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Chapter 13

音田来栖

“本大爷真想掐死你!”

啧,这句话,真是许久没有听到了呢!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听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想笑。

“我知道!”抬眼看他,继续笑得灿烂,“如果你能把你家的财产分给我家一半,那我马上就把脖子洗干净了让你掐!当然,我会在你掐我之前先把遗书准备好,事先向所有人声明我是心甘情愿被你掐死的,绝对不会让您在真的掐死我之后有任何的后顾之忧!”

怎么样?够孝顺、够善解人意了吧?个人觉得这是目前看来最两全其美的办法了,既满足了他想掐死我的欲望,又能保我爸妈后半生吃穿不愁,不让他们在我被谁掐死后碎碎念着白生了我这么个不孝娃——

可惜,从眼前这位少爷愈发阴沉的眼神里,我知道他并不赞同我的提议。

而且,看他的样子,好像还被气得不轻?

唉,其实我真的不是故意气他的,然而,不明白为什么,每次面对他,不管我说什么、做什么,最后还是会把他激怒,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磁场不合?

我暗自感慨在心底,而迹部则一脸阴沉地瞪着我,粗重的呼吸,明显的压抑,不知到底过了多久,他伸手捏住我的下巴,将我的脸贴近他的方向。

他眯眼打量着我的脸,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只是,当他犀利的目光将我的面孔看得越清晰,他眸底的嘲弄便更甚,他凑近我,薄薄的嘴角,讥诮的弧度,一字一句,我听见他在我耳畔低低地问:“音田来栖,你说本大爷当初是着了什么魔,才会让你当我的女朋友?”语气飘忽,近似自语。

我不自觉地笑了起来,“所以,华丽的您已经和不华丽的我分手了,不是?”

为什么会当你的女朋友?

这句话问得真好!因为啊!那是老不死的上帝在头晕眼花下不小心安排的一出阴差阳错,误打误撞,满足了一个爱做梦的傻妞,原以为永远都不可能成真的梦,当然,最后那傻妞要付出的代价竟是——

感受爱与被爱的能力。

“你说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是什么?被一个人喜欢的感觉,又是什么?”

“喜欢一个人会为他痛,被一个人喜欢,是你让他痛。”

“那么,我想为他痛,痛过之后,让他为我痛。”

恍惚中,迎面有强劲的风袭来,“砰”地一声,有什么东西重重击上我身后的铁丝网,引来一阵沙沙地响。

愕然地抬眸,迎上一双愤恨的眼,烧着两蹙火苗,却不见半点的温度。

他的拳头,离我的脸,只有短短的几寸。

我望着他的眼睛,从他眸中的波光里,我看见还在微笑的自己。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笑容成了本能,就算不是刻意,也能久久悬挂。

只是……这样的笑容,是从什么时候起学会的呢?

偏头思索,唉,记不清了呢!

是有人在耳畔不断地说,“你配上迹部SAMA”开始的?还是在网上看到那句:偷来的幸福,就算持续的时间再长,依旧还是偷来的?

忘记了,真的记不得了,这个脑袋啊,想记住的事一件都记不清,不想记不住的事,倒是一字不漏地全部能回忆,嗯,看来回家后要多吃一点能提高记忆的营养品了。

胡思乱想中,眼前的人,薄薄的唇瓣一张一合,凝神辨析,哦,原来他在说:

“以后,别再让本大爷看到你。”

忽然,好想笑,于是,真的笑出了声。

这句话,我也不是第一次从他嘴里听到了。

以前,他总爱说这句话,可是,每次说完,没过几天,又是他自己,主动出现,当我不假思索地问他:“你不是要我别再让你看到么?”他会别扭着一张脸,假意地咳了几声,不以为意地道:“啊恩,是本大爷自己来看你,不是你让本大爷看到。”有几次,被逼急了,他又会脸红脖子粗地用:“本大爷的美学每一天都在闪烁着光辉”来搪塞,蛮不讲理到令人匪夷所思。

其实,每一次,他都把这句话说得很认真,只不过这一次,他好像特别认真。

“嗯,你放心,以后看到您,我会记得绕道走的,我保证。”我笑,笑眯眯地向他表明心迹,笑眯眯地……指天发誓。

果然,下一秒,他的脸色愈发铁青,恼怒地狠狠瞪了我一眼后,转身,大步离去。

甩过披在身上的灰白外套,他的身影,在夕阳下,渐行渐远。

一如既往的高傲,一如既往地……头也不回。

“你说,要怎样才算是他会心动的倔强女孩呢?”

“你练成空手道黑带了,肯定就是倔强女孩了!”

“你说,要怎样才算一个独立的女孩呢?”

“不要缠着他,就算再怎么思念,也不要在他没有主动想起你的时候,打电话给他。”

“‘我喜欢你’这类的话,说多了,他是不是会觉得烦?可是,要是很想说时,该怎么办?”

“笨蛋,藏在心里说不就好了?这种话,嘴上多了就过了。”

“哦。”

其实,曾经的曾经,那个叫音田来栖的傻妞,不是不懂什么是喜欢。

只是,当她试着把喜欢一次一次地藏在心底,久了,便藏进了深处,最后竟连这个傻妞自己,都找不到了。

铃奈说,每一个女孩心里都有一个自卑的角落,装着的都是对自己的不满。

而那些不满,全部都来自于她喜欢的那个人,女孩希望在她的他面前做最好的自己,可是,当每一次竭尽所能的努力换来一句句“不华丽”时,那个小小的角落,会在不知不觉间,变成一个广场——也许那人根本就是无心,也许那人只是生涩地不知该如何赞美别人,可是,听进耳里的女孩,依旧会当真。

于是当真之后就受了伤,而那些伤口,却不可以摊在阳光下,除了压抑,剩下的就只是傻傻地笑着,厚脸皮地承认,“是啊是啊,我就是这么不华丽,毕竟,您的美学,可是每一天都在闪烁着光辉啊!”

因为太害怕失去,因为女孩喜欢的人,骄傲又大男子主义,所以,女孩不能表达自己的心情,任性地说出自己的感受,她唯一能做的,只是迎合、只是照着他喜欢的样子,去改变自己。

很傻很天真的岁月,没有玻璃鞋的灰姑娘,幻想着骑在白马上的王子。

灰姑娘从别处偷了一双水晶鞋,卑微地站到高傲的王子面前,一次次扮演着自己不喜欢的角色,渐渐地,连她自己都再不认识自己,可惜,最后她得到的结局,似乎只是失望。

她不是个有耐心的人,她会累,也会倦,疲倦以后,她选择赌博——刻意暴露了自己全部的缺点,赌一场美丽的幻想。

很多次,她曾傻傻地期盼过小说里的情节,期盼着王子的爱屋及乌,期盼着在看清她所有缺点的他,也许会有的别扭却包容的眼神。

可惜,傻妞输了,现实不是小说,在梦幻般的小说里,女主角在逃离后,男主角会追她到天涯海角,只为告诉她,他不在乎她的缺点,不在乎她的家世,不在乎她的过去,他愿意和她重新开始,为她撑起一片天……而傻妞所处的现实里,再见面,他不过嘲弄地问她:“你说本大爷当初是着了什么魔,才会让你当我的女朋友?”

那一刻,再也没有期待,她知道自己,是彻彻底底地输了,输的一败涂地,连翻盘的筹码……都没有了。

愿赌服输,只是,她的赌品,一直以来,似乎都不好。

第一次赌,输了,于是,她天真地选择逃避。

她成了失恋女王,那一次次开始的恋爱,是她维持最后一点自尊的方式——

看,你不要我,还是会有人前仆后继地当我的男朋友!我不是乏人问津,我不是非你不可!

只是,这种缺乏真心、没心没肺的恋情,从来,都走不过一季。

你说,这样的音田来栖……是不是很幼稚?

呵呵,是啊,我也觉得她相当幼稚!啧啧,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幼稚的女人存在?为了一个男人,把自己作践到如此难看的境地?何必呢?

有时候,当我回头去看那些走过的曾经,唔,真的不堪回首,不过,该不该庆幸,现在的我,早已痛改前非,绝对不再是当初的那个傻妞了!

不是傻妞,而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失恋女王,这种感觉,真的还不错。

以前,每每目送那人的背影,傻妞总会忍不住找个没人的地方,没骨气地偷哭,现在,身为失恋女王的我却可以抬头望着天空,在心底一遍一遍要自己笑后,真的可以成功笑了出来。

原来,失恋真的不可怕,次数多了,真的可以慢慢变得习惯。

所以,现在,我不痛,真的,不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