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第三十七章

20××年10月1日,国庆的第一天,晚饭过后,广场上聚满了出来游玩的人们。

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谁也没有注意到一个小女孩孤零零地站在人流中央,她看起来不过七八岁,留着好看的梨花头,穿着粉红色连衣裙,腰上系着一个蝴蝶结。小女孩长得很可爱,一双大大的眼睛里嵌着黑曜石一般的瞳孔,樱桃一般的嘴巴,皮肤又白又嫩,好像可以掐出水一般。

女孩站在广场的外围,迷茫地四处张望着,像是在找什么人。

“喵——”一声猫叫灌入了小女孩的耳朵里,在这人声鼎沸的环境里,那身猫叫显得十分渺茫,却又十分清晰。

“喵——”那只猫又叫了一声,出于对动物的喜爱,小女孩犹豫了一下,还是朝着那个方向走了过去。

当沉闷的空气突然变得畅通,她也远离了那拥挤的人群,来到一条并不怎么热闹的小径上。小径上人不多,只有三三两两的人在游走着,小女孩在小径中央发现了一猫黑色的皮毛,只有四只脚是白色的,看起来又小又软,就像她一样。

小女孩向着那只猫靠近了一些,那只猫又是喵地叫了一声,转身跑了。

小女孩追了上去。

猫跑得很快,从小径遛过,窜入一边的墙后面,嗖的一声消失在了视线里。小女孩追到了猫方才消失的地方,没有看见猫的影子,很是失望。

小女孩想要转身离开,却在此时,被人抓住了胳膊,她转过身,看见一个不算高大的身影,隐匿在黑暗里。

有时候,一些人的想法其实并不难猜。

他们撕破小女孩的裙子,像撕破最脆弱的纸,他们扒下小女孩带着花边的内裤,撕成粉碎。他们抓着小女孩香香软软的头发,将好不容易整理出来的发型弄得一团乱,他们掐着咬着啃着那最为嫩白的皮肤,在上面留下一道道痕迹。他们看着那个瑟瑟发抖的人在身下哭泣,求救,他们□□着,在那从未有人开垦过的甬道里撞击着,留下一注罪恶的□□。

————————————————————————————

“霍队,不好了!”方莎莎匆匆忙忙地撞开门跑了进来,看来是有什么急事,连门也没有敲一下。

“什么事?”霍戈问道。

“那个犯人跑了!”方莎莎想必是跑过来的额头上还带着汗珠,她捂着胸口喘了一会儿气,接着说道,“就是那位,那位十四年前因强/奸杀人案入狱的孔巧进!”

“什么?!”听到这个名字,霍戈蹭的一下就站了起来,或许是因为他的动作太剧烈,使得原本就摆得靠近桌子边缘的玻璃杯掉了下来,摔在地上,一下子变作粉碎。

如果可以,他真的一辈子都不想再听到那个男人的名字。

十四年前,那个男人像一场噩梦,出现在他的生命里,夺走了那个他最疼爱的人,还连累了他的父亲,使得他的母亲痛不欲生。可是偏偏他不能亲手解决那个男人的生命,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活在监狱里。

若是那个男人一直活在监狱也就算了,毕竟他知道,强/奸犯是所有罪犯里最被人瞧不起的一种,也是在监狱里被人欺负得最惨的一种。他当时便是知道了这一点,才忍住了狠狠教训那个人一番的冲动,可是现在却告诉他,那个男人跑了?

他还想跑去哪里?还想重新祸害人不成?

不可原谅!

方莎莎自从两年前跟了霍戈这个上司开始,就知道霍戈脾气十分不好,他很容易被惹毛,她这两年来也挨了不少训。可她也清楚,霍戈的火气总是来得快去的也快,并且大部分时候都不是真的生气。

可是现在……

如果说之前的霍戈像一只一点就着的野犬,现在的他就像一只阴冷的狼,眼中蕴含着杀气,却按捺着不动,准备寻找着最合适的时机去咬死猎物。

“方莎莎。”

“是!”不知不觉间,她的后背已经出了一身细密的冷汗。

“传话下去,无论如何,也要把那个混蛋给我找出来!”

————————————————————————

林立夏闲着无聊翻微博的时候,忽然发现了这样一篇报导。

最开始吸引他的并不是这条报导的内容,而是报导中的事件发生的地点:A市,即他们所在的城市。

而报导的标题起得十分文艺《摘花苞的人》,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哪个作家写的散文。

然而这篇报导的内容就没有那么文艺了。

就在一周前过去的十一长假里,A市发生了三起命案,死者为一名男童与两名女童,三人年龄均不超过十岁。三人的尸体皆是在隐蔽的角落里被发现的,死者尸体被发现的时候,身上的衣服全部被撕烂,皮肤上布满深深浅浅的痕迹,看来应当是用手掐和用牙咬出来的。根据法医分析,三名死者皆是死于窒息,脖子上有着明显的勒痕,且死前有遭性/侵/犯的迹象。

而文章之所以其名摘花苞的人则是因为死者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其□□都被人插了一支未开放的花,法医将花苞取下之后,还有不少精/液从死者体内流出。

A市算得上是个发展很好的城市,此事一出,立马成了一个热门话题,而摘花苞的人也成了这位凶手的外号。林立夏看了一下该条报导下方的评论,清一色都是在咒骂着这位凶手,要求警方尽快将其绳之以法,也有极个别想要博眼球的跳出来指责小孩以及孩子家长,结果被义愤填膺的网友骂个半死。

“你在看什么呢?”秦空青叼着一根烟走了过来,他双臂展开撑在沙发的靠背上,看着林立夏的手机屏幕。

“摘花苞的人?啥玩意儿这是,现在是什么妖魔鬼怪都能安个文艺范儿的外号了吗?”秦空青十分不屑地说道。

“不知道,总感觉很可怕。”

“可怕什么?”

“恋/童/癖啊。”

“你怕什么?你都二十六了,那恋/童/癖要找也不是找你啊。”

“那也很可怕了好吗?你想想看这个城市有多少孩子,这个人不单对孩子进行性/侵/犯,还将他们残忍地杀死,这,这简直……”

这篇报导实在是勾起了他一些不好的回忆,他想起了十四年前的一件事情,是关于霍戈的……

“你怎么了,脸色咋这么差的?”秦空青本以为林立夏只是同情心再次泛滥才会这么激动,可是看他的脸色,又好像不是这个样子。

“没什么。”林立夏平复了一下心情,觉得自己刚才似乎是有些过于激动了,此时,门响了起来。有人在外面敲门。两人对视了一眼,秦空青走去开了门。

站在门外的女人是柳湘,可是又和平日里的柳湘不太相同。

林立夏与柳湘认识的时间不久,只是短短的两个月不到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林立夏对柳湘一直是这样的印象:衣着干净利落,总是保持着精致的妆容,仿佛永远一副意气风发,谁都不能将她打倒的样子。

可是现在的柳湘与他记忆中的判若两人,神情很是颓丧,头发乱糟糟的,好像是被手抓得,脸上的妆花了,眼睑下糊成黑糊糊的一片,似乎是刚刚哭过,眼睛里布满了红血丝,眼皮也有些浮肿。

秦空青似乎也被柳湘这幅样子吓着了,他赶忙让柳湘进了门,关切地问:“湘湘,你怎么了?”

“老大,你能不能帮我个忙?”柳湘说这话的时候,声音里已经带了哭腔。

“帮帮帮,一定帮,你怎么了这是?来来来,坐下说。”秦空青一边安抚着柳湘,一边招呼着她坐下。

“薇薇不见了。”柳湘坐下之后,开始诉说着她今天过来的目的。

“薇薇?是不是你妹妹啊。”

“嗯。”柳湘点了点头,“她才八岁,我一个不留神没看好她,她就不见了,我可怎么办呀!”

“等,等会儿,你慢慢说。”秦空青算是明白了,柳湘将自己妹妹弄丢了,所以要请他来帮忙找人,可是就柳湘这么不清不楚的一句话,要他怎么找人呢?

“好,这就是今天白天发生的事。”

事情就发生在两个小时之前。

柳湘有一个比她小了十来岁的妹妹,名叫柳薇,不是她爸妈亲生的,而是朋友家的孩子。那位朋友与他爸爸年轻时候关系很好,后来那位朋友与妻子双双死去,便将自己的孩子托付给他爸爸。虽然不是亲生的,她的父母对待这个孩子却是比亲生的还好,柳湘本来也就喜欢小孩子,因此对这个妹妹也是十分宠爱。

这一天她妹妹缠着她要她带着自己去游乐园玩,柳湘被她缠得久了,也就顺着她的意带着她去了。

她们在游乐园完了几个娱乐项目之后,柳薇便有些口渴了,两人便找了一处阴凉的地方坐了下来休息。恰巧这时候,隔着她们十来步的地方有个摊子在卖冰淇淋,小孩子看着冰淇淋馋了就想吃,便缠着柳湘给她买。

柳湘对这个妹妹本来就冲,基本是要什么给什么,再加上她看着那个冰淇淋摊子不远,觉得也出不了什么事,便让柳薇留在原地等她,自己去买冰淇淋。

结果这么一走,就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