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表哥

沈旖突然返家可以说在沈家大宅子里掀起了惊涛巨浪。

奈何谢氏如今草木皆兵,把女儿拘在自己院子里养着,身边伺候的丫鬟也是筛了又筛,换了好几波。

就连宫里来的姑姑都要吃她闭门羹,更不提旁人了。

沈桓顾念少年夫妻的情分,不想再生口角,更不想自己嫡女傻了的消息传出去有损自己颜面,只能随她去了。

于是,又一次被谢氏挡在了沈旖闺房门外,容姑姑抑制不住地怒了。

“慈母多败儿,姑娘养成这样的心性,一出门就遭了小人的道,夫人也脱不了干系,若是夫人平日对姑娘多加教导,懂得明哲保身之道,并晓通人情,姑娘也不会处处被动,为圣上所不喜。”

这是把皇帝不喜惠太妃从而不满沈旖的锅全都背在沈旖一人身上了。

容姑姑想得很美,父母也不可能真的责怪自己女儿,更重要的是能够尽量消除主子和兄嫂之间的嫌隙。

谢氏二十好几才得的心肝宝贝肉,被一个外人这样说道,便是宫里来的姑姑,她也不答应。

“我小门小户,教养不出处处得体,行不差错的高门大小姐,也没那样的野心,姑姑若是不满,可另寻他人,想必娘娘也会少许多烦心事,她所有的努力也不会白费。”

谢氏怼人的技术也不遑多让,处处自贬,却也处处反讽。

容姑姑被奚落得有些下不来台,张嘴正要再辩几句,忽而感觉身后裙角被一股蛮力拉扯,托着她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往后拽,若不是旁边的丫鬟扶了她一把,她早就踉踉跄跄栽倒出大丑了。

艰难站稳了脚跟,容姑姑回头就要怒斥,却见身后立着的不是人,登时面色一片煞白。

“哪来的野狗,还不快快打走。”

“布袋才不是野狗,它是狼,孩儿山狼王的小崽崽。”

清清脆脆的少女声音,新鲜如早春初发的嫩芽儿,飘飘扬扬从二楼传来,容姑姑却无心抬头看,听闻身后那只有她后背高的大白狗居然是狼,不只是面色白得发青,整个人更是抖如筛糠,腿软得动弹不得,只剩下嗓子眼还能勉强挤出几个字。

“还不,还不快来打狼!”

瞧着容姑姑那惊惧到快要晕厥的破落样儿,谢氏心气顺了,捋顺了手中的帕子,气定神闲道:“姑姑莫怕,自家养的狼,不咬人,就是贪玩,又忠心看家,见到陌生人在这大呼小叫,难免要出来管管,姑姑住久了,怕着怕着就不会怕了。”

这哪是不怕的事,血盆大口咬下来,小命都要没。

等到婢女拿了布袋最爱的肉干把它引开,容姑姑三魂早就没了七魄,要不是久居深宫修炼出的仪态使得她还能勉强撑住不倒,不然今日真要叫这对毫无教养的母女看了笑话。

这时候沈旖从阁楼小跑了下来,追着体型比她还要大只的猛兽唤:“布袋,等等姐姐。”

这是真傻了,跟一头畜生称兄道姐。

当真是商户出身,便是飞黄腾达了,仍是乡野小民的做派。

谢氏望着一人一狼嬉戏跑远的背影,眼里满满的宠溺,回过头见容姑姑白着脸满满不认同,她捂着帕子轻咳了一声,应付道:“姑姑受了惊,不如去里屋坐坐,喝杯茶水压压惊。”

谢氏以为此时的容姑姑只想回到自己房里独自舔舐受伤的心灵,不想人还真回了句:“那就坐坐吧。”

容姑姑喝了茶水,三魂七魄归位,重拾仪态和自信,半开玩笑道:“没想到夫人竟有这样的雅兴,为女儿养头狼当玩伴。”

“不是我。”谢氏一口否决。

容姑姑重整的笑脸微僵。

谢氏捧着茶盏吹了一口又放下:“想必你也从太妃那里听到过,我娘家是猎户,山林里野惯了,我父救过狼王,狼王叼了一只小崽送予我父报恩,我父又给了央央,恰巧央央也喜欢,也是缘分呢。”

缘分?

呵。

高门大户家的闺女,养养兔子养养小狗小猫,无伤大雅,弄个山林里的凶兽来养是怎么回事。

容姑姑紧着分寸道:“这野物终归是野物,要么打了,要么放归山林,不然哪天真咬伤了人,吃上官司,后悔就晚了。”

“姑姑的好意,我心领了,只是孩子喜欢的紧,真送走了,怕要找我闹个没玩,索性宅子大,能单独辟出一个院子,喂养的都是熟人,出不了乱子。”

沈家缺名声缺地位缺底蕴,可缺什么,也不缺银子。

惠太妃在宫里经营打典所需要的银钱也大多是由娘家人供着在,这也是惠太妃心系娘家的一个重要原因,沈家若真的垮了,她也要跟着受累。

见谢氏如此溺爱孩子,容姑姑越发不认同:“姑娘大了,到了嫁人的年岁,还这样由着性子来,往后到了婆家该如何自处,总不能把一头畜生当作嫁妆,也一并带过去。”

“姑姑这主意倒是不错,正好解了我一桩心事。”

谢氏顺嘴一回,容姑姑愣了。

她出了什么主意,这人听不懂话,还是装傻。

“城里的闺女出嫁,谁人有我家央央威风,有头狼做陪嫁,说出去能夸一辈子的事。”谢氏越想越觉得可行,眼角眉梢都染上了得意之色。

容姑姑面上表情就跟吞了蛋似的,错愕,又不解。

她怀疑沈旖不是脑子进水,而是随了她娘,想法清奇,听不懂人话也就不奇怪了。

容姑姑再一次败兴而归,绷着脸心事重重。

婢女送走了姑姑,进屋回话,谢氏揪着帕子冷笑:“我千辛万苦生下的女儿,想怎样就怎样,旁人休想说半个不字。”

若非央央为了进宫闹绝食,她是一万个不同意,没人比她更了解自家生养的女儿,央央那性子,太纯太真,进了宫无异于小白兔误闯魔窟,能保住小命就是万幸。

果不其然,还好小命保住了。

但再想进宫,谢氏是不可能同意的。

即便跟宫里那位金贵小姑子撕破脸,她也要彻底断掉央央进宫的可能。

谢氏左思右想,勾手把亲信春蕊叫过来,小声叮嘱:“你去叫表少爷,就说......”

然而,不等谢氏安排,青梅竹马的表兄妹已经先一步碰上了。

谢霁如往常在亭子里纳凉,一卷草席铺地,他盘腿而坐,手里握着书卷,悠悠默读。

布袋也如往常那般冲了进来,见到老家的熟人,亲热凑了上去,拿自家硕大的狼头去拱谢霁手里的书本,轻轻松松就给拱掉了。

谢霁也不恼,捡起掉落的书本掸了掸灰,又卷起往狼头上轻敲:“说了多少遍,非礼勿扰,就是记不住。”

这点疼对狼来说简直是挠痒痒,布袋仰着脑袋舒服得直哼哼,亚成年体的公狼,即便哼哼两声,雄浑的声音从喉头发出,也足以让人吓破胆。

一晃眼,时光如梭,小狼崽见风的长,恍然间已经初具乃父的风采。

谢霁初见布袋,它还只是个小狼崽,断奶不久,一排小牙刚长出,米粒般大,毛茸茸的嗷嗷直叫,他进京赴考,把它也捎上,作为送给表妹的及笄礼。

他是觉得不妥,祖父却说表妹定然欢喜。

果不其然,表妹是欢喜的。

可表妹还要更欢喜的东西,那就是进宫做妃子。

谢霁不由感慨万千,纵使他对表妹并无男女之情,可一想到那样一个娇憨明媚的女子,从此遁入深宫之中,过着如履薄冰,谨慎提防的日子,始终觉得不忍。

“表哥!”

思忖之间,谢霁忽然听到表妹唤他,想必是有所思,而出现幻听了。

谢霁没当回事,埋首继续苦读,却不想,一双绣着粉白兔子的鞋面出现在了自己眼底。

然后谢霁看到蹲在自己脚边的庞然大物一下起身,去拱那双小巧精致的绣鞋,惹得绣鞋的主人咯咯直笑。

也不知为何,谢霁只觉耳根一热,仿佛莺歌,仿佛曼舞,在身边荡漾开,身体都变得轻盈了起来。

一双小手捧着一只黄橙橙的大橘子,递到了自己眼前。

“表哥,吃橘,不酸,可甜了。”

谢霁抬头,便见女子宛如春光,却比春光还要灿烂的笑脸映入了自己眼中。

面上零星两三颗小红豆,并没有让女子容貌失色,反而眉间那一点红,更多了一股纯真和魅惑杂糅的美感。

谢霁不知自己怎么了,只是半年未见,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为何再次碰面,竟有种恍如隔世的惊艳。

表妹还是那个表妹,可又似乎有些什么东西变得不一样了。

“表哥见到我不高兴吗?”

女子一身湖蓝色的纱衣罗裙,弯下腰后,胸前那处越发显得鼓鼓囊囊,少女初初长成,已是玲珑好身段,尤其俯身正对着自己......

许是天干气燥,谢霁只觉鼻间有股热流在涌动,猝不及防,又来势汹汹。

他蓦地站起,转了个身,逃难般拉开彼此间的距离。

沈旖瞧他如避蛇蝎的模样,有点懵,愣愣立在原地,一只手还握着橘子,身畔伴着一只威武的大狼。

一个极野,一个极柔,并作一处,竟是奇异的和谐。

谢霁平复了心绪,回过了身,看到佳人仍孤零零,其实也不孤零,身旁那威风凛凛的一大只白团子不容忽视。

“近日温书时疑问颇多,不免有些心浮气躁,慢待了表妹,请表妹勿怪。”

“不怪,不怪。”

沈旖和气人,几步上前又把橘子递上,依旧笑意盈盈:“表哥,吃橘,可甜了。”

谢霁推拒不得,也不忍拒绝,伸手接过了橘,在少女甜美的笑容下,不慌不忙,但也快速地剥着松软的橘皮,露出里头饱满的果肉。

这橘好吃,剥皮却要留神,一不注意指缝间就沾染上了橘皮的颜色。

待到果皮尽褪,谢霁正要掰开一片尝尝味道。

这时,指如削葱的玉白小手又伸了过来。

“谢谢表哥。”

甜美的笑容,甜美的声音。

受到蛊惑般,谢霁毫不犹豫地把自己剥得干干净净的果肉又送到了表妹手上。

沈旖一片一片吃得开怀,好似吃的是珍馐美味,纯美面容却比美食还要诱人。

谢霁别开眼,强迫自己不去看,重新拿起了书本,客客气气道:“表妹不如带着布袋到别处玩耍,我这边书还没读完,抽不开空,表妹见谅。”

正是发奋的年岁,谢霁一心只向着功名,渴望有朝一日登上庙堂之高,成为颇有建树的股肱之臣,不愿为琐事干扰,尤其男女之情。

如今的他,尚无资格,可表妹就在眼前,着实让他困扰。

还有,心烦意乱。

沈旖吃了一半,把另外一半又还给谢霁,留下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带着布袋飘然跑远。

殊不知,原本平静无波的春水,已被她搅得涟漪荡漾,再也恢复不了往昔的静谧如深。

傍晚时分,谢霁被谢氏叫过去用晚饭。

沈旖早早到了,陪在谢氏身边,瞧见谢霁来了,软语唤了声表哥。

谢霁也及时回了表妹。

这一声表妹出口,要压下多少不能见人的情绪,唯有谢霁心里最清楚。

谢氏瞧瞧女儿又瞧瞧侄子,男才女貌,又有儿时的情分在,顶顶的般配。

虽只有三个人,谢氏也让厨子备了一桌的菜,琳琅满目,跟过节似的。

谢霁斯斯文文跟姑母道了声谢,行止有度,风采翩然,看得谢氏愈发满意。

他们谢家祖上五代都是猎户,就这一辈难得出了个读书人,还是乡试第一的解元,举人里头一号,十里八乡哪个不羡慕,都夸谢家祖上冒青烟了。

又是自己看着长大的,为人品行,经得起考验,错不了。

谢氏是个雷厉风行的人,有了主意就坐不住了,看顾女儿的同时也没忘了侄子,频频给谢霁布菜,时而讲起他和沈旖的童年趣事。

沈旖如今孩子心性,一惊一乍的,圆睁着明媚大眼,听到有趣的地方,也没顾忌地呵呵笑开。

反而谢霁最为拘谨,君子端方,秉持食不言寝不语,只微笑听着,不做评论。

一顿饭吃完,更多的是松了口气。

然而这还没完,谢氏在谢霁想要告辞前出声:“勤敏好学是不错,但也要劳逸结合,不要以为年轻,有资本挥霍,这时候不注意,等老了就知道厉害了,看看你姑父,才四十出头就已经是一身的毛病,热天冒虚汗,冷天腰酸胳膊疼,便是自己开药铺,什么药材都有,也是治标不治本......”

谢霁安静聆听,十分配合的样子,谢氏讲得更带劲。

沈旖坐在榻上,长长的裙摆垂落下来,打着晃儿,明媚娇俏的小姑娘两手撑着小桌几,脑袋歪向一边,半眯着眼儿,明晃晃开着小差。

可正是这副偷懒的小模样,又格外的可人。

谢霁唇角不由自主地上扬,自己也未曾察觉。

又是一炷香过去,送走了侄子,谢氏又把沈旖拉到身边,轻拍她白嫩的脸颊:“别睡了,我的祖宗,叫你跟你表哥多说说话,你就犯困,亏得是你亲表哥,换别人早就嫌弃上了。”

沈旖被谢氏拍得清醒了几分,嘟着嘴道:“夫君不嫌弃的。”

“小姑娘家家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哪来的夫君,要真能摊上个好人家,遇到个知你冷暖的好夫婿,你明日就出嫁,娘也舍得。”

谢氏宠女儿,出于私心,想要女儿陪自己更久,但也不是一根筋的固执,最终还是希望女儿过得幸福,不像自己,空有当家主母的气派,其实早就跟丈夫离了心,再也回不到当初。

往事不能回味,过去小日子有多美,再去想来,更加怆然。

谢氏搂紧了女儿:“憨人有憨福,你这样子,也没什么不好,有娘照看着,往后也无碍。”

谢家不比沈家富裕,但在当地也算殷实了,哥哥嫂子素来疼爱央央,谢霁又争气,央央嫁过去也是享福。

何况,嫂嫂早先也有过暗示,不干涉儿子儿媳房中事,更没纳妾的传统。

其实真正让谢氏心动的便是这。

不过,现下也不能太急,谢霁到底如何,还是要再观察观察。

谢氏有了要忙的事,对沈桓也愈发不在意了。

却抵不过女儿最近时常在她耳边念叨爹爹。

“你爹哪里好了,一天到晚不见人影,你回来了,也没个笑脸,要这样没良心的爹爹有何用。”

抬脚正要往里跨的没良心爹默默收了回去,转身往回走。

离开得太快,自然没听到后面女儿更扎心的话。

“爹爹赚钱,给我们花,不给别人。”

谢氏听到这话重新展颜,所以要生女儿,女儿是小棉袄,暖身,贴心。

“对,央央说得对,你爹的钱,还有娘的,都是央央的,旁人休想分了去。”

女儿的话也给谢氏提了醒,央央到了嫁人的年纪,那边两个比央央还大几个月,一个要娶妻,一个要出嫁人,正是费银子的时候,少不了又要盘算,她得早做准备。

不顾自己,也要顾女儿,尤其女儿现在又出了状况,她当娘的不尽心,还有谁会为央央打算呢。

谢氏挣扎了许久,终是松了口:“你去把老爷叫来,就说有事商量。”

沈桓妾室不多,正经纳入府的也就两个,外面那些都是逢场作戏,生意场上的交际应酬,当不得真。

当初养外室,也是因谢氏嫁给他七年无所出,为了给沈家留个后,又有生意场上那些朋友的撺掇,沈桓才动了念头,这种事有一就有二,男人骨子里的那点劣性根,他自己都找不到理由为自己辩驳。

谁能想到谢氏后来居然怀上了。

正巧是央央的满月宴,外面双生子已经有半岁了,董姨娘病了,两个孩子也跟着染了风寒,沈桓一着急就把两孩子接回了府,抱给谢氏让她来养。

沈桓的打算是弃了董姨娘,三个孩子,有子有女,够了,他以后守着谢氏过。

谁料谢氏不愿意,把他撵出了屋,孩子也让人抱出去,跟他闹起了冷战。

没办法,两个孩子需要人看顾,沈桓只能把养好了病的董姨娘接进府。

沈桓知他做得不地道,自觉对谢氏有愧,只能在别的方面尽可能补偿。

可自那过后,谢氏就跟他离了心,拒绝与他同房,见了面也是冷言冷语,话说不到几句就不欢而散。

到底是结发夫妻,有少时的情分,在沈桓心里,谢氏和别的女人是不一样的,可每每想要修补关系,谢氏都是爱答不理。

久而久之,沈桓也心灰意冷,想着就这样过吧。

却不想,谢氏哪根筋不对,突然又要见他了。

“你莫不是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