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第四十章

“对了,过两天的同学聚会你去不去?”

阮召手里提着大包小包,认命地跟在方迟韵身后当着苦力。

“同学聚会?”

“对啊,齐思颖前段时间问过我,说联系不上你,所以让我通知你。”

齐思颖是方迟韵和阮召高一时的班长,后来阮召高二分班去了艺术班,但齐思颖却一直跟方迟韵同班,当了三年的班长。

不过估计是女人间磁场不一致,所以即便同班了三年,两人也顶多算点头之交,直到毕业,齐思颖和她都还不如阮召这个半路转班的熟悉。

这大概也是齐思颖联系不到自己的原因。

方迟韵想了想,自己也很久没见过以前的同学了,于是点点头回到:“如果有时间就去吧。”

反正阮召问了自己,应该也是打着主意想说服自己一同去的。

说话间,两人已经走到了一家高奢手表专柜店。

“你觉得我送表怎么样?”

方迟韵看着柜台高透玻璃下的手表,转过头问阮召。

阮召扯了扯眉毛:“恭喜你,终于想起来你今天是来给你们家霍大总裁挑礼物的了。”

说完阮召还展示了下他手里的“战利品”,全是方迟韵刚才逛街时忍不住买下的衣服包包,他的话莫名让方迟韵有些心虚,摸了摸鼻子道:“少说废话,快过来帮我挑一挑。”

阮召将手中的购物袋放到了店里一旁的座位上,也走到了柜台边。看了一会儿后,他指着一块儿黑金配色的男士腕表开口:“我觉得这个还不错。”

方迟韵的视线随着他的手指看去,一眼就看到他口中那款还不错的腕表。表带是并不流俗气的白金蚝式三排链节,表盘是低调沉稳的黑,只有指针和点数在光线下闪烁着银白的光。

的确不错。

许是这款表在周围的其他表中格外突出,她可以说是一眼就看中了这款,正要跟柜台小姐说拿这款看一下,一只白皙的手突然出现——

“你好,这款表帮我拿出来看一下。”

方迟韵抬头望去,是一头波浪卷发搭配职业打扮的年轻女子,白色丝绸衬衣微微卷起,宽松却很显腿长的黑色西裤,手包挎在臂弯,眼眸含春,看起来成熟而性感。

只稍看了女子一眼,柜姐就面带微笑地礼貌回到:“好的,小姐。”

然后带着手套将那块腕表从玻璃柜中取出,递给了那位女子。

虽然自己想看的表被半路拦截了,但毕竟是人家先开了口,方迟韵也没多想,转头对柜台小姐说:“这款表还有其他存货吗?”

“不好意思方小姐,这块表是限量款,整个海市也只有这一块了。”

这家店方迟韵不是第一次来,秦老爷子喜欢收藏表,所以在外公去世之前,方迟韵也来买过几次表。因为出手大方爽快,柜台小姐至今还认识她。

凌舒听到柜台小姐的称呼,看似不经意地转头望向方迟韵的方向。

看清方迟韵的模样后,纤细的柳眉微挑,透亮的眼眸中闪过一点意外。

“怎么?这位小姐也看上了这块表?”凌舒含笑问到,语气稀松平常。

方迟韵没想到这块表只剩下了一只,听到柜台小姐的话后轻皱眉头,又在凌舒开口时看向她点了点头:“不知道这位小姐能不能把它让给我,作为答谢,我可以另送你店内的一只表。”

这么多表看下来,凌舒手中的那块表是最合方迟韵心意的。看到的第一眼,方迟韵就觉得这块表很适合霍濬锐,所以她是真的有些舍不得放手。

“真是可惜,虽然方小姐喜欢,可这块表我却先看中了,并且,我也的确很喜欢。”

凌舒声音听起来很客气,还带着显而易见抱歉,可方迟韵却总觉得面前的这个女人看向自己的眼神有些说不出的奇怪。

“算了,既然这位小姐喜欢,那就让给她吧。”

即便很喜欢,但这块表已经被别人率先看上,方迟韵也没有为了一块表和人起争执的想法,毕竟她还可以去挑选其他礼物。

“方小姐愿意把它让给我?”

方迟韵有些讶异眼前的女人直接称呼自己的姓氏,但她随即又想到刚才柜台小姐称呼过她“方小姐”,也没有太过意外。

“这位小姐,表既然是你先出手的,你想买我也不会阻止。当然,如果你不准备买下它,还可以选择让给我。”

方迟韵实在不明白眼前这个女人为什么要跟自己反复确认,不过她的潜台词很简单:小姐,你要买就买,不买就给我。

凌舒挑了挑眉,勾唇一笑,看起来妩媚动人:“谢谢方小姐的慷慨,不过很抱歉,这块表我真的很喜欢,想要送给一位很重要的朋友,实在没有办法让给别人。”

这块表,她并不想让,人,同样也是。

见凌舒没打算让出这块表,方迟韵虽然有些失望,但还是扯了个笑回:“既然如此,你的朋友很幸运。”然后又冲站在一旁的阮召说:“我们去其他店看看吧。”

说完就拉着阮召走了出去。

刚出店门,已经安静如鸡旁观了好一会儿的阮召,突然兴致勃勃地问到:“韵韵,你跟刚刚那女人认识?”

方迟韵莫名:“不认识啊,为什么这么问?”

“啧啧,我觉得那女人看你的眼神不对劲。”

阮召这么一说,方迟韵也开始觉得刚刚店里的女人跟自己说话时的感觉有些奇怪,可她又说不上来是哪里不对,于是问到:“哪里不对劲?”

“感觉有点像在看情敌,我大胆猜测下,莫非是她要送表的那位重要朋友,喜欢你?”

方迟韵:???自己随便出门逛个街,都能碰到潜在情敌?

“难道说......是我天生丽质貌美如花,迷倒了太多爱慕者,已经无奈成为了众多女人的公敌?”

方迟韵抚摸着自己吹弹可破的肌肤,暗道:这用人民币堆积出来的脸果然不一样。

阮召:......

“算了......我收回刚刚的话,暗恋你的人才是真想不开。”

阮召毫不留情地开口打击到,并成功收获了方迟韵一枚胳膊肘。

他之所以这么说,倒不是因为方迟韵没有行情。相反的,因为方迟韵的漂亮是不带攻击性的清纯灵动,这种最讨男生喜欢的长相让她在学生时代就收获了不少的情书。

只是,因为认识方迟韵这么久,阮召就没见她真正喜欢上过一个人。虽说方迟韵高中时和翟泽风有过一段短暂的“恋爱”,但阮召很清楚,方迟韵和翟泽风之间,更像她为了完成什么目标一时兴起的冲动。

以至于后来方迟韵不知为何快速的分手,阮召都没有太过惊讶,因为他一直都觉得方迟韵根本还不知道什么是喜欢。比起谈恋爱,她显然更爱花钱。

所以,阮召才觉得暗恋方迟韵的男人是真的想不开。在他看来,方迟韵的人生信条就是:莫挨我,我只是个没有感情的有钱富婆。

想到这,阮召稍稍严肃了一些,再次开口问到:“韵韵,你现在是真的喜欢上霍濬锐了?”

之所以对方迟韵的人生信条产生了一点点动摇,是因为这还是阮召第一次见到方迟韵认真地想要给除了她外公之外的男性挑礼物。

方迟韵倒是没有什么扭捏,坦坦荡荡地点头:“喜欢啊。”

“霍濬锐有什么好,居然让你喜欢上了他?”

在阮召眼里,霍濬锐和方迟韵明显就不在一个世界。虽说他和方迟韵的性取向相同,可对于霍濬锐这种看起来就严肃古板没什么情调的男人,阮召一向是Get不到的。

方迟韵瞥一眼阮召,一脸的明知故问:“他长得多好看啊。”

阮召:......

“他长得好看,所以你就喜欢?”

方迟韵默默点头:“对啊。”

“可......翟泽风长得也不丑啊,为什么追了你三年你都没喜欢上他?”

方迟韵理直气壮地回:“可他又不如霍濬锐好看。”

阮召嘴角抽搐:......突然想给翟泽风点根蜡烛。

其实并不是方迟韵的回答草率,是因为霍濬锐的那张脸,确实完美无缺地长在了方迟韵的所有喜好上。少女时代的女生,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对于恋爱的朦胧幻想,而霍濬锐大概就是方迟韵能想象出的最完美的“梦中情人”的样子。

第一次见他,看着他一身笔挺的深色西装,衬衣袖口整洁地一丝不苟,沉默独处时眼神淡漠疏离,与人攀谈时却带着恰到好处的礼节。当他款款走来时,举手投足间,好像都契合了她曾想象过的那个模糊影子。

在外公尚未给她介绍霍濬锐的名字时,方迟韵也曾单纯地因为他那张脸,感受到了传说中的小鹿乱撞。虽然有些肤浅,但方迟韵也会在之后时不时地想,那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心动?

只是,那一点悸动在得知霍濬锐的身份后被她努力地忽视了。

想到这,方迟韵不禁叹息,自己的确是好不容易把那份蠢蠢欲动压下去了,如果不是霍濬锐一次次地“勾引”自己,她又怎么会把持不住地想要在“临死”前谈一场恋爱。

重新挑好了满意的礼物之后,方迟韵与阮召在商场道了别,坐着司机开来的车回到了别墅。

本以为这个时间霍濬锐应该还在公司,可等她进了客厅时,却发现霍濬锐正拿着一份报纸,坐在客厅的沙发上。

方迟韵有些惊讶:“你今天回来地那么早吗?”

霍濬锐没有回答她的话,而是看了一眼她手中的购物袋,清声说到:“去逛街了?”

方迟韵点了点头,让司机帮忙把自己的“战利品”搬上楼,然后转头走向客厅:“对啊,今天中午约了阮召在公司见面,下午的时候公司没什么事,我就让他陪我去逛了会儿街。”

霍濬锐薄唇微抿,看着她在自己对面落座,才开口:“阮召,是那个阮氏娱乐的二少爷?”

“嗯,之前外公办的宴会上,你不是已经见过了吗?”

她说的宴会,指的便是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的宴会。

霍濬锐见她提起阮召时毫不掩饰的亲近,沉默地垂眸,心中突然有些发堵。

他记得很清楚,和她第一次见面时,秦老爷子刚刚介绍完自己的身份,她就愣在了那,然后又推脱说身体不适,让阮召扶她上楼休息了。

所以说,霍濬锐最初才会认为,她是不满意自己这个突然出现的“未婚夫”,想要跟自己解除婚约,并且曾猜测过阮召跟她的关系。

“既然想要逛街,为什么不问我?”

还偏偏要跟其他男人去逛?

方迟韵刚喝了一口水,却莫名品出了一股子酸味。她抬头看了看对面的霍濬锐,然后默默解释说:“可我怎么知道你今天会有空。”

平日霍濬锐回家的时间都比较晚,方迟韵自然也就没想过让霍濬锐陪自己不务正业的逛街,而且今天她是去给他选礼物,如果让他陪,那还有什么惊喜?

此时霍濬锐已经放下了手中的报纸,装作漫不经心地回说:“我不是告诉过你,公司这段时间都不算忙。”

所以你这段时间,都可以让我“多陪陪你”。

他牢记着自己这段时间从网上学习到的恋爱知识,所以今天才会特意早早地下班回家,不想让她觉得缺少了陪伴,或着认为自己不在乎她。

房非的“前车之鉴”,霍濬锐还没有忘。

暗示完后,霍濬锐像是又想到了什么,继而问到:“韵韵,明天你有安排吗?”

方迟韵挑了挑眉:“没有啊,你是不是......想要和我约会?”说到这,她突然眼神一亮。

恋爱都已经谈了,可他们好像还没有约会过呢。说起来她跟霍濬锐的恋爱过程倒是有些另类,先“同居”后恋爱,虽然每日里都能见面,可反而没有了一般情侣那种约会见面的新鲜感。

霍濬锐看到她一脸期待,似乎很想要跟自己约会,嘴角也忍不住翘起:“有一位合作伙伴来了华国,知道我订了婚,想要和我们一起吃顿饭,”

“合作伙伴?”

方迟韵有些意外,一个想要见对方未婚妻的合作伙伴,难道和霍濬锐还有些私人关系?可是方迟韵却对这样一位“合作伙伴”没有什么印象,他的朋友中,在书里曾经出现过的就只有柯博周。

霍濬锐见她有些疑惑,想了想说:“说起来,凌舒也是我大学时的同学,她现在是博通集团的副总,和霍氏合作过很多次。上次去M国处理博通的合同问题时听说我订了婚,这次回国就想要邀请你我一起吃顿饭,当然,还会有公司一些负责博通项目的同事一起。”

原本在霍濬锐的眼中,凌舒只是一个简单的合作伙伴,这场晚餐也并没有什么特别。但是凌舒还邀请了方迟韵和他一道出席,不得不说,他私心里的确很喜欢方迟韵作为自己未婚妻陪自己出席晚餐的感觉。

听到霍濬锐的解释,方迟韵敏锐地察觉到了什么,望着他,似笑非笑地挑了挑眉:“凌舒?难道说,你这位同学是个女人?“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放心,凌舒只能是助攻……

【大前天去商场帮母上大人买东西结果流感中招发烧了两天,今晚开始努力补齐欠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