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的宗人府牢房,又是一片景象。
秦凤翎自从慕卓然离开后便一直忽冷忽热,后半夜像是发起高烧来,迷迷糊糊,说起了胡话。
她梦到自己,一身伤痕,躺在训练室。
自己所在的部队,其实是个地下组织,是有钱有势的黑道人士培养忠实爪牙的地方。
很小的时候,她就被人带过去了,甚至不记得自己的父母,有没有兄妹,家乡在哪里。自己的生命,在进入部队之前仿佛一片空白,而自己开始记事,也是从这里开始。
到了那里,和一大群年纪相仿孩子被迫接受高强度的训练,大约几百人。开始的时候是练体能,从武术爬山等基础开始,有人每天过来指导监督,每天十八小时练习,三个月之后,一对一近身肉搏,而训练他们的人,站在黑暗处,只是冷漠地说一句:“至死方休。”
那时候的自己,瘦瘦小小,几乎是整个队里最矮的,最弱的,而自己的对手,是一个大块头,看起来是完全没有胜算的,可是,她赢了!
因为,不赢,意味着死亡,意味着自己拼命了这么久还是不能决定命运。那一刻,她斗志高扬,于是,那位轻敌的对手,也死在她的脚下。
不过,这个事情,不过是残酷命运的开始,选择了一条没有童年的道路,自然要一条路走到黑。
她七岁的时候被迫赶到山里,和另外几个孩子。山里的夜晚,总会有狼群出没,而这一堆人的任务,就是战胜狼群。
那一夜,几乎是整夜没合眼,消灭了一只狼总会有十只狼从不同方向扑过来。他们的子弹打光了,最后,连用石头砸的力气都没有,狼群才被打散,而每个人,都只剩下半条命。
从此,他们便是最好的兄弟姐妹。
虽然每个人平时独立,桀骜不驯,可是,一旦认定,就是一辈子的亲人。他们没有勾心斗角,只有拼了命的相互保护。
梦境又回到最后的那个夜晚,她的命,是被兄弟们用自己的命就回来的,想到这里,她不禁痛彻心扉,指甲掐进肉里,想醒过来,醒过来,自己才能去救兄弟们,醒过来,自己才有能力为他们报仇。
可是,任凭自己怎么努力,都摆脱不了混混沌沌的状态,一直在迷糊中徘徊,像闯进了一片迷踪深林,出不来了。
突然,脑子又闪过丝丝片段。那是秦凤翎这辈子都不愿意再回首的往事,而此时,有一股力量,推着她,慢慢地把所有的片段串起来,把所有的痛苦再承受一遍。
如花的年纪,怎么会没有一段刻骨铭心?那时候秦凤翎十六岁了,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用来形容她显得太过俗套,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来形容她太过含蓄。
在那么多师兄宠着她的时候,她心中仿佛不再是杀人如麻,眼里只有任务的杀手,展露在外的,不过是穿着随风摆动的碎花短裙,游荡在大街小巷的普通女孩。
而她和那个人的故事,像她想的那样,单纯美好,普通浪漫。漂亮女生在深夜回家的路上遇见坏人袭击,然后英雄救美,于是,两人相识。
那天夜里,那群人看上的,不过是秦凤翎手里的拎包,一直以来为组织做事,自然也不愁吃喝,那个包,倒是低调而华丽,是某个名牌的限量版,而被秦凤翎这么个看起来朴素无比,又弱不禁风的丫头背起来,自然成了大家下手的对象。
才走到一个小巷子的她,手中还拿着双色甜筒,背后的脚步声贴近。很好,这三个人跟了自己一晚上,这会儿到了该结束的点,还是装的像一点罢。
那三人,看着面前惊恐转过头的姑娘,笑得猖狂,感觉势在必得,可是,他们还没来得及动手,背后有人在喊:“抢劫啊!”
秦凤翎循着声音望过去,是个男子,手里还拿着篮球,脸上带着邪邪的笑,不像是碰见抢劫的害怕,而是好整以暇地看着面前的事,气定神闲。
“小子你不要命了!”站在中间的那个汉子转头冲他喊,又连忙招呼两个兄弟上前,当然先解决这个坏事的小子。
那男子,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模样,满不在乎,把手中的球扔过去,恰好砸到右侧那人的脸上,那人“哎哟”一声,步子已经慢了下来。
另两个人上来,到底是彪形大汉,体型上已经战胜了这个清瘦的男子,硬碰起来,他也挨了几下重拳。
那脸被砸成大饼的汉子冲上来,一个铁拳呼过去,男子侧身一躲,往后一钻,已然寻了一个垫背的,正是那个老大。
就这个混乱的空档,男子翻过身,往秦凤翎这边跑过来,牵起她的手,往灯光明亮的地方去了。
被一个陌生人牵了手,又被一个打架不如自己的人救了美,可是,感觉还不赖。她忍不住扬起嘴角,这种不一样的感觉啊,让人享受。
两个人跑到街道一个繁华的广场前,才停下来。
“你怎么一个人出现在那里,大晚上的,他们不抢你才怪。”男子气喘吁吁,左脸颊上肿了一片,可是说话还很利索,也很刻薄。
“你一个人,长得跟瘦小鸡一样,还想阻挡他们抢劫,想英雄救美,他们不打你才怪!”学着他的语气,秦凤翎说着,也没好气,若是他不出现,自己也会把他们教训得满地找呀,而且自己不会受伤半分。
“我救了你诶!”那男孩笑了,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她不讲理起来还挺有意思,像个发怒的小猫。
“谢谢。”秦凤翎安静下来,很诚恳的道谢,不过是萍水相逢,他居然患难相助,不顾自己的安危,这一点,让她感动,毕竟,活了十六年的人,只认定,除了自己和出生入死的兄弟,没有人会真心诚意对自己好。
“你叫什么名字?”男孩听到眼前人红着脸道谢,挠头,也有些不好意思,“我叫石磊,你叫我石头就好。”
“我叫……Susan。”秦凤翎把实话吞回去,编了个谎,“我跟家人探亲回国,不知道这里会有劫匪。”
秦凤翎手里的甜筒早就跑丢了,男孩的篮球也掉在打架的地方,两个人累得像狗,走进了一家冷饮店。
于是,他们相识了,他是一个活泼的大男孩,学体育的,文化课不好,头脑简单,但是心眼实在,一门心思地相对秦凤翎好。于是,他们自然而然地恋爱了。
可是爱情对于杀手来讲,是多么奢侈的一样东西。
那一天,她还在房间里悉心打扮,跟石头约好了去看他打球,很关键的一场球赛。
她正在寻找,到底是穿一件雪纺素色连衣裙,衬得人晶莹秀雅呢,还是穿t恤加短裙显得活泼可爱,或者挑一件大红色的衣服,让他在人群中能第一眼认出自己?
满柜子衣服找遍了,也没找到合适的。
这时候,她大哥闯进来了,那一回,大哥在狼群中救了她,快十年了,背上还有狰狞的爪痕。
“哥,你不是在美国么?怎么现在回来了?”她很高兴,忍不住扑向他。
可是,大哥却毫不留情把她推开,“小妹,听说你谈恋爱了,我才赶回来。”他声音一向闷闷的,可是,在这个场合下,竟生出一种让人有压迫感的权威。接着,他在随身的公文包里,掏出一沓照片,全是各种场合的自己和石头。
秦凤翎知道,该来的还是要来,“哥,我喜欢石头!”
“作为杀手,我们没有权利谈喜欢,你为了自己好,为了他好,放弃吧。”他拉着凤翎的手,语气又狠下来,“你若没那个勇气,我来帮你斩断。”
秦凤翎心里一惊,话到这个份上,只能挥刀斩情丝。没去比赛,发了分手短信,跟着大哥回到美国。
这是她上辈子唯一一段感情,一段不到一个月、还是花骨朵的感情。她不敢再爱,可是心中,午夜梦回,多少次浮现石头的笑。
假若能脱离杀手这个身份,她一定还穿着第一次见面的碎花短裙,微笑的,站在石头面前,为曾经的爱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