高,又帅,又禁欲,手指修长,五官深邃,薄唇紧抿……”
……言情小说,害人不浅。
她接着说:“……最关键的,职业也很不错!据说是中心医院的医生……”
我咯噔一下。
果然,下一秒,这女人直勾勾盯着我,嘴角勾起邪魅一笑:“我听见他朋友叫他,好像是姓楚。”
我冷静自持:“关我屁事。”
“怎么不关你事,你老公不就是中心医院的吗!”闵雪眼神飘荡,扫过我身边的购物袋,又扫过我面前空空如也的酒杯,最后她看向我,“梁初,我的好姐妹,三天之内,我要这个男人的全部资料。”
我装着一肚子甜酒,提着一件价格不菲的大衣回家,吃人嘴短拿人手软,这两样全让我占了。
以牙还牙,好家伙。
我一阶一阶慢慢上楼,走了一天路,脚酸腿软的。拿钥匙开了门,客厅里亮着一盏灯光,赵知砚背对着我坐在餐桌前,好像在吃东西。
我顿住,下意识捂嘴呵气,检查嘴里的酒味。却没想到这人也跟做贼似地回头,手里捧着一碗红豆汤。
两个各怀鬼胎的人四目相对,那场面才叫精彩。最后还是我先出声:“你回来了。”
“嗯。”
大概他也觉得尴尬,低头看看碗里,又多解释一句:“我也是刚进家。觉得有点渴,就……”
“没事啊,”我笑了笑,摇头,“不过这是中午剩的,都凉了。”
“没关系,”他抢着说,“还是很好喝。”
“你的胃能喝凉的吗,”我随口说着,把购物袋放在一边,蹲下身去换鞋,“别喝了,我帮你热热吧。”
他好半天没理我,我低着头,看不见他的神情。
在我换好鞋子抬起头的瞬间,他放下碗,抓着外套站起身来:“不用了。我就是回来拿点资料,还得回医院一趟。”
我“嗯”了一声。
蹲得久了站起来眼花,我扶了扶墙,站在那儿没动。赵知砚走到我身边换鞋,他没有看我,只是看着地面:“你今天……口红很漂亮。”
我愣了一下。
夸了我的汤又夸我的口红,这人以前可没这么多话。可惜那汤不是做给他喝的,我嘴上的口红也不是我的。
我一时分不太清他此刻的友善,是在为他出差前乱发的那顿脾气表示歉意,还是为他偷喝了红豆汤而惭愧。不过总之他态度还不错,那我也就不客气了。
“赵知砚你等等。”
他手已经放在门把上,听见这话又松了手回头:“怎么了?”
我问:“你们医院有没有一个姓楚的医生?”
可能没想到我会问他医院里的事,他有些疑惑地看着我。我看他那茫然的表情,继续提示:“人挺帅的,又高又瘦,手指修长……还有什么来着,呃,好像还有点禁欲?……”
这都什么羞耻的鬼形容,说得我脸都热了。
赵知砚冷冷看着我,估计是觉得我在浪费他时间。
他脸上写着“你好像在搞笑”,不耐烦地打断我:“没有。”
赵知砚又摔门走了。
没有就没有吧,摔什么门啊。
就这种人,活该他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