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朗星稀,月光西斜。道路两旁的路灯,忽明忽暗,随风而落的叶子闪闪斑斓,让这宛如秋意的夜晚透着一股迷人和神秘。
林默看到前方有个公交站台,她举起手朝那儿指了指,说:“在这边放下我就可以了。”
“不行。”顾承风冷冷地说。
“不用你送了,我坐公交回去就行。”林默赶紧表态,两人萍水相逢,也不想欠他一个人情。
顾承风鄙夷地哼了一声,没看出来她还挺会抬举自己的,于是不耐烦地说:“我刚才说的话你没听懂吗?”
林默瞅着顾承风想了想,今晚两人说话的内容虽算不上多,但你来我往的也有二、三十句,于是问:“哪句?”
顾承风这个人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留学回来就到顾氏集团做了个举足轻重的职位,耐性并不怎么好,但对着林默这个他现在想极力讨好的人,他只得忍住性子:“今晚你回不去了。”
“为什么呀?”看着公交站台从眼前飘过,林默着急的问。
顾承风瞟了一眼倒后镜,自顾自地说:“得去我那儿。”
“啊?”林默失声惊叫,这也太突然了吧?两人今天才认识,不,还算不上是认识,她只不过是图一个利而假扮成他新婚老婆去吃了个饭,这就得去他家过夜?
想到这儿,林默本能地双手交叉勾肩护住前胸:“这,这……这,不好吧?”
顾承风一看到林默那警备的动作,所有耐性瞬间蹦泄:“我靠,刚跟你说的话没听懂呀你?这钱还没拿到你就反悔了?”就她那姿色,就是一年没碰女人,特么也不会对她感兴趣。
“我反悔什么?”林默怯怯地说,男人发威不怕才怪,况且还在已经是深夜的夜晚。
“我刚才不是说雇了你吗?”
“那……这跟去你家有什么关系?”
顾承风干笑一声:“搞了半天你没听懂我要雇你来做什么?那你喊什么同意、同意的?”
林默当然听懂了,只是一时精力全集中在她在意的“医药费”上面,经顾承风这么一提醒,才收住那份激动,说:“我听懂了呀,可是,假的嘛,你需要的时候我就去充个数,充完数我就下班回家,现在不是我该下班的时候了吗?”
雇用关系,就是劳动合作关系,上班工作、下班回家,天经地意,顾承风无可厚非,只是……
顾承风时不时地借着倒后镜观察在他后面始终隔着一段距离尾随的车辆,只是他的这个闪婚、他的这个毫无背景的“新婚妻子”被人怀疑了,要想消除别人的疑虑,她必须跟他回他的家。
顾承风不禁又是深锁眉头,今晚她跟着他回家,那以后呢?虽然他的家很少有人光顾,难免有些人捕风捉影没事找事的人跑到老爷子那报告一通,况且,他还真怕那些人过来对他捕风捉影。
前方红灯,顾承风腾出空档仔细端详着坐在一边攥着手、咬着唇的林默,虽谈不上美艳,但长相秀丽,还透着一股清纯,五官可以算及格。还好,她有那么一个提不上台面的母亲,这种背景的身世,她就是杨贵妃再世,他也不会喜欢。
顾承风鄙夷地轻笑一声,把这个女孩放在身边,由她去应付顾老爷子的逼婚,而他,继续在大千世界里畅快地寻觅他的真爱。
绿灯重新亮起,顾承风启动车子,下一个路口右拐就是他住的小区,而那个尾随他的车辆,也在这个路口左转消失在黑色的夜幕下,完成了今晚的使命。
顾承风整理完他的思绪,用以往老板交待下属的口吻说:“假也不能假的离谱,明晚之前搬过来。我刚才说过了,不要有我是不是看上你了这种低级的想法,你只是做一个我名义上的妻子而已,切记。”
顾承风有顾承风的打算,林默有林默的顾虑,她此时内心的里思绪就像是在打波浪鼓似的,拿捏不定。
林默是个没有父亲的孩子,母亲一直独自带着她,从未嫁人。她毕业后通过朋友认识了吴起,起初两人聊的很投缘,没多久两人便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或许是受到母亲的影响,林默对男性都有种戒备心理,所以,吴起这个男朋友后来想尽了所有办法、用尽了浑身解术,也只是跟林默拉了个小手、亲了个小|嘴,慢慢地对林默也没什么激情了,两人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谈了一年的恋爱。
两人感情本就没什么激进,林默的母亲一出事,借了一屁/股的债,吴起就想分手,但实在不好意思在她最困难的时候落井下石,拖了大半年才跟林默提出分手。
那么,现在林默的身份还是吴起的女朋友,这倒不是她顾及的地方,但对于从未跟男性在一起过过夜的林默来说,这的确是一步相当难做的决定。
并且,顾承风现在说的不单只是今晚,还要求她搬过来住,这一个晚上都不知道怎么熬过去,这往后还有无数个日日夜夜又该怎么度过呢?
林默下意识地又看了看她的左手腕,记忆中那个触目惊心的伤口,血肉向两边翻起、露出一道煞白的白骨,周边的血汩|汩地向外喷射,瞬间将整个伤口染上一滩血红……
林默赶紧闭上双眼,将左手迅速藏到身后,那时,不,应该说是前世,她之所以如此懦弱,不就是负荷不了她妈妈的医药费吗?可现在,身边的这个人,愿意为她承担所有的医药费用,她还再犹豫什么?还再纠结什么呢?
顾承风已经将车泊好,正准备叫林默下车,却看到她低着头,眼内的泪水摇摇欲滴,他一怔,一个晚上阴沉的脸更加的阴森,带着少许的愤怒冲着林默说:“跟我上来。”
——
林默并不是一个逆来顺受的人,或许因为有了一次“死去”的经历,她现在无比地珍爱生命,明明心里在抗拒着,可脚下却乖顺地跟着顾承风一路坐电梯进到他的家。
顾承风一进门换上拖鞋,没做任何停留就上二楼进了他的房间,留下林默傻傻地立在门口。
这是一套复式公寓,一楼的空间很大,装修豪华中不失典雅、堂皇中不失|精致,林默根本无心观赏如此气派的住宅,她的一双眼紧盯着顾承风隐身而进的那道门。
良久,林默扭身将仍向外敞开的门关上锁住,这男人都是这么粗手大脚的,连门都要她一个外人来关。
门刚锁上,就听到室内楼梯上的脚步声,林默看到顾承风手中举着一个小纸片从楼上走下来,走到她的对面递向她:“你走吧。”
走?不是他叫她来的吗?
林默带着吃惊的表情盯着顾承风,顾承风用眼睛指了指他手上的小纸片,林默看过去,不禁又是一愣。
他的手上是一张十万元的支票。
这是她今晚的酬劳。
十万,林默没想到她这么值钱!
顾承风把手上的支票不耐烦地在林默的面前又晃了晃,林默接过抓在手里。她和他是两个完全不认识的人,她来找他就是为了钱,见钱就收,她的目的已经达到,可不知为何,她的心里却有股说不出的不舒服?
“你……你不是说要我……”林默有点恍惚,他刚刚明明说让她今晚在这儿过夜的。
顾承风很没耐性地打断林默的话:“我还没变|态到被人当做是专欺负萝莉的大叔。”刚才她的表情、她的动作还有那没有掉下的眼泪,这明明是把他顾承风当成色|狼了!他越想越气,压着火说:“况且你根本算不上是萝莉。”
或许是对这手上的十万的瞬间感动,林默抢着说:“我没有不愿意,只是我想起我妈,所以……”她前世的自|杀是她不愿提及的伤疤,她只好用妈妈来搪塞。
顾承风根本不想听,他又从裤袋的钱包里取出一张毛爷爷的百元大钞递过去,打断林默的话,“自己出去打的。”说完再一次不做任何停留上了二楼进了他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