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7.红烧肉

17.红烧肉

宣慕之赶紧爬起来了。

这大块猪肉可花了他不少的钱,他可不能浪费掉。至于和系统聊天,什么时候都可以。

宣慕之发现汤汁已经耗下去一多半了,赶紧放盐。

“宣煊,火撤掉。”灶膛里的柴禾撤出去,里面还是能保持一段时间余温的,只要把最后一点汤汁耗下去就可以出锅了。

“慕之没事吧?”

“没事,刚才可能火熏的,现在好多了。”宣慕之本来就没事,吴伯看了他几眼也就放心了。

“对了,慕之这些钱你拿着。”吴伯递过去一个荷囊,“当做这个月的饭钱。”

宣慕之看了吴伯一眼笑了起来,“吴伯,吃顿饭而已,您还真给钱。而且您也看出来了,我们现在不差吃饭的钱的。”

“说好的事情。”吴伯虎着脸,将荷囊塞到了宣慕之手里。“你自己赚的钱,留着买房子。而且以后你们上学,花钱的地方还多着呢。”

“吴伯,我有一件事想问您……”宣慕之顿了一下,“要是我们搬到南区去,您跟不跟我们一起去?”

“我?我就不去了。”吴伯摇摇头,“我一个人闲散自在惯了,还是在这里吧。”

“哦……”宣慕之低下头没吭声。

其实他是很想吴伯能跟他们一起去南区的。除了这些日子相处有些感情了,也是他目前找不到什么可以相帮。吴伯的手艺非常好,宣慕之手里的图纸,只有他能帮忙制作。有技术且信任的人宣慕之认识的不多,而吴伯两者皆具。

“怎么了?不太高兴?”吴伯看了宣慕之一眼说道。

“没有。”宣慕之摇摇头,他就是有些沮丧,没有吴伯帮忙,他要回家恐怕要用更多时间。

吴伯无声地笑了。这小孩不太会掩饰自己的心情,嘴上说没有,却一脸的郁闷。

大锅里的红烧肉很快就好了,一掀开锅盖,浓郁的香味顿时充斥在屋里。

这下不光宣煊一个劲儿地抽鼻子,就连吴伯都站起来了,眼巴巴地看着宣慕之往外盛。

“……我还真不能让你们俩自己去南区……”吴伯小声嘀咕了一句,“要不然以后我吃什么啊?”

声音虽然小,但是宣慕之还是听到了。郁闷的心情一扫而空,低着头笑了一下,将盘子放到桌子中间,“你们先尝尝,我炒两个菜。宣煊,看看米饭熟了没有。”

一道红烧肉就足够了,又清炒了一盘小白菜、一盘豆芽。

后面两道菜炒得很快,端上桌的时候宣慕之才发现吴伯和宣煊都没有吃,而是在等着他。

“怎么不先吃?”宣慕之面前已经摆上了一碗大米饭。

“吃!”

因为是大锅炖的,宣慕之刻意将肉的块切的比较大,主要是大灶的火不好掌握,生怕肉炖过火了。不过大块有大块的好吃,最显著的一个好处就是这小孩拳头大小的一块肉,夹到碗里时候,满足感那是杠杠的。

虽然没有酱油,但是宣慕之糖色炒得很好。他因为心脏问题不能做一些剧烈的活动,所以经常跟在母亲身边看木母亲做饭,看得多了,自己做的也很顺手。

宣煊年纪太小,这么大块的红烧肉夹起来比较费劲,好哥哥宣慕之直接帮他夹到了碗里。

红烧肉颜色酱红,汤汁浓稠,在大块肉上缓缓流下,仿佛是浓稠的糖浆一般。用筷子夹开之后,里面的肉却是呈现白色,且有汁水沁出。

这么大块的肉,自然不能整个放嘴里,夹开成两半用筷子送到嘴边,颤颤巍巍的红烧肉视觉冲击极大,让宣煊忍不住咕咚一声咽下口口水,才小心翼翼地,犹如对待什么易碎之物般地凑过去,轻轻咬下一口。

红烧肉软糯,因为炖得火候足够,肉皮已经炖出了胶质。这一口咬下去,牙齿切入肉中那一瞬间的感觉,美妙的让人从头顶到脚指头尖都开始散发一种满足感。仿佛这一瞬间,全世界都开始在冒起粉红色的泡泡了。

说起红烧肉,自然是要五花三层的最好,一层肥肉一层瘦肉,彼此相间,肥肉油脂早就炖出去了,变得肥而不腻。而瘦肉因为上下油脂的包裹,并没有老或者柴的口感,又软又嫩且有汁水沁出在唇齿间。

这种美妙的肥瘦交融的滋味,在唇齿的每一次开合间都会重复一遍,让人忍不住细细地、慢慢地咀嚼品味。

以前家里饭都吃不饱,每次吃饭都已经饿透了,所以宣煊吃饭的速度极快。

宣慕之为此曾经叮嘱过他几次,让他细嚼慢咽。可习惯难以更改。

可今天,一道红烧肉,让他改变了。

这么美妙的滋味,让他根本不舍得快速吞咽下去,恨不得多在嘴里咀嚼品尝。

可再如何吃得慢,这一口肉就是一口肉,而且是炖得软糯,没嚼三五下,这肉就在唇齿间消失了,只剩下满口生香。

宣煊愣住了。

嘴里的肉呢?

“不吃饭发什么呆呢?”宣慕之看到弟弟的呆样,忍不住开口。“快吃,不然这肉冷了可就不好吃了。”

宣煊这才反应过来,碗里的肉还很多,又是一块肉入口。

宣慕之看弟弟认真地吃饭,自己也继续吃了起来。这肉确实好吃,没有让他失望,比他之前吃过的什么散养黑猪肉还要好吃的多。

这里的猪肉肉质虽然软嫩,却不是软烂,不是那种用饲料喂养,整天圈在猪圈里猪的猪肉能比的。尤其好吃的猪皮,软糯中有种微微的弹性,若是这种肉皮用来做肉皮冻,一定会非常好吃的。

一瞬间,宣慕之脑海里又冒出很多的想法。这美味果然能让人灵感迸发。

一斤多猪肉其实没有多少,尤其是炖熟了缩水后。而且宣慕之还切的块头比较大,这一盘子其实也就六块,平均一人两块。

三个人将六块肉吃得干干净净的,才终于有心情将视线看向其他两道菜。宣慕之做这两道菜主要是为了解腻用的,在记忆中如果母亲做了红烧肉,或者其他全肉的硬菜,是一定会做几道清淡的小菜的。

可宣慕之忽略了一件事,这里的人可不像是在地球,吃的没有这么油腻。而且他们家穷惯了,跟地球上那些天天吃大鱼大肉的不同,一人两块红烧肉,留下的只有意犹未尽,而不是油腻。

伯曼岛虽然有很多很棒的食材,很多调味品也是相似,可烹调方式单一,远没有他所在的国家煎炒烹炸熬煮炖,百种花样千般做法,这里的人倒是和国外的烹饪方式比较类似。肉类多是用来烤、煮、炸,鱼类主要是蒸、炸等。

所以宣慕之祭出他老妈的招牌菜,吴伯和宣煊立马成了他菜肴的忠实粉丝。

即便是没有红烧肉那样让人痴迷,可清炒小白菜和清炒豆芽也没剩下,宣慕之和吴伯都又添了一次饭,宣煊勉强吃完了自己碗里的饭,撑得小肚皮都鼓起来了。

吃完了连动都不想动,被宣慕之强行拉起来,重新洗干净手脚带着直奔集市。吃这么多躺下,这还不得积食了。

宣慕之多拿了几个银币,打算多做两床被褥,一次到位。被褥这些东西就算是搬家也能带走的,所以不要怕花钱,反而是家里的摆设之类的,现在不急着买,家里有小木桌和板凳也足够了。其他的什么竹筐竹篮背篓的,吴伯拿过来了不少,足够他们用的。

布料店,成衣店基本上下午也是开着的,不过下午人是比较少的,看店的也是个小伙计。

“客人买布料还是买衣服?”虽然宣慕之兄弟俩穿着比较破旧,但是对方招呼的还是很热情的。只要来了就是客人,这店开在北区,店里的布料都不是很昂贵,那些贵重的布料都在东区西区才有的卖。

宣慕之抬头看了看,“有他这么大的孩子的成衣么?”

这里的衣服和现代衣服不同,和古代的衣服也不尽相同,的来说,没有现代衣服那般的简洁清凉,但是也不会像古装那般繁琐,有种两者各取其一的感觉。

虽然买布料自己做更简单,但是宣慕之虽然擅长烹饪,但是对于做衣服真的是没有什么心得。

“有有,成衣在这里。”伙计引着两人到了另外一面,“这些衣服都是要卖的,我找找看……”

片刻后,伙计挑出来几件衣服。

“客人,您看看这些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