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西山,朝霞漫天。
宋庭在街上随便找了一家手机维修店,维修店的老板看了他一眼,他警惕的低下了头。
“你这手机应该是主板烧了。”
宋庭压低嗓音:“能不能修?”
“能修是能修,就是得要点时间。”
宋庭从兜里抽两百丢过去。
“不够啊,起码得两千,你这手机贵,修起来麻烦。”
他身上没那么多现金,冷声道:“修好给你。”
“行,三天之后过来拿。”
宋庭压低帽檐转身就走。
老板颠了颠手机,得意一笑。
管知娴皱着眉头走过去,清了清嗓子:“手机里面的内容不许动,更别偷看。”
老板:“凭什么,你谁啊?”
管知娴凑过去,粉色的唇瓣吐出两个字:“警察。”
老板脸色一愣,刚想嘲笑她,却见女人表情严肃,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
“里面是办案的证据,别怪我没提醒你,恶意毁坏证物,导致证据丢失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她眉梢一挑:“我从不开玩笑。”
远处,宋庭双手插兜默默地看着。
从来没发现这个女人说谎话一套一套的。
最关键的是这些蠢货居然相信,果然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
“你在等我?”
管知娴见他没有走远,惊喜地扬了扬唇角。
像是被戳穿了,宋庭冷漠转身:“自以为是。”
“你指哪个?”
他睨了她一眼,冷嘲道:“你还真是有自知之明。”
管知娴哼哼:“好心当成驴肝肺,我还不是为了你好。”
“谁稀罕?”他突然较起真来,“不知道是谁说讨厌我、恶心我,现在又玩这一套你想给谁看?
“我可没说恶心!”
管知娴突然生起气来:“我知道你脾气不好,刚才在车上发生的事我也不给你计较了,作为一个艺人轻易就把手机给别人,要是被人发现里面的东西,你怎么办!真是一点警惕心都没有。”
她这番义正言辞的说教着实把宋庭给说蒙了。
他抿了抿唇,眸中暗色流动:“能有什么东西?”
管知娴一时语塞:“我,我哪儿知道有什么,你自己的手机你最清楚。”
宋庭无奈地嘴角一扯,手机是新买的,里面一张照片都没有,联系人还只有冯朗一个,所以他才敢毫无顾虑的把手机给别人修,她真以为他傻?
“……还有,我不是真的讨厌你,我当时只是口快,所以嘶……”
管知娴感觉自己撞在了一堵墙,她吃痛的揉了揉额头。
宋庭居高临下的凝着她,语气难得认真:“真的?”
管知娴郑重的点点头:“你脾气虽然坏,有时候还总喜欢动手,但是……”
“行了,闭嘴吧。”他嫌弃的转身离开,并没有发现自己眼角生出了淡淡的笑意。
县城比镇上繁华,宋庭给自己买了瓶水,管知娴就在旁边干巴巴的盯着,像只小猫。
宋庭翻了白眼,手往兜里掏了掏,然后顿住,把水往空中一抛丢进她怀里。
“没钱,爱喝不喝。”
管知娴此时喉咙干得都能冒出火来,她舔了舔干燥的嘴唇,也管不了其他的,仰头,瓶口谨慎的离嘴唇还剩几厘米的距离。
喝完之后,她不好意思的擦了擦嘴上的水渍,还给他:“谢谢。”
宋庭没接,语气冷硬:“你敢嫌弃我?”
“不是!我是……怕你嫌弃!”
他呵呵两声,把水砰地一声扔进垃圾桶里。
“喂!还剩好多呢!”
管知娴羞愤的在原地直跺脚,浪费!
两人都没有手机,等宋庭回到车站的时候,最后一班车竟然已经开走了。
管知娴急得脸色苍白:“我刚才就说时间不早了你还不信,现在好了,该怎么办!”
男人一脸平静,好似早就预料到了一样。
他将外套拉链拉到底,转身往另一个方向走。
两人来到了一家网吧。
管知娴不打游戏,所以很少来这种地方。
网吧人不少,一开门就能闻见汗臭味和烟味,还有方便面的味道,混合在一起,简直让人犯恶心。
管知娴捂着鼻子直咳嗽,引起了旁边人的注意,她尴尬地憋住气忍住。
“几个?”吧台的胖子问了一句,烟灰垂直的掉在键盘上。
宋庭:“一个。”
胖子发现了他身后的管知娴,猥琐一笑。
宋庭漆黑的瞳仁微凝,脚尖狠狠地踹了一脚吧台,改口:“两个!”
胖子不情愿的收回视线:“身份证。”
“没有。”
胖子不耐烦的骂了句脏话,从抽屉里抽出两张卡丢过去:“包夜五十!”
宋庭冷冷地把钱扔过去。
管知娴目瞪口呆:“你刚才不是说……”
他突然转过身,面对面的看着她,嘴里轻啧,然后脱下帽子戴在她头上,又从口袋里拿出口罩给她戴上。
管知娴全程僵在原地,脑袋嗡嗡嗡地好像停止了思考。
他指尖微凉,蹭过她耳朵的时候,她觉得头皮发麻,快不能呼吸了。
“你……”
喉咙像是被人扼住一般,她看着他将外套的帽子一戴,低头往前走。
管知娴反应过来,赶紧跟上去。
宋庭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清净。
发亮的屏幕衬得他的侧脸线条流畅精致,他就这样松松垮垮的戴着帽子,袖子撸到了手腕处,露出了漂亮的腕骨,修长的手指虚放在机械键盘上,另一只手握着鼠标。
明明和周围环境格格不入,可身上那股狂妄的野性又莫名其妙的和这种杂乱的地方吻合。
真矛盾。
难怪能当演员,这种天然的可塑性确实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看来要在这里待一宿了。
管知娴叹了口气,打开电脑。
她看了一眼旁边刀光剑影的屏幕画面,完全看不懂,干脆打开视频网站,鼠标往下滑她,瞥见了一个黑白颜色的电影海报,名字是亮眼干净的橄榄绿。
——《装春》
不知道为什么,管知娴竟然鬼使神差地点了进去。
《装春》的故事背景发生在国外,由宋庭饰演的黎商是一个毫无追求,但心中充满温柔的路边乞丐。
很少有人会以这种角色为视角,乞丐遇上了一个漂亮的女人,女人施以援手,却在黎商心里掀起了滔天巨浪。
于是后来的每一天、每一年,他都会坐在那栋公寓的花坛边上,看着心爱的女人进进出出,一身红色连衣裙,犹如艳丽的蝴蝶,飞向他梦中的花园。
黎商之所以那么受欢迎,主要来源于他的分寸。
他喜欢她,却从来不去冒昧的打扰她。
他就那么远远的看着,漫天大雪,那抹鲜红成为了茫茫白色世界里唯一有颜色的存在。
后来有一天黎商发现女人早晨出了门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他方寸大乱,在冰天雪地里到处打听消息,最后得知女人去了国外,单薄的身躯失魂落魄的跪在地上,破旧的小巷子里传来男人的嚎啕大哭,那个生硬就像是个委屈无措的孩子。
他花了整整六年的时间,凑齐了去美国的机票。
爱情始于夏天,结束在冬天,最后开往春天。
黎商还是那个落魄乞丐,可是为了见她,他费尽心思,打扮得体。
他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
他鼓足勇气来到她住的地方。
他看见了种着花圃的阳台上,女人巧笑倩兮的同一个金发男人手牵着手跳舞。
还是那条红裙子,瑰丽浪漫。
空气里是阳光的味道,街头艺人在弹奏着手风琴,细碎的光影斑驳的打在地面上。
白色的小猫从墙上一跃跳下,绕着黎商整洁的裤管喵喵喵的叫。
黎商蹲下身,温柔的抚摸着小猫,那张英俊的脸庞上覆着哀伤的神色,可他从头到尾都是温柔的,就跟那风一样,像是要吹进了人的心里。
弹幕上都在刷着心疼二字。
「啊啊啊你过去啊你冲过去跟她说我爱你啊!」
「六年,六年!就差那么一步了!你为什么就是不敢啊!」
「黎商真的是太傻了!你说他是乞丐没教养吧,可是他又绅士的守护了她这么多年,那种克制的分寸感简直让人太心疼了!」
「呜呜呜儿子,快到麻麻怀里来呜呜呜,我爱你,我来爱你!」
故事的最后,女人身患重病意外去世,尸身葬在了公园里。
金发男人给她选了个好地处,旁边是颗高大的榕树,遮雨挡风。
第一年,金发男人会捧着一束白百何,他会对着墓碑说很多话,都是英文,躲在大树后面的黎商听见“Iloveyou”。
第二年,金发男人双手空空,车上的外国女人在催他,他连一句Iloveyou都没有说,就匆匆地走了。
后来的第三年金发男人没有再出现过,第四年,也没有。
而黎商每一天都会在那颗大树底下。
他会每天给她摘一朵紫色的小花放在墓碑上,因为花能感觉人始终被爱着,他想告诉她这个。
他也会定期扫掉上面的枯叶,因为女人爱干净。
他会替她挡住狂风,遮挡大雨,他从来没有说过Iloveyou,可每个举动眼神都在说着我爱你。
黎商死的那天,公园里来了很多野猫,都是他平时喂过的。
他的生命死在了遇见心爱姑娘的炽热夏天。
阳光和煦,鸟语花香。
一段跨国的暗恋,无疾而终。
世上没有人知道乞丐黎商爱过一个女人,可他喂过的猫、踏过的路、吹过的风、闻过的花香,都知道他爱她。
……
电影结束,滚动的字幕从上往上。
管知娴泣不成声的模样映照在屏幕里。
有一根筋顺着手臂抽动着心脏,疼得她说不出来一句话。
她鲜少看电影,哭,更是屈指可数。因为她知道都是假的,现实世界里狗血远比荧幕里来的更加操蛋,所以她觉得自己不会动容。
可是《装春》不一样,完全不一样。
也不知道是导演会拍,还是演员会演,从一开始她就被完全代入了进去。
黎商的隐忍、黎商的痛苦、黎商的温柔,一次一次暴击她的心灵。
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早已潸然泪下。
她突然明白为什么宋庭能因为这一部作品名声大噪,也能够明白为什么粉丝会因为他形象相差巨大而勃然大怒。
因为他们觉得自己被欺骗了。
毕竟黎商那么好,而宋庭根本不会是他。
管知娴抽了抽鼻子,感慨的望向旁边的男人,却一眼撞进了那双幽若寒潭的黑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