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玲芸见林溪面露尴尬,也没再多说话。
林溪为岔开话题,只能轻咳一声,伸手给她倒了一杯茶,重新故作淡定开口道:“赵姐怎么知道周梅染家里的事儿?”
毕竟到了周向群这个层面,他的私人隐私大概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打听到的。
赵玲芸低笑着接下她递过来的茶,倒是丝毫不谦虚:“林总,我是一个职业经纪人,知道的东西永远或许比大众期待的总要多上一些。而且我刚才这样说,其实也不光是出于周梅染的个人问题,更多是为了公司考虑。艺声的音乐部门才成立没几年,这不是我们的主项,大山、音娱这会儿还和下面电视台打得火热,咱们没必要在这个时候急着掺和。”
林溪点头回答一句“原来如此”,目光又往她身边的女人脸上扫了一眼。
赵玲芸见状一拍脑袋,立马轻声笑骂起自己来:“嗨,你看我,光顾着谈事儿,都忘记介绍人了。林总,这是李琴,我老朋友,也是咱们公司‘琴山管理中心’的出资人,杨子规就是她推荐的。”
林溪略微有些讶异,她早年可没少听过李琴的名字,原本以为会是一五十多岁的女文青,没想这人年纪不大,气质也很时尚,勾嘴一笑,就忍不住问:“《山楂花儿》的作者?”
李琴点点头,也笑着回问:“对,林总看过我的话剧?”
林溪眉眼稍稍弯起,扬声答到:“看过,我堂哥还是你忠实粉丝呢,有一阵儿他思考人生,不爱工作,光想着当作家,天天买了票去看你的话剧,后来不过瘾,还到处收集你早年的作品CD。”
李琴是中戏编导系毕业的,年轻时在学校任教,后来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就开始转战话剧。
她的话剧个人风格明显,大多跟爱情有关,却又不仅仅是爱情,情绪比较激烈,热度也保持得很好,被国内一票热爱呻/吟苦难的文青奉为至宝,她本人这么多年专注话剧,坚持不进俗臭的影视圈,更是将逼格修炼得高高的。
林溪笑了一阵,又装作不经意地问了:“李姐跟杨子规是怎么认识的?”
李琴抬头喝一口茶,额前落下几根发丝,轻飘飘地回到:“他是我去年一个公益话剧的男主角,刚开始定的那个演员临时出了事,他们老师就把他推荐给了我。说实话,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不是很看好他,毕竟他那个长相,乍一看可不像是能认真演戏的人。”
她这话说完,林溪像是也有所感触,哈哈大笑起来。
李琴于是跟着她笑,继续道:“不过后来,我就发现自己错了。这个孩子不仅能在四天的时间内揣摩透所有的角色,还能背完一整本别人可能要花十天半个月才能背完的剧本,最关键的是,我们这个话剧当时是在八中的露天舞台上演的,一月份,天儿特别冷,他为了最后那个场次的戏剧效果,愣是能脱光衣服在台上躺了十几分钟,下台之后嘴唇冻得发紫。第二个星期,宁戈正好给他的新电影到中戏招演员,小孩儿本来是可以去试镜的,但因为我这个话剧,硬是没去,说是要坚持演完十个场次。这事儿我现在想来,总觉得有些亏欠。毕竟,在演艺圈里,话剧的格调是高,可知名度却永远比不上电影。他作为一个演员,能在这样的时候坚持本心,懂得取舍,不因为一点儿得失就迷失了本性,这很难得。”
林溪心想这李琴果然是写话剧的,嘴巴一张,就能把人夸得天花乱坠,要是再让她继续说下去,估计都能上升到天人合一、宇宙大和谐了。
一时语顿,就有些尴尬地笑笑,看着她点了点头道:“李姐说的有道理。”
赵玲芸这会儿也掏出一根烟,像是烟瘾犯了,想了想这是在办公室,就又放了回去,开口附和到:“这是当然,老李眼光一向很准,而且,她在咱们艺声有股份,出发点到底也是为了公司的共同发展”。
说完,她又一挑眉毛,正了正神色继续道:“我觉得现在正好是个机会,天合那边不是自己在给这孩子施压么,想来是他是做了什么不得上层人心的事儿,我们站在旁边,与其光等着,不如顺手推舟一把,添两根儿柴火,这戏越是乱呐,对咱们就越有利。”
林溪眯眼看她一眼,不动声色地问:“顺水推舟?赵姐的意思是,压价抄底?”
赵玲芸勾嘴一笑,目露赞许,“正是。按照我对刘玫那人的了解,她虽然一向喜欢有野心的苗子,但更喜欢能够掌控的,现在她结婚了,重心偏向家庭,做事不如过去激进,如果我们能在这时候利用舆论把杨子规的价值一再压低,以他现在的地位,即便再有潜力,天合也不会花大价钱去维护。”
这话说得再明白一些,就是在杨子规被天合压制的时间里,一边煽风点火、搅乱舆论,一边以救世主的身份雪中送炭,将其顺势收入囊中。
林溪低头思考了一瞬,觉得有些好奇,“这个法子不是不行,但是,如果他的价值已经在天合跌落谷底,我们把他收购过来,又有什么意义呢?”
赵玲芸下巴一抬,显得信心满满:“如果他是一个偶像明星,这当然没有意义,比如欧棠,我们就不能这么做,我们还得把欧棠打造成一个受害者的形象。但这个杨子规不一样,我们收他过来,是当演员的,一个演员的价值永远在于他的演技,而不在于演员本身。只要他到了我们这里,我就有信心,能利用角色把他重新推高,到时候,他历经过人生低谷,又将我们视作救出泥潭的大恩人,掌控起来轻而易举。”
林溪坐在原地没有回答,低头盯着自己的手指,脑中飞速转动。
她大学时参与过一些公司的并购案,大多讲究一个快准狠,其中也不乏攻人心计的家伙,可像杨子规这样,她昨天还对人想入非非,今天就将以虚伪的救世主身份对其进行打压、欺瞒的,说实话,第一次。
不过这个“第一次”倒是没有让林溪退缩,反而让她隐约地生出了一点儿难以言诉的兴奋。
毕竟就像林涧说的,资本的世界,成功即是事实。
就算杨子规以后或许会得知事情的真相,但他们彼时已经成了分享利益的经济共同体,她将他视作囊中之物,用资源堆积他的价值,他们可以互相利用,互相成就,甚至互相怨恨,但那又怎么样呢,人们看见的永远是高尚者光鲜的外表,而他肮脏、居心叵测的过去,谁会去在意。
这样一想,林溪的心态瞬间豁达了许多。
从办公室开完会出来,脸上甚至开始泛起一些微弱红润的光,何笑笑将文件收好,接完电话告诉她,林常的车已经在下面等他。
林常是林溪三叔林文玉的大儿子,前年自己开了个画廊,艺声大楼就是他年轻时候设计的。
林溪跟这个堂哥关系一向不错,今儿是林文民的大寿,一家人得去老屋吃饭,她得了林常的电话,就答应跟他一起过去。
上了车,林常一张老脸灰暗得有如即将去世,林溪咧嘴一笑,不禁很是好奇地问:“怎么了,愁眉苦脸的。”
林常握着方向盘双眉皱紧,嘴里唉声叹气,“还不是老太太那只狗,刚生完病,才在宠物医院里治好,她硬说我的画室离那医院最近,让我今儿下班把那祖宗给捎回去。”
林常天生怕狗,到了哭爹喊娘的程度,偏偏老太太正是不讲理的年纪,谁的面子也不给,她说林常的画室离得最近,那即便一个城北一个城南,也一定得离得近。
老林家一屋子人个个都怕老太太的脾气。
偏偏老太太年纪大了,眼里只有二儿子林文瑾那一个宝贝疙瘩,当娘的一向偏心家里最不中用的儿子。
林文瑾小时候生过病,大了资质平庸,娶了个媳妇儿小家小户出身,老太太拐杖一敲,就觉得全天下都对不起她这个可怜见的儿子。
林溪作为林文瑾的闺女,小时候长在乡下,回到北城,人美嘴甜,在老太太跟前也难得很是得脸。
老太太现在养的这只狗就是林溪送的。
她对待这小家伙可实在上心,不光在家里请了个保姆专门带它遛弯儿,整天纪录这祖宗的食宿粪便,隔三差五还要带她去远游,原因更是具有说服力——长命百岁,吸收人间精气。
林溪见林常哭丧个脸,差点没被逗乐了,等到宠物医院,也没为难自己这个苦命的堂哥,只身开门下了车,准备替他把狗给接出来。
林常两眼一红,背着她伟岸的背影,张嘴就喊“人民英雄林小七”。
林溪不为所动,跟着护士去了后面的院子,刚跨过后门,抬头就听见自家柯基的叫声,往前再靠近一些,发现它这会儿正被一高个儿男人搂在怀里一个劲地摸着脑袋蹭呢,小家伙龇牙咧嘴,看着别提多可怜了。
林溪瞬间义愤填膺,小跑上去,扬声指责道:“喂,你这人干嘛乱撸我狗头啊!”
男人回过头来,打眼一看,还是熟人。
杨子规瞧见林溪显然也有些意外,神情微顿,轻咳一声,只能很是真情实意地道歉:“对不起,林小姐,我在给你的狗头上药。”