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是否要在满十七岁时成为未来之神的信徒,完全不在爱丽丝需要考虑的事项列表里。现在他们师徒计划中最重要的一步,就是要让爱丽丝以红发艾伦的身份单独参加一场战斗,赢取胜利之后,顺利晋升为特级佣兵。
最近半年以来,不死罗姆的手边有好几个比较特别的任务邀请。他权衡过后,最终决定让爱丽丝赶往摩尔斯城,帮助那里的城主击退龙堡伯爵的进攻。
龙堡与摩尔斯城相邻,龙堡伯爵和摩尔斯城主之间的仇恨从三代以前就开始了。最近几年局势愈发紧张,大战一触即发。从各方面来看,这两家的实力基本上势均力敌,因此都在想方设法网罗出名的骑士和佣兵,力图借此增长己方的实力,提振士气。
龙堡伯爵手下有战术精英加尔骑士,听说这一次又雇佣了银盔德维特。银盔德维特也是三级佣兵,名声与红发艾伦一样响亮。这样一来,摩尔斯城主似乎就显得处在劣势。因此他早早就向佣兵公会去信,要求不死罗姆师徒前往相助。
以这场战争的规模和对手的实力来看,如果爱丽丝能在这场战斗中击败银盔德维特,帮助摩尔斯城主取得胜利,她就一定能晋升为特级佣兵。不过银盔德维特不是好对付的,他若是听说红发艾伦要来摩尔斯城,肯定也会打起一百二十分的精神。对于那些不打算参与这场战斗,只准备看热闹的佣兵们来说,与其说这是龙堡伯爵和摩尔斯城主之间的战争,还不如说是两个三级佣兵之间的争斗,谁要是赢了,谁就能当上特级佣兵,输了的话,大概就只能成为臭水沟里的一堆烂肉,被死之眷属拎去做稀奇古怪的实验。
不过爱丽丝若想继续在这行里干下去,就不能害怕这些。
罗姆替爱丽丝选定了这个任务之后,给她讲起了他所知的情报:
“银盔德维特从做初级佣兵时起,到现在已经有了八年的经验。他年纪比你大两岁,身材很高大,走得是刚猛的路子。据说他特别害怕头部受伤,总是戴着一个银盔——这也是他绰号的由来。虽然一般来说普遍认为银盔德维特战斗力很强,但我曾经见过他,感觉他的能力还够不上特级佣兵。他的弱点是不太灵活,你要是对上他,胜率应该不低。无论如何,总比你对上一个真正的特级佣兵要好。”
爱丽丝还算挺有信心,虽然她尚且未曾单独出过任务,但也曾对上过不少强者。只要她还想继续当佣兵,这就是必不可少的过程。
龙堡伯爵发动攻击的那一天,恰好是爱丽丝的十七岁生日。她带着摩尔斯城主雇佣的佣兵队伍出战,只觉精神百倍。
出名的佣兵在打仗时是很占便宜的,虽说佣兵们都有死在战场上的觉悟,却不会轻易向高等级的佣兵发起挑战。毕竟佣兵们都很珍惜自己的生命,明知打不过,就不会过去送死。正因为这个缘故,一个出名的佣兵几乎可以抵得上一整支佣兵队伍,所到之处,凡是看见她那显眼红发的人,大多直接转弯往别的方向去,不想和她正面对上。
当然,她也遇上了几个与她等级相同的佣兵,那些佣兵都是听说了她在这里之后,特意加入了对方的军队,要来与她交手。那些人没有她名声响亮,也没有像不死罗姆那样的一个好师父,虽然同为三级佣兵,但与她交手几回合就会溃败。
爱丽丝就这样且战且进,不久就看到了银盔德维特。
银盔德维特像红发艾伦一样,只要一眼就能认出来。他头上总带着一顶银盔,头盔上面飘着蓝色的帽缨。他的头盔把脸挡得严严实实,看不清他的相貌,不过这都无所谓,只要知道确实是他就好。
战场上相见,用不着寒暄客套,两人拔剑相向,双剑刚一交锋,爱丽丝就明白他并不像她想象得那么容易对付。
爱丽丝本来就是女孩,走得一向是轻盈的路子,银盔德维特的体力远胜于她。他用一柄非常沉重的巨剑,爱丽丝的剑与他的碰了一次之后,就开始尽量避免与他的剑相碰,害怕自己的细剑会折断。银盔德维特身上的甲胄相当齐全,爱丽丝的细剑根本不可能穿透,只能想办法从关节连接处下手,而这就要求她的手格外地稳,难度很大。
尽管如此,她还是想方设法找机会刺中了德维特的右肩,德维特闷哼一声,鲜血顺着剑锋淌了过来,爱丽丝精神一振:
这下可好了!他右肩受伤,用起剑来就不会那么灵活。
然而德维特只是将剑换了手。
他居然可以用左手使剑!
从来没人说过德维特擅长双手使剑,显然这是他的杀手锏,如果不是遇到了爱丽丝这样难缠的对手,肯定不会轻易使出来。凡是见识过左手剑的人都知道,对付一个用左手剑的对手要困难得多。爱丽丝考虑是否也要换手,但她的左手远没有右手灵活,换手只会让她刺中对方的概率降低,她只好打消了这一念头。
爱丽丝的剑不敢与德维特相碰,她的皮甲在银盔德维特的巨剑之下也显得好像是用纸做的,轻易就会被穿透。所以她只能仗着自己的灵活,不断地闪避对方的攻击。这让她不得不耗费比平常多得多的体力,而德维特虽然穿着沉重的铠甲,但因为他攻击的频率没那么高,反而不像爱丽丝那么费力。他发现爱丽丝非常注意保护自己的脸,就特别注意攻击她的头部,逼得爱丽丝只能不断后退。
师父之前的话说错了,这个德维特,恐怕早就已经达到了特级佣兵的水平,只是一直隐藏实力,没有显露出来罢了。
她还从来没跟人进行过这么长时间的搏斗,感到汗水从身上滑下去,她的注意力逐渐下降。终于露出了一点破绽。
德维特绝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一剑砍中了她的胸口。
爱丽丝感到强烈的疼痛,她失去平衡倒下去一动不动,她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德维特走过来,缴了她的剑,在腿上一折两段,远远地扔了出去。
他似乎觉得这样就安全了,所以走近前来,卸下自己的银盔,很注意地看她。他在她耳侧挥动着手中的剑,要割下一缕红发作为战利品和击败她的证明。
这是最后的机会,爱丽丝绝对不会错过。
莉娜送她的匕首就藏在她的衣服下面,她悄悄将手挪过去,拔出匕首,用尽最后的力气,将匕首刺向德维特的眼睛。
她受了伤,动作就没那么快,德维特立即向后退,爱丽丝能移动的范围有限,手中的匕首只碰到他的眼皮。
就在此时,匕首上的附魔宝石闪过耀眼的光芒,剑身突然伸长,直接捅进了德维特的眼睛里。
爱丽丝转动匕首,结果了德维特的性命。这时候匕首上的附魔也已经耗尽,剑身缩短恢复成原来的样子,那颗附魔宝石也从中间裂开,再也无法发挥作用了。
德维特的鲜血混着脑浆喷涌而出,溅了她一身。然而爱丽丝也已经用光了最后的力气,只能躺在原地喘气。
她的眼前一片红。
德维特那一剑其实没有穿破她的心脏,只是砍断了肋骨、伤到了肺部,如果能够立即治疗,说不定还有救。但此时旁边没有人能救她,就算有人能把她拖回去,也已经来不及……她知道自己要死了。
没想到她第一次离开师父独自出来,就落到这样的结局,实在是太逊了。爱丽丝想要嘲笑自己一下,可她连嘴角都没有力气翘起来,她阖上眼睛,感觉世界陷入了黑暗。
不知过了多久,在一片黑暗之中,她听到有人在叫她的名字。
“爱丽丝!爱丽丝!”
这声音有点陌生,这名字也是。她已经很久没听人叫过她爱丽丝了。她的师父虽然知道她的真名,却从来只叫她艾伦,为的是避免被人发现惹出麻烦。连她自己都要以为自己就是叫艾伦了。
她想问“你是谁”,却没法吐出一个字。
“爱丽丝,你忘了我吗?”
那声音真温柔,真动听,好像是从天上传来的……爱丽丝感到一阵眩晕,该死,她的血快要流光了,她马上就要死了。
但是不对,她绝对听过这个声音,在她人生中最彷徨的时刻,她曾经听过这个声音。虽说全身都严重缺血,此时的爱丽丝竟突然回忆起了那一天。
那是我的神。
她没有力气将这话说出来,但祂已经从她的脑中读取了信息,那声音变得欣快起来:
“啊……这个说法真是动听,我已经很久没听过有人这样叫我了。我很想要听你再说一次,但是你要死了。”
但是我要死了。
“如果你死去,过不了多久,我又要陷入无尽的沉眠,连梦的力量都难以运用。这五年以来我一直都在看着你,对不起,我没有与你说过话,与你说话要耗费的力量太多,我必须节省一点。”
对不起,我从未曾向你祈祷,现在来不及了。
“因为你还不是我的信徒。”祂宽容地说,“但你现在是我的信徒了,我从你的心里读到了这些话,正因如此,我不能就这样看着你死……你会活下来的。”
我……还有机会活下来?
未来之神没有再说话,突然之间,爱丽丝感到自己的呼吸变得轻松了,身体也突然有了力量。她睁开眼睛,天地之间又恢复了原本的样貌。
有一个声音像一阵风一缕烟一般从她的耳边拂过,那声音很轻,轻到几乎让人听不出:
“千万别再忘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