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梦,我的未来,就这样轻而易举的被写好了章程,连反驳的机会都剥夺干净。这究竟是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可惜,没有答案,所有的所有都浸没在老树繁密的年轮里,无声无息。
我在日录中这样的写道:最终,我认输了,甚至没有做太多的反抗。如果说理智是个好东西的话,那么前一刻我宁可喜欢上冲动。昨天的信誓旦旦散落不见,我终究是个懦夫了,在活着和死亡面前,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活着。也许像我这样可怜的人,永远也不会遇到那抹纯粹的黑色了吧。写完我画了一个极大的丑面,对自己给了个大大的鄙视。
收起本子,伸了个懒腰,准备出去逛逛。船到桥头自然直,我可不是那些多愁善感的姑娘,既然拗不过,就不要认死理,让自己不好过。
秋季里的黄昏,很明澈。晚霞残照里,可能有些萧索也有些清淡。可惜了屋舍茂密,可怜的太阳被硬生生的别在了缝隙之间,难以舒展,自然少了几分凛冽的气势,像是憋红了的孩童的脸蛋,甚是可爱。
我迎风而立,吟的是那首诗,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不是很应景,却有几处相似的情。里面的悲意与豪迈,还有几丝丝若隐若现的不甘在里面。
“难道我北国真的就那么可怕,好像是死亡地带?”戎逻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反问道。
“古来征战几人回。”我又吟了一遍,“难道真的没有回来过吗?如果没有生还的人,那为什么还有人沙场驰骋,夺取军功呢?从死人堆里站起来的将军们如何彪炳千秋呢?虽然贴近死亡,还是相信自己可以凯旋而归,虽然活着的机会渺茫,但是活着的那几个人怎么会没有我呢?这不是惧怕,而是真正的自信!”
我没有去看他的表情,但是也能知道,这样曲解诗意的人为数不多吧。
“看来你已经做好了准备了!”他说。
“人们说这条路的尽头就是荒凉与野蛮,死亡的边缘。”我指着北方,似乎真的很远很远,远到太多的人不会去光顾游览。
“你信吗?”他问。
“那里的生活应该是另外一幅美好的场景吧。就算真的有很多的人命丧于此,那个人也不会是我!”我说的语调很平缓,可我不知道秋风与夕阳,为我的话添了太多的张狂和气势,让那个平凡的我染上了一层光芒。不知不觉和眼前的这个男人有了太多的纠缠,让我今后的人生百般磨难。
“但愿你有真正嚣张的资本!”他的声音处理的很有味道,像是一种评价,又像是一种预言。
“希望如此!”我没有细想的回答,却是这个问题的最终答案。坚信带着不安,一直与命运抗争,又一直不断妥协,这成为我人生最经典的总结。
翌日,我依旧厌倦的不愿起床。却听到了戎逻王子打道回府的消息,看来他的日子也不好过,那个摩戈也不是泛泛之辈。戎逻一心想与兰国结盟,摩戈自然会处处阻挠。两虎相争,我可能是最大的赢家。而日后所发生的很多事情,也正好证明了这一点。我继续过着我与世无争的闲散日子,于一个月后,以兰玉的身份出嫁。
晚秋的风凛意初显,我却喜欢。温柔和煦只能让人贪恋迷惑过早夭折,只有时时刻刻的疼痛才是最好的提醒,才能时时保持冷静。
我踏上了一条属于我的征途,那绵绵长长通向北方的路。送嫁的队伍不算庞大,也不算可怜,正正好好是个无关紧要的公主所用。我挑了几本有趣的书带上了,还有我的日录本,和我的小盆栽。其他的一概不拿,虽然对这个从小长大的地方有些不舍,可毕竟只是稍微的不舍,竟然有些期待北国的生活。是的,因为在那遥远的尽头,我看到了传说中的自由不羁,我想那里成片成片的荒芜更加的适合我。
行走的日子漫长而无聊,我有一下没一下的翻着书籍。困了睡,饿了吃,简单的日子,亦如往常的逍遥。
过了大概一个月,终于到了兰国与北国的边界。属于兰国的小城叫做上水。戎逻指派来伺候我的小姑娘叫做栖陌,她说,在这里比金子还贵的就是水了,所以人们就以它来作为城池的名字。记得似乎有人说过上善若水这样的话,虽然猜不透具体的意思,不过就凭借一个名字就喜欢上了这个小城,很有味道呢。
忽然想到,这里虽然荒芜,可是这里是几方文化交汇之地,除了受兰国、北国的影响,还接受着西边延风国,东方临海国,南方玉碎岛国的影响。总有好奇勇敢的人们不远万里带来奇特的物品、技术、观念,交融杂合,别有一番风情。
这里,真的荒芜吗?
“过了这个海子,就进入北国境内了!”栖陌简单的介绍着。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太美了,这个湖太美了。景致干净不添累赘,色彩艳丽但不浮夸,不似兰国烟雨里泛着愁的江湖。漫漫黄色之间,它倒映着碧澄澄的天。湖畔荡漾纷飞着芦草,几棵柳树、沙枣树静静的立在湖岸,有些突兀,有些孤独,还有些霸道与倔强,我笑,它们都是深深的爱上了这片土地,所以不舍得离去吧。
“栖陌,这海子应该有个很美的名字吧!”这样漂亮的地方,在两国人民的心中都应该是神圣的。
“是啊,它叫做天莲,天上的莲花。还有个美丽的传说呢!”
“哦?可以告诉我吗?”我好奇心大作。
“当然可以啊。老人们说,很久很久以前这里有狼经常出没,狼王之王叫做桀月,有着漂亮的白色皮毛,在它的带领下,狼群可谓是这里最强大的主宰。可是,再强大的狼仍旧是斗不过人的,聪明的人们一来到这里就大肆的捕杀,从狼口夺食。甚至有人出高价想要杀死最高贵的桀月狼王。人们设了重重的陷阱,想了无数狠戾的法子,就想得到那完美的白狼皮!”这个小丫头到会讲故事,我正听得起劲儿,她竟然故意的停顿了。
我急切的问道:“后来呢?”
这是车子颠了一下,她神秘一笑:“王妃,现在进了北国的地界了,这个小城叫做墨朵!”
“墨朵!这倒是和好名字,可是后来怎么样了啊,你快说啊!”虽然有些对这小城的名字也有些好奇,可相比之下我更为感兴趣的则是这个叫做桀月的狼王,有关他的故事。
呵呵,她银铃般的笑声响起,缓缓的切入了正题:“狼王很聪明,很多人抓它不着反倒送了性命。可是有一天一个叫做西格的男子造了一种很厉害的武器,还抓了很多的小狼崽。白狼王为了救一只小狼崽不幸受了伤,原来啊,那个西格就是利用小狼崽来引诱狼王进入陷阱的。鲜红的血液从桀月皎月般的毛发间流淌,幽绿色的眼睛里散发出渗人的光芒,它虽然受伤了,可王者的气度没有减少一分,反倒是让人更加的惧怕了。愤怒的它和贪婪的人们战斗了起来,嗅得到的血腥,死亡的气息弥漫,那是一场残酷的杀戮,又死了很多很多的人。可就在桀月准备殊死一搏的时候,有个美丽的女子出现了!”
“她救了桀月!”我插了话。说到这里,谁都该明白故事的走向了。
“是的,她救了桀月,可你不知道她本是西格的妻子,可她却爱上了狼王桀月!”
我差一点把眼睛瞪了出来,这个故事太大胆了,完全颠覆了兰国传统的英雄美女,才子佳人的段子。其中虽然波折不断,让人心生怜悯,可却没有这个故事来的惊动人心。人狼恋吗?还真是抛却了世间的世俗地位权势的牵绊。
“那狼王桀月也爱上了她吗?”我问道。
“是啊,她从西格的刀下救了奄奄一息的桀月,西格气急了,差一点就要了她的命。谁知道狼王有上天庇佑,就在锋利的剑劈下来的时候,蓦地,月光射在西格的身上,竟然射伤了西格。老人们说那就是月刀,上天赐给狼王的武器。后来,她细心的照料受伤的桀月,直到有一天恢复了健康的桀月带她来到了天莲湖边,月光直直落下,桀月竟然变成了俊美的少年!幽绿色的眸子晶莹透亮,洁白的头发飘然若仙,噙着一抹淡笑,少了凌冽的寒意!”
我撇撇嘴,看来这个丫头的嘴皮上的功夫还真是厉害,笑着说道:“瞧你,说的就像是你亲眼见过似的,难道你就是墨朵?”
“你还别不信,在北国所有的姑娘都被叫做墨朵!”
真是越来越喜欢这个地方了,这里的姑娘都是勇敢的墨朵,这里的姑娘都是懂爱的墨朵。
“好了,美丽的墨朵,你继续讲下去吧!”我再次出声催促。
“他们相爱了并且生活在了一起,只是在每月月圆之夜,桀月才能够在天莲湖边变成人形。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依旧相濡以沫,不离不弃。可惜好景不长,西格嫉妒他们幸福的日子,邪恶的他骗了墨朵,把她抓了起来,以此来逼迫桀月。墨朵为了桀月,纵身跳入了天莲湖里。桀月知道后伤心欲绝,它带领着狼群杀死了西格之后,自己也沉没在了天莲湖中。后来,天莲湖上就会有白墨相见的莲花盛开在上面,美丽异常。从此,天莲湖也就成了象征真爱的地方,有情的男女都会来这里定情,许下海枯石烂的诺言!”
美丽的故事,都有个哀伤的结尾。我随手拿了一本书,抚了抚它乌木色的封面,我对栖陌说:“你知道吗?这本书里写的都是这样的故事!”我叹了一口气,若有所思,“可是,为什么听不厌,看不腻呢?而且啊,心也跟着疼呢!”
栖陌回答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