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的岁月里,我最不在乎的便是月。纵然它孤凄寂寥,冰凉婉转,纵然诗里画里全是它的模样。十七年后余下的岁月里,我最痛恨的便是月,纵然它皎洁淡雅,沉静多情,纵然心里梦里还是那日的影像。
不该,不该,不该让我恋上那迷人的月亮!那轮月呵,纵使有众星相拥,却还是孤零零的独挂。月注定了便是孤独,谁让月缺日多,月圆日少,谁让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景象全都绽开在那轮月下,谁让我一生的梦全部押注在那轮月下,谁让我痴痴恋恋对上你的眸,便再也不能放下。我的桀月呵,你来便来了,却为何让我如此牵挂。
半月时光竟然一晃而过。就在我来狼王谷的第三天,栖陌来到了我的身边。她依然美如陌上摇曳之花,有着世上最美好最纯真的性子。她说,让我别怪她,让我原谅她。多傻的姑娘啊,难道她以为我会怪她让我看日落拖延了时间吗?还是以为我会怪她,半道去买衣服,顺便通风报信吗?或者会埋怨她对我说谎,她其实是狼王谷的人吗?
我不会怪她的,是她让我看懂了夕阳,看见了生命。是她告诉了我桀月墨朵,梦里开满了白墨天莲。是她让我有幸来到了狼王谷,有幸遇到了他。
有了栖陌,我可以出去逛逛了。我可以理解,无论如何,如今的我却是真正的囚徒,我需要监视。我其实很感激他,因为这些日子过得很快活,我早早的便当栖陌是我的朋友了,有时候栖陌真的很懂我。
栖陌说今日会有一个大大的集市,见我呆着无事可做,便想带我去瞧瞧。我自然是很欢欣的,兴奋的跑去想请求半天的假。
“狼王殿下,听说今日会有集市,很热闹的!”还没进门我就激动的喊。
他漫不经心的靠在一根柱子上,手里握着一本金丝镶边黑色小书。穿着他利落的墨色衣衫,依然带着那半副面具,说不出的神秘诱惑。一条腿弯起,抵在柱子上面,皮靴处露出半截精致的匕首,银色的刀柄之上,欠着细细的石榴石,细碎但不小气,暗红色光芒微微闪烁,竟如垂落的血滴。不觉拧起了眉头,似乎脑海里遗漏了一些重要的信息,却转而不见。似乎觉察到了我打量的目光,他眉眼微抬,离开了书本:“怎么了?”
我收回目光,随随笑道:“没怎么?那把匕首很漂亮!”
“你是说墨姬?”他随手放下书,站直了身子。
我一时有些怔愣,蓦然瞥见他腰上一把通体墨色的匕首,尾端镶的是上等的墨玉。玉石很大,似乎有些不适合匕首了,远远望去,竟像是挂上去的玉佩。无论是北国还是兰国,佩戴玉佩的风俗近乎不存在了。
我微微扬唇:“墨姬!为什么叫这个名字,不应该是女人的名字吗?”
他却嗤笑一声,讽刺意味及浓:“女人如刀,不是吗?”
不知怎的,我仿佛从他幽深的眸子里看到了一瞬的伤痛与落寞,带着浓浓的自嘲,然后瞬间冷凝。未经细想我脱口而出:“殿下怕是心伤,那里藏着个又爱又恨的女人吧!”
原本挺拔坚毅的身躯蓦地一僵,转身背对我的瞬间,偷偷泻出了深深的忧伤。一定是有个女人如刀,深深的刺入了他的心脏吧,就像匕首,不是剑的锋利,不是刀的狠绝,那种钝钝的闷闷的疼,渗入骨血,长年撕磨。
气氛陷入诡异的沉默之中,终于那僵住的背影融化开去,转过身看着我,似笑非笑的说:“果真是故事看多了,小小年纪,知道什么是心伤?”
谁说不知道?我的心也钝钝的,闷闷的疼着啊。虽然不是撕心裂肺的疼痛,可却再也不想看到那把墨姬了。轻轻咬唇,语气平静:“今天可以出去吗?栖陌也会跟着去的!”
他简短一句:“一起去吧!”然后迈步出了门,经过我的时候,我瞥见那藏在皮靴里的匕首。若论防御功效,这把才是最为重要的。因为它是藏起来的,它是在暗处的,它很可能被敌人忽略,疏于防范。可是他为什么要把墨姬挂在腰间呢?
果真是爱的深了,深到日日摆在眼前,提醒自己的痛楚,都不觉得疲惫苦涩。墨姬墨姬,你的墨姬保不了你,却能够肆无忌惮的刺伤你!难怪他说只有桀月,没有墨朵。
先前大好的心情竟然是一分不剩了。明明是白日,甬道不暗,我却再一次的找不到方向,看不到希望,识不得路了!
屋外的阳光刺眼的厉害,热辣辣的照在我的身上,难受的厉害。我苦涩一笑,才半个月的时间而已,我就已经适应不了白昼和阳光了吗?我已经习惯凉薄的夜,和澄净的黑暗,他墨色的衣衫了吗?人果真不能让心太过放纵。
栖陌已经出来了,上前开心的揽着我的胳膊,笑声如铃:“白苍,怎么才出来,我可等你好久了!”
我笑着望着她,她今年十五,还是个大孩子。狼王谷,北国最大的匪窝,没有让她受苦。嗔道:“你还赖我,你是堂堂的栖陌小公主,我是可怜的囚徒。狼王谷大王小王宠着爱着,就怕你少了一根汗毛,我呢,对着大王小王唯命是从,还要受你的训,唉,苍天有眼,为什么就看不到我在受苦呢?”
“哟,瞧你说的委屈的。我请三哥哥好几回,他都不带我出去。你白苍公主一出去,他立马就跟出来了!真真是苍天有眼,有些人啊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栖陌笑着说道。
笑着的眸子有些冷淡,不去想心里溢出来的那些酸涩,勉强的拉起嘴上的弧度,大咧咧的说道:“那是,像我这样值钱的命自然要好好的看着。一个不留神儿,指不定我就跑哪里去了呢。虽然栖陌你不弱,可是真论起来,你还真是对付不了智谋多端、胆识过人的云水白苍呢?”
“天,真没有见过比你还能自夸的人!下一次,我再也不带你出来了,我的脸面都快让你给我丢光了!”
“那正好,谁爱陪你谁陪你!我巴不得清净呢!”我回嘴道。
“臭丫头!你给我站住!”
……
我和栖陌打打闹闹,一路玩的畅快。只是偶尔瞥见他腰上的墨姬,偶尔的心里涌上失落。集市很热闹,人来人往,物品丰富多样。狼王谷就像是一个国家一样,一个在魔鬼城后隐匿的桃源。靠着山上雪水,稀稀落落的形成绿洲,逐渐的形成这个美好富饶的狼王谷。不过,太过封闭的日子则会十分的贫穷。所以,他和他训练有素的兵士们,打劫过路商贾的货物,操着一份古老的职业。每一次集市之前都会有一次大规模的行动,这次也不例外,听说是抢了摩戈进贡给兰国王室的玉器。
看来和亲失败,的确给了摩戈很多的好处。如不出所料兰国必定不会再干涉北国内部政权事宜。可是他究竟要做些什么呢?如果简单的对付戎逻,又为什么去破坏摩戈的计划呢?纵然狼王谷拥有强有力的兵士和隐蔽险恶的地理位置,可是这样公然的与北国王室为敌,无疑是把狼王谷推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那!难道他疯了?
不觉得心里惶惶,担忧万分。忽的,面前的摊铺上摆着一副耀眼的石榴石戒指,暗暗的色彩极尽醉人。猛地浑身一震,我直直的望着那戒指,心神飞远。
时间仿佛回到了七岁。
那时候外祖母总会抱着我说一些故事,她说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有一个美丽的国度。那儿人们善良友好,能歌善舞。他们有一个美丽的黎王后,聪明仁慈,人民都很爱戴她。可是邻国的王子觊觎她的美貌,便设计害死了国王,夺走了王后。王后悲痛万分,就在与邻国王子大婚的晚上,王后用匕首杀死了王子和自己。王后的鲜血滴在匕首上,化作美丽的石榴石。后来人们为了纪念她,就把石榴石作为国石,国名更为黎。本来石榴石不是很贵重,但是在黎国却只有国王和王子才可以拥有。尤其是镶了石榴石的匕首,更是最高权力的象征。
镶了石榴石的匕首,黎国最高权力的象征。
心思回归,我伸手拿起那枚戒指,询问道:“这可是石榴石?”
“是!”摊主微笑热情的回答。
“曾是复仇剑,今做亡国石。血色尤惹人,无人复说黎!”我把戒指戴在手上,红色森然透着淡淡的仇恨。栖陌拉着我的手,猛然一震,我没有去看她的表情,却看见摊主瞬时的痛恨。
五年前,戎逻攻克黎国,拓跋一族销声匿迹。
可这狼王谷里的人们没有却没有忘记石榴石,这石头不仅承载了他们的荣誉,更是让他们看到了仇恨。是的,五年前的屠城,是狼王谷所有人们心中的痛,无法泯灭的滔天恨意。
我摘下戒指,恭敬的放好,握紧了栖陌的手,缓缓的拉着她走了。复望那抹坚韧的挺拔身影,越发显得苍凉与落寞。
看着那轮夕阳坠落下去了,我忽然很想知道在这轮夕阳里他看到了什么呢?回头,想进去了,却发现他站在不远处,呆呆的望着太阳落下去的地方。脚步不听使唤,慢慢的靠近了他,站在他的旁边没有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