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chapter 14

爱丽丝就这么跟着佣兵罗姆走了。

她先回了一趟家,带走了自己的全部积蓄。至于她的那几件行李,既不值钱也不好拿,罗姆认为没必要带走,因此她只拿走了一张毯子。

在爱丽丝收拾东西的时候,房东太太家的格丽齐一直站在街上看着她,就是看着,一句话也没有说。爱丽丝想,她看见自己和罗姆这样一个年长的佣兵一起离开,一定会认为她确实是做出了什么不要脸的事。不过爱丽丝就要离开这里,她们怎么想,她已经不在乎了。

爱丽丝没有和格丽齐道别,也不想和暗河街上的任何一个人道别。如果是以前,走之前她大概会很想念伯克。不过在出了那样的事之后,她已经无意再与他见面。虽然她知道那或许只是无心之失,爱丽丝却很难再原谅他。

离开了暗河街,罗姆带着爱丽丝去剪了头发,还给她换上一套男人的衣服。爱丽丝经过这么一打扮,看起来就像是个身材纤细的少年。虽然面容多少显得有点过于清秀,有几分雌雄莫辨的感觉,倒也不至于被人一眼识破性别。

罗姆对她很满意,他拍了拍新学徒的肩膀:

“走吧,趁着太阳还没完全落下,我们去铁匠铺,给你挑一柄剑。”

一柄剑!爱丽丝听罗姆这样说的时候,心里涌起奇妙的感觉。她意识到自己距离那个被人们认为只能靠信奉弗格娜获得未来的女孩子已经越来越远。未来世界充满了未知,也让人充满期待。

在前往铁匠铺的途中,他们路过圣殿的门前。爱丽丝忍不住抬起头,看向殿堂旁边供圣职者和圣殿学徒们居住的高楼。

楼上的那些窗子里,哪一扇属于埃蒂安大人?此次跟随着罗姆离去,再回来不知会是什么时候,爱丽丝意识到自己此生或许再没有机会与埃蒂安大人相见。如果她还能回得来,爱丽丝希望她能把他给她的金币还回去。她原本向埃蒂安大人承诺,不会跟佣兵一起离开,没想到最后到底还是食言了。

爱丽丝对此多少有些歉疚,但她也意识到,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推动着她往这个方向前进。她个人的力量如此渺小,无法对抗这种天启,恐怕埃蒂安大人对此也无能为力吧。

与此同时,埃蒂安正在他自己的房间里,忙着给城中的贵族夫人和小姐们写回信。他到这里来已有一年光景,城中贵族小姐们对他的热情始终未曾消退,仍是不断地送来鲜花和礼品,迫使他不得不回信答谢。这些没完没了的俗务如此恼人,即使是像他这样个性温柔的人,多多少少也有些不耐烦。但主祭大人曾多次提醒他,绝对不能慢待了城中的贵族小姐们,对像他这样的一个少年人来说,要想在三十岁之前就成为副主祭,她们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

埃蒂安抬起头,活动了一下酸痛的脖子,站起身他走到窗前。恰好看见一个佣兵带着个十几岁的红发少年,匆匆从下面的街道经过。

那少年的红发让他想起爱丽丝。不知为何,那可怜女孩的影子总是出现在他的脑海中,与曾经年少的自己重叠。

除了同为私生子这一点以外,埃蒂安并不认为自己和那女孩有任何的相似之处。他虽然没有父母疼爱,却有一位高贵的夫人做自己的保护人。她对他极为亲切,就连对待自己亲生的孩子也没有那么用心,从未让他受过半点委屈。他的父亲虽然未能给予他一个姓氏,却早早就为他安排好了未来,将他送进圣殿,成为一名圣职者。

圣职者本来就要抛弃凡俗的姓氏,加入圣殿之后,没人知道他的出身与旁人不同。等他在波兹塔的圣殿里度过几年,再以波兹塔副主祭的身份回到王都,人们只会知道他是出身贵族的圣职者,不会有人对他的身份产生任何疑问。

这计划本身完美无缺,但埃蒂安自己却不能不介怀。尽管他的父亲将一切都安排妥帖,却从未在他面前现身。埃蒂安小的时候,曾向他的保护人询问过许多次,那位夫人对他父亲的身份始终缄默不言,不肯透露一丝一毫。

但他自己猜了出来。

这问题的答案并没有那么难猜,当他到了十二岁,他的保护人第一次带他去广场参加光明节的活动时,他就恍然大悟:他的父亲是那个站在万人之上、有着耀眼金发的男人,他的头发在日光之下闪耀着光芒,好像光明神降临人间。

他的保护人从他的眼神里明白了他的所想,她紧紧地握住他的手,不允许他跑到那人的脚边。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人在庆祝活动结束后转身离去,甚至没有往他的方向多看一眼。

等他的年纪再大一点,埃蒂安就明白自己大概没什么可抱怨的。即使他是那男人的合法子嗣,他大概也不会得到比圣殿更好的归处。但他始终心怀怨怼,因为那人从未到这里看望过他,即使在广场的仪式上也不曾向他投下一瞥。

他心怀着这种怨怼来到波兹塔,或许就是这种怨怼,让他格外同情那红发的少女。不过他的同情仅此而已,不会再给得更多了。

爱丽丝对此全不知情,她已经跟随罗姆到达了铁匠铺。波兹塔城并不以铸造技术闻名,这里的铁匠铺没有什么特别像样的武器出售,罗姆从一大堆破铜烂铁之中给她挑了一柄轻巧的细剑。

爱丽丝看看手里的细剑,又看看罗姆背上背着的巨剑,多少有点不满意:

“我以为你会给我买你带的这一种。”

罗姆嗤笑一声:

“你这小家伙胃口还不小,要用巨剑,等你能拿得动的时候再说吧。”

爱丽丝把细剑佩在腰间,跟着罗姆前往专门提供给佣兵们住宿的旅店。

离旅店越近,跟罗姆打招呼的人就越多,这里所有的人好像都认识他。那些年长一些的似乎跟他格外熟,远远地看见他,就开始开玩笑:

“嘿,罗姆!你怎么带了个小孩回来,是你的私生子吧?”

“别胡说,是我收的徒弟。”

有些年轻佣兵眼馋地看着他们:

“你要收学徒怎么不先问问我?我也想做不死罗姆的徒弟啊。”

“现在问你也不晚。”罗姆说,“学费两枚金币,你出得起吗?”

“出不起出不起,算了算了。”

爱丽丝发觉,当罗姆说出拜师的学费是两枚金币时,那些年轻佣兵看她的眼神都变了,从戏谑变成了敬畏。爱丽丝模模糊糊地意识到,这是因为她付出了这些佣兵都出不起的费用。爱丽丝还从来没被人用这样的眼神看过,难免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更何况这也不是她自己的钱,而是埃蒂安大人给她的。这着实让人难为情。

她低着头跟在罗姆后面进了他的房间,罗姆在这家旅店住着的是一间宽敞的套房,足够他和爱丽丝两个人住而不会显得不方便。爱丽丝虽说从没踏进过旅馆的大门,隐约也能意识到这样的房间并不是标配:

“这房间一定很贵吧?”

罗姆摇摇头:

“我也算是佣兵中的名人,我住过的房间,老板之后可以用两倍的价格租出去。所以他只收了我一般的费用,并不算贵。”

这样的事在爱丽丝的理解范围之外,她吃惊地张大嘴巴看着罗姆,罗姆笑着向她解释:

“一个人一旦有了名声,很多时候可以少花不少钱。佣兵们都很迷信,他们希望能睡在我住过的房间,好能沾上我的好运气。”

他这样说着,脸上的笑容敛去了:

“我不能否认,要在战场上活下来,确实需要一点运气。但如果说我当了二十多年佣兵没死完全是因为运气好,我认为说这种话的人是在侮辱我。”

说完这话,他静默了一会儿。爱丽丝想起未来之神曾说,不死罗姆是混沌天庭与人世间一切巧合的集中,比一切信徒都要幸运。倘若罗姆听到这样的话,说不定会生气。出于谨慎,她并没有搭腔。

不过她的表情或许多少暴露出她的一点想法。不死罗姆重新露出了微笑:

“别看我这样子,我可是实实在在出身于士兵家庭,有家传的素养。再加上我几十年来在实战中锻炼出来的剑术。你拜我为师,不会吃亏的。”

爱丽丝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点头而已。她本就是为了生存,才遵照未来之神的指示拜罗姆为师,对于剑术之类,其实全没有概念。罗姆看着她有点傻乎乎的样子,不免心生怜爱,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

“好啦,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罗姆唯一的学徒了。我们做佣兵的一向独来独往,我身边突然多了你这么个小家伙,还真不大适应。不过既然已经约好,我会负起责任好好教你。你也必须努力学习,不能辱没了我的名声。”

罗姆说的这几句话很真诚,爱丽丝也认真地点头。该说的话都已经说完,罗姆清了清嗓子,很严肃地问:

“我们既然是师徒,彼此之间就不应该有什么秘密。现在你该跟我说说,你手里的金币究竟是从哪弄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